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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崇拜的人作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崇拜的人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崇拜的人作文1
我最崇拜的人,他不是能够迷倒众人的帅气演员;他不是拥有甜美嗓音的潇洒歌手;他不是人尽皆知的伟大人士......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教师!
我清清楚楚的记得,刚开学的时候,第一次遇到现在的班主任、语文老师——在我这有生之年最尊敬的语文老师。人人都说,老师如父母。但即便是衣食父母有时也不介意用一些强硬的手段强迫我们学习。可这位老师不同,他见到我们,第一句话就是:“我不希望你们在我的督促下学习,我希望的学生是能自主的学习,在这个重要的学期取得完美的胜利,为下个毕业考打好基石”。老师的这句话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觉得这位教师有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威严。从此,在这个老师的课上,我从不敢与同学交头接耳,也不敢把手伸进抽屉,更不敢上课玩玩具。从此,我的学习成绩不断的进步。每当到了语文课,我总会格外兴奋。但我不知道在上这节课之前您要花这么多时间来备课。
期末时,我们都觉得要做的习题格外的多,可没有一个人发现你睿智发亮的眼睛下已经有了一抹淡淡的青黑色的眼影。
一天,我无意中看见了老师的黑眼圈,觉得很纳闷,直道一晚上偶然路过办公室,看到你还在为明天的课程做准备。好久——我都没有这么仔细地看过老师了,我发现我们的.老师又有几道深深的皱纹爬上了的眼角,浓密的黑发间又多了几缕雪白的银丝,一想到这些都是为了我们而生的,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止不住地往下坠落,在冰冷坚硬的花岗岩地砖上,发出点点声波,心想:我一定要考出好成绩,决不让您的辛苦付诸东流!
用语言播种,用粉笔耕耘,用汗水浇灌,用心血滋润,这就是我们敬爱的老师崇高的劳动。您工作在今朝,却建设着祖国的明天;您教学在课堂,成就却在祖国的四面八方。春蚕一生没有说过自诩的话,但那吐出的银丝就是丈量生命的万丈长尺,敬爱的老师,您从未在别人面前炫耀过,但那盛开的桃李,就是您最大的自豪。您的爱,太阳一般温暖,春风一样和煦,清泉一样甘甜。您的爱,比父爱更严厉,比母爱更细腻,比友爱更纯洁。您—老师的爱,是天下最伟大,最圣洁的爱!
千千万万的老师——就是我最崇拜的人啊!
我崇拜的人作文2
今年的暑假,我第二次捧起了《西游记》,这次的阅读比起上次又多了些感悟,也多了些感动。齐天大圣孙悟空慢慢成了我最敬佩、最崇拜的人物。
孙悟空具有嫉恶如仇、惩恶扬善的精神。他降妖除魔的动力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对人间百姓的爱护,并不仅仅因为妖精要吃唐僧肉,阻碍了取经的进程。如,他上天入地,三借芭蕉扇,扑灭了火焰山上的千年神火,其目的之一就是要让当地的百姓能够“播种收割”,用“五谷养生”。虽然他降妖除魔是为取经道路扫清障碍,但“为民除害”的意图也表现得很突出。
孙悟空具有坚忍不拔、顽强乐观的精神。面对取经路上的重重障碍,孙悟空的`表现不同于唐僧和猪八戒。唐僧在危急的情况下,不是吓得浑身发软,就是愁得两泪交流,甚至“坐不稳雕鞍,翻身跌下马来”,显得懦弱无能。猪八戒动不动就要“散伙”“分行李”,对取真经缺乏信心和恒心。孙悟空却截然不同,为了消灭白骨精,虽吃尽了“紧箍咒”的苦头,但仍然将她打死。狮驼山上,他误入“阴阳二气瓶”,差点送了性命,但依旧“咬着牙,忍着痛”,继续顽强战斗;在小雷音寺,被妖精罩在金铙中,几乎闷死,可他既没有丧气,也没有动摇,而是寻找妖精来历,改变斗争方法,设法讨救兵,克敌制胜。困难吓不倒他,失败也不气馁,有了孙悟空的坚持与乐观,取经的胜利也有了保证。
孙悟空还具有灵活机智、善于斗争的精神。他有一双善辨妖怪的火眼金睛,无论怎样伪装,他都能一眼看穿。他不仅善识妖魔,而且擅长变化,随机应变,灵活地与妖魔战斗。如,变成小蜜蜂、苍蝇、蚊子等,钻进敌人内部,摸情况,找弱点、盗宝贝。他百战百胜,最后,功德圆满,被尊为“斗战胜佛”。
虽然孙悟空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书中虚幻的内容也都是不存在的,但我相信世界上有这么一个或一群嫉恶如仇、足智多谋、敢于同恶势力做斗争的“孙悟空”,他也许就在我们的身边。
我崇拜的人作文3
世上的名人可以分成很多种:民族英雄、影星、歌星……在这世间许许多多的名人中,唯一一个令我崇拜的是---易烊千玺。
易烊千玺,出生于20xx年11月28日,是国内TFBOYS组合的一员,他从小就非常刻苦、努力。在4、5岁这个年龄,我们还在玩耍时,他却奔走在各个兴趣班之中;在7、8岁这个年龄,我们在家中休息时,他却在练歌、参加比赛;在11、12岁这个年龄,我们在娱乐时,他却被全网黑,更是有人往他家寄假肢……
易烊千玺从小就经历了很多,但他从不气馁、灰心。去年,他以专业课第一和高考473分的好成绩,考入上海戏剧学院。
易烊千玺,虽然才刚刚成年,但他已经担任了国家的戒烟大使和关爱艾滋病病人大使,并为山区捐去多辆救护车。
千玺,曾经还在节目中说道:“哪有什么一夜成名,其实都是百炼成钢。”这句话深深地影响了我,也成了我的座右铭。他还说过许许多多前进的'话,例如:“只有自己能对自己负责,不要让自己失望。”有些话是对“千纸鹤”们说的:“别回头仰足迹,我们一起向前冲吧!”
易烊千玺,一个有天使般容貌的人,一个有被上帝亲吻过的嗓音的人,一个有良好人品的人。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始于颜值,忠于才华,陷于人品。”我对千玺就是这样的。
这世间的名人千千万万,但唯有他,令我敬佩,令我崇拜,而这个他就是---易烊千玺。
我崇拜的人作文4
你知道我崇拜的人是谁吗?是老师。老师就像辛勤的园丁,培育着祖国的花朵;老师就像蜡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老师就像一股清泉,向孩子们的心田注入知识的甘露;老师就像北极星,为我们指引前进的方向。我最崇拜的人就是我们的老师——丁老师。
丁老师披着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犹如瀑布一般。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一张樱桃般的小嘴巴,说起话来经常带着笑容,看起来美丽极了。
丁老师知识渊博。不管同学们问老师什么问题,老师准能帮我们解答,同学们都说丁老师就像一本《十万个为什么》。一次,班上的小明同学出了一个谜语“一手拿针,一手拿线,打一成语”,全班顿时沸腾起来,各种答案接二连三地道出;“天衣无缝”“错”。“穿针引线”“错!”接连几个同学都败下阵来。同学们有的急得直冒汗,有的抓耳挠腮,还有的坐立不安……最后大家都把目光投到了“救星”丁老师的身上,只见她眼珠骨碌一转,不紧不慢地开了口“一手拿针,一手拿线,就是对着针眼穿针,那不就是望眼欲穿嘛!”“完全正确”大家还在思考,小明却赞叹起来,同学们一想还真是!都对老师竖起了大拇指!怎么样,说丁老师是《十万个为什么》的确名副其实吧!
丁老师还是一本《幽默大全》,她时常用她风趣幽默的语言把我们逗得哈哈大笑。一次,一位同学在课堂上咬手指,被老师的.“火眼金睛”发现了,丁老师没有批评他,而是幽默地说:“现在我们班上有个同学在吃薯条,吃的可香了。”我们感到莫名其妙,随着老师的目光看去,只见那位同学正在津津有味地咬手指呢!我们恍然大悟,哈哈大笑起来。那位同学羞得满脸通红,从此以后再也不咬手指了。
丁老师知识渊博,幽默风趣。丁老师是书,更是我们的朋友,我们都喜欢丁老师。我特别崇拜丁老师,长大后我也要做一名像老师一样优秀的人民教师!
我崇拜的人作文5
我崇拜的人并非那些有钱有车、家财万贯的人,也非如日中天的歌手影星,更非粉丝成堆的网红小生。我崇拜的人是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个子不高,属于那种“聪明绝顶”的类型,头顶上没几根头发,挺着微微突出的肚子,丰满的鼻翼下面长着几撇胡子。
我崇拜爸爸的毛笔字。每次看爸爸拿起毛笔、摊开纸,蘸上浓浓的墨汁写字,都感觉是一种享受。他一笔一笔地写着,就像古代的书法家那样,全身心投入,在安静平和的气氛里,一横一竖、一点一捺,极其认真地勾画,伴随一种特有的韵律,一个个美妙的字跃然纸上。他的字别人看了都赞不绝口,每次看爸爸写字,时间好像过得特别快,转眼间就见写满了一张纸,那一个个富有灵性的字让人赏心悦目、清新自然,从字里就能看到爸爸高尚质朴的品质。
我不仅崇拜爸爸的字,我更崇拜爸爸的写作水平。爸爸的写作能力超强,不管什么题材,不论哪种体裁,他只要稍稍动一动脑子,就能很快构思出一篇好文章,噼里啪啦地敲着键盘,一会儿功一篇唯美的文章就完成了。
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上次爸爸写的一篇小说,名字叫作《东娃的美好生活》,洋洋洒洒写了两万字,用质朴、形象、传神的语言和心理描写,刻画了一名勤劳、简朴、上进、阳光的新时代农村青年努力奋进的.历程,我被他的小说深深吸引了,跟着妈妈一起认真读完,不禁为爸爸的文采所折服,心里盼望着有一天也像他那样,才思泉涌、佳作不断。
这就是我的爸爸,我最最崇拜的人。我崇拜他清新古朴的书法,我崇拜他精妙绝伦的文采,更崇拜他出尘脱俗、坚毅高尚的品格。我为我有这么出色的爸爸而骄傲。
我崇拜的人作文6
事实上,我很少有真正意义上的崇拜或去追星,因为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被崇拜的。
但今天就破一次例,来说一下我最崇拜的一个人吧!我最崇拜的人是那种德高望重,品行好,知识渊博且果断的人,你猜出来了吗?对!就是福尔摩斯(和柯南)。可能有的人会说,这是虚构的人物啊!我并不这样认为。难道小说人物就不值得崇拜吗?那我们还要这些书干甚?
我崇拜福尔摩斯是从读柯南道尔的《红发会》开始的。这篇文章写的是一个关于福尔摩斯早期处理的一个案子。它主要讲了一个红发男子被应聘进“红发会”和它背后的阴谋————偷国家银行的一大笔存款,以及福尔摩斯的缜密推断和破敌妙招。这本书我看得津津有味,因为它似乎能将我“吸”进去似的,让我跟着福尔摩斯去体验案件的每个步骤,身临其境,为开始的谜团而疑惑,为破案成功而喝彩。我相信一本能把人“吸”进去的书一定是一本好书,而且是一本精彩的`书。
我佩服这位鹰钩鼻,眼光尖锐而威严的英国人是有其原因的。这是因为我从小就向往着去从事冒险的行当,这大概是人们所共有的好奇心吧。可我不仅是这样想的,还这样做了。从一岁到现在,我几乎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去探一探,钻一钻,或者带一些泥土样本回去,或者带点河流湖泊的水回去。至于这些水和土用来干什么呢?我一般是用来做一些无聊的实验的,然而这给了我极大的满足。从五岁开始,我渐渐迷上了冒险和探险小说,而且开始学习他们了。
这些冒险和“学习”也是有代价的。我现在的双腿上,有些地方已经留下了终身难忘的伤疤,但我确信福尔摩斯受的苦要更多,他要更痛!到现在我已经阅读完几十多本探险小说和很多相关的长短篇故事了。这让我学到了蛮多东西,最起码能让我自保吧。而且在这些文字当中,可以体会到作者的情感,可以学习写作并摘录文字,用到平时的作文上。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中的人物自然是必不可少的知识传授者。让我们聆听他们的故事,去感悟作者对人生的理解吧。
最后想说一句,《福尔摩斯探案集》又更新了,我要去看喽。
我崇拜的人作文7
我认识她是在报纸上,那时她已经不在世上了,认识她崇拜她源于一篇有关她的新闻报道。
她叫柴小女,是一位伟大的奶奶,一位普通的农村妇女,已经69岁了,她是一位同学的外婆,所以同学们都尊称她外婆。
每逢刮风下雨,她都拉着村里留守儿童到她家吃饭,感受大家庭带来的温馨,孩子们逢人都会情不自禁地讲述老人的故事,都会笑着说:“外婆经常给我们做鸡蛋捞面条,有时候还给我们做蛋炒饭。”“外婆的饭做得很香,比学校的饭好吃多了。”
8月的一天,慈祥的外婆永远地离开了热爱她的孩子们。下午4点左右,程浩杰陪着奶奶到河边洗衣服,衣服快要洗完时,从下游走过来三女一男四个小学生,他们来到奶奶洗衣处附近后,跳进水里开始清洗塑料袋。其中一个女孩程浩杰认识,叫庞占英,和她在同一所学校上学。不一会儿,突然听到一声“救命!”程浩杰一回头,只见庞占英已滑入深水中,只露着头部在外边,其他两个女孩忙着过来拉,也被激流淹没。站在岸边的男孩慌忙呼喊并下去拽,很快滑入深水中。
奶奶还未来得及脱掉鞋子,就奋不顾身地跳到水中,她第一个把庞占英推到浅水处,接着,又拉上来另一个女孩。同时命令程浩杰:“快回村子里喊人!”程浩杰急忙跑回村里,叫来了几个大人,他们一边打手机报警,一边拿根长竹竿,飞快往河边跑。
他们赶到时,只见一个男孩和两个女孩在河边地上躺着,可就是不见柴小女和另一个落水女孩。
其中一个熟悉水性的叔叔潜入水下,很快就拉出一个人,大家一看,正是柴小女老人,但此时她已经停止了呼吸。
年近七旬的老人,她本该安享晚年。但在这个夏末,她瞬间做出选择,用纤弱的双手托起了3条生命,成就了人间的至美至善、至情至爱,成为我们心中的“最美奶奶”。
“最美奶奶”的出现,让我们发现,一旦在危急时刻,人内心深处的`真善美就会自然流露。她的义举,也让我们反思,什么才是真正的财富,什么才是有价值的人生。
我崇拜的人作文8
我认识她是在报纸上,那时她已经不在世上了,第二天的报纸人怎么就没了呢?听我娓娓道来。只是我第一次为一篇新闻报道而哭,我几乎一直哭着从头读到尾。
她是一位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农村妇女,她已经69岁了。每逢刮风下雨,她都拉着村里的孩子到她家吃饭,以前孩子们都笑着说:外婆经常给我们做鸡蛋捞面条,有时候还给我们做米饭炒菜。外婆的饭做得很香,比学校的`饭好吃多了。她是一位同学的外婆,同学们都叫她外婆。她叫柴小女,是一位伟大的奶奶。
8月12日下午4点左右,程浩杰陪着奶奶到河边洗衣服,衣服快要洗完时,从下游走过来三女一男四个本村外组的学生,他们来到奶奶洗衣处附近后,跳进水里开始清洗塑料袋。其中一个女孩程浩杰认识,叫庞占英,和他在一所学校上学。不一会儿,突然听到一声救命,程浩杰扭头一看,庞占英已滑入深水中,只露着头部在外边,其他两个女孩忙着过去拉,也一下子被激流淹没。站在岸边的男孩慌忙呼喊并下去拽,也很快掉入深水中。
奶奶第一个把庞占英推到浅水处,接着,奶奶又拉上来另一个女孩。奶奶看见程浩杰跳进水里救人,便大声对他说:危险,快回村子里喊人!程浩杰急忙跑回村里,叫来了大人吕培、程建军、程富光和刘磊,他们一边打手机报警,一边拿根长竹竿,飞快往河边跑。
我们赶到时,只见一个男孩和两个女孩在河边地上躺着,可就是不见柴小女和另一个落水女孩。程建军说。
当过兵的吕培拿着一根竹竿,慢慢进入深水区,然后一口气潜入水下。很快就拉出一个人,大家一看,正是柴小女老人,但此时她已经停止了呼吸。
年近七旬的老人,她本该安享晚年。但在这个夏末,她瞬间做出选择,用纤弱的双手托起了3条生命,成就了人间的至美至善、至情至爱,成为我们心中的最美奶奶。
曾几何时,我们总在感叹人心不古、世风日下,抱怨道德滑坡、物欲横流。最美奶奶的出现,让人们发现,一旦在危急时刻,人内心深处的真善美就会自然流露。她的义举,也让我们反思,什么才是真正的财富,什么才是有价值的人生。
我崇拜的人作文9
我崇拜的人有很多,篮球健将-姚明,武打演员-吴京,特种兵中校-张福远,歌手-周杰伦……但我最崇拜的那位为中国赢得了许多金牌的羽毛球健将,曾经称霸世界羽坛的羽毛球明星-林丹。
林丹出生于1983年10月14日,身高1。78米,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对小巧玲珑的耳朵,肌肉发达。
林丹的爸爸妈妈都是体育爱好者,每次打篮球都带着他。一次,他发觉羽毛球很好玩。他后来上了业余班,他是班上唯一一个用左手打球的小朋友,所以教练对他特别关注,但是他的身体素质很差,每天训练他都认认真真地完成,他说过一句话“训练不苦,怎么叫训练?”后来,他的技术突飞猛进。1992年,他进入了省队,2000年进入了国家队。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2002年世界排名第一。
2012年伦敦奥运会羽毛球男单决赛,中国林丹对马来西亚李宗伟。观众席上座无虚席。随着观众的呐喊声,两位大将迈着轻盈的脚步走进了场地。
裁判一声令下,比赛开始了。李宗伟发球,他发了一个高选球,林丹做了一个杀球的假动作,让李宗伟误以为他要杀球,可他却打了一个高远球,李宗伟毫不犹豫的来了一个跳杀,球擦网而过,林丹立马起动给他放了个网前,李宗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给林丹挑了个后场,球既不高又不远,林丹一跃而起,猛地一挥拍,球像火龙一样杀向李宗伟的边线,李宗伟来了个鱼跃救球,可是球却没有过网。第一局,李宗伟以21:15赢了林丹,我心想:林丹这场不会输吧?第二局和第三局保持冷静,调整了战术,反败为胜。林丹最终以21:10和21:19的好成绩赢了李宗伟。
这就是我崇拜的人-林丹,我崇拜他的`这种沉着冷静的精神和他那种刻苦训练的精神。我要把这种精神带到我学习羽毛球和生活中,争取以后能有他那样的好成绩。
我崇拜的人作文10
我所崇拜的,可以是浩渺黑夜中的星辰,亦可以是星星点点的渔火,一半是伟大,一半是温馨。
——题记
你最崇拜的人是谁?
当你第一眼读到这个问题,脑海中会忆起谁?
如果是光鲜亮丽的明星,我希望你所崇拜的绝不是那摄人心魂的妆容,而是举世非之而不加沮的强大与日夜练习的坚韧;如果是一掷千金的商界精英,我希望你崇拜的,绝不是那不可一世的高调奢华,而是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淡定与高瞻远瞩的眼界……
也许你所崇拜的有许许多多,但我希望你能在遥望皓月之时,别忘了那小小萤火,缕缕春风。
我所崇拜的,是浩渺黑夜中的星辰。
我依稀记得,3月30日,在四川凉山森林大火中牺牲的30位英烈与千千万万与死神殊死搏斗的消防员。“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从前我以为这只是一句抱怨,可现在,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会有那样一群人在灾难面前念天下之忧,在死亡面前舍生而取义。我至今仍深深被《烈火英雄》中的一句台词所感动,它说:“自从我们做了消防员,就已经做好了牺牲的准备。”没有华丽的词藻,抑扬顿挫的语调,却在粗糙的声线,滚烫的赤诚之中令人泪目。
我所崇拜的,是如他们一般的英雄,即使每一位都可能只是一隅星光,可待星辰成海便是刺破黑夜的光明。
我所崇拜的,是星星点点的渔火。
“大爱可以感人肺腑,小爱可以情真意切。”当你放慢你追逐远方的'脚步,你能更真实的感受到身旁不经意间的温暖,那是一杯香甜的牛奶,是一盏盼你回家的灯烛,是数十年的陪伴,那是父母的爱,自你呀呀学语,蹒跚学步到风华正茂,踌躇满志,你的脚步快了,他们却慢了,而你是否愿意去承认他们的无私,崇拜他们的无私。
我所崇拜的,是天下父母从一而终的赤诚与关怀,他们的爱从来为你一人准备,那不是自私,是另一份伟大,有如江畔的渔火,星星点点,温润人心。
林俊杰在《崇拜》里唱道:“你的姿态,你的青睐,我存在在你的存在。”我所崇拜的,不论是星辰还是渔火,都是令我更好的存在的“存在”,从他们身上,我能吸取生命之辉,点亮前行道路。
我所崇拜的,一半是伟大,一半是温馨。
我崇拜的人作文11
在历史小说中,有许多个性突出的人物。比如《三国演义》里足智多谋的诸葛亮、《西游记》中贪吃好睡的猪八戒、《红楼梦》里哭哭啼啼的林黛玉等。这些人物中,我最崇拜的是《水浒传》中的`“小李广”花荣。
花荣长得眉清目秀,他本是朝廷中人,因同情宋江而弃官上清风山当了寨主。听说宋江被刘高诬陷处于危难境地,他拍案而起,立即率领人马去营救宋江。之后他又被逼上了梁山,以一手好箭法而闻名,被人誉为“小李广”。
花荣在《水浒传》中出场的次数很少,但其中两次亮相让我拍手叫好。一次是花荣营救宋江的那段描写:宋江被关押在刘高的营地,遍体鳞伤,奄奄一息。花荣得知后大怒,立即率兵马前去营救。到了地方后,花荣对门前守兵说道:“今天就让你们瞧瞧我花知寨的神箭!看我第一箭,射你那门上的火苗!”话音未落,一根木棍从柱子上掉落下来。花荣又说:“看我第二箭,射你那头盔上的红缨!”说完,只听嗖的一声,羽箭不偏不倚插在士兵的红缨上。花荣朝官兵们大喊道:“看我第三箭,射你那穿白衣服的教头的心窝!”那人哇哇叫着逃走了,其他士兵也一哄而散。这段文字把花荣高超的箭法描写得淋漓尽致,我十分喜欢。
另一次是花荣与秦明决斗。当秦明率兵到达清风寨时,发现宋江和花荣正在城楼上饮酒作乐。秦明大骂花荣,花荣盛怒之下,便和秦明战在一起,三四个回合后仍然不分胜负。花荣故意卖个破绽,向深山老林跑去,秦明也紧跟着追赶过去,花荣趁机转身拉弓,射中了秦明的佩剑。秦明大惊,便带着兵马撤退了。
我崇拜花荣,是因为他的箭法超群;我崇拜花荣,是因为他的重情重义;我崇拜花荣,是因为他做事一丝不苟。我希望我长大后也能成为像花荣这样技艺超群、重情重义、出类拔萃的人。
我崇拜的人作文12
有的人崇拜歌手,因为他们有一副好嗓子;有的人崇拜画家,因为他们的作品栩栩如生,让人赏心悦目;有的人喜欢运动员,因为他们为国争光。而我崇拜的对象确实平凡而朴实的清洁工。
从小,我就看不起清洁工,觉得清洁工的工作脏兮兮的,在我改变看法是就是在不久前。
那是一个清晨,东方刚刚出现一点鱼肚白,马路上一个人影都没有,静偷偷的,偶然有一辆汽车飞奔而过它那刺耳的喇叭声,把我从美梦中醒来,想上个厕所,走过客厅时,忽然闻声有“刷刷”的声音传过来,在空无一人的马路旁上,这声音显得格外刺耳,激起了我的好奇心,走进窗户一看,原来是一个穿着制服的清洁工在扫地,汗水从她那瘦小的身上流下来。我看到这儿,不知不觉改变了心里的想法:清洁工真辛劳,别人都还在梦乡里,他们却起早贪黑的扫地。
早上,我迈着轻快的步子上学,走到一条小路时,看见一个清洁工在扫地,她扫得十分认真,似乎这条街上就她一个人。这时,一阵清脆的高跟鞋声由远及近,原来是一个时尚的白领女孩走了过来,当她走过清洁工身边时,清洁工的扫把不小心扫到了她的高跟鞋。“对不起,我不小心弄到了你。”清洁工连忙赔礼道歉,可那女孩却尽不领情,皱着眉头说道:“你怎么扫的,这么不小心,下次给我留意点。”清洁工还在赔礼道歉,那女孩却扬长而往。这是什么人吗,高档的衣着,低档的.人。
看到这里,我不禁停住了:这还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白领吗?我忍不住觉得那清洁工很可怜,便走到她身边问:“你没事吧?”她似乎有点吃惊,随后淡淡一笑:“没事,我习惯了。”说完,又低下了头,继续扫地。忽然,我发现这条街道竟然那么干净。
在上学的路上,我想:固然清洁工很不起眼,但是他们无私奉献,努力工作,让我们天天都身处于一个干净的环境中,难道不值得的尊敬吗?想到这儿,清晨那个清洁工瘦小的身影在我的脑海中忽然高大起来......
这就是我崇拜的对象,他虽让没有光鲜亮丽的外貌,却又高尚朴实的品质!
我崇拜的人作文13
我的爸爸是一名救死扶伤的医生。他个子不高,浓密的眉毛下一双乌黑深邃的眼眸,泛着智慧的光芒。高挺的鼻梁下一张笑起来迷死人的嘴巴。
打开记忆的大门,成长的印迹飞涌而出,父子之情,是那么的清晰。孩提时,眼中的爸爸是充满爱心的。记得有一次,爸爸在窗台上发现了一只雏鸟,身上连毛都没有,奄奄一息了,爸爸把它捡回家,把冲好的奶粉吸到针筒里,一口一口喂它吃,在爸爸的细心呵护下小鸟一天一天长大了,爸爸带它出去玩,训练它抓虫子。后来爸爸把它放回了大自然,虽然我很不舍,但爸爸说必须这么做。
上学前,爸爸成了百科全书。那时的我对周围的一切充满了好奇,不知向爸爸提出了多少个奇怪的问题,爸爸每次都不厌其烦地给我答案。有一次我看见路边有人在卖小鸡,我好奇地问:“爸爸,小鸡是从哪里来的?”爸爸笑着说:“小鸡是从鸡蛋里孵化出来的。”我百思不得其解:“鸡蛋里怎么会有小鸡呢?”过了两天爸爸拿回来一堆东西,有孵化器、水袋、保湿器、体温表还有五只小鸡蛋。我好奇地问:“爸爸,您要做什么?”爸爸得意地回答:“让我们亲眼见证小鸡破壳而出。”经过21天的细心呵护,五只稚嫩可爱的`小生命破壳而出了,那一刻我们收获了说不尽的快乐和惊喜。
上学后,我和爸爸是一对好搭档。每年寒暑假爸爸都会带我们去世界各地旅游。去日本滑雪、冲浪;去菲律宾潜水、看鲸鲨;去斯里兰卡零距离接触野生动物……每一次旅行,都是美好的记忆。
我最崇拜我的爸爸,正因为有了爸爸的陪伴我的童年生活才会五彩斑斓、丰富多彩,让我回味无穷。
我崇拜的人作文14
如果你问我最崇拜的人是谁,我毫不犹豫地回答:“比尔?盖茨。”“为什么?”“因为他拥有很多个‘世界之最’。例如:他是第一个从一无所有白手起家,在短短20年内创造财产达139亿美元的奇才他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世界第一富翁他是第一个靠观念、智能和思维致富的人他是第一个靠电脑软件积累亿万财富的先行者……”
小时候的比尔?盖茨很有不落人后的精神,这些都表现在盖茨的日常行动中,就是学校的任何功课和老师布置的作业,他偶会全心全意花上所有时间去出色完成。
一次,老师给他所在的四年级学生布置了一篇关于人体特殊作用的作文。要求四五页的篇幅。结果比尔?盖茨利用他爸爸书房里的百科全书和其他医学、生理、心理方面的书籍一口气写了30多页。还有一次,老师布置同学写一篇不超过20页的故事,小比尔?盖茨浮想联翩,竟写出了长达100页的神气而又曲折的故事,使老师和同学都十分惊讶!
比尔?盖茨在体育方面也表现出不落人后的精神。有一次暑假童子军的'80公里徒步行军,时间是一个星期,他崭新的高筒鞋,显然新鞋不大合脚,没天13公里的徒步行军,又是爬山,又是穿越森林,使他吃尽了苦头第一天晚上,他的后脚跟磨破了皮,脚趾上起了许多水泡。他咬紧牙关,坚持走下去。第二天晚上,他的脚红肿的很厉害,裂开的皮肤还流了血。同学们都劝他停止前进,他却摇摇头,只是向随队医生要点药棉和纱布包扎一下,又要了些止痛药服用,继续上路。就这样他一直坚持到一个途中的检查站,当领队发现他的脚发炎十分严重,下令医治,才终止了这次行军。当盖茨的母亲从家里赶来,看到他的双脚溃烂的样子时,难过地哭了,直埋怨儿子为什么不早点停止行军。盖茨却淡淡地说:“可惜我这次没有到达目的地。”
这些只是比尔?盖茨小时侯的一些事,但却充分表现了比尔?盖茨不落人后的崇高精神,使我更加佩服、崇拜他。
我崇拜的人作文15
他,有着椭圆的脸,一双明亮的眼睛闪着慈祥的目光,额前留着一簇翘起的头发,这三根“毛”如果不小心被理发师剪了,他会“气”不成声。
他总是用他那扎人的胡子蹭我的手和脸,逗我痒痒。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他的.那只大手,很厚很温暖,每次走路,我总是牵着他的小手指。相信大家都猜出来了吧,他,就是我深爱的爸爸!
爸爸是我的好奶爸。他不但工作认真仔细,家务可也绝对不含糊,是个名副其实的“家庭主夫”。妈妈不会烧饭,爸爸就成了我家的御用厨师。爸爸的拿手菜有很多,比如“凉拌海带”“红烧带鱼”“蒜香西葫芦” ……其中,最能让我这个资深吃货念念不忘的就是“啤酒鸡”。瞧,他正在热火朝天地做着呢!只见他先在锅里放入一些油,待油热后,迅速把鸡块倒入锅里。随着“滋”的一声,锅里“腾”一声起火了!我心急如焚:哎呀,怎么办?着火啦!爸爸却不慌不忙地拿起锅柄甩锅,想让锅里的每一块鸡都能均匀受热,同时也能消灭火焰。鸡块们在锅里欢快地做空翻三百六十度,随即又准确地落在锅里。可是火焰却气势嚣张,来了个强势反攻,把爸爸心爱的“三根毛”给燎了,他这时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帅锅”。为了保证菜品的口感,爸爸顾不上“三根毛”了,他迅速地往锅里加入盐、糖,葱、姜等调料,最后将一整瓶啤酒倒入锅中,然后盖上锅盖,闷煮二十分钟。不一会,啤酒鸡出锅了,装盘!爸爸把香喷喷、色泽红亮的啤酒鸡端到我鼻子前,再放到餐桌上。早已垂涎三千尺的我怎经得起这般诱惑,迫不及待地夹起一块鸡吞入口中。“啊!这鸡鲜嫩可口,代替水的整瓶啤酒完全美妙地融入鸡中,使鸡没有腥味,也没有啤酒的苦味,却散发着芬芳的麦芽香,同时也使得鸡色泽诱人!”我的这番评论引起了妈妈和我的“抢鸡大战”,我俩风卷残云般地一扫而空。“给我留点!”爸爸在厨房里喊道。我和妈妈看了看桌上,异口同声地说:“就剩鸡骨头和鸡皮了!”我看到了爸爸张成“0”型的嘴巴和瞪得圆圆大大的眼睛。
能干又体贴的爸爸做饭时最帅,他用爱撑起了我们温暖幸福的家。我不崇拜大明星,不崇拜大英雄,不崇拜大名人,我最崇拜,我的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