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好朋友
我的好朋友1
看到这个题目,我就会想起我的小伙伴--王安。她不高不矮的个子,一双大大的眼睛,瘦瘦的身材,扁平的鼻子。不瞒你说,她最大的优点是:非常爱帮助人。
你看吧,在那绿油油的草地上,一个小弟弟摔倒了,立刻会有一双温暖的小手扶起了他,替他拍拍土。在川流不息的马路边,一位要过马路的盲人老奶奶被那喧闹的躁音吓着了,一双温暖的小手拉她过了马路。在楼梯旁,一位小妹妹从楼梯上摔下来了,豆大的汗珠从她那苍白的小脸上流下。这时,一双火热的小手抱着她,向卫生室跑去。她,就是王安。
记得那是去年的一天,大地热的像蒸炉似的`。放学后,我和王安一起回家,在路上,王安突然拉着我,指着离我不远的一个包裹,悄声对我说:"走,咱们去看看。"我随着她来到那里,原来是一封信,可能是邮递员送信的时候不小心丢下的吧,我拉了拉捡起信的王安,说:"快走吧,不然该写不完作业了。"可王安却看这信,摇摇头,说:"可是,失主要是不见信该多着急呀。""好吧。"我只好点头同意了。我们一看地址,吓一跳,我们俩谁也不知道顺义街怎么走,无奈之下,只好去问路人,可得到的不是怎么走,而是几个白眼。最后,我们只好把它交给了警察叔叔。
有一次我们出去玩,路上我们看见一个老奶奶,托着一大袋米在路上走,累的老奶奶气喘吁吁,不住的喘着粗气。王安见状,连忙跑过去对老奶奶说:"我来帮您吧。"老奶奶笑着点了点头。于是,王安把米袋搭在肩上,我在后面托着。就这样,我们把米送给了奶奶。
我在王安家玩。一个阿姨来找王安,让她帮着看孩子。王安答应了。我们抱着孩子,哄着他玩,可不多一会儿,那孩子就不停的哭闹,王安去热牛奶,我拍着孩子的肚子,哄着他。王安拿来了牛奶,孩子一边喝,一边睡了。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王安。
我的好朋友2
我有一个朋友,他的性格十分独特,一举一动都让我觉得很有趣。他就是小林,一头乌黑光亮的卷发下有着一张白白净净的脸,脸中央那高高的鼻梁像一座山,耸立在“黄土大地”上。两片耳朵似叶子般衬托着那红红的小嘴巴,使得他那嘴巴显得格外显眼。
在家里,小林是一个大大咧咧又能独当一面的“小大人”。可在学校,他又如此的腼腆,只愿意向好朋友吐露自己的心声。心情好时他会乐于助人,心情不好时哪怕是混得再好的兄弟,也会漠不关心。他不是爱计较的人,今天的事情,到了明天就会被他当作没发生过一样,该玩的玩,该做的做,好似记忆只有一夜。说到这,我眼前又浮现出了那天下午放学时的情景……
那天,天空突然下起了大雨,只是几分钟,天上就像破了洞般往下倒水,屋檐上挂下千万条瀑布,地下的水到处流。过了好久,雨也没停下的'打算。
可怜的我刚好没带伞,妈妈又在上班,这时我真的感到了一种绝望。难道,我只能用口袋里那仅剩的一点“小资产”来作法召唤一辆出租车了么?就在这时,小林出现在了我的眼前。哈哈,难道我要时来运转了吗?“小林老司机带带我,我没带伞!”我急忙招呼他。
一个如天籁般的声音在耳边回荡:“来来来,和我一起撑伞吧……别不好意思,我们是朋友嘛。”
“好,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来,走!”我边说边凑了上去。我向来视小林为知己,小林待我也算厚道,所以说完我们俩就勾肩搭背地一起上了路。
谁知,不一会儿,我和小林在同一个“伞檐下”也擦出了点“小火花”。一个不小心,我把水溅到了他的长裤上,但他也没有火。呵呵,要换别人,可能就丢下我自顾自跑了。不一会儿,我又踩到了他的脚,可他只是笑了笑,就把怒火往肚子里吞了。再走一阵,“呀,不好!”我大叫一声,一脚踩入水坑竟把水溅到了他的身上还有嘴里。我冷汗一冒:“完蛋了。”这时,果然不出我所料,他骂道:“前面的我忍了,你现在把水踩到我嘴里了,那么,再见!”说完马上撒出去了,最后,我还是没躲过用“小资产”坐出租车的命运。不过第二天,我以为小林还生我气呢,不想他却和没事了一样。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小林,你们觉得他有趣吗?
我的好朋友3
在我的朋友圈子里面,有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一些人,虽然没有天天在一起,但是我们之间的感情,是绝对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质的。
记得在我刚进高中的时候,那时候要军训,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操场上面,当时一个人都不认识,所以,在晚上自习的时候,都是一个人坐在教室的一个角落里面,没有去跟任何人说话。
军训结束了,第一节班会,班主任就叫我们每个人上台做一个自我介绍,当时我也就没这个心情去听,就趴在桌子上看书,突然,一个声音传来:“大家好,我叫刘露露,来自监利,我喜欢唱歌,跳舞,画画,也很喜欢英语,大家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人,缘分让我们聚在了一起,希望大家能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面,共同的学习,共同的进步,谢谢大家!”此时,我抬起头,一个女生,正往座位上面走去。当时班上的男生都疯狂了,吹口哨的吹口哨,拍桌子的拍桌子,反正所有疯狂地事,此时此刻在我们这个教室里面都能看到。
我仔细的打量着她,白白胖胖,粉嘟嘟的,扎着一个马尾辫,看起来很可爱,虽然很胖,可是身上看不出来一点赘肉,让人看到了就有一种想要亲近的感觉,所以也怪不得那些男生会疯狂了,连我这个女生看到了,都忍不住的抹口水。
当时,我以为她很难亲近,没想到,她比我想象中的'要随和很多,老师在第一次换位置的时候,就把她换在了我的前面,当时我可高兴了,终于可以跟她说话了,她桌子搬完之后,马上就跑过来帮我搬,连自己的书都还没来得及整理,一口气把我的桌子从左边,搬到最右边,连口气都没有喘,当时我看的都惊呆了。
然后上课的时候,我就在她后面拉她的衣服,跟她说话,连被老师点名了她也没怪我,下课的时候还帮我倒水喝,有时间课余时间长,我们就一起去上厕所,在操场上她就背我,等等。
就这样,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有时候放月假还跑到她家里去玩,她妈妈对我们都很好,做很多好吃的菜我们吃,跟我们洗衣服。可是这开心的日子没过很久,她就不读书了。当时我听了真的很伤心,哭了很久,也很舍不得。我想也许这样,才是她自己真正想要的吧。
评语:
好朋友之间,不管隔的有多远,都能感受到彼此的存在,那份感情就值得珍惜。
我的好朋友4
众所周知,书迷就是痴迷于书籍的人。我的好朋友是个书迷,她抽空就往书堆里钻。
周末,我如约去她家玩。进入她的房间,我被眼前景象惊呆了!我仿佛走进书店一样,书架上、书桌上、床上都被书包围了。古今中外的小说、散文、漫画,杂志,应有尽有。对于我这个客人,她并没有过分热情的招待,只是说让我随便玩随便看,她却自顾自的看起了书。作为好朋友,我已经习惯了她的脾气。
我顺手拿起桌子上的一本《封印之书。镜之门》,这是一本催泪的小说。一个绿叶形状的小书签夹在了书中。打开那页,只见书中被她用各种符号圈画出了许多好词佳句,在文章的间隙,还画了一些笑脸和哭脸。我问她原因,她说这些都是看到高兴和难过的地方。
我抬起头,正好碰触到她的目光,好像又在回忆书中的情节了。转瞬间,她低下头又开始读书了。午后的阳光像是被谁掠去了似的,不再耀人眼目,而是十分柔和明亮,像一个俏丽的少女一样温恬的穿过云层,穿过窗户,射到她的脸上。一副淡紫色的眼镜架到她高挺的鼻梁上,两只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游走于书中的'字里行间。我几次给她说话,都没有把她从书中的世界拉回来,她依然津津有味的看着。可能是看到了精彩的地方,只见她手舞足蹈,嘴里还哼哼唧唧的唱着不着调的曲子。被笑容打开的小嘴,漏出两排整齐洁白的牙齿。可爱的马尾辫也跟着跳起了舞。过了一会,她又安静下来。只见她时而托着腮,时而又用笔圈画着,右手不时的托起下滑的镜架。
时间像沙漏一样,整个下午我和她在书的陪伴下很快就度过了。我被她读书的热情所感染。读书增加了她的想象力,增长了她的写作水平,使她的作文成绩稳居班级之冠。
她就是我的小伙伴索欣钰,一个痴痴的小书迷。一个值得我学习的好伙伴。
我的好朋友5
刚开学,我们二班,座位还没安排,我们都随便乱坐。坐在我后面的那位同学,瘦得像晾衣棍子,那小胳膊小腿的,好像一阵大风刮来,他就会飘走一样。他两张脸圆圆的,十分喜感。从面部看来,离“英俊潇洒”还是差了几条街,但也没到“歪瓜裂枣”的境界。他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显得文质彬彬。
因为初来乍到,朋友不多,而且我们两人聊得十分投机,所以关系也就挺不错了起来。他自我介绍,大名叫“罗致远”。
致远别名
“你是二班的吧!”“你怎么知道?”我疑惑地问。“你们班有个叫罗致远的`笨蛋吧?”“咦,你怎么会知道?”我有些惊奇。“唔,那就没错了,他以前是我们小学班上的一个‘人才’。”
这天,我去检查十九班卫生,在去检查包干区的路上与这个班的劳动委员聊了起来。没想到他是罗致远同学的小学同学。“罗丁丁这个人啊……有点傻,可是……”他开始介绍起罗致远来。
“哎,他不是罗致远吗?怎么是罗丁丁?”
“你还不知道!这就是为什么说他傻了。”他徐徐地说道,“小学时,老师要大家写一封信给×,这罗致远就去电脑上抄了一篇,抄了还好,只是他蠢得把最后的署名‘丁丁’也抄上去了。于是,我们语文老师赐其名曰‘罗丁丁’。”
“后来怎样了?”
“怎样了?嘿,这家伙居然乐意接受了!”
机灵致远
“罗致远,快改英语听写本!我要订正!快!”“罗致远,我……”
“别吵了,英语课代表又没把作业本发下来,催我有什么用?你们总在这吵,要不你们来当这个组长,我不干了!烦死了!”这是罗致远当组长以来第N次(N>100)发火了。如果不是他真的只有12岁,我都要怀疑他是不是更年期到了,火竟如此之大,脾气变得如此之暴躁。可是,大多数,都是他自己不愿改。“这样,你们前后两个人,互相改对方的,我把我的答案给你们,这样就快了吧!”罗丁丁灵光一闪,急忙说道。
咦,你这脑子里面不全是水泥啊!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作用呀!我想。
“我无所谓。”“随便了。”大家纷纷表态。最终,罗致远的建议通过了。
虽说罗丁丁的脑子时不时会抽一下,但是,他不失为是我的好朋友,是那个抄作文会把署名也抄上去的,傻得可爱的罗丁丁。
我的好朋友6
“找呀找呀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每当我听到这首歌的时候,思绪都会被拉回到一年级的时候,会想到我的好朋友黄霱璇。
那是我上小学的第一天,老师把我安排在靠窗的位置。吃完课间餐,我想去垃圾桶那儿扔掉面包袋子,可我旁边的男孩子调皮地堵住位置,他身子使劲靠在椅背上,脚也用力蹬着地面,不管我怎么好言好语劝说,就是不让道放行。唉!我现在只有两种办法了:“翻山越岭”爬桌子,“钻地洞”钻桌子。
正当我准备“背水一战”豁出去的时候,一个清脆友好的声音从后排传来:“让我来帮你扔吧!”哎呀呀,这句话如同雪中送炭,可解了我的燃眉之急,让我对她是感激不尽!通过这件事,我对她助人为乐的品质佩服不已,于是,我开始细细地打量起她来——她留着樱桃小丸子一般的短发,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一对弯弯的眉毛,笑起来令人感到格外得和善。
因为她在第一天就令我倍感亲切,所以在这四年里,我们的`友谊越来越深厚。
你瞧!在办黑板报时,当我面对着“茫茫空白海”发呆时,她已经大笔一挥,一条栩栩如生的龙就出现在黑板上了,让我惊叹不已。哎呀!真是“好友搭配,干活不累”呀!对我来说十分困难的黑板报,就在我俩的欢笑声中大功告成了!
黄霱璇的好真是令我感动不已,就拿上个月的一件事来说吧——
那一天,我病刚好,重新回到学校来上课,她立马就跑过来,掏出一张祝福卡送给我。她小心翼翼地捧着卡片,就像捧着一件“珍宝”,眼里充满了关切。我的心“怦怦”直跳,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的一幕,眼睛不禁有些潮湿了。我心想:呀,在我最需要关心的时候,她居然猜透了我的心思。正当我又惊又喜的时候,她两只眼睛睁得大大地对我说:“祝你健康快乐!”我连忙接过卡片,一个劲地说:“谢谢!”我把卡片紧紧地抱在胸前,觉得它好温暖,好温暖……我欣赏着这张做工精美的卡片,这可是好朋友黄霱璇亲手为我制作的,它是无价的,上面的图案是她一笔一划认真地勾画的,她每天都把卡片放在书包里,就盼望着,盼望着我早日来上学。卡片上的那颗爱心,将我俩的心连接得更紧,让我们的友谊一直延续……
“找呀找呀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我的确找到了一个好朋友
黄霱璇,你也替我开心吧?
我的好朋友7
哈罗,我是刘妍锦,我有一个挚友很值得像我们介绍哦!她就是——高王莹雪。
高王莹雪长得有些与众不同,额头上留着长长的刘海,一双小却有精神的眼睛上架着一副蓝色的眼镜,红红的小嘴里老爱嚼着什么东西。她可是个很时髦的人,每天穿的衣服都不一样,每套衣服都很新潮。高王莹雪是班里的“小百灵”,每次唱歌老师都让她做“示范”。可她却是个有名的“忘事精”。不信?往下瞧!
这不,一个星期六的'早晨,我还没有起床就被一阵讨厌的电话铃声从睡梦中叫醒了。
“喂,谁呀?”我有气无力地问道。
“我,高王莹雪。”
“哦,怎么了?”
“这星期天的语文作业我忘记了,麻烦你告诉我一下。”
“语文《同步学习》——”我有些生气地说道。
“那数学那?”
“唉,是课本的第——”我不耐烦地答道。
“那——那——”她支吾起来。
“又怎么了?”我语气加重了些。
“那么今天舞蹈老师让练习的动作是?——”她不好意思的问道,怕引来我的怒吼。
不出所料,我对她发了一通脾气后才告诉她,并警告她以后牢牢记住老师留的作业。可她呢,这一次答应了,下一次又忘了。每天
就这样反反复复,弄得我现在都害怕接电话了,得了“电话恐惧症”了。
这家伙虽然老忘事,却很重情义。
一个星期三的下午,我和高王莹雪一起去上舞蹈课。恰巧我忘记带舞蹈鞋了。要知道忘记带舞蹈鞋可是要挨舞蹈老师的“K”的呀!怎么办哪?
正当我急得团团转时,高王莹雪把自己的舞蹈鞋忘我手里一塞,说:“给你穿吧!大不了我挨顿批!”我忙把鞋又给了她:“不行,我再想办法吧!”可她硬把鞋又塞给了我。
上课了,老师见高王莹雪没穿鞋,狠狠地批评了她。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唉,要不是我忘带鞋,高王莹雪就不会爱批评了!可她却毫不放在心上。通过这件事,我们的友谊更加深厚了。
高王莹雪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既重情义又是个“忘事精”,你们喜欢她吗?
我的好朋友8
在我们班,有个同学叫李敏哲,他既是我学习上的对手,又是我班级生活中的好朋友,在很多方面,他是我想要赶超的目标,也是我学习的榜样。
他学习成绩很优秀,而且一直很稳定。每次考完试,妈妈总会问:“这次李敏哲考了几分?沈楷东考了几分?”我们在学习上就是竞争对手,都想比对方考得好,不愿意输给对方,不过这并没有影响我们之间的友情。妈妈说,我的学习成绩总是不稳定,起伏很大,而李敏哲的成绩稳定,说明他学得踏实,这种踏实沉稳的学习态度正是我欠缺的。
李敏哲很爱看书。一下课,他就从书包里拿出一本书来,坐在位子上静静地看,就连我们叫他去玩他都总是拒绝。他说他抓周抓到的就是书,所以这么爱看书。这让我很惭愧,因为我抓周抓到的是毛笔,但是我的字总是写得不好看,而且还不爱练字。有一次我问他到底看了多少书,他说:“我也不确定,大概有五百多本吧。”天哪,我一直觉得我自己看的书也不少了,可是跟他一比,就有点差距了。
看到这里,你大概会以为李敏哲就是一个文弱书生的形象。其实并不是。他虽然长得有点瘦,而且五官清秀,鼻梁上顶着一副眼镜,显得文质彬彬的`,但他一点也不弱。他的个头很高,一直是我们班最高的一个,胳膊上也有点肌肉,运动能力也很强,所以经常担任体育委员的职务。
在各项体育运动中,李敏哲比较喜欢踢足球。刚开始的时候,他踢球的水平也只是普通,并不显得出类拔萃。但他是那种肯下苦功的人,喜欢踢球,就会坚持不懈地去训练。到现在,他的踢球技术已经很不错了。但他总是对别人说自己踢得还很差,训练起来更刻苦认真了。
李敏哲在音乐方面也很有天赋,并且也付出了很多努力。他会弹钢琴,在一次音乐课上,他给全班同学秀了一段,真的挺好听。在学校的好声音唱歌比赛时,他也是边弹边唱。他说他每天练钢琴都要练两个小时呢,难怪这么厉害!
我真的很佩服李敏哲的多才多艺,我更佩服他为练成这些才艺而付出的不懈努力,最让我佩服的是,他虽然花了这么多时间和精力在这些才艺上,学习成绩却依然这么稳定这么优秀。他虽然一直是我在学习上想要超越的对手,却也是我要学习的榜样,更是我的好朋友!我们互相竞争,互相学习,共同成长。
我的好朋友9
说起我的好朋友,有好多好多的。但是我最最要好的朋友,那就要数我过去的同学―蓝琛琛。
琛琛的个子比我高一点,两个大眼睛镶嵌在一张红润的脸蛋上,高高的鼻梁,好看极了。也许是从出生开始,上天就注定了我和她将是好朋友。我们之间从未发生过争吵,我俩互相帮助、形影不离,亲密得简直就像一个人。
记得一次数学考试,我刚开始写的时候很顺利,但是写到最后一题的时候,我卡壳了,绞尽脑汁地想来想去,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写才正确。我心急如焚:这一题可7分去呐!即使别的题都正确了,但是分数也只有93分,那我的`第一名可就保不住啦!我偷偷地看看琛琛,她早已写完了,正在检查呢。我便立刻向她发出求救的“信号”,可她根本连看都不看,继续埋头检查。我开始来气了,踢踢她的凳子,小声地对她说:“琛琛,我最后一题不会写,求求你啦,把答案告诉我吧!”我看见她还是继续算她的,便立刻重复这样叫了许多遍,最后,她终于熬不过我,递给了我一张纸条,我喜出望外,心想:这肯定是答案!谁知当我一看,纸条上写着三个字:“自己想!!”
正在这个时候,铃声响了,该交卷了。我立刻慌了,心里暗暗地想:糟糕,怎么办?我不管三七二十一,乱写一通,把试卷交给了组长,忿忿地坐在位子上,琛琛看见我这个样子,走过来问:“呵呵!怎么啦?生气咯?”我扭过头,没有回答她。“懿晟,当时是考试,考试是很严肃的,要凭自己的实力来考,所以,我不能告诉你答案。你想想,诚实和分数哪个比较重要?”我红着脸,低着头说:“当……当然是诚实了。”“恩!我现在就讲解给你听:甲先到达终点,所以……。”
过了几天,分数出来了,我虽然只考得了90分,但这却是我真实的分数。我很高兴,更为有这个朋友而感到自豪!
我的好朋友10
我在原来的学校有个十分要好的朋友,我们无话不说。她嘛,就是康清燕。
康清燕的皮肤可白了,都快赶上白雪公主了。她剪着短短的头发,要是她不动,你还以为她是男孩呢!她虽然样子像男孩,可行为举止比淑女还要淑女。她有又浓又黑像是毛笔画上去的眉毛,又长长的令人羡慕的睫毛。可她一点也不爱打扮,每天都随随便便地穿点衣服(可都很整齐)。
康清燕对我可有耐心了。一次,我去她家玩的时候,发现了她的小自行车,硬是要玩。康清燕在征得父母同意后,把车推到了一块大空地,好奇地问:“你会骑吗?”这时我才知道我根本不会骑自行车,只好无奈地摇摇头。“那我教你。”康清燕胸有成竹地说。我不太相信,可还是让她教我了。“先要坐正了,双手扶稳龙头……”我走了神,看了看她,这时的她就是一个小老师。可惜我榆木脑袋不开窍,一下往墙上撞,一下又往石头堆里冲,就是学不会。我生气地将车子往地上一扔,嘟囔着:“不学了,有什么好玩的?”康清燕扶着车子,在大太阳底下苦口婆心地劝了我大半天:“章玮璇,开始可是你要学的,等我推出来,你又不学了,你成心气我呀!”说罢便装出心脏病犯的`样子。“你到底学不学?”我脸红了,站起来继续学骑车。康清燕又帮我调整好位置,还叫我不要紧张。我又开始学了。结果那一次我学会骑自行车了。后来,我还能骑车载人了呢!
虽然康清燕对我很好,可她也不会包庇我。一次,我拿一包薯片到学校去,鬼鬼祟祟地将薯片拿出来,就被当天值日的康清燕撞了个正着。她二话没说就在本子上记下了我的大名,又冷冷地抛出一句话:“明天罚扫。”连看都没有看我一眼,就又去检查卫生了。我连说话的权利也没了。为这事,我还生了好几天的气呢!可最终,我俩还是和好如初。
我的好朋友11
在我的记忆中,有一个好朋友始终让我难以忘怀,他现在已经转到别的学校上学了。他的名字叫小明,他长着一头乌黑的短发,两道弯弯的浓眉特有气质衬托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口洁白而整齐的小牙。
我和小明是这样认识的,几年前的一个夏天,我和往常一样来到龙宾小区康复中心去康复针灸,在去的路上碰到了他,由于年纪相仿,我俩不自觉得交谈起来,我就问他:“你是哪个学校的?”他说:“他是志刚小学的。”我说:“是吗?我也是志刚小学的。”简短的几句话拉近了我俩的距离,谈得很投机。一抬头发现到了康复中心了,不得不对小明说:“我得康复去了,哪天再见?”小明回答:“好的,再见!”
又一次见面是在学校体育课上,我发现他是六班的。我就跟他摆了摆手,他对我笑了笑。不一会儿,自由活动了,我走到他跟前,主动拉着他的手说:“很高兴再一次见到你,我们一起玩吧!”他冲我笑了笑,“好呀!可以问你一件事吗?”“可以。”“你为什么要去扎针,腿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我当他是好朋友,于是就一点都没隐瞒都告诉了他,他听完了就告诉我:“你不要在意这些毛病,别听别人怎么说你,你就想你和正常人是一样的。”我听完深受感动,觉得他理解我。不知不觉的下课铃响了,在依依不舍中我们回到了各自的班级。此后,我们一起上学和放学,他还帮我背书包,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总是细心为我解答,慢慢我们在一起谈论的'话题也越来越投机,共同语言和爱好,使我们成为了真正的好朋友了。
渐渐的我还发现,他不但心地善良,而且非常幽默风趣,经常给我讲笑话加表演滑稽的动作,逗得我捧腹大笑。一次我俩在一起下围棋,他马上就赢了,可是他经常把棋子放错了位置,之后自己气得乱蹦,还说道:“本来这盘棋能赢得,但是棋子放错了,真是气死我了。”每一次,我都有些“幸灾乐祸”,因为每次放错棋子,也就是我赢他的时候。
这就是我相识、相知、相熟的好朋友。我们彼此充满了信任、理解、帮助,虽然他现在转到别的学校了,但他在我心中永远是最好的朋友!
我的好朋友12
刚步入初中,我便遇到了几位好朋友。其中一位,就是我的同班同学许欣妍。
许欣妍是坐在我身后的一位普通女孩。刚开学几天,我们还不是很熟。可慢慢的,友谊的小船就越来越深,彼此都以雅号相称,我叫她“玉米”,她叫我“鲸鱼”。
许欣妍有着一双不大不小的眼睛,一张小嘴巴嵌在圆圆的鹅蛋脸上,满脸的痘痘似乎总是在阳光照射下发出闪闪的亮光。许欣妍总说自己的'痘痘很多,但我觉得和小学一个同学比起来,真是大巫见小巫,因为她的痘痘简直多如繁星,密密麻麻。许欣妍一头乌黑的长发柔而顺,浓而密,经常扎成一个马尾辫坠在脑后。
许欣妍酷爱读书,记得有一次我在她家,书桌上的电子钟发出“滴滴”响声,我抬头一看已经十点多钟了。她依旧旁若无人地捧着一本书,孜孜不倦,时不时发出一声轻笑,但立即止住,一切都是那么安静。突然“咔哒”一声,家门拧开了。许欣妍猛地反应过来,不好,是爸爸!要让他知道这么晚我还在看书,准会被骂个狗血淋头!脚步声越来越近,许欣妍也慌了起来,怎么办?怎么办?对了!她灵机一动,把书塞进衣服里,装作痛苦地对走过来的爸爸说:“哎呦,爸,我肚子疼!”“好好的,怎么会肚子疼呢?赶快去厕所!”爸爸急切地说。于是,她弓着腰,捂着肚子,做出龇牙咧嘴的样子,一步一步地挪到卫生间。我坐在床上,捂着嘴嘿嘿直乐,尽量不让自己笑出声来。
许欣妍不仅爱看书,还喜欢运动。她最喜欢的运动就是打羽毛球,不过,你要和她对打,她的球总会抽到你身上。
一天上午,阳光明媚,许欣妍约我一起去打羽毛球。我们很快开战了。首先我发球,我猛地把球抛起来,用力一挥,想给许欣妍一个下马威。“啪”一一球向另外一边疾驰而去。许欣妍毫不慌张地紧盯这个球。球越来越近,她的眼神专注起来,突然举起右手,猛然一挥拍,“嗖”地一下,球迎面而来,我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咚”地一声,球硬邦邦地撞在我的脑门上。我呆在那儿,傻乎乎地盯着球。许欣妍竟然哈哈大笑:“哈哈哈……打到了,耶!哈哈哈……”我哭笑不得,捡起球,恶狠狠地说:“再来!”一来二去球又撞在我头上,她笑得更欢了,连腰都快要弯成九十度。
这就是许欣妍,我的好朋友,一个爱读书,爱运动,爱恶作剧的小女孩。
我的好朋友13
乌黑的头发,恬静的笑容,还有那活泼的身影……你知道他是谁吗?他就是我老家的好朋友——杨逸臣。
他和我做了六年的好朋友。在幼儿园时,我曾和他一起走过T台秀,打过篮球,一起去妈妈工作的小学玩……他喜欢的东西总是不定,今天是机器人,明天是足球,后天是绘画,大后天又变了,但是,杨逸臣最喜欢骑自行车。
事情还要从那一天开始说起:那天我觉得很无聊,便想到了他,于是,我便飞一般地跑到他家。他正在画画,我轻轻地敲了敲门,说道:“杨逸臣,出来玩喽!”他把我的话当成了耳旁风。我故意哄骗他:“今天我教你骑自行车,怎么样?”因为他是我们几个中唯一一个不会骑自行车的人。我本来是骗骗他的,没想到他会信以为真,从椅子上一跃而起,兴奋地问我真的吗?我回答道:“嗯。”于是,我只好把我那宝贵的自行车借给他。
“砰!”还没等他骑上去,我的车已经受了重伤。虽然我很心疼我的车,但我不能说到做不到,我在心里这样想着。后来,我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让他坐到车上。我说:“杨逸臣,今天我就来教你……”还没等我都把话说完,“砰!”他又撞在了墙上,这次除了我的.自行车“受了伤”,就连他自己也摔了个四脚朝天。后来一连三次都是这样,“我的天哪!”
不过,他不到两天就学会了,但是我的自行车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他现在已经买了一辆新自行车了,并且已会很熟练地骑车了,我很佩服他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
虽然时光已过,但他和我的快乐时光让我永远深深地刻在了心里。那个微微上扬的嘴角,红通通的脸蛋,让我觉得骑车的事情仿佛就发生在昨天。如果可以,我非常希望能和他一起迎着微风,看着风景一起骑车呀!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杨逸臣,那你的好朋友又是谁呢?
我的好朋友14
如果要问我的好朋友是谁,我会还不犹豫地告诉你,是他,我的同班同学——程明。
程明,今年十二岁,胖胖的身材,圆圆的脸上镶嵌着两颗黑珍珠般的眼睛。程明他数学成绩好,同学都称他为“数学家”。他有着勤学好问的高尚品质。
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六的傍晚,太阳的最后一抹余辉落下山头。我应邀前去程明家做数学作业。开始的时候,我们做得很顺利,不一会儿,就做得差不多了。可是,当我们准备庆祝胜利的时候,却被最后一道应用题给难住了,我们俩都在冥思苦想,就是想不出个办法来,我只能像个泄了气的'气球呆坐在凳子上,只见程明他时而仰望天花板,时而低着头比划着,不停地自言自语,有时似乎想到了,就在稿纸上计算,可算了一会儿,又猛地将稿纸揉成一团,狠狠扔在地上,不一会儿,地上全是纸团。就在这时,他转过头来,询问我:“你看怎么办?”,我对程明说:“你都想不出来,我又能怎么样?”顿时,他突然站起身来,拉着我的手说了一声“走!”,“去哪儿?”我问道。他说:“问老师去。”我说:“算了吧,明天有的是时间。”无巧不成书,正好程明的妈妈也从房间里出来,听说我们要去学校问老师,便说:“算了吧,天都这么暗了,明天再去问吧。”程明说:“不,妈妈,今天的事为什么要拖到明天呢?您放心,我们去去就回。”说完便拉着我的手走出了门。此时的街道显得格外冷清,原来热闹了一天的城市已经安静了下来,只有不知疲倦的路灯在闪烁着耀眼的光芒,我们很快来到了老师家门口,敲了敲门,开门的正是老师。程明向老师说明了来意,老师把我们迎进家里,给我们讲思路、说方法,我们很快就弄懂了。我们拜别了老师,踏上了回家的路,一路上,程明就像一只快乐的小鸟,快活极了!
程明就是这样一个永远值得我们敬佩、值得我们去学习的人。我为有这样的好朋友而感到自豪和骄傲。
我的好朋友15
在我的这一生当中,有非常多的朋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数我的一位最好的好朋友了。我们之间的友谊最长久,也是最真实的。她的性格很活泼,常常令开怀大笑。
她长得眉清目秀,聪明美丽。她那鹅蛋似的脸上镶着一对浓黑的眉毛,眉毛下面是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眼睛下面是一个笔挺的小鼻子,一个樱桃小嘴里面还有两排洁白的牙齿。她笑起来还有一个小酒窝,笑得非常甜美。她的头发又长又亮,就好像黑色瀑布一样从头顶倾泻而下。
她擅长语文,在作文方面对她来说就是小菜一碟。她的语文成绩总是在90分以上。当然,她的数学和英语也不赖哟。她在学校总是可以受到们的表扬,同学们也都非常欣赏她的才华。也以她为荣。在这次毕业考试中,她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排在全镇的'第7名。如果她能够考多一分,就能排到全镇第2名了。真遗憾啊。
她在校是一位一等一的好学生,在家也是一位好孩子,在朋友们的眼里是一位好伙伴。
记得有一次,我的英语考砸了,我很伤心。于是,她就来安慰我。她让我从愁眉苦脸变成了兴高采烈。因为她告诉了我一个道理:其实每个人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但是,只要能从失败中勇敢地站起来,就一定会成功的。失败是成功之母嘛。正是这个道理,让从失败中站了起来,重新振作了起来。
我和她总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们之间的深情厚谊,是永远都不会忘记的,一辈子都记在心中。
【我的好朋友】相关文章:
我的“好朋友”08-30
我的好朋友10-20
我的好朋友作文04-01
我的好朋友作文06-14
我的好朋友的作文02-15
我的好朋友精选作文09-22
我的好朋友作文06-14
我的好朋友的作文06-27
我的好朋友作文(经典)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