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初中作文
我喜欢初中作文1
我欢生机勃勃的春天。我喜欢在微微的春风中踏过窄窄的田间小路,路旁开着各种各样奇异的小花,钻出嫩绿嫩绿的小草,顿觉它们是那么的可爱,为我们的生活增添了一份色彩,让人看了心里很是舒服。
我喜欢骄阳似火的夏天。我喜欢在烈日的照射下赏荷花,看那翠绿的大荷叶在太阳的`照射下慷慨地敞开自己的怀抱,像妈妈一样照顾着荷花宝宝,让人感到一股亲密感。
我喜欢果实累累的秋天。各种各样的果实摆在桌上,看那青里透红的苹果,红里透黄的橘子,紫里还透着一点光的葡萄,都让人馋涎欲滴。
我喜欢白雪皑皑的冬天。当鹅毛大雪从天而降,覆盖了村庄和田野,小伙伴们在雪中打雪仗、堆雪人、滑雪,到处回荡着一阵阵欢笑声,能把树枝上的麻雀都吓发得突然逃飞。冬天的夜漫长而又寂静,躺在被窝里,只能听到树枝被积雪压断的“咔嚓”声,让人感到一种宁静的温馨。
我喜欢闷在屋内打游戏。在网上,我可以把自己的心里话向朋友说出来,可以找出我痛苦的根源,在朋友几句调侃中我的烦恼马上就又会消失得无影无踪。而在游戏中的关卡却可以提高大脑的转动速度,使我越来越聪明。
我喜欢钓鱼。我觉得钓鱼是一种乐趣。每次周末我都与伙伴们一起到村边的小河里钓鱼,每钓上一条鱼,我就像钓到了宝一样开心。
我喜欢听音乐。每天听上三四首喜欢的歌曲,感觉好极了,我觉得听音乐是一种极美的享受,和听爸爸妈妈的唠叨和老师没完没了的批评相比,简直是两个世界。
我喜欢在我的小书屋里读书。每天畅游在书海里,享受着读书的乐趣,让我的大脑灌进新的知识,我就会觉得自己好像忽然间又长大了一样。
……
我热爱大自然,热爱生活。我感觉活着是一种享受,我还要睁大眼睛敞开心灵去发现世界上更多的美。
啊,活着真好!
我喜欢初中作文2
小时候,我并不喜欢回家。而现在,我深深地,深深地喜欢上了回家。
小时候,家只是一座大大的房子。
年幼的时候,我对家并没有什么概念。读幼儿园时,身边的小朋友哭闹着要回家,我却静静坐在一边摆弄我的玩具,甚至不愿早早回那座大大的房子。老师总夸我乖,妈妈却常常叹息:“这孩子,一点都不恋家。”我小小的脑袋里装满的是幼儿园里有趣的游戏和生动的故事,严厉的父母只被搁在我窄窄的心灵缝隙里。
后来呀,家是一间小小的`旅馆。
人无法停止成长,很快,我便背上重重的书包,进入了小学。老师严厉的教育让我迅速摘去童稚的帽子。我是个适应能力极强的人。很快,我便习惯了学校生活,对父母殷勤的笑脸我渐渐有些陌生,对妈妈日复一日的“回来啦?快来吃饭”也没有多大感觉。每当我迟迟回到家中,房间外那道厚厚的门很快便阻隔了忙碌的我和疲惫的父母。家,形同留宿与吃饭的旅馆。父母,如同过客。
而现在,家是一湾温暖的避风港。
上中学以后,倔强的我偶尔也会把同学关系搞得很僵,然后安慰自己:没什么大不了的!可看见别人嬉笑玩闹时,我的内心却又似波澜起伏。每每这时,我就盼望能早早回家。于是,等待回家成了一种可怕的煎熬。有一天,我伤心而满怀期待地回到家。是我不懂假装,还是我不愿掩饰,又或者是因为……很快地,妈妈发现了我的异样。很快地,我听到了十几年来最熟悉的声音:“怎么啦?不舒服吗?”我倾刻间明白:是的,只有这个家是我永远的避风港,是我最温暖的避风港,父母一直都住在我心底最柔软的地方。
回家,这是多么幸福的事啊!我喜欢回家!
我喜欢初中作文3
人们都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的确是这样的。我家中曾经养过一只哈巴狗,它极其可爱,我们不仅仅是主仆主仆关系,而且是朋友关系。 这狗记得是我过十岁生日的时候,妈妈送给我的。当时我高兴得跳了起来。 自从有了那只狗以后,我家增添许多欢乐。刚买来的时候我们叫它绿绿,后来它在我家中就像开心小宝贝一样,所以我们又把它取名为小宝。 小宝全身是黄色的,长长的毛,身体胖嘟嘟的。眼睛圆溜溜、水汪汪的,嘴巴很短。 在礼拜天,我和妈妈无聊时便拿小宝来寻开心。妈妈把小宝的毛扎成一个个小辫子。
而我呢?便用手帕做成小狗衣服穿在小宝身上,它一动也不动地任我们摆布。我和妈妈把小宝打扮得很酷,它似乎也对这身打扮得满意,在客厅里走来走去,炫耀着它的美丽。我和妈妈都被它逗得捧腹大笑。 小宝特别爱卫生,所以我们每五天给它洗一次澡。在给它洗澡时它老是闭着眼睛一动不动得让我给它洗澡,偶尔调皮地舔我的手。洗完澡后,它便用力甩干身上的水,然后跳到沙发上安适地睡觉,还不时发出唔唔的声音,也许是它在说梦话吧! 可惜,两年的美好时光一恍就过去了,小宝因吃了有毒的食物中毒身亡。我非常地伤心。如今每当看到别的狗,我便想起我家的小宝。我最喜欢的动物是一只美丽又可爱的小白兔,因为它身上有一层雪白的毛,远远看上去像一团棉球。它的头上有一对长长的耳朵,像一对棉花棒。它有一双红红的眼睛,半圆形的嘴巴,还有一个又粗又短的`尾巴。有时候我做完作业,很无聊,我就跑过去,逗它玩。它喜欢吃的食物是什么呢?
告诉你们吧,它喜欢吃的食物是青菜和萝卜。有时候我去拿了一根青菜,引它。它看到青菜,高兴地蹦啊,跳啊。我不给它吃的时候,它就一直盯着那根青菜,好像对我在说:“我已经肚子饿了,你就给我吃吧?谢谢你了!”可到最后,我看它饥饿又可怜的样子,我忍不住就把青菜给它吃了。我喜欢的小动物是纯白色的猫,它全身白似雪的毛让我无比喜爱,它的眼睛白天眯成一条缝,晚上圆溜溜的,活像两颗绿宝石。他的耳朵一直翘着,只要你动一下,他的耳朵就会动一下;他的听力十分敏捷,只要有人轻轻走过,它就会“喵喵”的叫;它的牙齿很坚硬,又尖又长,吃起东西来十分轻松,我很喜欢它。
记着有一次,我的哥哥到我家来玩,小猫无比热情,一直冲哥哥“微笑”。哥哥见他这么可爱,便拿出一根很粗的毛线,要知道猫最喜欢玩毛线了,哥哥提着毛线,小猫也跟着走,毛线从拐弯处过去,猫一下冲过去,没有抓到,自己倒扑了个空,我和妈妈哈哈大笑,猫有点生气,哥哥换了一块布,过了拐弯处,小猫冲去,又扑了空,这下哥哥成了“斗猫士”了。
哥哥又把五个凳子摆成一排,把毛线放在凳子口,小猫一下冲过去,奋力咬住了毛线,我为它欢呼,为它高兴。
冬天来了,我给小猫盖了一个温暖的窝,它非常高兴。
我喜欢初中作文4
相信大部分的人都看过魏德圣导演的“海角七号”这部电影,男主角在台上随性的唱出《野玫瑰》这首歌,旋律优美的令人动容,让第一次聆听这首歌曲的我忍不住热泪盈眶。 我迫不及待的上网查询《野玫瑰》这首歌的资料,原来它大有来头,是由歌曲之王舒伯特作曲、着名诗人歌德作词。
歌词中的小男孩不顾一切的将野玫瑰摘下,应该是因为玫瑰美得让他情不自禁吧!我闭上眼睛静静的听着女高音唱着,虽然听不懂英文,但是我仿佛回到春天的早晨,看见透明的水珠从玫瑰花瓣上滑落下来的样子,感觉如此的轻松。现在我常常倾听这首歌曲,不论是原唱或是翻唱,都会让我不知不觉的`想起幼儿园时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生活,真是叫人 怀念啊!
虽然时光无法倒转,但是我希望一直保有天真浪漫的模样,面对未知的人生难题,依然可以勇敢坚强的往前迈进。我也愿意像歌词中的野玫瑰一样,燃烧自 己照亮别人,对国家社会有所贡献。
音乐陶冶了我的生活、丰富了我的想象、抚平了我的情绪,使我的心情随时保持开朗,随时准备好迎接任何的挑战。聆听音乐也是最好的驻颜术,我想爱听音乐的人一辈子都会很幸福的。
我喜欢初中作文5
你对童年的记忆中 有没有一段是和梦有关的 或者说,你有没有一个梦,一直存在你的脑海中 它就像是你对一件深刻的事的记忆 渐渐的,竟分不清是梦境还是真实发生过 争吵声,冷漠,孤单,期盼和一只小狗几乎就是我10岁之前对童年的记忆
我妈妈在我眼中是个坚强孤傲的女人 她会在马路边热心的搀扶着老人过马路 不管我们生活多拮据 她每个月都会省下钱寄到一个名叫爱娃的孤儿院 对于陌生路人她从不吝啬微笑 她曾在四川发生地震时丢下读书的我去汶川当志愿者 别人眼中她乐于助人 富有爱心 但!她可以对任何人好,却独独忽略了我 无动于衷和冷漠几乎可以概括我记忆里的童年她对我的全部
我爷爷是独生子我爸爸也是但我妈妈却在生我时难产生下我就已没有生育能力 妈妈是个孤儿,爷爷家里很传统,有点看不起她,而我妈妈高傲,不会讨好和低头 我是他们婚姻走向终点的`的导火线
从小我就知道,知道因为我妈妈不快乐,知道妈妈因为我差点丢了性命 所以我从小就很爱她,也很渴望她的爱,但是,敏感年幼的我感觉不到 小时候看着她对别的小朋友甜甜的笑,却对我视而不见,心头的刺痛几乎能让我无法呼吸 所以我小时候不爱交朋友,小时候几乎没有玩伴,因为不想看到妈妈对我和对别人的差距 一只宠物狗是我童年最忠实的朋友,在我心里妈妈第一,狗狗第二,我第三,爸爸第四 它死的时候我几乎哭了几天几夜 后来爷爷也死了,那年我读四年级,不会在有人给脸色妈妈看了,可是爸爸和妈妈的婚姻也快到终点了
妈妈很少说话,基本爸爸和她说5句她好像才反应过来答上一句 爸爸开始整天不着家,妈妈开始每天在家自己喝酒,我变成了妈妈眼中看不到的空气 书本成了我唯一的快乐源泉,一直想证明自己,让我爱的人正视我的存在 我用全部的热情讨好妈妈,留给同学的全是冷漠 一次又一次的奖状换不来一个欣慰的微笑 妈妈啊,你可知道,我多么想成为你的骄傲 后来爸爸有外遇的事情摆上可桌面,妈妈说她什么都不要只要我一个人
当时的我那么感动,心里想就算和妈妈一起捡垃圾我都是快乐的,因为我被需要 读到初中,我变得更加孤僻 同学因为看不惯传出我很多流言蜚语 但我从没放在心上过,我不在乎的人和事绝不能伤我半分 我行我素,妈妈用她的私房钱做起了小生意 爸爸娶了个年轻的老婆,结婚六个月就给了我一个弟弟 那是我妈妈心头永远的痛 夜很深,很静,黑色渲染了整个天空,淹没了高楼大夏,让我思绪万千,撕开心头的痛,想起过去,面对过去。
我不是失眠,只是喜欢夜,喜欢黑暗
我喜欢初中作文6
在我身边有那样一双眼,虽然平淡无奇,却给了我阳光般的温暖。虽然严肃认真,却给了我无尽的关爱。虽然严谨冷酷,却给了我前进的方向。让我懂得了许多人生真谛。这就是爸爸的那双眼睛。
我喜欢爸爸的那双眼!爸爸的眼睛特别有神,一双黑汪汪的大眼睛。那双眼睛又明亮又深邃!
有一次,学校放五一长假。三天我都玩疯了!可是呢,谁能想到开学第一天我就睡过了头。我这人最怕迟到了啊!心里很是纠结,我现在走路去学校肯定来不及了,怎么办啊?哦!对了,没事没事还有老爸呢。我老爸一个顶三没事不怕的。心里暗自自喜,可以让老爸开车送我上学啊!我悬着的心稍稍落了地。我快跑到爸爸房门前,像打鼓一般使劲的敲门,门终于开了,希望也向我开来。可是……老爸揉了揉睡意还在的眼睛对我眨了又眨,我能看的出来他好累好困。我小声又急切的说:“老爸快,快送我去学校,我快迟到了啊!”老爸很不情愿的看看我,我都快急哭了啊。对我说:“你自己打车吧,爸爸给你钱,爸爸可累啊,快点拿书包走啊!”我一听,脑子一片空白。顿时气不打一出来,大声说道:“老爸我来不及了啊”妈妈迷迷糊糊的小声说道:“可欣,你爸爸今天早上才回来的,他昨天公司有事忙得很啊”。我什么都没再说,气呼呼的拿起书包就跑。我边跑边心里嘀咕:“为啥啊,哼,老爸不帮我,一点都不担心我会被老师吵啊……”
中午我气呼呼地回到家,心里又喜又气。庆幸自己没有迟到。可是心里可不爽,老爸不帮我!老爸好像还是很疲惫的.样子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好像早上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淡定”的滴流着电视机,我回到房间换好衣服,出来习惯的坐在老爸身边休息。老爸一本正经的问道:“可欣,今天早上没迟到吧?”我爱理不理的点了点头,心里却嘀咕:“托你的洪福没有”。心里真是不爽啊,爸爸不帮我。
两分钟后老爸问我:“可欣,今天晚上想吃什么菜啊?爸爸今天在家陪你,说吧”我随口一说:“随便!”可是我好没有出息的看看爸爸,爸爸满眼都闪烁着慈祥的目光。我,我,我心软了。我顿时愣了一下,哎,算了,爸爸每天起早贪黑的,好辛苦的,我心里一酸,对爸爸开心一笑,调皮地说:“我不要好的,就要吃酸辣土豆丝!呵呵,要求不高吧老爸?”老爸大笑说:“哈哈,你就这点出息啊,你也太好养了吧,啊?”哈哈,我们父女俩顿时笑声一片啊!我隐约看见爸爸的眼里泪花在一直忍着,心里对爸爸说:“爸爸,我爱你!”
晚上回家,一桌子的好菜好饭等着我。我们一家子和睦融融的吃着说着笑着,原来爸爸今天早上不送我是故意的,是想锻炼我考验我。还对我说今天早上他用眼睛告诉我了,叫我自己想办法。呵呵,好狡猾啊!
我喜欢这样的爸爸,我喜欢一本正经的爸爸,我喜欢“狡猾”的爸爸,我喜欢爸爸会用眼睛教我东西的聪明才智。我喜欢爸爸的眼。一双充满智慧,充满阳光的眼,充满关爱的眼!这就是爸爸的眼,我喜欢爸爸的眼!
我喜欢初中作文7
人生就像一个舞台,任你自己展现,我喜欢这个舞台。
魔方,这个正方形的小东西,我曾经看过别人把打乱的魔方快速地转回原形,令人惊叹不已,一颗学习魔方的种子发芽了。
那时,学校刚好有一个魔方比赛,我兴趣盎然,毫不犹豫地参加了。教我们魔方的是数学老师,我们先学第一、二步。第一步十分简单,就是把一面拼好,其它面都要成一个“T”字形,对于当时只会拼一面的我是小菜一碟,而第二步我就犯难了,丈二摸不着头脑,看也看不懂,由于要上课了,我只好先回到教室。我一回到家,马上跑到电脑前,查了魔方的资料。一个叫做“魔方小站”的`网站引起了我的好奇,我点了进去,原来这是魔方爱好者的天地!这儿可以学习魔方,并可以在线计时,我二话不说,拿起魔方练习一、二步,我在这里又学到了许多,每天回来,都尽可能练习,终于把魔方练到炉火纯青的地步,用数学老师的话说“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学校的比赛终于来临了,我满怀信心地来到“战场”,开始与校友们进行了一场激烈的斗争。第一轮比赛开始了,我的心怦怦直跳,我按照平常那样转动,可过于紧张,手一滑,魔方乱了,我试着“扭转局面”,可越转越乱,没办法,只好“回到起点”,最后,我只得了第七名,又一轮比赛,我不服气,全身心镇定下来,终于掰回一局,最终结局我得了第三名!
看来我还没有完全掌握舞台,我登台机会十分少,还需要多多练习,珍惜每一次上台的机会,使自己更加镇定和沉着。人生就像大舞台,我相信只要有能力,只要有胆魄,一切尽处于掌控之中,观众都会为你喝彩!
我喜欢初中作文8
低眉,凝望地上那一米见方的阳光…… ――题记
冬日的阳光轻飘飘的洒在我的身上,我慵懒的靠在椅背上,默默无言的翻着手上的那本书――多么惬意!既享受了冬日暖暖的阳光,又可以在书海里徜徉,何乐而不为呢?
只是这一天,妈妈生气了。
她始终在阐述着大人的观点,什么看课外书会影响学习,有时间还不如看看课内的书籍。我默然,旋即清晰的涂楚乐三个字:“我喜欢。”然后,拖着一把椅子,到院子里去我行我素的看书。
字字珠玑,句句精彩,章章锦绣。清水一般的文字轻轻流入我的心里,荡涤着我的心灵,逝去了尘埃……
……
妈妈又过来了,用她那三寸不烂之舌再次讲述这些道理。这次,我没有静待他说完,而是大声道:“看课外书不会影响学习,更何况,我喜欢!”
妈妈在无言语,仅默默走开了。于是,我又可以得到片刻清静。
两三年来,年年冬日我均会如此,只求得心灵的安静。但年年冬日,妈妈均没有停止说教。而我,总是一句“我喜欢”而反驳回去。
从来不曾想过阅读能给我带来什么,只是希望它能够伴我度过冬日下午闲暇的时光,却频频受到妈妈的阻碍。但阅读让我的文章写得更好了。连续发表几篇文章后,妈妈却再也没有阻碍我。那估计是点评者的一句话:“小作者的.功底想必是书籍熏陶出来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如今的我更喜欢阅读了,虽然课业日益繁重,却从未打消过我爱书的念头。
仍然是那个老习惯,手执一卷书,倚靠一把椅,晒着太阳,品读字里行间的味道……直至黄昏,夕阳的余晖笼罩大地时,才收起书卷,老妈有时会絮叨几句:“要保护好眼睛。”我仅仅只报以微微一笑,然后清晰的吐出三个字:“我喜欢。”
一路清香飘逸,书香伴我前行。
我喜欢书,不是没有道理的。任何人都无法阻止我。
我喜欢初中作文9
我很喜欢吃桔子,平时,买来的桔子总是一会儿就吃定了,所以妈妈今天买了一大堆桔子带回家,让我一饱口福,我那高兴劲就别提了,拿起一个桔子就吃了起来。
从那以后,我每次累得大汗漓漓,都会吃几个桔子,来解解渴,每当我剥开那厚厚的'皮时,就会看见像小船一样的果肉,果肉是一块一块合起来的,像几个小孩子围在一起讲故事。放一片在嘴里,只觉得口里冰凉冰凉的,好吃极了。因为我总是吃桔子,所以,口里起了泡,痛得吃饭也吃不好,看来桔子吃多也不行呀。从吃桔子中我懂得了。
什么东西不是绝对的好,也不是绝对的不好,从这里我联想到:学习也一样,一个班上的好同学不是绝对的没有缺点,而一个差同学也不是绝对没有优点的。
我喜欢初中作文10
许多人都有自己喜爱的萌宠,我喜欢的是毛茸茸的小仓鼠。
在我六年级那个暑假,我交了两个新朋友。那天我和妈妈一起去买妈妈的衣服时,我的眼睛好像被什么东西闪了一下,“哇塞!萌宠耶!”我的手使劲拽着妈妈。妈妈一开始还不同意,我发出了比那两只小仓鼠还萌的目光“打倒”了妈妈。妈妈拿我没办法只好拿出手提包里面的钱买了两只。我激动地把手中的悠悠球都给抛起来了。我发现还少了什么——它们的“生活用具”。我恳求妈妈为它们买个窝和一些零食吧!妈妈直爽地同意了。我们“昂首挺胸”的走向了宠物用具专卖店,我精心挑选了一个刚好可以装下它们的小窝和一些长得像银杏一样的零食!
刚回到家,水都还没来得及喝,就第一时间把我心爱的小仓鼠放出来透透气,活动疏通一下筋骨。放了点零食下去,它们可真好笑,刚把一颗咬了一口,又把它给抛弃了。到下午他们竟然也会睡觉,我把小窝放在它们面前,它们好像很困似的,慢慢地爬进了小窝里呼呼大睡。晚上我怕它们着凉,特别地在小窝里垫上了一层薄薄的海绵,把小窝放在了我的房间里。看着它们还真像一对沉睡的小天使啊!
第二天我瞒着妈妈给它们洗澡,不过似乎全是它们为自己洗澡,我仅仅把它们放到温温的水里面,它们似乎一点也不怕水,反而挺喜欢我为它们准备的温水澡。过了一会儿,澡洗完了,我把它们放在阳台接受阳光的“洗礼”。它们也很爱晒太阳,在阳光下,它们耸耸毛,把水都晒干了,这时再摸摸它们,那才叫一个舒服,我又拿了点吃的`给它们,它们似乎已经懂得了规矩,把杏仁吃的干干净净的,不过他们还挺能睡的,每次吃完都要睡上一觉才甘心。
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到了我小学毕业,上了初中,那两个朋友还在陪伴着我。
它们是我的萌宠,你的萌宠呢,敢不敢亮出来,较量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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