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作文

时间:2024-07-07 15:04:14 作文 我要投稿

故事的作文15篇(荐)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故事的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故事的作文15篇(荐)

故事的作文1

  今天是运动会,我们坐在喧闹的操场上,准备着比赛的到来。

  “请四年级男子、女子接力赛的选手到操场下面集合,选手已开始检录,请到操场下面集合。”

  一阵声音从主席团传出,我就要去比赛了。炎热的阳光烤着大地,烤着小草,一股燥热在心中冒出,十分的烦躁。我们来到了检录处,我一眼就看见了我一年级二年级时输给他的那名劲敌,他腿很粗,小腿的肌肉十分发达。

  我对我们班接力赛跑三棒的同学说:“你跑四棒吧,我跑不过我的劲敌呀。”

  “为什么要我跑四棒?我只适合跑三棒。”

  “哎呀,你比我跑得快,真的。”

  他烦躁起来,跺着脚,从嘴里硬挤出几个字,“你跑四棒,我跑不了四棒。”

  “真的,我真的跑不过,你就跑四棒吧!”我也烦躁起来。

  我们俩面面相觑,对对方产生了一种憎恨。“我不跑了,下次我不报接力了。”他坚决地说道,

  我也生气了,我跑不过别人让你跑,你跑得快,为什么就不能跑呢?

  “三棒到这里来。”一个声音传出,原来在我和他争执的'时间内,我们的一棒和二棒两位选手已经来到了赛道上。如果我跑三棒的话,他就会没有自信;如果我跑四棒的话,我又会畏惧我的劲敌,这到底怎么办呢?

  就在这时,我看到操场上的一面红色的大旗上写着八个大字:“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如果我还是坚持跑第三棒,不管这场比赛赢了或者输了,我和他的友谊,也许就会消失;如果我还是跑四棒,他跑三棒的话,不管比赛是输还是赢,我们还是朋友,还会去努力争取比赛。我想了想,把他推到三棒的赛道上,什么话也没有说。

  他的眉毛从像刀竖着一样,慢慢地舒缓,变成了月牙形,他精神抖擞地准备去迎接比赛。

  “各就各位!预备”发令枪的声音传出操场,一阵呐喊声。我们的一号选手已经冲过去了,加油啊,我在心中暗暗喊道。当我们的第二名选手传到三棒的时候,他就像脱缰的野马一样,冲到了第一位。我对他到来,越来越紧张,我马上就要去冲刺了。如果我跑了第几,那么这场比赛就意味着我们班级得到了第几。

  他已经离我只有几英尺,我看到他的眼神中产生出一丝关切,我觉醒了,抖擞精神,转了转肩膀,摆出接棒的姿势,等着那一刻的到来。

  一阵旋风猛的扑过来,我摸到了一个什么东西。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冲了过去,我的脚在地上飞奔,一切感官好像都失去了知觉。紧张感也被那旁边的风吹跑了。

  我居然冲到了第一,但很快我感觉我的左边有一阵更快的旋风传过来,原来是那个劲敌。那劲敌就在我左边,怎么办呀?怎么办呀?我在心中给自己打气,加油!我喊了一声。

  劲敌的旋风声越来越远,我超过他啦!可是我的右侧又来了一个比我的速度还要快的旋风。在耳边嗖嗖地刮起,脚步声,就在我的旁边。我往右边用我的余光瞄了瞄,瞅了瞅,发现一个个子比我矮一点的人,他渐渐超过了我,像坐上了火箭冲到了第一。

  操场又充满了更多的叫喊声,加油啊!加油啊!看台上的同学们都为我打气,虽然我没有冲到第一,但是我努力地冲到了第二。

  当冲过终点线的时候,身体实在没有劲了,我的腿情不自禁地慢慢瘫软下来,幸好我的老师一把扶住了我。泪花在眼底绽开,我最终忍住,没有流下那胜利的光彩。

故事的作文2

  又值一年清明,缅怀故人,我想追思我敬爱的爷爷。

  从小到大,爷爷在我心中一直都是一个既清晰又模糊的形象。他是农民。爸爸时常提起他,讲到他那勤劳的品格,他尊重文化、重视教育的过往,爷爷便一直这样高大的立在我的心中。可惜,爷爷这高大的形像是在亲人的描述中形成的,在我出生前爷爷就去世了,甚至因为家里穷,他连一张照片都没有留下……

  我的爷爷,他是最普通不过,却又是最吃苦耐劳的四川农民。在爸爸的回忆中,一年四季,春夏秋冬,没有一天,爷爷会闲下来。春分将至,万物复苏,爷爷便要开始在田里育小秧,紧接着就要插秧。我小时候曾在海淀公园里体验过插秧,虽然只插了短短十几分钟,还是把我的腰累得不行,何况爷爷就是这样不辞辛劳地插遍十八亩大田。夏末秋初,爷爷便要打谷了,“他那时要一个人扛着一百八十斤的谷子,真不容易!”在爸爸深情的描述中,我似乎看到了爷爷正挑着担子,穿着褪了色的深色卡其布套装,脚上踏着灰绿色的解放鞋吃力地踩在田埂上负重而行。秋天,河坝里艳阳高照,爷爷带领一家人在烈日下种小麦,种蚕豆……年复一年,日复一日,虽然生活的担子很重,但爷爷凭着他那双粗糙的双手给家人撑起了一片天,养活了一家九口人,甚至还供出了两个外地求学的学生。

  爷爷不仅勤劳,他还十分尊重文化,重视子女的教育。

  每年春节、清明、中元节,家里都要在爷爷的主持下进行祭祀活动,听爸爸说,他在这些方面是从不马虎的。中元节的那次祭祀是一年里最重要的一次,这次祭祀会延续好几天,爷爷会拿出祭祀专用的桌子、餐具……亲手做几顿丰盛的佳肴,把所有的祭品工整的摆在案上,口中还念念有词……如今爷爷不在了,我们家却留下祭祀的习俗。每年春节,无论如何,我们都要赶回老家,一家人团聚在一起。我想,爷爷的在天之灵看到我们这样的和乐,他一定会很欣慰吧!

  在爷爷的心中,任何事情都要让步学习、让步教育、让步文化。爸爸说过一个细节,爷爷从小就教导他,带字的纸不能随意扔到地下,要尊重中国字,尊重文化。那时家里人口多,生活的担子很重,当时还是生产公社,子女如果不上学,干农活就可以挣工分养家了,这样爷爷的`担子就会减轻些,但爷爷没有这么做,即便是四处借钱,他还是供爸爸和小叔去外地读书,要知道爸爸当年可是十里八村第一个出门上大学的农村娃。

  我的爷爷他不是一个伟人,他不是一位英雄,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一个劳作在春夏秋冬永不停歇的农民,一个爱子女并为他们奉献的父亲,一个看重教育尊重文化的中国人!

  现在,爷爷的形像在我脑中越发清晰,他老人家就像四川画家罗贯中的作品——《父亲》中的那位老人,他正慈爱地注视着我……

故事的作文3

  今天晚上我读了一本很有趣的故事,那里面有一个很搞笑的故事,我来给你们讲吧!

  我读的故事是“谁偷去了食物的味道”.小猪喜欢吃东西,可是发生了什么?奇怪的是好吃的食物长满了绿色细菌,味道也变得怪怪的,细菌忽然是从哪里来的呢?

  有一只贪吃的小猪,他每天在不停地吃好多东西,浮在空中游玩的长耳朵细菌们,看到小猪桌子上的水果蛋糕,肥肥的鸡腿香味。都馋的口水都流出来了,他们决定搬进小猪的大房子里,在他所在所有的潮乎乎的石屋上,粗心的小猪还什么都不知道呢,不一会儿贪吃的小猪忍不住拿起一大块奶酪咬了一口,这是什么味道?什么味道呀?小猪赶紧把吃进嘴里的食物吐了出来。他仔细一看,奶酪上都是绿绿的毛,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这些绿毛是长耳朵细菌的杰作,没办法,小猪只好伤心的把变味的奶酪扔掉了,接下来小猪又去吃别的东西,可一连几天,小猪吃的食物几乎都变味儿了,这可真让它烦恼极了,突然小猪忍不住想起来,细菌是怕寒冷的,于是他赶紧把剩下的食物放进冰箱里,不过小猪的食物,实在太多了,一个冰箱放不下。

  炎热的夏天,放在外面的食物很快就会变成绿色的毛毛,难闻的气味充满了屋子。小猪看着长了绿毛的食物,心疼啊!不吃吧,他们把扔了太可惜了,小猪想,然后他不管那些不好闻的味道,一口气吃了许多长了绿毛的食物,猪妈妈焦急的把小猪送进医院。

  袋鼠医生为小猪看病。说食物上的绿毛是细菌在作怪,长了毛的`食物是不吃的,不要太贪吃了,小猪不是吃了袋鼠医生的忠告,小猪得病的消息很快在细菌间传开了,细菌们感觉十分不好意思,决心做件好事,这次一定要帮助小猪。一个细菌说小猪生病了,猪妈妈在忙,没有时间打扫屋子,我们帮他们把那些食物都吃掉吧。几天后小猪出院回家了。家干干净净,猪妈妈和小猪都吃惊得想:这是谁干的呢?细菌能看见他们吃惊的样子,躲在一边偷偷的笑小猪。

  现在他不像以前那样贪吃食物了,你看他读了一会儿书,然后开始吃早餐,桌子上的食物真是丰盛,香喷喷的米饭,味道鲜美的鱼好像都在对着小猪微笑呢。

  我通过读这个故事,知道了不要乱吃过期的食物。细菌是看不见的,弄到自己的血液里就会生产一种病。

故事的作文4

  他,姓凌名童,谐音灵童,意思是聪明、机灵的孩子,这该是他爸爸妈妈对他的美好期望吧。在我们班,同学常叫他凌小童,叫我严小语,我就用我的童言童语来说说凌童和我的缘分小故事吧。

  我的妈妈比他的妈妈大1个月。9年前,她们成了好姐妹,一起上班下班。没多久,两个妈妈的肚子里都有了宝贝。再后来,世界上多了两个小精灵,一男一女。凌童比我大1个月,成了哥哥。这些,都是妈妈告诉我的,为的是让我知道这就是缘分。

  三年前,我们走进了同一个学校同一个班级相邻而坐。凌童有什么好玩的都喜欢拿来跟我分享;买什么好吃的总想着要买双份,一份悄悄留给我;有什么小秘密就跟我咬耳朵,连大人都不让听。最开心的就是没有作业时,他从我妈妈的办公室门口探出半个头,憋着嗓子喊:严钱语我就给妈妈撂下一句妈妈,我跟凌童下去玩咯便飞奔出去。总之,我们俩现在都已经9岁,关系好得让人嫉妒。妈妈告诉我:这就是童年,童年就是该多快乐就有多快乐!

  凌童同学的.眼睛挺大的,很有神!他的短发很精神,帅气!他的数学成绩不错,语文学习还行,英语也不差。他的兴趣爱好也挺多:围棋、书法、古筝都略懂。要说最拿手的,那就是画画。他小小年纪,已经跟着老师学习绘画4年整了,接触了儿童画、水粉画,现在正在学素描。我觉得学习素描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练素描对线条的要求很高。老师常说:画线条时,握笔姿势要正确,笔尖划动时线条要拉直,不能歪歪扭扭的。平时一定要多练习。很佩服他这么有毅力,勇于坚持是我俩共同的特点。我的画也不错,家里的一面墙都贴满了我的练习作品,从儿童画到线描画,到现在接触的水墨、水粉画都是我非常喜欢的,可是我总觉得比凌童差了那么一点,梦想着也能像他一样,能在学校举办个个人书画展什么的。

  我们俩常常互相串门,有那么一个星期,一三五到凌童家,二四六到我家。我在他家玩乐高,挺有趣的;他在我家玩多米诺骨牌,挺新鲜的。我们都是独生子女,平时都是自己和自己玩,现在我们两个在一起的时候玩什么都变得更有趣了。就拿吃饭这件事情来说,平时都要爸爸妈妈三催四请的,可是我们在一起,立刻就变得乖上加乖。爸爸端上了大螃蟹来犒劳小客人,妈妈打开了好喝的饮料让我们干杯。我们在家吃饭比上馆子还开心自在。饭后,我给他弹上一首小曲,再拿出最爱的儿童书跟他分享,他喜欢得直接把好看的书借回了家。妈妈看我们两个玩耍读书两不误,很是放心,最后,还不忘记发个微信分享一下这些美好的时光哩。

  我俩还有个秘密基地沙盘室。我们在那儿堆火山、建房子、铺铁路,创意无限。人生得一知己,这就是缘分呐!哈哈,我和凌童有缘有分,我们之间的快乐事多得说不完。我们的故事是不是让你们也想到了自己身边的好伙伴呀?只要你愿意,让我们手拉手,一起通过小记者活动这个平台,也成为朋友吧!

故事的作文5

  你们知道,红领巾的来历吗?红领巾是用革命的鲜血换来的,是红旗的一角,记得我幼小的时候,我看见别的小孩挂上红领巾,是多么羡慕,我梦想拥有它。如今,我每天挂在我的胸前,但是,我对它并不在乎。

  记得有一次妈妈给我了一百块钱,让我自己买东西吃,走到肯得基的.大门口,就闻到香喷喷的香味,我看得嘴都谗了,流下了口水,迫不及待地腿开大门,想去吃肯得

  基,我点了一些,拿起汉堡和薯条,左一口,右一口,吃好了以后,手上和嘴巴上都是油,随手把红领巾当成了餐巾纸,准备往红领巾上擦,忽然有一位小姑娘对妈说:“妈妈,应该把手上的油渍擦在毛巾和餐巾纸上。”连小姑娘都知道,我却不如小姑娘的行为,我感到很惭愧。

  在回家的路上,一阵微风吹来,路边那小树似乎耷拉着脑袋,小姑娘那童稚的话语,时时在我耳伴响起,我低下了头看了看红领巾,心理默默地想:对不起,红领巾.”我玷污你那神圣的“纯洁”。

  这让我想起有时候我不经意的种种行为--比如把红领巾压在沉甸甸的书包里,拿出来是那么的皱巴巴的,有时某个同学掉了红领巾,其他同学就会将其踩踏,还有时在红领巾上随意画画写字,为这些不良行为的过错而后悔。红领巾这身上条条皱纹,我会为您抚平,我感觉到你在跳跃,充满活力,你时刻鼓励我,激励我,提醒我。

  红领巾,我要以你为荣,以你骄傲,我会努力,让你的精神放光芒。

故事的作文6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眼中的书;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是刘向眼中的书;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是莎士比亚眼中的.书。

  每当我拿到一本书,我总会趴在床上看两三天,你可别说我囫囵吞枣哦!我就是一本书看一百遍甚至一千遍也不会腻。我曾经为《红楼梦》中的林黛玉而伤心,曾为《简 爱》中的主人公简爱欢呼雀跃,更曾为《西游记》中师徒四人最终取得正果而打心眼儿里高兴。

故事的作文7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但那也是我与同伴离别的季节,实在是倍感忧伤。

  自从那天离别,就再也没见过他,他曾是我最好的朋友,如今他是否还记得我……秋风萧瑟,又是一年秋天,我难得去母校“旧地重游”。那熟悉的教室,那宽阔的操场……还好,一切都没变。在教学楼的北面,有一片小树林,那时我们男孩子的天地,不经意间,我看见了他。

  “嗨,你好。”“嗨”我们互相打招呼,他曾是年级里的运动天才,可现在我并未看见他的热情。我俩对视了一会儿,不约而同地爬上了大树,并坐在其中一根树干上。我们并未开始闲聊,只是互相凝望着。在这短暂而又漫长的15分钟里,不是有枫叶飘过,他们就如同承载着我小学时美好的回忆,如果一定要离去 ,就让他去吧。此时我的心中有一种似苦非苦,似甜非甜的感觉,一瞬间,我有种想哭的'感觉,但我还是忍住了。“是时候了,该走了。”他说,这时,我才如梦初醒,下属与他道别。在那林荫小道上,我们头也没回过……

  四季的秋天,人生的秋天,硕果累累的背后,是离别,而这些果实,仅仅只是慰藉。

故事的作文8

  第四节是一直以来很喜欢的美术课。今天学习的内容是“玩具的故事”,美术老师娓娓地向我们讲述着玩具和她的生活,有一部分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内心:她认为,一个玩具的真正价值并不在于它昂贵与否。而是这一个个玩具所代表着的意义,所拥有着的故事。过去的时光无法重来,而玩具总能勾起千丝万缕的思绪。正如我愿意为我的玩具起形形色色的古怪名字,是为了纪念某个时间,某个人,某件事,甚至微小到某一个情绪。一切都是有故事的,牵系着所有翻涌的情感。

  我的蜜拉贝儿。那个我曾守护许久的公主。在橱窗里看到它的第一眼,便被那剔透的光芒所吸引。又因为它的皇冠一小角的破碎而与姐姐大吵了一架。它是有故事的,我会记得,在那个热到极致的夏天,它在橱窗里温柔地浅笑。那些在地上碎步挪动着的灰鸽,那些来来往往的人群,而只有我一个人伶仃地站着,一两种的茫然和极热切的等待。一种希冀简直吞噬了我,我的胸膛躁动不安地挣扎着。那是那样安静的`一个清晨,却也是那样纷乱的一种心境。我终究是将它捧在我的手心里——我用力等待着的,终于沉甸甸地落在我的手心里。

  我的精巧的小念。它小到只有指甲那么大,是兔子米菲的样子,穿着天蓝色的裙子。当时我陪同太姥一起去水上公园的时候,路过卖旧物的摊子,便眼尖地在一片琳琅满目中发现了它。我立刻奔了过去,蹲在摊子旁痴痴地望着。和气的老板笑眯眯地对我说:“姑娘,是喜欢么?就送给你吧,这么小,也没有几个钱。”我怔在那儿,面颊便涨红起来,努力地摇摇头,而目光还是不争气地瞥了过去。奶奶拍拍我的肩,也只说喜欢就收下吧。我这才接过了兔子,欢喜地咧嘴笑。我还用它和同学们在一起欢快地玩着“过家家”——用纸折成各式各样的家具,而让它作为虚拟的主角。它曾在一双双温热的手里传着,被我们如同真正的人一样小心翼翼地对待着。它曾在那昏暗的桌堂里见过我们笑着的模样,记得那些岁月里逝去的故事。哪怕时间忘记了,我也忘记了,它总在深深地怀想着。于是,我唤她小念,因为它是一种纪念。纪念这无法重复而永久铭记的流光。

  玩具,它不仅是简单的玩物,或许更是一种情感的寄托。它将生活,将过去分割成无数细小的部分,承载着过往的一路欢歌。

故事的作文9

  我学完作文回到家,看见我的积木被弟弟放得到处都是。

  我生气地说:“你怎么又把积木放得到处都是。”弟弟回答道:“我玩了,忘收了。”我说:“那还不快去收。”说完弟弟开始收了,我看见他开始收,我就去看书了。过了一会儿,我书看完了,想去看弟弟收的怎么样了。结果一看,惊讶的'说:“你怎么收得更乱了,路都没法走了。”妈妈来了,说:“谁弄的。”谁知弟弟却说是我弄的。

  折腾了半天,还是我收。我边收边想,我有个幸福的家庭,有一个可爱的弟弟。

  老师点评:你紧紧抓住收玩具这件事,把弟弟、我和妈妈之间的对话写得生活感十足,让人透过三个人的话感到三个人不同的特点,可爱又充满亲情。

故事的作文10

  从小,我就发现,你跟别的农村女人不一样。你很漂亮,漂亮得看不出实际年龄。你的卷发,你的刘海,你时尚的高跟鞋就连走起路来也跟别人的声音不同,特别好听。你爱给我讲故事,三四岁的时候讲,七八岁的时候讲,就连十几岁的时候也讲。别的故事我也记不清了,只有那一个,也是你最常讲的一个,现在看起来已经算是很老套了。无非是一个女人因种种误会离开了那个她深爱的,也十分优秀的男人嫁给了另外一个老实巴交,无才无貌的男人,从此女人就开始了她平凡的一生。

  初次听,还挺新奇,多听几次,也能耐着性子认真听,后来渐渐地已无耐心,也无兴趣。慢慢地开始明白一些事,有时候听见村里其他妇女议论你,说你不会干活儿,空有一副好皮相,念过许多书又有什么用,也就是个空花瓶。我开始上学,你不似从前般宠我,开始对我严格管教,十分关注我的学习。我已十分厌烦,村里其他的孩子都不用这样念书,凭什么我不能像他们那么疯,那么闹。你知道了我的想法:“你不念书!难道你想象其他女孩一样十七八岁就嫁人吗?难道你想象你爸爸一样一辈子待在山里吗?”那个时候,我知道了,你是看不起农村人的,你是不喜欢这里的.。

  即使这样,你还是丝毫不放松对我的管教。十几年过去了,我考上县里最好的高中,那时我已明白学习的重要性,我不想一辈子待在农村。我已开始理解你,但你那与农村的格格不入偶尔被三姑六婶提起,我还是介意,你是看不起爸爸的。既然如此,为什么当初还要嫁过来呢?

  开学前几天,夏天的深夜,我与奶奶聊天,她无意间提起:“唉,你妈本该是个发光发亮的女子,只可惜,命运弄人啊。”我继续追问,才知道原来——妈妈故事里的那个女人就是她自己。只是,她省略了一部分——后来,那个男人回来找她,两人冰释前嫌,妈妈本可以重新与他在一起。只是她有了我,她选择了留在这里,她希望自己的孩子可以与自己的亲生父母快乐生活。所以,她为了我选择了爸爸,她为了我选择了农村,她为了我选择掩盖自己的光芒。

  我心情沉重地回房,她正在替我收拾开学的东西。我突然很庆幸,我没有令他失望,我走出了大山。我知道,她不想让我知道她的过去,她总是讲那个故事是想让我明白要坚强,让我明白不要太冲动,一步错步步错,让我明白生活不是只有爱情……

  可是,妈妈,抱歉,我到现在才读懂你的故事,读懂你的爱!

故事的作文11

  作为一名老少先队员,再次挂上那鲜艳的红领巾,仍是那么自豪,那么骄傲!也许,在队旗下宣誓的那一刻,我已经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祖国的未来需要我们去建设,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主人。红领巾啊!也许你只是一块不起眼的红布,但是对我来说,对所有少先队员来说,你的分量却是那么重!

  我清晰地记得,在三年级地时候,由于我的一时疏忽,竟把红领巾弄丢了。我发了疯似的拼命寻找,最终仍不见你的踪影,我丢失的可不是一块布!没办法,我只好再买一块,但意义却完全不同了。

  每一次,当我徘徊,当我彷徨,都是你在我身边,告诉着我,时刻提醒我“昨日的誓言”。

  刚放学,太阳像跟我们捉秘藏似的,随之是乌云密布,看着这阴沉的天气,心中不免惆怅和哀伤。我走得匆忙,竟忘了把国旗降下,国旗在风雨中不停的飘荡着。回到家后才猛然想起,到底回不回去呢?在无助时,我凝望着红领巾,发现他黯淡了许多,我明白了一切,飞快地跑到学校旗台上,庄严地降下了国旗,脸上带着光荣!

  而今,我马上要与红领巾告别。我手捧鲜艳的红领巾,心中充满了不舍。红领巾,我童年的朋友,在一起,我们笑过、哭过、唱过和跳过,红领巾伴着我走过了快乐的童年,但我相信,我和红领巾的故事仍会续写下去!

故事的作文12

  往年元旦,都是大人们组织家庭联谊会。而今年,我想带给大家更多的惊喜和快乐,所以我主动请缨,来组织这次的联欢会。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首先,我需要一个活动方案,在方案里,我要特别策划几个出人意料的环节。我思考了一整天,还请出了我的“智囊团”——哥哥姐姐们一起商议,终于,我做出了一个大家一致认可的方案,有了这个方案,我相信今年的家庭联欢会一定比往年更加精彩。

  眼看着离元旦越来越近了,我们得赶紧准备了。联欢会的开场白是“新年致辞”,我把这项重要的工作交给了德高望重的爷爷,至于其他节目,嘿嘿,往下看吧!

  元旦晚上七点钟,我把大家聚集到客厅,大声说:“一、二、三,联欢会正式开始!”这时,被我安排为灯光师兼音响师的爸爸打开了灯,并播放激昂热烈的拉丁舞曲。早已换好拉丁舞服的哥哥姐姐们出现在客厅的中央,我们随着音乐,献出了第一个节目——拉丁舞表演,我们跳得特别起劲儿,大人们看得目瞪口呆,随后纷纷鼓掌。

  开场舞过后,爷爷宣读了精彩的致辞。接下来,我和哥哥们表演了一段关于“吹牛”的相声,把台下的观众逗得乐不可支。然后,豆豆姐姐和倩倩姐姐进行了歌曲表演,她们一会儿轮唱,一会独唱,一会儿又合唱,把大家听得如痴如醉,掌声不断。之后,豆豆姐姐又表演了古筝弹奏,她娴熟的.手法,看得我眼花缭乱……

  表演结束后,小彬叔叔把早已经准备好的气球倒在客厅里,大家快乐地踩着气球。大家尽情地跳着、闹着、笑着……

  这就是我家的故事,也是我终生难忘的故事。

故事的作文13

  有一天晚上,我骑着自行车到新华书店看书,可天不作美,顿时亮起了闪电,吓的我直发抖。到了书店,我下了车准备进书店的时候,忽然雷声大作,下起了倾盆大雨,我的车淋湿了,我暂时是回不去了那只好在店里等了。

  走进书店,一股书香味迎面扑来,这股书香味吸引着我,迫不及待的`飞奔过去,不料,我被一个东西拌了一下,我回头一看原来是一个小木桩子呀!我在小说区拿了一本《鬼吹灯》和一本《冒险小虎队》,我先看那本《冒险小虎队》吧!一页、两页我急切的翻着,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不知不觉雨停了,我读完了一本书浑身轻松。我看了看表,呀!

  书店快关门了,我急忙合上书飞快的回家了。

故事的作文14

  “哇~”,伴随着一声响亮的啼哭,在一个正月十五的晚上,我冒冒失失地来到这个陌生而新奇的世界。从此,我的故事就开始了。

  我先简单地做一个自我介绍。我,1997年出生,属牛。妈妈说我是一只勤劳的“牛”。我姓臧,叫臧琪,这个姓很少见吧,至今我已经度过了十一个六一儿童节了。

  学校的同学、老师都说我文静又内向。的确如此,我从小就内安静,从不高声叫喊,更不要说吵架、骂人了。到别人家做客的时候,我喜欢看些书报杂志,当同学的家长亲切地问我学习情况时,我只是问一句答一句。当在别人家吃饭的时候,也是自顾自低头吃饭。妈妈给我的评价是:太蔫了。我也曾尝试改变自己的性格,可是一直未能如愿,看着周围活泼、开朗、健谈的同学,我是多么羡慕啊!

  我的兴趣广泛,比如唱歌、跳舞、画画、下棋、踢毽子,噢,对了,我最喜欢的还是看书。

  书是我的好老师,也是我的好朋友。妈妈给我买的书可多了,有《十万个为什么》、《经典成语故事》、《小学生名校作文精选》、《中国未解之谜》等等,简直太多了,我养成了每天都坚持看书的.习惯。

  我爱笑,同时也爱哭。唉!不是说我的性格自相矛盾----爱哭又爱笑,只能说我的感情丰富。每次哭也是一点不掺假。双眉一皱,泪水转了一圈儿,“吧嗒”掉下一颗泪珠,就再也忍不住了,“哇哇”放声哭起来,真是“大雨滂沱”。不熟悉我的人,听见哭声还以为发生什么大事哩。

  你问我有什么习惯?告诉你吧,我喜欢在每个清晨等待日出,在每个夜晚数星星。雨天,我有时不打伞,让雨丝飘落在我的面颊上,给我带来一丝凉意。雪夜,我会望着窗外飘落的小雪,回忆起一件件往事……

  也许,你会问我什么模样?我长着一张圆圆的脸蛋儿,稍翘的鼻子,眉毛细长,大大的眼睛,就是有些黑了,呵呵,后面还梳着一条“马尾巴”。

  人,应该有自信,我坚信“天生我材必有用”。我从不自卑,尽管我还有一些缺点。但我想,只有喜欢自己的人,才会信心十足地努力,赢得大家的喜欢。老师喜欢我,同学支持我,家人都疼我,我为什么不喜欢自己呢?

故事的作文15

  依稀记得小时候春节去徐州太公家,他的书房里堆满了书刊和报纸,书桌上放着一个温玉色的长方形物体:内分三格,左右二个较小,中间一个差不多有一只笔的长度;太公告诉我:这是砚台,是从太公的父亲那里传过来的。当时年纪小,只觉得颜色漂亮,像果冻,就用手去拿:凉凉的,还挺重的。太公怕我打碎,连忙接过去,笑着对我说:“等你长大了,上学了,就送给你哦。”我开心地拍着手,蹦蹦跳跳地走开了。

  太公的父亲,也就是我的老太公,民国时期曾在政府里做过公务员,书香门第。我的印象里,他是一个很有智慧、很精神的`老人。每次去太公家,他都是坐在书桌前,不是在写东西,就是在看书、读报;而面前那台果冻似的砚台,就在那里静悄悄地陪伴着他。听外公说,太公是高级经济师、市政协委员,为地方的经济建设献言献策,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他还曾在省内的财经学校里兼任过老师,桃李不说是满天下,但也是遍布全省。太公酷爱写文章,是徐州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的委员,每年都会在刊物上发表一些文章。

  一年级的那个春节,我回徐州去看望他,他坐在书桌前的椅子上,慈祥温暖地对我笑着:“琛琛,你上学了,太公把这个砚台送给你作为入学礼物;并且送你一句话——‘诗书继世长、忠厚传家远’。希望你以后‘读好书、做好人’。”我小鸡啄米般的连连点头,欢快地接过砚台,宝贝似的把它抱在怀里。接着,外公还拿出一本书,郑重地递给我,说:“这本书也送给你吧。”后来得知,太公年纪大了,已经不在刊物上发表文章;但是他多年养成的写作习惯,依然保留;空闲之余,仍然笔耕不辍,自己编写诗词回忆录,记录他生活、工作的点点滴滴;连着三年,每年一本。

  太公于21xx年7月1日因病医治无效,永远离开了我们。但是他送我的温玉砚台、送我的那句话、送我的三本书,我将永远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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