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我的最爱作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的最爱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的最爱作文1
苏东坡曾经说过:“宁愿居无竹,不可食无肉。”这句话说得太好了,现在已经成了我餐桌上的“座右铭”,因为我和这位大诗人一样——最爱吃肉。猪肉、鸡肉、羊肉、牛肉……我都爱吃,若是没有肉,我会觉得其它饭菜都难以下咽。
肉有很多的做法:红烧、白切、翻炒、炖汤等等。红烧的色泽红润,肥而不腻;白切的嚼劲十足,香味浓郁;翻炒则是百搭,随便配个蔬菜一炒,绝对是这道菜里的点睛之笔;再炖个汤,满屋肉香四溢,拌在饭里香而不腻。不管哪个烧法,我都很喜欢,我的很多快乐时光都跟肉联系在了一起。
记得有一次,妈妈做笋衣烧肉。肉刚下锅我就开始激动,好不容易熬到烧好了,准备吃上几块时,妈妈却对我说:“这是晚上的'菜,现在不准偷吃哦。”我只好失落地离开了厨房。
回到客厅,总感觉那股肉香还在鼻子边不停地飘荡,让我难以抵抗。于是,趁着妈妈不注意,我偷偷地潜进厨房,拿起筷子尝了一大块。哎呀,真是太美味了!笋衣吸了油,肉变得肥而不腻;焖的时间又刚好,Q弹不塞牙。好吃到我都忘了是在偷吃,居然就这样接二连三地吃了起来。等到妈妈发现时,她哭笑不得,连连说道:“我咋生了个肉闺女啊!”哈哈,我就是这么爱吃肉。
当然了,虽然我爱吃肉,但野生动物的肉我是一定不会吃的。我知道,保护生态是我们应该自觉遵守的生存法则。
我的最爱作文2
我的课余生活有很大一部分时间给了它——围棋,因为它是我的最爱。
记得那是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受到爸妈的熏陶,我对围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当时只不过出于好奇,可一下子就被这黑白之间的游戏迷住了。
于是,我让老妈特地给我买了一些围棋书,从认识围棋,到布局、中盘、收宫,无所不有,我一知半解的把这些书看了一遍,就开始了和爸爸荷枪实弹地对阵。
爸爸当然也十分愿意教我下围棋。每天放学回来,一见到爸爸,我就缠着他下围棋。后来,爸爸不耐烦了,我一要和他下棋,他就大手一挥:“去去去,我还有其他事要做!”爸爸不和我下了,妈妈又有家务要做,我只好自己与自己对弈,就像《射雕英雄传》的老顽童一样玩起了左右互搏,虽然没有对手,还是玩得不亦乐乎。
后来,妈妈看我实在喜欢,还给我报了围棋班,我对围棋更痴迷了。
有时,在路边看到有人对弈,我就会看上半天。一旦有人下了一步好棋,我便会情不自禁地大声喝彩起来;有时看到有人下错了棋,还会忍不住说出来。为此,有个大爷还虎着脸批评了我:“观棋不语真君子,落子无悔大丈夫!”批得我红着脸走开了。不过,第二天还是会很开心去看他们对弈。
到了夏天的晚上,吃过晚饭后,我常常和爸爸妈妈到?凰?公园的广场上散步。那上善若水的.牌坊下面,常常有围棋兴趣班组织的对弈活动。有时,也会手痒痒,插空和某个棋手下上一局,试试我的棋力。虽然输多赢少,还是蛮开心的,毕竟也提高了自己的棋艺嘛。
围棋,在我的课余生活中,给我带来快乐;在繁重的学习中,给我带来愉悦。它永远都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3
《淘气包马小跳》系列有13本,是杨红樱阿姨写的。可是我最喜欢的就是其中的一本——《同桌冤家》。
故事主要讲的是淘气包马小跳和同桌冤家路曼曼的故事。有一次数学考试,马小跳好多题目都不会做,他就抄路曼曼的',所以马小跳破天荒地得了一百分。因为数学老师很严,错一题抄十题。所以马小跳很得意。我以为马小跳能一直抄下去。谁知道第二天的数学考试,马小跳抄题目被路曼曼发现了!只是路曼曼先把错误的答案写上去,等马小跳抄完再改成正确的答案。马小跳还想,还好我抄了路曼曼的,没想到试卷发下来,发现自己错了那么多!
下午马小跳被叫进了办公室,数学老师说:“马小跳,昨天才表扬你考了一百分,今天就翘尾巴了!”马小跳还不知道自己哪里错了,问:“老师,我没有尾巴啊?”老师不知道马小跳把“翘尾巴”听成了“尾巴”了,火冒三丈:“你还说你没有?你上次一百道题目一道都没错,这次一百题你错了五十三题!”马小跳在回家的路上还想,我是抄路曼曼的,那路曼曼也错了53题。看到这里,我想马小跳错了53题没关系,反正他是个淘气包。路曼曼是个中队长,错了那么多,二队杠会被撤吧,我带着疑问看下去。可是结果不是我想的那样。
第三天数学课,马小跳立马“飞”了过去,他对数学老师说:“路曼曼考了多少分呢?”“呀!你还很关系路曼曼的成绩啊?你是关心关心你自己吧!”说完数学老师拿出了一本登记成绩的小本子,打开了路曼曼的那一页一看,呀!全都是红勾勾。再看看自己,满脸都是红叉叉。马小跳就不知道了,明明自己和路曼曼做的一样啊!为什么成绩不一样?到这里我才恍然大悟,看来看书要认真呀!
《同桌冤家》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我喜欢这本书!
我的最爱作文4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只小乌龟,这可把我高兴坏了。手捧着这可爱的小东西,我如获至宝。
它长着一副调皮的模样:小巧玲珑的头,一对小黑豆一样的眼睛滴溜溜地转。它的四肢短小灵活,它走起路来一点也不慢哦!你瞧,它龟壳上的花纹最引人注目了:六边形的图案均匀地排列在它的龟壳上。我给它取了个响亮的名字——闪电。
闪电可灵活了。我喜欢当它的教练,让它练习翻跟斗。
你瞧,我把它四脚朝天翻了过来。只见它气呼呼地伸长了脖子,用头顶、用一只前掌使劲地撑着地,然后“啪”的一声,它就翻了过。这时的它可得意了。只见它迈开短小的四肢快乐地爬来爬去,好像在向我炫耀:“怎么样?我厉害吧?”——哈哈哈,真是个活宝!
我发现我的'小闪电是个标标准准的“小吃货”。它不仅爱吃妈妈买回来的生肉,它还吃嫩嫩的菜叶子呢!这个贪吃的家伙,简直是来者不拒!它吃东西的速度可快了,就像是害怕别人跟它抢似的。有一次,我逮到了一只苍蝇丢给它吃。它快速地游了过来,先闻了闻,然后就张开大嘴,一口吞了下去,速度快得就像闪电。吃完了,它还伸长脖子可怜巴巴地看着我,好像在说:“好吃好吃,我还要!小主人,你再赏我一个呗!”
有宠物陪伴的暑假是幸福的。双手捧着我心爱的小乌龟——闪电,我爱不释手。
我的最爱作文5
我是个爱吃的小男孩,说起我最爱吃的甜品,那真是滔滔不绝啊:杏花糕、糯米糍、榴莲酥、龟苓膏,但一说起桂花小丸子,我就会垂延三尺。细而不腻,甜而不厌,令人回味无穷。
人们都说:“十里桂花香。”不假,桂花香,桂花酒更香。刚上桌,这香气并不是扑鼻而来,而是缓缓地钻入你的鼻孔,再飘向你的内心。这香还真能与桂花媲美,同样能使人心旷神怡,恬静幽雅。
说完了香,再说说它的形态与色彩。其颜色是清淡的、幽雅的,淡淡的桔黄与雪白,简约却不简单,因为颜色最能调起人的食欲。桂花酒与酒糟沉浸在碗底,一颗颗玲珑剔透的小丸子静悄悄地漂浮在汤面,下几颗红枣加以点缀,再加上纤细的蛋黄丝而加以渲染,就能使汤更加醒目了。整碗桂花小丸子再加上柔柔的蛋白丝儿加以勾勒,就更加夺人耳目。碗里最可爱的要数小丸子了,一个个圆溜溜,水灵灵像一个个刚出生的娃娃,那样的娇小,那样的'可爱。
设若单单它的形、色、香令人赞叹,那也算不了什么。它的味儿,一个字――好。怎么个好法呢?那让我来告诉你:第一口,应先品尝那些桂花酒,那酒真够味儿,一个劲儿甜,甜到人的心底去;哪个酒香味儿,字里行间却是表达不出来的。第二口,应当去尝那些糯米糟和蛋丝儿,去感受它的柔,它的滑,它的嫩。这些糯米糟,应细细地咀嚼,去感受一种独特的芳香,最后把味儿吸入,你就会感到有一丝丝凉意寄生于你的喉咙。第三口,就是吃小丸子,这丸子绝不能一口吞下,不然就吃不出任何味儿。应先咬一小口,慢慢地嚼着,使桂花酒与面的芳香完全渗透于喉咙。这丸子是富有韧性的,很有嚼劲。味儿是清甜的,芳香的。
桂花小丸子,细而不腻,甜而不厌,值得你去细细品味,也值得我再去流连。
我的最爱作文6
生活中有许多都是我最喜欢的东西,如:泰迪熊、水果、巧克力、糖果等。但我最爱的是——豆腐花。
豆腐花,那滑软软的身躯,甜滋滋的味道,吃一勺豆腐花,快活过神仙。它能洗去心头的不悦,滋润你心灵的创伤!啊!我仿佛又闻到了她的清香……
在一个星期日,我得了重感冒,食不下咽寝不安席,可恶的病魔折磨着我的身体,让我痛不欲生。
在中午12点,我卧躺在床上,妈妈下班回来,把东西放在桌面,一上午的工作使妈妈疲惫不堪,她走进房间卧在床上。饭桌上的东西散发着悠悠的清香,它在屋子里到处参观。很快,她就从门缝里飘扬而来,那个顽皮的“小香精”直冲我的鼻腔,“豆腐花!”我从书海的梦境回过神来。我嗅了嗅,“真香啊,豆腐花,我最爱的豆腐花!”我像中了某个仙子的魔法似的,神魂随着她而去。我放下书,轻手轻脚地走向房门,小心翼翼地打开门,我贼眉鼠眼地东瞧西瞧,四周安静的连秒针走动的声音也能听见。我踮着脚,弯着腰,低着头,眼晴却向上扬着,双手做出袋鼠蹦跳时的`动作,小口小口地喘着气,心却像有只兔子在砰砰直跳。
我成功地走到饭桌前,两眼发光,直瞪着豆腐花,我不管三七二十一,蹑手蹑脚地打开了包装盒,津津有味地吃起来。那软软的豆腐花在我口中溜来溜去,像一只迷路的小鹿,措手不及。啊!那味道比神仙的盘果还好吃的多。豆腐花直渗入肠子,但口腔还留有一丝清甜,浓浓地糊上心头!
我的最爱——豆腐花!像水一般软滑的豆腐花!不过吃完后,感冒更重了!不过也值了,能吃到那么美味的豆腐花,什么也不是事!我的最爱——豆腐花!
我的最爱作文7
有句俗话说得好:“民以为天。”几乎所有的地方都有自己的美食特色,如:北京的烤鸭、内蒙古的小肥羊、我们阜宁的大糕……而我最喜欢的美食是串串香。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它的形状了。它是由许多美食用棒子串起来组成的,如:鸡瓜、玉美、海带、牛丸、牛肉等等的一系列的美食,真是让人“口水直流三千尺”。它们的底下有美味的汤,这盘串串香里每串食物和汤里都有一些辣椒。让那些美食仿佛被披上鲜红的护甲。它们原来的颜色是色彩多样,但披上护甲后,基本上都变成了红色。这些串串香的味道很香,只要闻到了这些味道,相信你就会控制不了的想去大口大口的吃了。因为它们是一串一串的',所以它就叫串串香。
它的做法是这样的:把许许多多的美食用棒子串起来,用清水煮一下,再把煮过的水倒掉了,重新煮汤底,兑好相关调料,把那些煮好的食物放进盘子里,撒些白芝麻,把汤倒进去,再放些辣酱进去。于是一盘串串香就大功告成了。
我建议大家吃的时候一定要慢点,有的肉丸里有汤汁,可能会烫到你。我通常在吃牛肉丸时,先闻一闻它的味道,然后把它们放到醋里蘸一蘸,再慢慢吃,吃完再吃一只鸡瓜,味道美味极了。不一会儿,一盘串串香就会被我吃得干干净净。记得有一次,我在吃牛丸的时候,就是用力太猛,结果汤都溅到了我的脸上,让我成了花脸,以后我便称牛丸为“花脸丸”。
我喜欢这菜串串香美食,你喜欢它吗?
我的最爱作文8
初上初中,经历了数学、地理分数的残酷,我发现“语文” 才是我的最爱。
我当数学老师让我做题时,我都很苦恼,每次都是同学们做完题了,我才会写完一道题。在数学式子中随处可见的方程,等式,总是马虎不得,代错一个式,整题分数就没了。相比,我发现了,语文是多么的“可爱”,并在其中发现了许多乐趣。
步入初中,我读了许多本课外书,例如吴承恩的《西游记》,曹雪芹的《红楼梦》,四大名著我都通篇全读,也乐在其中。虽然他们都很好,不过我还是喜欢吴承恩笔下那栩栩如生的孙悟空。他是那样的聪慧,无畏,坚持,吃苦耐劳等很多精神品质吸引了我,似乎他的优点太多了,以至于我想不到更好的词来形容他,不过,这可能就是我喜欢他的原因吧,并且因为他的那种独特的精神。才有了展现在人们眼前最完美的.西天取经的结局。
我感谢语文,让我认识了他,并且也会向他学习。记得一位名人曾说过“所有的天才都是1%的智商,99%的汗水,才会收得果实”,所以我相信,只要我如孙悟空一样坚持,吃苦耐劳,付出辛勤的汗水,也会收获果实。
每次做阅读,我都很认真的分析标题,审题,理清线索与思路。当然,我知道我每经历的数次考试优分,是我收获的果实,也是我吃苦耐劳取得的“真经”,但是我也知道,未来的路还很长,所以我会更加的努力,知道真正的如孙悟空一样“取得真经”。
“语文”你是我的最爱。我掌握了学习你的简便方法,把语文做为是乐趣的前提下,去学习,让我在苦中作乐,抱着这样的心态去学习,我相信我会有不一样的结果。
我的最爱作文9
从小,每到,家的两棵柿子树常常吸引了我的眼光,那通红的柿子使我“口水直下三千尺”,柿子那诱人的颜色,香甜的味道,成了我的最爱。我盼望着快快到来……
又是一个秋天,我得好好珍惜,因为我又可以吃到柿子了。哈哈,我不禁偷笑起来,赶快催促家人一起到乡下去。
来到了奶奶家,树上满是柿子,我开心得赶紧跑到树下。树上有软杮子,可是很难摘,就像传说中的人参果,落地就化,只能看着他们红到透亮,“啪”的一声,在秋风的逗弄下,化入土地。以我以往的经验,我摘了很多硬柿子。回家后把他们一字排开,摆满了阳台,时不时地掂掂这个,掐掐那个,看看哪个到了该吃的时候。一个小小的红囊袋,孕育着什么样的甜蜜呢?我无意用鸭梨、冰糖来催促它们快些成熟。这种闲散的、漫不经心的成熟过程,总会给我带来不一样的`惊喜。
最欣喜的自然是期待已久的吃柿子了。吃柿子也很有讲究,一定要在吃饭之后才能吃得--仿佛它天生不是用来充饥,而是用来品尝回味的。拿一把小勺,搬把小椅子坐到阳台上,专心地吸着吃着。柿子口感很好,甜甜地滋润着你的口,柿舌头更是让你不忍心把它咽下去。不过,我喜欢的还是它那种富有北方韵味的香甜:甜,不是水甜,也不是酸甜,而是那种甘甜。水分很多,但又不像其他水果把水流得哪儿都是,它的汁水黏黏的、滑滑的、甜甜的。
吃柿子,真是一种独特的享受啊!
我的最爱作文10
仰望着家乡的湛蓝天空,呼吸着家乡的新鲜空气,沐浴于家乡的明媚阳光。这一切,怎能叫我不感受到家乡的好。
家乡,有一座山,它的额头上刻着家乡的历史。告诉我们,家乡已摆脱了落后,走向了高科技时代。我曾沿着一条山路,登上山顶。在山顶,有一道美丽的风景。虽然那不是什么绝顶的风光,当那也是家乡人劳动的结果啊。花、草、树、井、石桌、石凳,虽然谈不上是世外桃源,但也算是个休闲胜地吧!在夏天,一家老小登上山顶,围坐在石桌边的石凳上,欣赏周围的一切,泡上一壶用井水泡的工夫茶,拉拉家常。悠哉!闲哉!
家乡的山脚有一条河,一条清得连河底的沙石都能看得一清二楚的小河。我想,那应该就是家乡人纯洁心灵的象征了吧。我曾同伙伴们在河边嬉戏,玩累了,就坐到河边,把脚伸进河里,凉凉的。看着河水带着我们的笑声,缓缓的、欢快地从脚边流过,感觉真好。我也曾不只一次地沿着小河,爬上山,寻找它的源头,可是没一次找得到。它爱和我玩捉迷藏,总是在我爬到半山腰的'时候,它就躲了起来,只留下它哗哗的流水声,让我依声寻河。我想,这应该就是一位锻炼家乡人耐性的好老师了吧!
家乡的山后,就是大海。它甚宽、甚蓝。我曾伫立于蓝天下、微风中的海边,眺望大海,感受家乡人的宽广胸怀。我望不到大海的边,只看到远处那个不知是海还是天的地方,连成一片。我知道,那是因为家乡人的心胸同天与海一样宽广,它们永远连在一起。
时间流逝,家乡在变化,我在成长。成长的烦恼,随阳光与微风,都散开了。而家乡的一切,随着我的成长,埋进了我的记忆深处。在我心中,它是永远的。原因只有一个:它,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11
一圈银白或淡黄,把黑暗的天空照亮,然后又飘落到了地上,让黑暗的世界微微明亮。它像精灵的翅膀,像从天空中撒下的密密的荧光粉,像触碰不到的、微凉的流水。而它,就是我最爱的--月光。
每次沐浴在月光下,我都会感慨万千。记得童年时的月光,也是这样的吧。
乡下比城市里要好,因为它的那份安静。其实世界安静下来时,才是最美的吧。夏天的晚上,我们一般都会把凉床从家里搬出来,在星空下睡觉。星空中的每一颗星星看起来都是一样的形状和几近相同的色彩--它们看起来那么普通;而月亮却又那么大,那么亮--月光比星光更耀眼。我明白了‘群星映月’的含义。在月光下,我听着妈妈给我讲了很多遍的熊家婆的故事:“从前有一对姐弟,他们……”在月光下,我还想着嫦娥奔月的情景,也依旧天真地想,要是吴刚砍下的月桂树上的金叶子能掉到我这儿该多好啊。在月光下,我一遍又一遍地看着星星,盼望着要是能像古代的天文家一样也能观察出什么规律啊就好了。在月光下,我也很傻地想,要是月光可以被收集在瓶子里的话,我就一定要装几大瓶,因为它真的很美,比仙女还美。要是月光能变成人类样子就好了呢,我也曾这样想。
然而童年已经逝去了。我离开了那个可以很好地沐浴月光的地方,我失去了很多很多的天真和快乐。然而庆幸的是,月光还在。我可以偶尔站在阳台上,凭空地去抚摸它。我爱上了很多月光有关的`东西,像诗歌和歌曲。
我最爱的是月光。因为它承载了太多的美,像自然之美,往事之美,岁月之美。不知道为什么古代的一些文人墨客会认为,月亮和月光是代表离别和忧愁的东西。在我的眼里它却是快乐安静的象征。
啊,又一抹月光要在今晚降临啦?
我的最爱作文12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爱的物品。有的是一个小巧的风铃,有的是养了几年的绿毛龟,有的是一双精致的手套,我的最爱是一盆绿色的多肉。
它是爸爸从花鸟市场给我带回的礼物。自从我“接管”了它后,每个月都按时给它浇水。早晨把它搬出院子,让它晒太阳,等到傍晚温度降低后,又把它从外面搬回来,唯恐它着了凉,生了病。一日复一日,从不嫌麻烦。有时还会把自己一天的见闻告诉它,它好像都能听懂,一边听一边在微风的吹拂下“点点头”。
在我的精心照料下,小多肉长大了,它长出了更多“嫩绿”的肉瓣,顶上也多出了几朵小巧的红花。
有一天清晨,我与往常一样把小多肉搬出去晒太阳,但在晚上却忘记了把它搬回来,直到第二天清晨,看到被雨点打落满地的落叶,才想起了我的小多肉。
“小多肉,你还好吗?你度过了这道‘鬼门关’吗?你那舒适的小土房有没有变成一个大泥滩?你的叶子是不是被打歪了?”我不敢再往下想,赶忙披着衣服冲了出去。
我本以为会看到一片狼藉的`景象,但没想到小多肉居然顽强的活了下来,只是几片肉瓣被雨点打断了,顶尖的一朵花打落了,我又惊又喜。从此以后,它更加努力的吸收阳光,吸收水分,渐渐的,它变得更绿、更健壮,更加受到我的喜爱。
每当我在奥数上遇到难题,无计可施,准备打“退堂鼓”,和奥数说再见时,就想到了那晚经历风雨考验的小多肉;每当遇到委屈和和挫折时候,小多肉的影子总在我的脑海里出现;每当我上课贪玩,不想学习的时候,就想到了小多肉每天努力的吸收阳光,才能真正的成长;每当……
它让我深信:只有战胜了困难,才能获得更完美的自己。
我的小多肉,时刻提醒我刻苦学习,迎难而上。
我爱小多肉,我敬佩这顽强的小多肉!
我的最爱作文13
我爱这秋天,不为什么,可能是自然流露出的亲切罢。
我爱这秋天,只因为绵绵的阴雨。秋季,雨水太多,使很多人觉得烦躁,我却是个例外。看那窗外,阴雨天暮霭沉沉,却别有一番风情。朝阳未来,留在阴雨,窗外的树叶上沾满了雨露,那雨露如同一个小精灵,调皮在树叶上律动;花儿上洒上几滴雨,显得格外娇嫩;万物等待着秋雨的滋润,秋雨一落下,万物又马上恢复了生机,即使是在这秋天。窗外,那五颜六色,绚丽多彩的雨伞聚在了一起,宛如春天百卉争妍,也有有点“小花”默默地在一旁“绽放”,没有“花团锦簇”地也“格外娇艳”。身在老城里,听一首老曲,享受着秋雨的安宁,空气里弥漫着雨露的清香,虽夹杂着星星点点的'潮湿,却也格外滋润。听着清脆的雨声,享受宁静的时光,这就是老城秋雨的魅丽。雨声滴答,回应着我的爱意……
更可爱的便是秋雾。秋天,落英缤纷,山城上下一遍昏黄,高楼鳞次栉比,中间还夹杂着一点新黄。这是时候下一场秋雾了:高楼变得矇眬,树点成了一张涂满黄色的画卷,恍若海市蜃楼,仿佛你一走,就会化作虚无;乘着轻轨飞驰,万象化作一张灰白的画卷,山城,雾,一起融合。太阳升起,雾即将散去……
提到了秋,便不由自主想到了菊。
菊,高雅纯洁。我踏着轻快的步伐来到花卉园赏菊。本就是菊花烂漫时。白色的小雏菊渺小,却不肯屈服,黄色的菊花绚烂,却不张扬。含蓄,高洁,淡雅,这不正是中国的品质,这就是文人墨客如此偏爱它的缘故了。
雨在淅淅沥沥,秋雾仍在静静等待,菊仍在群花衰败中怒放。啊,这就是今朝的秋,和以前一样啊……
果然,秋之于我,是最美的季节呀!
我愿意,在秋天的怀抱里,向未来走去……
我的最爱作文14
说起我的最爱,那可就是一支独特的铅笔了。它本来长得很漂亮,只是现在看起来很脏很破了,它是圆柱形,墨绿色。
有人会问,这么破烂的东西怎么不扔掉呢?哈哈,你和我的朋友们一样。当他们问我时,我只是微笑着摇摇头,我和这笔之间一段很长的故事呢。
那天是个重要的日子——考试。大家都知道,考试不能马虎大意。所以,考试前一晚我检查了所有的东西,感觉一切准备就绪。“叮咚,叮咚……”上课铃声响了,顿时,同学们冲进教室,端正地坐在位置上。只见老师走进教室,抱着一大堆试卷:“同学们,今天考试!”我信心满满,谁知悲剧却依然发生了。我正想拿出笔时,笔却不见了。我信心十足,觉得笔肯定放在书包里了,于是,我东找找,西找找,翻箱倒柜,可笔却仍然不见踪影。这下,我可急了!安静的气氛中透露着一丝紧张,同学们书写的速度越来越快,“嚓咝,嚓咝……”我的心也越跳越快,像里面有一个兔子似的,上蹦下跳。“这可怎么办?怎么办呀?”我轻声默念。我快哭出来了,明亮的.眼睛中露着一丝丝泪光。后排的小卢同学看出了我的异常:“怎么了呀?”“我……笔不见了。”这时,她微笑着摇摇头,从书包里掏出一支铅笔:“送你了!”这支笔救了我一命。
这支笔我将永远地保存着,它不单单是一支笔,更是小卢和我的友情。
我的最爱作文15
你喜欢读书吗,我喜欢!
书,有丰富多彩的内容,一见到书我就忘记吃饭。坐在沙发上,顺手抄起一本书,非要看完不可,要不我就在书的世界里走不出来。把一本书读完就像玩一样,就像看了一部电影,还想继续玩下去、看下去。
书真是好东西,一天晚上,我在床上迷起了《意林》,一看就过了头,把书读了一大半,妈妈一觉醒来看到我的卧室灯亮着,过来喊我,我才想起了意识到太晚了,一抬头,时钟迈着轻盈的步伐已指向了12点。读起书来,完不成作业也是常有的事,为此,挨了爸爸好多批评。
朋友对我说,老妈整天让她我看书,都快烦死了。我却不以为然,视书为生命。其实以前我也不爱看书,作文都得“B”,好像是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淘气包马小跳》,看完第一本,我想看第二本,看完第二本,我又让妈妈把一套剩下的全部买下来。整个暑假我天天和马小跳“见面”。书读完了,马小跳好像活生生的出现在我眼前,我也不由自主的爱上了杨红樱阿姨、郑渊洁叔叔。经过这件事,我总结出了一个经验:读书,先读你喜欢的,这样,你就会爱屋及乌的爱上书的世界。书成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读书,其乐无穷!
慢慢的,再也听不到老妈嫌我不看书的唠叨,倒是经常看到我着迷的看书忘记时间的时候,提醒我:宝贝,吃点水果吧、跳会儿皮筋吧、找个小朋友去玩吧┉┉哈哈,你说多有趣。更值得一提的`是,我的作文也由原先的“B”,现在都成了红红的“A﹢”,无形中除去了老妈、我的一块心病,因为我喜欢作文课了,喜欢写作文了。读书,使人身心愉快,使人收获颇多。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就像沙漠里救命的源泉,只有读书才能使人进步,使人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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