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书的故事(精华)
我与书的故事 篇1
随着我年龄的不断增大,书也慢慢变成了我童年必不可少的东西,有时书能让我心情舒畅,有时读书会让我忘记烦恼,现在,就让我给大家讲一讲我和书的故意吧!
刚上幼儿园时,我就显露出了爱看书的特性,每天中午回家,我来不及喝水,一进门迅速跑到了书房,拿一本书看,因为那时我还没学几个字,所以,我只能看懂《幼儿画报》等简单易懂的连环画,虽然是这样,我还是喜欢抱着厚厚的《安徒生童话》似懂非懂的看,尽管我有许多字不认识,常常把“陈”读成“东”,把“新”读作“斤”,因为,我只学过那些字的一半,可是我还是根据上下文,根据书上的图,一知半解地读完了这本《安徒生童话》。
当我让小学时,更是和书无比亲近,当时简单的连环画已满足不了我对书的渴求,于是,只要有时间,我就会去新华书店、三味书城去闻那熟悉的书香,去看我喜欢看的《笑猫日记》、《淘气包马小跳》感受里面每个好看的故事。每当看见好看的书,我就会不顾一切地买下它,哪怕用光了我全部的钱。
现在,我读起书来更是如痴如醉,我喜欢手指着那些文字,看它们在指尖慢慢流过,我喜欢看那书中人物的喜怒哀乐,我喜欢看书中的图,好像我也身临其境。现在我早已不看故事书,我喜欢看精彩的.《西游记》,充满离奇的《海底二万里》,以及命运无常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喜欢反反复复阅读它们,我试图想被故事中的情绪所感染,我做到了,在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时,我常常会泪流满面,我报怨上天,为什么故事主人公的命运那样坎坷?
慢慢地,我学会了选择,我看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就不看无趣的《穿越》,看了《随你问》,就不看《漫画》。
现在,我总结出了一个心得:要多读书,读好书,读书好,想要进步,就要努力读书。
我一定会做到的!
我与书的故事 篇2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
——题记
很多时候,我们之所以会热爱读书是因为常在书中看见自己。有可能是厌烦了字母的排列,苦恼于几何,所以在墨宝中寻觅自己。记忆中,书一直是与众不同的存在。
暮春时节,雨淅淅沥沥地下。手捧《悲伤逆流成河》,我不禁泪流满面。那文字有力地敲击着我的心。易遥的绝望已穿透薄薄的纸张,充斥着我的脑海,让我心生仓惶。我是否也曾对弱小袖手旁观,我是否也曾作为冷漠的看客,给掐灭了最后的一丝希望?我问自己。思绪被泪打湿,飘飘茫茫,是对易遥的同情,也是告诚自己不忘初心,援手相助。
盛夏,聒噪的蝉声加剧炎热。读着《最好的我们》,心在毕业季被抚平。曾几何时,我也在这迷路。面对各奔东西的惶恐,我在耿耿身上找到了答案。毕业是终点,亦是起点。在七月长安的笔下,我仿佛看见自己的身影。即使前路充满未知,不需畏惧,只要尽到了全力,让自己不留遗憾,这样就足够了。
清秋季节,树叶接连凋零,伴着微风跳完了生命里最后一支华丽的舞。阳光透过光秃秃的树枝,留下一地斑驳交错的影子。踩在落叶上,沙沙声伴着阳光下泛着黄光的书页,让我满心欢喜。手中苑氏兄弟《我们都一样,年轻又彷徨》的故事,温暖而励志。无论是学习还是生活,这对北大双胞胎总给我许多启迪。仿佛总在一瞬间,我们就已长大。在他们普通而最真实的话语中,我浑身充满力量,便有了面对挫折的信心:原来这些困难大家都有,不是不可克服,嘴角便扬起一丝微笑。
隆冬深夜,四处静谧,只有寒风在窗外肆意呼啸。躺在床上,我却无一丝睡意。我偷偷起身,从柜里摸出《简·爱》,在暖黄的灯光下贪婪地读着。在简·爱身上,我看到一个理想中的自己。读到简·爱奋发进取学习各门功课,我多希望自己能克服懒惰,勤奋向上;读到她不甘于平淡的生活当上家庭教师,我又为她的不甘平凡赞叹;读到简·爱放下对里德太太的'憎恨,我吃惊却无比敬佩。
在享受着春雨的滋润,漫步在夏日的星空下,拾取秋日的落叶,包容冬天寒风的同时,我留下了我和书的故事,也是我和自己的故事。
我与书的故事 篇3
高尔基说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书能使我们打开知识的宝库,获取更多的知识。古往今来,所有的名人都爱读书,也不会有哪个不爱读书的人不会有所作为呢?
我也是一个小书虫,所以在暑假这美好的时光里,我沉静在书的海洋了不能自拔,而我看得最多的书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这里包含了各种各样的动物,而且沈石溪是以人的角度来写的,他还出版了《第七条猎狗》、《野猪囚犯》、《宝牙母象》、《鸟奴》、《当保姆的蟒蛇》、《再被狐狸骗一次》等等书籍,是我一看上就如醉如痴,问我最喜欢看的就是《狼王梦》了这里面讲了母狼紫岚的悲惨命运。
在我们眼中的狼是凶恶、残暴、狡猾、毫无人性的,但母狼紫岚她却不一样,他曾和公狼黑桑快乐幸福的生活着。还计划夺取王位,可命运总是捉弄人,黑桑竟死于野猪嘴下,此时的紫岚刚生下了四只狼崽,其中一只是女的。一直公狼崽他只好把夺取王位的希望留给了剩下三只狼崽。时间慢慢的`过去了,悲剧又发生了,她最精心培养的黑仔在草原上玩耍却被金雕抓走,之后培养的蓝魂儿丧命于猎人的陷阱,只剩下了懦弱的双毛,和女狼媚媚。紫岚又双毛对软硬皆施,想尽一切办法来激发出狼的本性,鼓励他打败狼王。但因为双毛从小就有的自卑心又出现了,被狼王打败,葬于群狼之口。到了最后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费尽千辛万苦找了一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最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之前咬死黑仔的金雕一起坠入悬崖。
每读到这我的眼睛总会有泪珠在一旁盘旋还更书有一个人故事呢!那天我的弟弟在看书,妈妈叫我去叫他出来吃饭,我气势汹汹的走进房间说:怎们还不去吃饭还在这玩!结果他走后,我发现他是在看书心想“看一会没事的,万一不好看呢。马上就走。”结果时间慢慢流逝。一看就已经过了半个小时!等我走过去的时候,已经是剩饭剩菜了。哎!真的是“鸟为食亡,人为书死”啊!
我与书的故事 篇4
大红色的封面,一把纯白色的吉他被一个女生抱着,手轻搭在弦上,一个安静唯美的画面,厚厚的书角微微泛黄上翘,这是指间曾一页页翻过的痕迹,每一页都那么的清爽自然,仿佛每一个墨点都印得恰到好处。
这本书静静躺在我的书桌上,有几页已经泛褶了,是雨水的记号,又让我想起那么一天。
天气越来越恶劣了,原本是阴天,突然外面下起了暴风雨,从室内向外看,枝在乱颤,叶子四处飞舞,风在伴奏,雨点翩翩起舞。我不由在心中感到庆幸,来的时候天气还是温和的,但又为自己要在雨中挤公交回去感到一丝悲哀。感叹完天气,我又将眼光收回到眼前的一列列书前,在书城中的一家书店里我找到了我的世界,这些书全是吉他谱,流行乐曲全都整整齐齐罗列好了,让我眼花缭乱。于是我一本本地翻开,仔仔细细地看目录上的每一首歌,又挑选了难易程度,这让我足足花了20分钟,终于在最后的一翻定夺之下,我挑选了一本自己心仪的'书,那是一本大红色封面的吉他谱,我将它翻过来看了一下价格,42元的标价赫然在那里,我在心中飞快地计算完打折后的价格---35。7,可是我现在身上只有35元了,如果买了这本书,便意味着我要在这种天气里步行回家!
我又忍痛将书放回原处,依依不舍走到门口,但是那本书好似在唤着我一般,让我回去,我心里又有一丝动摇,这是我千挑万选出来的啊,要是下次就被别人买走了该如何是好呢?最后自己在心中纠结一番后,我再一次走进书店将它买了下来。
一出书城,我撑开了我的那把小伞,怀里紧紧抱着那本吉他谱,天空中风仍然呼啸着,地上雨点也不停坠落,微微几点滴在了书上面,我赶忙用手拂去了,在这么冷的天气里,我抱着书,踏着一个个小水潭过去,但我依旧保持着轻快的步调,哼着歌曲,在雨中高高兴兴,心满意足地回到家中。
在当时呼啸而过的风中,怀里抱着这本书,就可以感受到它带给我的温暖。
我与书的故事 篇5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是知识的海洋,对我而言,生活如果没有书,就会像一大片没有花的草地一样枯燥。我一向喜欢读书,从童话寓言、小古文、小说到一部部经典名著,科普书?
在那么多书当中,我最喜欢的书是《闪亮的五二班》。因为,在我9岁的生日我收到了这本书,对我来说它有非凡的意义。书的作者伍美珍,也是我最喜欢的作者之一。闪亮的五二班讲述了一个女孩若思在五二班里度过的每一天。朋友之间的矛盾,大队委竞选,投稿获奖?一件件事被详细的描绘了下来。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大队委竞选的故事,若思在竞选大队委的时候靠着大家的努力,当上了大队委。读了这个故事我看到了友谊的可贵,以后,我也会珍惜友谊,在阳光下快快乐乐的成长。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若思,她是一个阳光向上的女孩,很乐观,她有勇气去挑战别人,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我和她不同,虽然我也是个阳光,乐观的女孩。但我却胆小,很少发表自己的意见,害怕因为说错被别人笑,就把自己想说的话放在心里偷偷的说。我有一个缺点,就是不像若思一样宽容,有点会嫉妒别人。
以前我很努力学习,却不能参加大队委竞选,看到另一个同学当上了大队委,心里就有点生气:还不是老师对她好,把大队委的宝座给了她。如果老师对每个人都公平那肯定轮得到我!于是,我就到处说她是因为老师对她好,跟别的老师说她的好,她才不会当上大队委哩!但后来,我看到了她真的很优秀,对人好,乐于帮助他人,管理的很有序,也文才多艺,会画画、跳舞、唱歌、弹琵琶……我忽然觉得老师的选择是对的,我们也成了很好的闺蜜。自从我读了这本书,我对朋友也宽容起来,但我觉得,我可以更好,所以,我还会继续读书,让自己变得更好!
书,是我们扬帆起航的起点,是为我们引导未来的标。让我从此以后懂得了许多道理,让我们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书多读。
我与书的故事 篇6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书,增长了我的知识;书,让我领略了快乐的真谛;书,让我明白了人生的哲理;书为我指明道路;书让我与快乐为伍。每当拿起书,我总会有说不出的喜悦与幸福。
我读的第一本书便是连环画了。它也是我小时候最喜爱的一类书,我也常常读的乐此不彼。听妈妈说,我在两三岁时就爱书如命。但那时我不是按页码顺序看,而是翻哪儿看哪儿,还不理会上面的.文字,就是热衷那些插图。有时,我会像黑猫警长一样举“枪”射击;有时,我会像奥特曼一样发射光束;有时,我还会像哆啦A梦一样从口袋里摸出“神奇的宝贝”像小朋友显摆兜售(其实是空气)。现在回忆起来真是乐趣无穷!
渐渐地,我长大了。杂志小说类的东西是我现在的主打读物了,关于这个,我还有一段不平凡的经历……
那是一个上午,我在博士书店迷上了一本叫《绝地刀锋》的小说,正当我看得如痴如醉的时候,妈妈打破了我的梦幻:“江浩,该走了。”“再看一会儿。”“行。”过了将近一个小时,妈妈又发话了:“江浩,这次该走了吧?”“不走。”“为啥?”“就想再看一会儿,求求您了。”“不行。”随后,妈妈强行拉着我走了,书,被扣在地上。而我,眼睛里充满了渴求,我的两只手都被妈妈强行抓着,妈妈面向门口,完全不顾我的感受,极为无情地把我拉出了门外。刚把我拉出门口,我发疯似地跑进书屋捡起来那本书,周围的人无不用异样的眼光打量着我。有的甚至对他孩子讲:“看那个小朋友,多不文明!”结果令人高兴的是,我赢得了买这本书的权利!
书,是沙漠中的绿洲,给了我希望;书,是黑暗里的灯盏,给了我光明;书海无涯,不断求知,书海无边,辽阔无形。它为我铺开道路,让我走向人生的辉煌。
我与书的故事 篇7
记得著名的科学家培根说过:“书是人生的阶梯。”而我认为:“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我很喜爱看书,已经达到迷恋的程度。
从小时开始,我就爱看书,。那时我爱看漫画书和一些简单的带有插图的古诗集,如:静夜思、登鹳雀楼等,就是在那时候学会了的。可能是爸爸的影响。我爸爸也是个极爱读书的人,他的书装满了一大书架。我常常翻他的书看,虽然不太懂书里的知识,但觉得自己是个大知识份子似的,这样也自得其乐。
上小学时,因为家里的书大多不适合我看,按照爸爸的指引,我就开始到图书馆借书看。因为图书馆离家太远,经常要大人带去,有时候也直接自己走路去。刚开始时,多数看些科幻故事,后来慢慢看起了小说。书读得多了,我觉得自己的阅读和理解能力提高得很快。
上四年级时,长辈们送了我很多新书。有十万个为什么、脑筋急转弯、字词典和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四大名著分别是:西游记、红楼梦、三国演义和水浒传。西游记在电视上已经看过,读起来比较容易明白;水浒传里的英雄人物个个都性格鲜明
各有特点;三国演义里的人物很有计谋,处处精彩,而红楼梦里的故事太难懂,书里的语句很深奥,所以不太明白,也就极少翻阅。还有十万个为什么和脑筋急转弯都很有趣,知识很多。因为书是长辈们送的,我十分珍爱,也尽量抽时间翻阅。
因为读书时认真,所以我对读过的.书都能记得较好。平时与人言谈时,也常能引用书中的章节及言语。久而久之,许多人都赞我口才好。这就更加深了我对读书的兴趣。
每次去肇庆的姑姑家玩,我都用所有零用钱去买。姑姑家附近有间二手书店,现在有新书太贵,我就常买二书,二手书虽然有点旧,但知识却不旧。为了多买些书,经常大人带我去吃洋快餐,我都宁愿不吃哪诱人的汉堡包,也恳求他们折现成钱给我买书。
长期的借书、购书,我粗略计算过我读过的书不低于二百本了,自己的藏书也已经有一百多本。除了我自己看书外,我还捐了五十本书给学校的图书馆,让同学们一起享受读书的乐趣。为此,老师还表扬了我的捐书行为呢。
我与书的故事 篇8
读书,是一件很快乐的事,它就像是在黑暗的天空中一颗闪耀着白晃晃的亮光的明星,就像是你失意一位无言地安抚你的知心好友,我能从书中领悟到人生的哲理,我能从书中欣赏的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我能从书中品尝到人间最美好的东西……
记得有一次,那正是一个大雪纷飞的冬天,我闹了一件为了看书而发生笑话的事。
那天妈妈带着妹妹和外婆去小姨家里了,临走时,妈妈告诉我,把水壶里的水烧好,我点了点头,说:“放心吧!我会烧好的啦!”她们走后,我赶紧去厕所间把水壶的插头插好,然后回到房间,从书柜里拿出一本最近新买的书,如痴如醉地看了起来。我就像一匹骏马,自由自在地在广阔的大草原上奔跑;就像一只小鱼儿,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玩耍;就像一只雄鹰,在蓝的似一块宝石的天空中自由翱翔……我躺在沙发上舒舒服服地看着,看到有趣的地方,我会捧腹大笑,直到把眼泪笑出来为止;看到令人悲伤的地方,我会眼中噙满了泪水,心里顿时黯然神伤;看到惊险恐怖的地方,我的心一下子就悬了起来,心就像一只神色慌张的小鹿,砰砰的跳个不停……
突然“啪”地一声打破了这美好宁静的气氛,我皱了皱眉头,“搞什么啊?”我不满地嘀咕了一句,看看钟,呀!已经过去两个小时了!“那那个声音是——”我猛然想了起来,“啊——我的水!”我轻而迅速地放下书,飞快地奔向厕所,“噢——天哪!”我不禁倒吸了一口气,水壶的盖子已经掉在了地上,壶里的水已经溢出来了一大半,慢慢地流出来,碰巧这时,门被打开了,妈妈他们回来了!妈妈看看水壶,又看看桌上的书,似乎明白了一切,然后露出一副原来是这样的表情,哭笑不得地对我说:“你呀你!看书是好,那也不能耽误了我交给你的任务呀!快重烧哦!”我愣了一会,立刻手忙脚乱地行动。这次事件,当然也免不了被老妈P一顿咯!不过我却很开心,不以为然。
书,它陪伴我走过了十一个春夏秋冬,它就是一艘游艇,带我逛遍了所有地区,让我扩大了眼界。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所以,我们更要好好地珍惜它,让书充满我们的生活,只要用心去品读它,那么你知识的泉源就会源源不断地流出来的!
我与书的故事 篇9
时光荏苒,斗转星移,曾几何时,图书馆已成为了我心灵的圣殿、思想的驿站。在那里,我感到了大自然淳朴的气息与野味。
山涧的清泉丁丁咚咚,林间的绿色令人心醉,天边的晚霞轻盈缥缈,枝头的花朵芬芳四溢。当我畅游于那美妙的文章中时,感到,它们一样的清澈,一样的灵活,一样的沁人心脾!没有杂质,只有那种平凡的而又纯洁的如泉的清新。在凡世里生活,被海潮袭卷着,难免会落一心沙尘,而那一缕缕、一滴滴清泉汩汩流过我的心房时,给我留下的是一颗水晶般灿烂的心。
书如山里一泻千里的瀑布,每一字,每一句,每一行都充满着灵气,富含着激情,万马奔腾,气势雄壮。就在我心灰意冷或消极疲惫的时候,有那么一脉天与地的精气冲击我的灵魂,仿佛为生命洒满了阳光。那种“惟我独尊”的狂傲,那份“天地同在”的气魄油然而生。就像瀑布一样,在凹凸的利石上击碎自己,换个晶莹满天。
“呼——”你听到风声了吗?风吹着浮萍四处漂泊。读书,就有如感受浮萍的轻松和随意。不妨轻轻卸下肩上的重担,心上的绳索,追随的肩膀,去书中寻找属于自己的浮萍心境。
多读书,品位的不仅仅是清新、热烈和浪漫,更有一份哲理。就如同坐落着的山,是永恒的哲理。读书,如同爬山,“登的愈高,望的.愈远。”当书里的理性,擦亮了眸子,便有“会当临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豪迈,目光就会穿越世俗的尘埃上升为一种高度、一种品位、一种洒脱、一种超俗。当执笔时,那种最远古、最单纯、最接近自然的思想会不断涌出,没有尘嚣的嘈杂!
图书馆以它那独有的魅力启发着我、熏陶着我、感悟着我,载我扬帆起航,带我搏击风浪,领我经历风雨,指引我翱翔在书的殿堂中,伴随我萌发、成长!
大自然中,这边风景独好!
文章开头简而得当,十分自然的道出了“我”与图书馆有着非同一般的关系,为下文写“我”与书的故事埋下伏笔。而结尾恰到好处地点明中心“在书中“我”感到了大自然淳朴的气息与野味,首尾呼应。文中语言朴实而意味深刻,耐人寻味。
我与书的故事 篇10
如果知识是星空,那么书籍是星空中最耀眼的一颗星;如果知识是大树,那么书籍是深扎泥土中的老根;如果知识是花朵,那么书籍是园丁给予花朵充足的水分;如果知识是沙滩,那么书籍是沙滩中最美、最好的一个贝壳提起书,我就会想起我与书的故事。
场景一:
爸爸上班去了,妈妈正在睡觉,奶奶在房间看电视,这大好的机会我怎么会错过呢?我小心翼翼的走出了爸爸妈妈的房间,然后以飞一般的速度来到了书房,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我看完了一本书,又情不自禁的拿起了第二本。我看的很入迷,从早上八点半看到了十一点半,妈妈九点半就起来了,在床上玩手机,看到时间心想:女儿,应该吃过了吧。妈妈想着便起来了。妈妈起来之后,发现我的饭和菜,可怜兮兮的待在餐桌上,妈妈心想我肯定在书房看书。我看的太入迷了,并没有发觉妈妈已经来到了我的'身边,妈妈看我还在看书就说了一声:廖项清风!我正在书的世界里漫游,被妈妈的河狮东吼给吓回了现实世界,我朝后一看,哎!还是得变成肉,被送到母老虎的嘴里了。
场景二:
一次就我和妈妈在家。突然妈妈对我说:宝贝,妈妈出去买菜,你待在家里看下书,不过不能看课外书,要考试了,看一些语文书呀,数学书呀,什么的。我表面答应了,我心里却想:嘻嘻,妈妈你太信赖我了。妈妈前脚刚走出家门,我后脚就开始行动起来我先找来一个铃铛,把它挂在门上。就安心的看起课外书来,妈妈不知怎么的就回来了,走到书房推开门,铃铛响了,我赶紧把课外书放回抽屉,拿起语文书看。妈妈见了点点头说:嗯,不错,改邪归正了。我心想,吓死宝宝了。
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你的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我喜爱读书,书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我与书的故事 篇11
记得在我两三岁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些识图卡片,听妈妈说,我用不了多久就对上面的图片内容了如指掌,无论谁怎么考我,我也都对答如流,而且百发百中,一次也没错过。
妈妈很高兴,于是给我买了很多新的娃娃书回来,我非常高兴,在那里翻来覆去地看,看到实在是索然无味了,我就开始我特别的喜爱的书的'方式——虐书。
我首先残忍地把它们撕下来,撕了很多次之后,它们终于变成纸屑。我稍微休息休息,缓缓劲,把这些书的尸体团在一起,拿在手上,然后站起来,用尽全力把它们的尸体全部洒向空中,纸屑就像雪花一样纷纷扬扬地飘落下来。看到这我忍不住跳起来,开心地发出“咯咯”的笑声。接下来把所有的纸屑揉成一团,从窗户里扔出去,幸灾乐祸地看着它们的遭遇,我像个“小坏蛋”一样发出诡异的笑声。
妈妈看过来像唐僧一样唠叨个不停,边收拾边数落我,甚至威胁我说再这样就不给我买书,但是还没有等我与她“严正交涉”,她就缴械投降,给我买回一大堆书。于是我就乐此不疲地重复这个游戏。
现在我长大了,我不再虐书,而且对每一本书都爱护有加,像我的书柜里的书都被我保护得很好。
我不仅保护书,还真正迷上了看书。记得有一次,我正在看《查理九世》,妈妈叫我做事:“佑佑,过来一下,快点!”我因为看书看入迷了,竟然没有听见妈妈的声音。妈妈又喊了一声,我还是没听见,妈妈生气地走到我面前,用指头戳了一下我,我还沉浸在书中,大声地说:“你别骗我,你的指纹不对。”妈妈愤怒地说。“你这孩子说什么胡话。”过了好久,妈妈才反应过来。她叹了一口气说:“哎,真是一个小书迷。”
现在,每次上街的时候,我总要去书店逛一逛,而且一逛就是几个小时,谁也叫不走。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书,让我从一个顽皮的小孩变成了一个懂事的大男孩,我相信书会伴随着我一生。
我与书的故事 篇12
小朋友们,你们听读过高尔基的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吗?没错,只要我们多看书,就可以增长自己的知识,增长见识,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我从幼儿园开始就对书着了迷,那时我读的书大都数都是妈妈从新华书店挑选来的一些卡片、幼儿识字书和一些有名画家的一篇篇漫画。这些书,我特别地喜欢,看起来简直都会忘了时间,忘了自己。
渐渐地,我长大了,也长高了。从学校里学到了许许多多的知识,这一些幼稚的书已不再满足我的需要。我和妈妈来到了新华书店去买书。啊!这时的我才发现,原来新华书店的.书真多呀!有童话、动物小说、侦探、漫画……我最喜欢的当然是动物小说了。我连蹦带跳地跑到了动物小说的书架。我挑了整整五大本书,买回了家。一到家,我连鞋子都忘了脱,拿了一本名叫《雄狮去流浪》的书,坐在床头,靠个小枕头,津津有味地看起来。里面的开头就深深地吸引了我:里面用了大量地我从来没有见过的手法,和大量的好词好句来衬托狮群中的宁静祥和。看到了中间部分,里面用了各种风景来增添小狮子流浪生涯中的艰辛与痛苦,我也不禁眼泪花花,忘了时间,忘了自己。妈妈把鲜美可口的饭菜搬上餐桌,香味扑鼻而来。妈妈连喊几声都没有人应,又大喊一声:“你再不来吃饭我就把所有你爱吃的饭菜都吃了!”还是没人应,当时我正着迷呢。等我把书看完了,看了看时间,呀!时间爷爷走得真快呀!都晚上七点多了,餐桌上还有没有饭呢?于是,我迈着轻快地步伐走到餐桌上,发现只剩下空盆子了。我毫不在意地笑了笑,心想:没关系,我懂得了那么多的知识,肚子饱饱的,不吃饭也行,看另外一本书去喽!
我就是这样爱读各种各样对我学习有帮助的书的人,只要一有书,特别是动物小说,我就会忘了吃忘了睡觉,简直就是到了如痴如醉的地步。我每天坚持看课外书,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去看,坚决一有时间我就会去看,坚决不肯放过一分一秒的人。就这样,我努力向知识、科学的高峰一步一步地迈进。
我与书的故事 篇13
前些时间我难得抽空整了整书柜,一边擦灰,心里一边感慨时光飞逝,看着这个高大的柜子,对童年的依恋也难以抑制。
这么多年来,我无数次站在这里整书,先分类,再顿齐,从高到矮排放整齐,这已经变成习惯,顿书的节奏也从没变过,我家有三个书柜,两个是妈妈的,一个是我的,妈妈是典型“藏书家”柜子里都是很多陈是的,有几十年的书,幼小的我只拥有矮低的两层,第三层还是妈妈的,对我的理解能力和身高来说,都是无法触及的高度,于是我就一直守着那两层书,视它们为宝藏,虽说有局限性,但我可以不停地看,每遍都有新收获,现在看书一遍就完事儿,空闲的时间越来越少,看书速度不自觉地加快,印象就淡了,真是一种遗憾。
整书确实是好习惯,但对我来说,它也是童年的小偷,习惯不变,当年我的宝书,如今只找出两三本,我还清楚地记得我最钟爱的那套《动脑筋爷爷》一共有六本,是科普小漫画,分为人体,食品,生活,动植物等类型,它使我对科学有了初步的'认识,我每天都能把它们看上一遍,有几页的内容现在还印象深刻,流鼻血的应急措施,吃死蟹的后果,它们不是突然消失在我记忆中的,我不可能舍得丢它们,就在一次又一次的整书声中,双手一次又一次的翻阅中,被时间的层层网络滤去了。
《巧妙的小机关玩具》是幸运活到今天的书,它是一本手工教程,经使我在制作玩具的过程中,了解许多材料和事物的构成,我也用它学会了使用各种生活工具,在怀着强烈的好奇心思考和实践中,产生了许多的灵感与智慧,这也让我很少买玩具,我更喜欢自己做,传统的小机关玩具更富感染力。我制作了无数个“火箭筒”和“跑车”。按材料一样样找到,没有现在的纸筒,就灵机一动,拆掉好几筒崭新的纸,为的是中间的硬纸芯,为了做筷子迷宫,撕得了姥爷好几本精美的本子,我捧着书一字一句地读,努力理解步骤,当小火箭靠我做的小机关冲向天花板时,真有成就感。但现在我边缝补这本好书的时间和精力都没有。
提笔之前我特意找出了这本书,纸张变得黄硬,回忆过后,便将它包好,放在了醒目的地方,在清闲的时候,看看它,听它说说我与书的故事。
我与书的故事 篇14
书,是一件好东西,它像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一本好书,会让你变得聪明起来;读一本好书,仿佛你在和一些高尚的人谈话、交朋友。书中蕴藏着许多神奇的东西,只要你仔细观察、认真思考,才能发现其中的秘密。
记得在我小时候,家里特别的穷,没买得起书,妈妈经常抱着我在摇篮里编故事给我听。从那时候起,我对书有了极大的兴趣,特别是故事书。
自从我家有了一点小钱之后,我就天天嚷嚷着妈妈给我买书,妈妈拿我没办法,就给我买了。这样,我就拥有了属于我自己的第一本书——《格林童话》,这不就是我梦寐以求的书吗,我做梦都想拥有它。所以,我决定在周末把这本书好好的品味下来。
周末,我快速完成作业准备看书时,妈妈走过来对我讲:”孩子,待会妈妈要出去办点事,妈妈晒了衣服在外面,待会在下雨前一定要记得收衣服啊!“我应付性的”哦“了一声,就走进书的世界里去了。在书的世界中,仿佛我是卖火柴小女孩的外婆,特别想找出那位狠毒的'父亲来训斥一顿;在龟兔赛跑中,作为旁观者,我发出感叹:兔子太自大了,这样果然没有好下场,原来”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说的就是这个故事啊;在皇帝的新装里,我惊叹:为什么皇帝也能那样愚笨呢;在森林里的小木屋中,我想:作者的想象太伟大了,把整个故事编得那样扑朔迷离……我想着想着,哗哗哗——这不是下雨声吗?我应该听错了。过了一会儿,下雨声越来越大,我想:诶呀,真的下雨了,去收衣服!算了,一不做二不休,反正衣服已经湿了那就让它再湿一些吧。现在,我的书最重要,我不能管其他的了。但是,妈妈回来就把我臭骂了一顿,可我并不想哭,因为每当这个时候,我总会想起国文老师说的话:”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是呀,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知识是无限的。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一个家,它像永远不翻的小船一样,带你去远方,创造美妙的精彩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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