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精]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三年级的时候,妈妈去城里给我带回来一本书《三个铜板豆腐》,是几部中篇小说的合集,很厚,有五百多页。起初我字认不全,也没有特别去读,说不上喜欢还是不喜欢,六年级的时候,我偶尔翻了翻那本书,很快就被里面的情节吸引住了。
吸引我的,正是同名的中篇小说《三个铜板豆腐》。
它说的故事背景是在我们国家还不富裕的时候,“我”听到大街上有豆腐的叫卖声,央求父母出去买。但是因为那时候家里太穷了,吃饭都不容易,哪里还有闲钱去买豆腐?
于是,作者在豆腐的叫卖声中不停地流着口水,眼巴巴地看着别人把一块块白嫩的豆腐买回家,他想象了很多豆腐的味道,却没有一次能真正地吃到嘴里。
到后来,爸爸终于花三个铜板给他买了一块豆腐,当他把那块香嫩的软糯的豆腐放进嘴里的时候,那种愿望得到满足的眩晕与幸福都从书里弥漫到了所有读者的眼睛里。
说实在的,我向来讨厌豆腐的那种腥味,凡是家里吃豆腐的时候我都不参与,但是看了这篇小说以后,我特意跑去让妈妈去买块豆腐回来。
按照书里的描述,我们买的是嫩豆腐,滑滑的象果冻,混身上下都散发着光芒,我对着它想了很多词,最后才挖了一小勺放进口里。虽然我努力做出它好吃的样子,可真的`是什么味道都没有,而且依然有腥气,艰难地把它咽下去以后,我再也没有去吃它。
晚上妈妈做饭,把那块豆腐和鸡蛋放到一起做了个汤,这样喝起来似乎美味了很多,但跟小说当中描述的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豆腐是穷人家餐桌上的珍品,所有的美味都是现在物质富裕的我们无法体会的。但越是这样,我越愿意去看它,里面的情节象磁铁一样吸引着我,百看不厌。
如果有可能,你也去看看吧,任大星的儿童文学全集,值得细细品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我爱看的书很多,有《爱的教育》、《智慧公主马小岚》、《淘气包马小跳》……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杨歌和他拇指一样的爸爸。杨歌的爸爸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人?你一定会感到奇怪,其实,杨歌的.爸爸原来和别人的爸爸一样,是个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儿,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老是骂他,每骂他一次,他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杨歌的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爸爸变成拇指小人儿后,整天待在杨歌的口袋里,当杨歌的“教育部长”,随时随地监视杨歌的一举一动。在这本书里,杨歌的爸爸是个发明家,他发明的每一样东西都非常有趣,比如,一个普普通通的机器可以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一个小小的飞碟可以载人回到过去,去到未来……每一个奇妙的故事都能吸引我,每当我读这本书时,总能慢慢的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就慢慢的喜欢上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杨歌的爸爸又有了新的发明,那就是身体调换机,杨歌可以随便和别人调换身体,比如,和吴奶奶家的小猪调换身体,和数学老师调换身体,和尖子生陈雪虎调换身体。……这些,都让我感到惊讶,心里总想:这么厉害的发明,如果把它借给我多好啊!我首先要和妹妹调换身体,再享受一下婴儿时期的美好,整天除了吃,就是睡,要不就是哭哭闹闹,让大人们整天围绕着我,想方设法哄我……因为有了身体调换机,杨歌还保住了准备大战的A国和B国,你说有趣不?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有着丰富动人的内容;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许多有趣好玩的发明;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带给了我许多快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要问我喜欢的书是什么,那可还真多,但若问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答案就只有一个,那就是《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出了名的作品。那么是什么故事能够让我深受喜爱呢?就让我们一起去阅读下面的故事吧。
在我读三年级的时候,我不喜看书,因为我觉得看书一件很无聊的事,但在下课时,我总是能听到我们班的同学在说:“沈石溪写的'《狼王梦》实在是太好看了!”“不就是一本书嘛,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在心理默默地说。
有一次,我实在是太无聊了,就只好去听同学们讲故事,听着听着,我就入迷了,我忍不住问讲故事的同学:“这本书的书名是什么呢?怎么这么好听。”她们异口同声地说:“就是《狼王梦》呀!”我惊呆了,说:“《狼王梦》真会有这么好看吗?”她们又说:“你又没看,你怎么知道。”
我回到家中,叫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狼王梦》,我翻来翻去只能看见一大堆字和几张黑白的图片而己,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好看,妈妈对我说:“买回来了,就要看!你不要只看图片,要看里面的内容,特别是里面精彩的内容更多看看、多读读,慢慢地,你就能体会到看书的乐趣了。”我只好安安静静地继续看书了,刚开始看的时候,我仍旧感到很无聊,但看了几个章节后,我发现开始有点喜欢这本书了,在文中,作者把动物写得栩栩如生,让你感到像是走进了故事中。
随着我看书的本数逐渐增多,我的课外知识也丰富了很多,学习成绩也慢慢提高了!这让我明白了读书的意义:一个人看再多的书,也可能比不过你仔细地看一本书得到意义深刻。你,明白了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学时读的一本书,名字叫做《阿大阿二穿错鞋》。
记得有一次,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走到放童话类图书的书架时,我的目光立刻被这本书吸引了。它的封皮是两只大大的不同的鞋。我从书架上把书拿下来,翻到第一页,第一个故事就把我吸引住了,我目不转睛的读了起来。第一个故事讲的是一对夫妻有一块面,这块神奇的面可以无休止的发酵。把它放进房子里,你的房子就会膨胀变大,把它放进足球里,足球里的气会越来越多,直到皮球被撑破。这对夫妇要把这块神奇的面藏起来,不让别人知道。有一天,他们买了一注彩票,然后把面放在彩票上,彩票就多出了厚厚的一沓。他们拿着所有的彩票去兑奖,幸运的'是竟让中出了一等奖。这对夫妇高兴坏了,晚上喝完酒,跟邻居聊天时,他们不小心把这块面的秘密说了出来。邻居听了之后特别惊讶,又告诉了别人。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不久,大家都知道了这个秘密。有一天,警察来找这对夫妇,告诉他们用面发酵出彩票是违法的,所以这块神奇的面要被销毁。这对夫妇没有了办法,不得不把面块放在水里,面块越来越软,最后清水变成了浑浊的面水,那块神奇的面块也消失了。
我沉浸在书中,感觉自己也到了故事里一样,随着作者去看了那块神奇的面块。妈妈看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就毫不犹豫的把这本书为我买下了。回到家里,我饭都顾不上吃,一口气把书读了一半。《阿大阿二穿错鞋》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带着你在童话的世界里自由的遨游。正是因为这本书,我爱上了读书,爱上了写作。
现在,这本书已经很难买到了,我会一直把它珍藏在我的书柜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古人讲:“布衣暖,菜根香,还是读书滋味长。”阅读是每个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对人类心灵的净化和捍卫。
我曾拜读过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集,也曾迷恋过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草房子》等文学作品。但我最喜欢的是高士其爷爷写的《细菌世界历险记》。阅读这本书,犹如享受美酒加酿,回味无穷。在这书中,我们可以穿梭时空,遨游天下,领略别具一格的风景。
作者把自己当作是恶毒的细菌,为自己辩白。又承认自己的罪过,使我详细了解细菌的习性。小小的菌儿神秘地告诉我,它是世界上最小最轻的一种生物。它小得让我们的眼睛看得见灰尘纷飞,却看不见它们夹在里面漂游。好几十万个它挂在苍蝇的脚下,轻的连苍蝇也不觉得重。因为菌儿的身体比苍蝇的眼睛还小1000倍,比最小的灰尘还轻100倍。小小的菌儿自豪地告诉我,虽然它们和蘑菇同样是菌类,但是它们却不像蘑菇一样被人类称为山珍,随时都有变成盘中餐的危险。小小的菌儿又偷偷告诉我,人类的肚肠是它的天堂。在那儿没有干焦冻饿的恐慌,那儿有吃不尽的粮食。它们心狠手辣,无恶不作,趁人不备,溜入人的`体内,使人类患上可怕的肺炎,疾病,癌症等。
人类时时刻刻都受到细菌的威胁,有无数人在它的魔爪下丧生。高士其爷爷在二十三岁时也遭到了它的突然袭击,导致全身瘫痪。但他并不屈服,他坐在轮椅上坚持为传播科学知识而奋斗着,成为世界上著名的科学家。科学没有国界,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的像高士其爷爷一样的科学家在忘我的工作。他们告诉我们,病菌虽然可怕,但是随着科学事业的发展,人们渐渐地病菌的真面目,找到了它们的魔窟,及时地用消毒手段消灭他们。
《细菌世界历险记》让我在妙趣横生的语言中进行了一次科学之旅,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感到了细菌世界的风采,更对科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古人如此诱惑人们去读书,我就抵挡不住诱惑,与书交上了朋友。
书是我最喜欢的,可以说我是爱书如命。一天不看书,眼睛会难受。两天不看书,手痒痒。三天不看书,直发疯。
在《伊索寓言》里做客,交了“道理”这个朋友;在《福尔摩斯》里,我和福尔摩斯去破案;在《红楼梦》里,我与贾宝玉和林黛玉吟诗作对……我这个“书虫”尽情地在书上啃着有趣的文字。
有一天,我闲着无聊,在路上闲逛。路过书店,那里好像放着一个强力磁铁,把我吸了过去。一排排书架放着整整齐齐的书本。我的目光在书架上徘徊。最终目光停留在一本封面花花绿绿的书本上,我快速抽书书本。只见书本的封面上写着“西游记”三个醒目的大字。我翻开书本,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孙悟空大闹天宫,神通广大,连四大天兵都被他打败了。西天路上,斩妖除魔,一路上保护着师傅……这一切的一切都深深地吸引着我。
孙悟空见义勇为,为师傅能成就“西天取经之事业”,总是来回奔波,与妖魔作斗争,勇救师傅。顿时,我的脑海中印上了“英雄”二字,我懂得什么叫仗义,什么叫友谊,什么叫勇气。
一页,二页,三页……我如饥饿的瘦狼,贪婪地吸取知识的甘霖。在我的脑海,孙悟空不再是一个简单只会打杀的猴子。他经历了千险万阻,却勇往直前,毫不放弃,持之以恒。他如一盏明灯,照亮了我前进的步伐。
“嗨,孩子,要买书吗?”我转过头,是服务员。我红着脸,摇了摇头,跑出门外去了。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还想着书中的'情节。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吮吸着书之母乳,在书之阶梯上慢慢进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读到一本好书,就如交到一位良师益友。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总让我很感兴趣,其中我最喜欢《狼王梦》,这是沈石溪动物小说中的经典之作,由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
《狼王梦》是一部很吸引人的动物小说,它除了述说故事,还我们了解到狼的本性、繁衍、习性。读过之后,我不仅增长了许多知识,还体会到了一些道理。
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那跌宕起伏的情节。书中主要讲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为了让狼崽当上狼王付出许多努力的故事。虽然希望一次次破灭,公狼崽们一个个死去,它也不悔心,直到最后,当那只曾经夺取了儿子黑仔性命的金雕又一次盘旋于空中时,紫岚为了赶走威胁,保护要出世的.小狼孙,也为了让狼王梦延续下去,它和金雕搏斗,最后同归于尽。故事的过程与结局都不顺利、圆满,却很精彩,也引人深思。
沈石溪先生对动物有着浓厚的兴趣,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他的情感,同时也展现了许多狼独一无二的个性。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紫岚这只狼。紫岚很爱自己的孩子,但却表现得无奈又残忍,紫岚精心培育狼崽,却又因自己的一些疏忽导致公狼崽相继死去。一次,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母亲紫岚为了让儿子不再痛苦,一口咬死了蓝魂儿,这是多么无奈的母爱!紫岚令人喜爱,喜爱它那伟大的母爱和勇气,紫岚又令人讨厌,讨厌它固执的追求狼王梦而导致狼崽相继付出生命的代价。在这本书中,平时只代表着恶毒的狼也有了鲜明的性格。难怪沈石溪先生被称为“动物小说大王”。
《狼王梦》是一部不朽之作,它以狼的视角向我们讲述了狼的生存之道和感情。听了我的介绍,你是否也被激发起了阅读《狼王梦》的兴趣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一有空我就喜欢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就是法布尔的《昆虫记》。
法布尔是有名的昆虫学家,他要把昆虫放到自己的家中,用好奇的双眼来仔细观看昆虫怎么生活、觅食、筑巢、吃东西等等。他还研究过很多比蚂蚁还小的昆虫。
大自然原本就是一本最好的百科全书,它总是带给我们无尽的美好。法布尔的《昆虫记》带我在昆虫王国中畅游,那里有会唱歌的蝉;有能干的水泥匠舍腰蜂;有卖力滚着粪球的蜣螂;有美丽绚丽的'大孔雀蛾;有不停织网的圆网蛛等等。我现在就带你去法布尔的昆虫王国中看一种叫蜣螂的清洁工。
蜣螂在六七千年以前,被农民在浇灌农田时发现,它每次都要滚着一个大圆球似的东西,被认为是地球的模型,因此被人误认为它非常神圣不可侵犯,所以就称它为“神圣的甲虫”。那个圆球只不是是在路上的垃圾而已,被人说是昆虫王国的清洁工。
我因为不相信昆虫有如此的本能,我就研究了一下。我在外面找了很长时间,终于找到了一只大蜘蛛,我把它养在一棵树上。几个星期后,它在树上织了一张网,来捕食昆虫。我把一只死掉的黑昆虫放在网上,可是蜘蛛没有来吃掉食物,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动了一下网,蜘蛛立刻跑了过来把黑色昆虫吃掉了。我以为是昆虫太小了,我就又把一只死掉的大孔雀蛾放在上面,还是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又动了一下网,蜘蛛立马又爬了过来,我这时知道蜘蛛是用网来听有没有食物的。昆虫世界真是奇妙呀!
“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开了一扇窗户。”《昆虫记》打开了昆虫王国的窗户,让我看见了昆虫世界的奇妙多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书是人类的朋友,也是人类学习的小助手。我无意间在班里的图书角发现了一本书名叫《赞美点亮你我他》。当我看到它时就被它深深地吸引着。
在生活中,你是否会遵守别人和你约定的承诺呢?曾经我有一件事一直让我耿耿于怀,事情是这样的:我跟朋友约好周六下午一起做作业,可是中午妈妈告诉我说要去阿姨家看小表弟。我已经很久没见小可爱了——小表弟,好想捏捏他那肥嘟嘟的小脸蛋儿,好想拉拉他那小巧玲珑的手,好想抱抱他亲亲他。现在我正面临着两难的选择,是选择遵守约定呢?还是跟着妈妈去看小可爱?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我最终决定“抛弃”朋友,跟妈妈去看小可爱。
那时,我并不知道承诺是多么的重要。当我看了这里面的《无价的承诺》的时候,我终于明白了遵守承诺的重要性。这是一份坚守8年的承诺,而维系它的却是一个瘦弱的肩膀。张芹是一位小女孩,她从生下来,上天就没有赐予她行走的能力,因为她得了小儿麻痹症,下肢没有任何知觉。时间一天天过去,转眼间就到了张芹该上学的年纪。孙园娜比张芹小一岁,从她记事开始便经常看见张芹每天坐在窗户前抬头张望着外面的花花世界。在那时她便在心里默默地做了一个决定,她要带张芹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于是在开学前跑到张芹爸爸妈妈面前说:“我来背张芹去上学。”正是这短短的几个字却震撼了所有人。从那天起,孙园娜每天都背她上放学。虽然张芹的体重很轻,但对于一个未满10岁的小女孩来说,这需要付出多少汗水,需要多少勇气才能担起这个责任。
8年是个多么漫长的时间,试问有多少人能坚持呢?孙园娜为了8年前那短短的`几个字,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她做到了。突然间我意识到遵守承诺是多么重要,孙园娜8年都坚持了,而我为了自己的私事,成为了不遵守承诺的人。既然先答应朋友一起做作业的,那我就应该说到做到,而不是说话不算话,失信于人。
承诺不仅仅是许下的诺言,更多的是一种责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格林童话》《爱丽丝漫游仙境》《勤学故事》《小王子》《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是,我最喜欢的书还是《安徒生童话》。
安徒生童话是我过七岁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当我一拿到书时,我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它。
这本书的封面特别精致。红红的封面,中间的正上方写着“安徒生童话”五个白色的醒目大字。下半部分是戴着皇冠的皇帝,有趣的是皇帝光着身子走在大街上,皇帝后面还跟着一个男的,那男人双手伸出,像牵着一件衣服一样。大街两边围满了人,人们议论纷纷,好像在议论这皇帝。让人看起来特别奇怪。
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读了起来,才知道封面画的原来是《皇帝的新装》。多么愚蠢又可笑的皇帝呀!我最喜欢的还是《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故事中的一个情节给我的感受最深,这是小女孩的幻想,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平安夜点燃一根根火柴,直到最后一根,因为又冷又饿的小女孩在温暖的火焰中看见了自己的老祖母。老祖母轻轻抚摸着她脸,说:“孙女,和我一起走吧!我带你去个充满温暖的地方。”“好!”小女孩笑着说。最后,小女孩和她的老祖母去了天堂。其实,小女孩是在充满温馨的平安之夜被活活冻死的.。看到这里我的眼睛禁不住流了下来,那是怎样的社会?怎么会让人活活冻死?相比之下,我们现在的社会多么美好,每天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还常常抱怨父母这不好,那不行,真是太不应该了!我们应该好好学习,尽量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我相信: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
我爱读书,因为读书能让我看到更大更远的世界,读书带给我无穷无尽的智慧与启迪!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要说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昆虫记》了。这本书是世界名著,图画精彩,文字优美,最重要的是故事有趣。
那是在去年寒假,我在老师推荐的书目中看见了这本书。作为一个昆虫爱好者,我最喜欢昆虫了,所以便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它。等买回来之后,我发现这真是一本好书。
书中有很多优美的句子,如《丁香小教堂》中的:在这美妙的日子里,昆虫朝圣者们都跑来参加这“聚餐会”,品一口春天的佳肴,饮一口自然的纯酿;一只长着黑色眼圈的单眼粉蝶在空中翩翩起舞,它们忽上忽下,忽左忽右,跳着好看的芭蕾舞。读到这一句后,仿佛真的有一只单眼粉蝶在我的眼前舞蹈。瞧,这两句话是不是充分的把昆虫比喻成人类,它们的生活多么的`自由自在啊!它们彼此间亲密地接触,倾听大自然那属于它们的美妙的声音。
现在,我更喜欢昆虫了!
接着,我轻轻地翻动着书页,不知不觉,我翻到了《优雅的杀手——螳螂》。书上把它们比喻成凶残的老虎和狡猾的巨妖。但是,我发现螳螂也没有那么坏。雄性螳螂甚至为了繁殖而牺牲生命,这是一般动物所做不到的。原来,雌性螳螂要繁殖后代,可是营养不够,所以要吃掉雄性来补充营养。看到这,我希望自己长大后能够成为一名科学家,帮助它们解决这一残酷的事情。
最后,我又知道了黑腹舞蛛有剧毒。它的毒足以杀死坚硬的圣甲虫,就连一只小仓鼠都性命难保。最令我震惊的是,它竟然能杀死强壮的大黄蜂和胡蜂,而且是百发百中。胡蜂可是速度专家,就连跳蛛也拿它没办法,黑腹舞蛛竟然能手到擒来,真是不可思议。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懂得了昆虫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可怕。最重要的是,我知道了哪些昆虫要注意,千万不要被它们的外表所迷惑。
《昆虫记》真的是一部好书,它能够陪伴我一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书,一直是我最好的朋友,它不但丰富了我的知识,而且开阔了我的眼界。我读过许多的书,最喜欢的要数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
这本书主要写了汉末晋初之间魏、蜀、吴三国之间的明争暗斗,章章妙语连珠,节节精彩无比。
书中猛将如云,谋臣似雨,大将成百上千,我最敬佩的是张飞。他武艺高强,手执丈八蛇矛,取敌方首领之首级如探囊取物一般,而且机智勇敢,长板桥上,曹操率几十万兵力,攻打刘备,他自告奋勇,替下赵子龙后,身边只有一百不到的士兵的,于是让他们每匹马上绑上竹竿,跑来跑去,烟雾阵阵,谨慎小心的曹操误以为有埋伏,不敢前进,又三声吼,将曹操身边夏侯杰吓得肝胆破裂落马而死,赶跑曹操。
张飞武艺绝伦,蜀国丞相诸葛亮的'智慧更令我赞不绝口。
诸葛亮一生七伐北方的魏国,最著名的一战要数火烧葫芦谷了。他调兵谴将,派王平、张苞在主营两旁树木丛中埋伏,自己统率大军,在葫芦谷中埋放树木、炸药等各种易燃物品,又将葫芦谷围了个水泄不通,万事俱备,就派人去魏营挑战,等他们全部出来之后,引他们往葫芦谷去,司马懿自知有计,急令停止,王平、张苞从后面杀来,魏军没防备,只好往前逃进葫芦谷,诸葛亮马上行动,点起火来,霎时火光冲天,浓烟滚滚,趁他们像无头苍蝇乱撞时,又设下绊马绳,一连将魏军打得溃不成军,炸死的、烧死的、砍死的无数,军士们又举着火把冲进去,遇着魏国士兵就杀,只有司马懿与几位高级将官左突右冲,可什么也看不清楚,又怕伤了自己人,忽然,天降大雨,浇灭了火种,被司马懿几人奋力冲杀,突出重围跑了。虽然没杀死主将,但这一仗也在三国历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我更是对诸葛亮这位军事奇才敬佩的五体投地。
我希望没看过《三国演义》的同学多看看这本好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我爱读书,因为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脾;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蜡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杨红樱老师写的《非常女生》,因为我也是一位活泼可爱的小女生。这本书描写的八位女生:有魅力女生-冉冬阳、双面女生-莫欣儿、两个小魔女-刘杨惠子和秦天月、侠义女生-戴安、坚强女生-梅小雅、八卦女生-罗莉娜、胆小女生-欧亚菲,每一位都个性鲜明,活灵活现,发生在她们身上的故事都深深的吸引着我。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魅力女生-冉冬阳,她是一位温柔、善良、正直又乐于助人的小女生,她做过许多事情都让我非常敬佩。比如:小小年纪,她就能给爸爸妈妈做一桌特别的饭菜,尤其是那道“翡翠龙眼”充满着智慧和创意,让我惊叹不已。她还热心的帮助同学一起勤工俭学,值得我学习。让我最感动也最难忘的是,她在自己生日的当天,用爸爸给她的一百元生日礼金给妈妈买了十二朵粉红色的康乃馨,因为她想到了“自己的生日就是妈妈的受难日”,以此来表达对妈妈的爱意和感激。
读着她的故事,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我感觉冉冬阳就像一面镜子映射着我,从她的身上我发现了自己很多的'不足。我的妈妈也十分疼爱我,给予了我无微不至的关怀,可是我却像个长不大的小女生,每天只顾着享受着她的爱而很少想着去为她做点事情、分担些忧愁,太惭愧了。现在好了,通过读这本书,冉冬阳的所作所为启迪了我,我感觉自己突然长大了,决定立刻马上效仿她,从现在起做一个细心体贴又懂事的乖女儿,今后多关注妈妈的工作和生活,替妈妈多担当一些事情,等今年我过生日的那一天,我也一定会给妈妈一个大大的惊喜。
好书如挚友,情意永不渝。《非常女生》就是这样一本好书,它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让我学会了感恩。也感谢杨红樱老师给我们撰写了这么优秀的书籍,希望大家都去欣赏一下这本好书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假期中,上网了解天下事,QQ上与朋友同学谈天说地,外出游玩开拓视野……最棒的莫过于一人静静的待在书房中畅游书海了。
双休日假期,我经常倒上一杯香浓的奶茶,捧上一本好书,细细品味。我的家中,书已堆积如山,随手摸来一本,哦,原来是《小飞侠彼得?潘》,我看到书后有一栏推荐书目:《小妇人》、《鲁滨逊漂流记》,哎,《鲁滨逊漂流记》!我一直听说它十分好看,一股很强的欲望从我的心中冲出。“我要看!”我向爸爸提出了买书的要求,“OK!”爸爸马上带我奔向新华书店,书店真不愧是书店,书可真多,我平时总是一下冲进去泡上几个小时才罢休,可今天不同,我是有目的来的。我冲向书架,可怎么也找不到我心爱的“鲁滨逊漂流记”,我仍不死心,要知道,找不到书我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爸爸看我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于是提了一个建议:“儿子,要不咱们去世纪书店看看?”“好!”我失落的心情又一下提了上来,我们掉转车头,向上海城驶去。刚到上海城,爸爸一停下车我就从车上跳下来,一边走还一边催着爸爸。到了世纪书店,我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地毯式搜寻,一个个书名从我眼前掠过,可就寻觅不到《鲁滨逊漂流记》的身影,“你在哪里呀,你在哪里呀……”我一面说着,一面迅速地在书架中搜寻头,突然,我的目光定在了一本红色的书籍上,“鲁滨逊漂流记!哦,我终于找到了!“我大叫起来。书店里的人都向我看来,这时我才注意到我的样子,连忙收回欣喜若狂的样子,给了钱,回家了。
回家路上,夕阳西下,把它最后的余辉撒在我们身上。我翻开书,把鼻尖凑近书,一股浓浓的书香扑鼻而来,这让我觉得周围的一切好美好美……
书不仅是充实头脑的工具,还是丰收智慧之田的利器。让好书伴随我们成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自然万象》,这是一套科普类的百科全书,书中图文结合,不但可以通过文字去了解,还有精美的图片让我欣赏自然奇观,让我感到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懂得了更多的知识。
打开这套书,我就像踏上了惊奇的旅程,去探索自然界的奥秘,书中的内容都是我从未听说的科学知识和道理,比如:天文现象、奇特地理、气象变化与奥秘、自然灾害等都是我最喜欢读的。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知道了我们所在的星系叫做太阳系,太阳位于太阳系的中央,是离我们最近的恒星,还包含八颗行星,一百多颗卫星以及数不过来的彗星、小行星,太阳的引力使其他的星体都围绕着它运行,大家一定认为我们生活的地球非常大,有着广阔的海洋与陆地,我们想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做飞机都要很长时间,但是地球在八大行星中才排第五,既然这样,那同学们肯定认为太阳系一定很大,那是你不知道还有更大的`,上面还有个银河系,还有宇宙,和无边无际的宇宙相比,银河系简直是微乎其微,就像宇宙中的一粒尘埃,图片中的一个小黑点,这真的是太不可想象了,我们岂不是显得更加渺小,吓得我赶紧合上书本,望着天空陷入了沉思,我的大脑已经不敢想象了。
宇宙太大,我怕迷路回不来,我又看了一些奇特的天文现象,知道了日食、月食、流星发生的原因,看到了世界各地奇特的地理面貌和人类利用现代科技怎样改变天气及地貌,这些新奇的知识,一下子解开之前的很多疑惑,让我对它更加爱不释手。
这本书现在已经阅读完了,没看到它的时候,我就像那个坐井观天的小青蛙一样,只知道头顶上那片天就是整个天,不知道外面的世界那么大,现在,通过阅读这本我最喜欢的书,也已经跳出了井口,看到了更精彩的世界,学到了更多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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