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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新农合门诊统筹的工作总结
为不断规范新农合工作,扩大新农合受益面,根据省、市合疗工作要求和XX区工作实际,在市合疗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区于2月1日起启动了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目前全区门诊统筹各定点医疗机构正在积极的开展工作中,现就门诊统筹工作运行情况总结如下:
一、为规范、按期的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我区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观摩了临潼、蓝田、阎良等兄弟区县新农合工作,认真学习他们的工作经验,在市合疗办的指导下,制定出了《XX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管理办法》、《XX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细则(试行)》、《XX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细则(试行)》、《XX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就诊及报销程序》等管理办法和配套文件,确保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能够规范运行,如期开展。
二、为确保门诊统筹工作顺利开展,及时确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区合管办向街道卫生院下发了申请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和申请书,采取自愿的原则,由街道卫生院申请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要求定点医疗机构成立组织机构,确定专职工作人员。目前全区批准有8家街道卫生院先行开展门诊统筹工作。
三、区合疗办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统一印制了《XX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专用处方》,发放了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铜牌,以规范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印制了《XX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关于开展门诊统筹工作通告》360份,发放到全区229个行政村和9个街道办事处,同时要求开诊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使农民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到门诊统筹政策。
四、区合疗办于元月28日召开了XX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培训会,对门诊统筹各定点医疗机构合疗专干进行了详细的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门诊统筹管理办法、绩效考核细则、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门诊就诊及报销程序、财务信息报表等。要求各专干在会后及时将培训会内容向相关领导汇报,及时向院内医护人员进行传达并积极组织学习,并安排好辖区内的宣传工作。
五、为及时了解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开展情况、区合疗办于2月8日起对开展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和指导,详细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春节后,又于2月22日开始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截至3月23日,全区已有274人享受到门诊统筹报销11625元,人均补助42.4元。
六、根据省、市新农合工作要求和《XX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管理办法(试 行)》(灞合管办发〔2010〕6号)有关规定,在甲级卫生室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各街道卫生院初审,区合疗经办中心评审验收,区合管办确定了洪庆街道办事处西侯村卫生室等23家村级卫生室为XX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首批村级定点医疗机构。3月23日,区合疗办对开展门诊统筹的村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门诊统筹相关政策的培训,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下发了相关配套文件等。村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工作计划于4月1日起23家村级卫生室启动,其他村卫生室将根据条件,成熟一家开展一家。
开展门诊统筹工作对于促进农民小病及时就医意识,扩大新农合受益面,减少家庭账户资金积累和逐步使个人门诊账户资金归零,减少住院受益面,提高门诊基金使用效益,取得了积极的作用。我县自2009年8月份在巴山镇卫生院开展门诊统筹试点工作,总结近几年来我县门诊统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自2009年8月在巴山镇卫生院开展门诊统筹试点工作,补偿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25%,之后又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中医门诊统筹试点工作,去年在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和实行了乡村一体化的村级卫生所全部开展门诊统筹工作,从今年7月份开始在全县社区卫生服务站也开展了门诊统筹工作,补偿比例按村级执行。
二、主要做法:
(一)认真调查研究,科学制定方案
试点之前,我们广泛地征询了有关各方尤其是农民群众的意见。在对农民人均收入、人均医疗消费、家庭账户余额等进行基线调查和有关测算的基础上,制定了《XX县新农合门诊统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门诊基金分配、补偿范围、补偿比例、监督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
一是合理分配基金。在保持当年和累积家庭账户资金能够继续使用的情况下,从统筹资金中另外支出部分用于参合农民的门诊统筹补偿,让家庭账户与门诊统筹并轨运行一段时间。并对各实行门诊统筹的医疗机构实行总额控制,超出总额由各定点医疗机构负担。
二是明确补偿标准。门诊统筹试点补偿比例不设立起付线,乡、村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35%,年内每人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为80元。(低保户120元)
三是严格补偿程序。门诊统筹补偿支付方式实行当场减免。参合农民门诊付费时,定点医疗机构现场减免门诊统筹应补偿费用,垫付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定期与本乡镇农医所结算。
(二)采取限制措施,规范医疗行为
由于我县基础条件差特别是村卫生所没有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所以采取了一些限制措施,促使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逐步规范。
一是设置准入条件。在执业资格、基础设施、服务态度等指标上有所规定,只有达到条件才能被确定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二是实施处方限额。每日处方量分类限额,口服用药患者每日费用不超过15元、注射用药不超过15元,静脉注射等不超过40元(不含在本院的医技和手术费用)。当天处方量对三种用药途径原则上不超过二种(特殊情况除外)。中、西医处方限2-4天(慢性病除外)。
三是严格医疗文书。门诊病人登记表、处方、补偿登记结算表、门诊补偿分户台账及清单等一样也不能少,每位门诊病人都应查有实据。
四是规定5个严禁。严禁弄虚作假套取门诊统筹资金;严禁串换药品;严禁分解大处方;严禁零售药品充当门诊治疗;严禁补偿旧账。
五是执行3个必须。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在家庭账户使用归零后才能实施门诊统筹补偿;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在自身执业属地范围内才能实施门诊统筹补偿;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无条件对符合补偿规定的参合农民进行门诊统筹补偿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教育方针的重要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思想,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市卫生部门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列》的主要职责,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工作,为建设“平安蚌埠”、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为认真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我系统将其作为卫生工作中的一项大事摆上议事日程,制定相应的措施和目标,在各方面给予保障。明确了分管领导和承办科室,落实了具体职责。将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各个医疗卫生单位,强化责任意识,发扬协作精神,以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二、创新思路、积极实践,工作实效和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
根据卫生系统的工作性质和行业特点,我局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一是以强化载体为手段,不断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
卫生部门具有较强专业知识优势,工作网络广,社会影响力大,结合自身业务开展活动,既可以丰富活动载体,深化活动内涵,又可以有效辐射家庭和社会。
1、深入宣传贯彻有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宣传和自我保护教育,普及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知识和自护技能知识。以“三下乡”活动和健康教育进社区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广大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活动。今年,共组织大型义诊宣传活动5次,发放宣传材料3500余份。
2、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卫生执法中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切实加大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环境、食品卫生以及文娱器具、保健用品等方面的卫生监督。我市大部分学校有分管领导负责卫生保健工作,对传染病防控工作非常重视,卫生管理员能按时参加培训,能严把儿童入园、入学体检关,建立了各种卫生保健制度,建立了系统的卫生保健管理资料,如儿童健康档案、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制定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晨检、缺勤登记和传染病病愈返园有医院证明制度,规范疫情报告,规范毛巾、杯子、餐具等日常用品的消毒工作,杜绝了传染病的爆发和流行,现在我市儿童入园体检率达100%,定期体检率达95%以上,认真做好疾病、传染病、缺勤等儿童的登记工作,并记录完整;能坚持工作人员持证上岗,认真做好晨检工作;严把晨间检查关。
3、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在学校举办心理保健讲座,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和心理健康指导,通过未成年人心理咨询门诊的方式,开展心理咨询和健康教育,促进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同时密切关注弱势未成年人群体,结对资助贫困家庭学生10人,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困难。
二是以突出问题为抓手,全面优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
根据法律赋予的行业监管和执法的职责,我局围绕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权益,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维权力度,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健康权益的不法行为。
1、加强对市售食品、未成年人健康相关产品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大对制造、销售和经营有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食品的打击力度,维护未成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检查校园周边餐饮店铺、中小副食店检查饮料、奶制品、儿童食品及保健食品等,净化了学校周边环境。
2、大力开展禁毒和防治艾滋病的宣传工作。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和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组织了大型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制作“预防艾滋病,你我共参与”和“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的展版,深入学校和社区巡回展出、播放禁毒vcd宣传片,大张旗鼓进行宣传,让未成年人远离毒品和艾滋病的威胁,引导未成年人在抵制毒品和防治艾滋病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发放禁毒知识宣传单1000多份、《未成年人保护法》100多本。
3、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针对违规网吧与游戏机室卫生状况差、影响未成年人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我局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加强了这类场所的公共卫生监督管理,按职责对卫生状况不达标的经营户依法进行了查处。
4、做好未成年人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每逢传染病高发期到来之前,都在未成年人中强化免疫接种,甲肝、水痘、流感、麻疹等传染病均得到有效控制,未成年人传染病发病率稳步降低。在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采取积极措施,预防血吸虫病、结核病、食物中毒、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等重大疾病。
5、提高未成年人健康水平。监督和指导中小学校、托幼园所的卫生工作,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对学生进行生长发育监测,并针对影响学生生长发育的问题,提出干预性措施。结合“爱眼日”、“爱牙日”、“爱耳日”等活动,共对未成年人进行了眼保健、口腔保健和听力保健。
三是存在问题及下一步的措施
尽管我局作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在于:流动人口的流动规律性弱,流动人口未成年人卫生保健与计划免疫工作难度较大;流动人口家庭的卫生保健意识不够强,有的家长不知道儿童预防接种的作用,因而没有主动地将儿童送到卫生保健机构进行预防接种。
为切实维护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未成年人的卫生保健权益,我局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扩大妇幼保健三级网络的覆盖面。加强三级网络建设,健全流动人口未成年人保健制度,主动加强流动适龄儿童计划免疫的查漏补种工作。探索在流动人口相对集聚地设立流动服务点,落实流动人口未成年人保健措施。
(二)增强流动人口的保健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广泛开展对流动人口的卫生保健知识教育,尤其是在流动人口聚集地开展经常性的卫生健康咨询活动,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未成年人的健康水平。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事业,也是一项极具开拓性的事业,我们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增强信心,密切协作,共同努力,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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