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昆山市普高中考政策及录取批次公布

时间:2022-12-09 17:21:52 中考政策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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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昆山市普高中考政策及录取批次公布

  一、基本原则

关于苏州昆山市普高中考政策及录取批次公布

  (一)合理制定高中招生计划,促进普职健康协调发展。根据我市高中段学校办学规模、布局结构、生源变化与发展方向,制定招生计划,普职比控制在4.6:5.4左右。

  (二)做好指标生分配录取工作,促进初中校均衡发展。江苏省昆山中学、昆山震川高级中学、昆山市第一中学招生计划的70%分配到各初中校:根据初三年级符合学区生条件且在本校就读满3年的在籍人数按比例分配。江苏省昆山中学、昆山震川高级中学、昆山市第一中学分配给学校的名额和录取的分配生名单,必须在校内张榜公布。

  (三)推进自主招生改革,促进普高优质多元发展。积极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基础培养。江苏省昆山中学和昆山震川高级中学面向全市实行自主提前招生,招生办法由学校制定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积极探索江苏省昆山中学、昆山震川高级中学和昆山市第一中学艺体特长生选拔方式,面向全市实行自主提前招生,招生办法由学校制定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四)关心社会弱势群体,做好扶贫帮困助学工作。完善助学金、奖学金制度,切实做好资助贫困生和奖励优秀生工作。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助学金的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和资助办法均按江苏省规定执行。高中阶段残障学生免收学费。

  (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中招录取工作公开透明。中招录取工作实行“四个公开”,即:公开录取政策,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分数线,公开录取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考条件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且综合素质评定合格者均可报考。

  1.具有本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修业,下同);

  2.具有苏州市初中学籍、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具有本市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限考条件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

  2.因中考舞弊取消今年报考资格的学生。

  二、招生计划

  2017年,全市中考报名人数10379人,其中回昆考生13人。全市共招收普通高中100个班级,计4750人;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招收72个班级,计2725人。

  师范、现代职业技术教育“3+4”试点项目、艺术类、五年制高职、中高职“3+3”试点项目、部省属中专、市属中专、技工院校按苏州市下达的计划招生。

  江苏省昆山中学、昆山震川高级中学各招收2个课程改革实验班(自主招生)和各2个重点班学生,计400人;

  昆山市第一中学招收1个重点班学生,计50人。

  江苏省昆山中学招收3个中美合作课程班学生,计75人。

  江苏省昆山中学自主招收6名艺术和6名体育特长生;

  昆山震川高级中学自主招收6名艺术和6名体育特长生;

  昆山市第一中学招收6名体育特长生(详见《2017年江苏省昆山中学、昆山震川高级中学、昆山市第一中学特长生自主招生办法》)。

  如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转为该校的普通班非分配生计划。

  昆山市陆家高级中学“励志班”、昆山开发区高级中学“行知班”各招收2个班学生,计200人;

  昆山柏庐高级中学“明志班”招收1个班学生,计50人。

  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昆山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和花桥国际商务城中等专业学校共招收12个课改实验班学生,计470人。

  严格控制普通高中班容量,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的班级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

  全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必须严格按计划招生。学校擅自招生,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违规招收的学生不能取得相应学籍。

  三、填报志愿时间

  填报志愿日期为2017年6月26~28日。

  凡报考普通高中、职业学校课改实验班、师范、现代职业技术教育“3+4”试点项目的考生,均需填报志愿;凡未填报志愿的一律不予录取。填报志愿必须充分尊重考生的意向,考生自愿不填报某一批(某一个)志愿,不影响下一批(下一个)志愿的正常录取。

  职业学校艺术类、五年制高职、中高职“3+3”试点项目、部省属中专、市属中专、技工院校实行网上招生,采取现场填报志愿方式。

  报考师范仅限于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投挡分数线不低于四星级普通高中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

  在综合素质和体格检查合格的前提下,江苏省昆山中学、昆山震川高级中学课改实验班,江苏省昆山中学中美课程班,江苏省昆山中学、昆山震川高级中学、昆山市第一中学特长生均为提前录取。各级各类学校其他批次均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和中考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和职业类学校课改实验班不得招收低于分别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一经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一律不予录取。

  录取江苏省昆山中学、昆山震川高级中学和昆山市第一中学重点班时,录取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

  江苏省昆山中学分配生中考总分排名须在全市前1800名(含1800名)以内、昆山震川高级中学分配生中考总分排名须在全市前2200名(含2200名)以内、昆山市第一中学分配生中考总分排名须在全市前2400名(含2400名)以内。总分排名未达上述要求的,其分配指标转为江苏省昆山中学、昆山震川高级中学、昆山市第一中学普通班非分配生计划。

  录取过程中,如遇中考总分相同,因受名额限制不能同时录取时,根据志愿填报顺序,前者优先录取;如志愿顺序相同,则比较语、数、英三门成绩之和,高者优先录取;如再相同则比较语、数两门成绩之和,高者优先录取。

  2.录取程序

  录取工作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实行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每一阶段(批次)录取时公布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一阶段,分为以下三个批次:

  第一批次:完成江苏省昆山中学、昆山震川高级中学课改实验班录取(自主招生提前录取);

  第二批次:完成江苏省昆山中学中美课程班(自主招生提前录取);江苏省昆山中学、昆山震川高级中学、昆山市第一中学特长生录取(自主招生提前录取);

  第三批次:完成昆山市文峰高级中学“翼志班”和艺体特色班录取(自主招生);

  第二阶段,分为以下四个批次:

  第一批次:完成江苏省昆山中学、昆山震川高级中学、昆山市第一中学重点班录取;

  第二批次:完成江苏省昆山中学、昆山震川高级中学、昆山市第一中学普通班分配生录取;

  第三批次:完成江苏省昆山中学和昆山震川高级中学、昆山市第一中学普通班非分配生录取;

  第四批次:完成师范投档;

  第三阶段,分为以下三个批次:

  第一批次:完成昆山市陆家高级中学“励志班” 、昆山开发区高级中学“行知班”和昆山柏庐高级中学“明志班”录取;

  第二批次,完成现代职业技术教育“3+4”试点项目投档;

  第三批次,完成昆山市陆家高级中学、昆山开发区高级中学、昆山柏庐高级中学、昆山市第一中学(费俊龙中学美术班)、昆山市文峰高级中学、上海交大南洋附属(昆山)学校和职业学校课改实验班录取;

  第四阶段,完成职业学校艺术类、五年制高职、中高职“3+3”试点项目、部省属中专、市属中专、技工院校网上市场招生工作(详见《2017年昆山市中考第四阶段网上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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