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通报常态化应确保震慑效力不减

时间:2016-10-21 11:53:15 原创文学 我要投稿

查处通报常态化应确保震慑效力不减

查处通报常态化应确保震慑效力不减

今年前9个月,本市共有28名局级干部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有18人是在9月受到处分的。(10月19日《京华时报》)

近期,北京市纪委通报了前三季度查处的干部违纪受处分情况,再一次为群众交上一份完善的答卷,彰显作为首都在反腐肃纪上的严正立场和坚决态度。值得注意的是,9月分受处分的局级干部是前8个月总和的1.8倍,这一数字的陡增是偶然的还是持续的“打虎拍蝇”到了一定阶段所必然会呈现的结果?

不过,前8个月接受信访举报数量、立案数、党政纪处分人数,均呈稳定增长。虽然在某个时间段内或某个行业、领域、地域、群体存在着腐败违纪问题较集中较突出的情况,但从整个态势上看,接案数、立案数、处分人数的增长态势日趋稳定,已经到了临界点,表明持续的反腐肃纪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各类顶风违纪问题的发生率在显著下降。从各种因素来分析,可以预见,接案、立案、查案数量及处分违纪人数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将呈现相对稳定的态势,而此后,将会呈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但不管反腐持续深入猛烈到何种程度,腐败和“四风”的存量极难真正消除殆尽,只能说是减少到最低存量最低限度。而要实现这一目的,就需坚持反腐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定期通报曝光各级各地违反党纪党规情况和立案查处情况,营造反腐肃纪的强烈氛围。

对违纪案例进行通报曝光旨在起到警示教育、督促整改的目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纪委到省级及以下纪委,都将“按期通报”作为一项能有效推动正风肃纪的`规定动作。事实上,这项规定动作所产生的廉政效应是持久而广泛的。首先,借助于各级纪委官网、官微、APP等平台,使得通报的宣传效果最大化。毕竟,基于互联网技术深入寻常百姓家,现在几乎人人都有一部手机,能随时随地的浏览网页、微博、微信。其次,群众对腐败和不正之风有着切身之痛,对反腐极为支持,而“按期通报”引发了群众共鸣,是当之无愧的网络正能量,已经赢得了数量极为可观的粉丝。其三,通报曝光的广泛影响对违纪者有着极为强大的震慑效果,也是对其它党员干部的警示。

查处通报常态化应确保震慑效力不减。的确,“按期通报”彰显出非凡的震慑效果,但这种震慑效应能否持久深入却是个问题。一方面,对于有点政治觉悟和羞耻心的党员干部,指名报姓的通报曝光,能使之面红耳赤、背冒冷汗、深以为耻从而痛悔前非、整肃作风,使自身、班子和整个干部队伍的精气神都大为改善。另一方面,对于无知无畏、信仰不坚定、毫无组织观念、顽劣不堪的党员干部,一般性的通报曝光难以使其感到敬畏,甚至因为通报的常态化,反而让一些顽劣官员习以为常、心存侥幸,不把通报曝光的警示当回事。应此,在将通报常态化的同时,也需确保震慑效力不减弱,要注重通报措词、通报方式的创新,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使通报效果最大化,产生广泛而持久的警示效果,赢得公众的广泛支持和参与社会化监督的主动性,形成更加严密的监督网,促使形成让党员干部懂规矩、守规矩的清风正气。(文/伍文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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