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学习心得

时间:2022-12-05 03:32:03 学习心得 我要投稿

知识产权学习心得

  【篇一】

知识产权学习心得

  最近我通过网络聆听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的《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知识讲座,让我对知识产权有了较深入的认识,使我受益匪浅。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两部分。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

  这种权利被称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等,即为精神权利;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

  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心智,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以上,是我对知识产权的一些粗浅的认识。学习了知识产权的知识,我还要学会用知识产权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同时也要时刻提醒自己不要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篇二】

  首先,这门课使我更深刻的意识到对于一个刚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的学生来说,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与知识产权知识是非常重要的。

  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是科学研究工作者应遵循的基本*和规范,是保证学术正常交流、提高学术水平,实现学术积累和创新的根本保障。探究真理,追求卓越,是历史赋予西工大人的使命;消除赝品,拒绝平庸,是传统赋予西工大人的责任。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是对每个西工大人的基本要求。当前,在高等学校的学术活动中,部分地存在着道德失准,行为失范的问题。一些学者违背学术研究目的,或急功近利,粗制滥造;或媚于世俗,热衷炒作;更有甚者,丧失学术道德,以抄袭剽窃为手段换取一时之名利。这些行为和现象如不加以制约,将严重污染学术环境,影响学术声誉,阻碍学术进步,进而影响社会发展和民族创新能力。而制约这一现象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就是培养学者良好的学术道德修养。

  知识产权在当今社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比如,它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调动了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文学艺术作品创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了法律机制,为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的交流提供了法律准则,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作为现代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我国法律体系,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学习知识产权知识是十分有必要的。

  其次,这门课使我了解了一些基本的知识产权知识。知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知识产权有两类:一类是版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版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文学作品享有的署名、发表、使用以及许可他人使用和获得报酬等的权利;工业产权则是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名称或原产地名称等的独占权利。

  按照内容组成,知识产权由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部分构成,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有人身权利和财产权两类。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即为精神权利;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

  知识产权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二是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三是知识产权取得的利益既有经济性质的也有非经济性的。这两方面结合在一起,不可

  分。四是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和时间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

  在知识产权学习中最有收获的就是专利权了。专利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根据我国专利法,发明创造有三种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运用和结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规律本身,因而科学发现不属于发明范畴。同时,发明通常是自然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文学、艺术和社会科学领域的成果也不能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上述方法包括产品的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讯方法、处理方法、计算机程序以及将产品用于特定用途等。

  外观设计又称为工业产品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相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对该项发明创造拥有独占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主要包括: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科学发现,它是指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科学理论是对自然界认识的总结,是更为广义的发现。它们都属于人们认识的延伸。这些被认识的物质、现象、过程、特性和规律不同于改造客观世界的技术方案,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仅是指导人们对信息进行思维、识别、判断和记忆的规则和方法,由于其没有采用技术

  手段或者利用自然法则,也未解决技术问题和产生技术效果,因而不构成技术方案;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包括新颖性,实用性,富有美感,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等等。

  专利申请的原则包括:形式法定原则,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单一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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