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围城》有感15篇(精华)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围城》有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围城》有感1
何谓“围城”?钱钟书的夫人杨绛曾给黄罗芳一张纸条,阐明了“围城”的丰富,上头写道:《围城》的主要是:
围在城里的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
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大都如此。
怀着对这句话以及“围城”的好奇,我读了《围城》这本书。
主人公方鸿渐从欧洲留学回国后,进出事业、感情、家庭三座”围城”,屡屡抗战,最终仍免不了失败的命运,书中还塑造了另一些“归海派”人物和国内的知识分子,如空虚无聊的赵辛楣,矫情浅薄的苏文纨,纯真可爱的唐晓芙,巧于心计的孙柔嘉,虚伪卑鄙的李梅亭。
性格决定命运,我想是这样的,书中的主人公方渐鸿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他虽然善良,但又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其实,“围城”都是自我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出发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作个大人物不容易,必须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很多优点……用自我的人格魅力赢得他人的尊重,或者利用旁门左道,利用手段,做一些自我都觉得对不起自我的事情。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应对自我的欲望,他有些亦正亦邪,他一向在两者交界处游荡。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我为自我创造的“围城”。
在竞争愈加激烈的今日,更多的人为了自我的利益和虚荣所困。这本书恰巧揭示了人的心灵最深处的罪恶。为了满足自我的虚荣,躲在黑暗的角落里,或攻于心计,明争暗斗,甚至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人们在贪婪和欲望的驱使下变得可怕。这本书,更是我们清楚地认识到欲望和利益的可怕。
方渐鸿一生中遭遇了很多“围城”,这是他的性格决定的',这些看似偶然的困扰,事实上却是必然的。
有时我们也会身陷“围城”,但更多都是我们自我为自我创造的。我以往也有很多烦恼和困扰,此刻看来,也不足为奇了。成功要靠自我努力争取,“如果你失败了,就说明你还不够强大,让自我变得强大起来吧!”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想要成功,只能改变自我。
只能是我去适应环境,环境并不会来适应我。想要打破自我身边的“围城”很简单,凡事应更多地站在客观的角度去研究,多找找自身的原因。
“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出去,职业如此,其他大多也莫过于此,人生大都如此”这就是那本书阐释的主旨。其实,我感觉也能够理解为:“一些人普遍想冲出那些落后、守旧、不切实际的思想,而那些落后、守旧、不切实际的思想在人们心中却成了围墙,把他们包围住了,而他们却要想方设法冲出去。”大概如此。
《围城》已读,生活仍在继续,围城如社会,故事如生活,但我期望:我的社会不是围城,我的生活也不仅仅是故事。
读《围城》有感2
《围城》是我认为我有史以来读的最快的一本书了.但,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它的人物性格和很鲜明,它的内容很和我的胃口,甚至主人公方鸿渐的一些经历和我颇有相似之处.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全书共有335页).这时,我十分纳闷——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诧异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 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怀疑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什么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我无奈,小憩后,继续看下去.
我这人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书看到一半,就总想知道结尾.一番内心中的激战后,良心逐渐败下阵来,好奇心渐渐占了上风.以是余便翻经至其末,以观其后果.但,此
我看了下去,还没看到一半,便猛地把书合上,万千的思绪戛然而止,学着赵辛楣骂孙柔嘉的架势嗔道:
但是,冤大头还是几乎一口气地把这本书读完了——它的内容太精彩了!
读《围城》有感3
想起《围城》里的一段话,大致意思如下:
天下有两种人,一种人吃葡萄时先挑着好的吃,另一种人吃葡萄时把好葡萄留到最后吃,作者对此的评价是,前者活在回忆里,后者充满了希望。
没特意揣摩这段话,但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在生活中:
譬如拿到一大包糖果,一种人喜欢把整包糖果狼吞虎咽了,即使肚子饱着也不愿糖果袋满着,另一种人喜欢留着糖果,一天一颗,抑或三天两颗地品尝。
以我的经历,遇到的十人中有九个是第一种人,当然包括我自己。
而我的评价或二者的后果是:前者会得口腔溃疡,而糖果给后者带来了没有伤害的快乐。
有时会处于焦虑与自责的情绪中,因为各种事。
想找个理解自己的朋友倾诉,却遇谁也不敢开口。
一直都被教育,人应当节俭自己表达欲。理由是,有时自己的言语会是伤人的锐器,甚至是喜悦,也能引起他人的失意。更别说是不好的事情了,因着没人喜欢有怨气的人,没人喜欢听人诉苦,即使你再委屈,充其量给好友带去的依旧是不好的情绪——忿忿不平或诸如此类。再另一面,真正愿意听你诉衷肠,然后与你休戚与共或命运与同的人世上又有几个?
可心中还是愿意相信,会有个交心的人。
不过最重要的还是需经营好自己的.内心小屋,别让自己成为自己的绊脚石。
人一辈子的开头与结尾都已设定好了,即生与死。这样看来,一切荣辱得失于人来说,在终极上,都毫无悬念与意义。
但想彻底看开,做到宠辱不惊,太难太难。
我希望我能稍稍,就稍稍淡看遇过的、遇到的、将遇每一次得与失,始终知道自己是谁,该做什么。
人活着不能不认真,但不必太认真。就是活着,已经太好了。
我希望清晨淡淡的,深夜淡淡的,生活淡淡的,时间淡淡的,一切于初与末都是淡淡的,细水流长。
最近,愿意去相信一些之前怎么也不愿相信的事。
原因很简单,一些不可思议的事真实地发生在自己身上,然后自己便愿付出一辈子的信任。
譬如,若在大前天下午傍晚五点三七分在食堂看见一个人,前天也是五点三十七分看见那个人,昨天也在五三七看见,今天竟也在五三七看见……我便会认定,那个人,还会在食堂,在五三七出现。
……
最近,人还变得容易被满足。
无论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的。比如,给我一包长鼻王。
读《围城》有感4
“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其实对爱情也罢,理想也罢,我们的追求是永不停歇的,但无意义的追求只会得来虚无缥缈的结果,我们要认清它的意义,珍惜人生的过程。
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故事的主人——方鸿渐,他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在如围城一般的社会中,他处处碰壁,可是当他后悔了,想要冲出去时,等着他的却只有紧闭的城门。于是他选择了又重回围城,他没有选择突破自己,解开枷锁,而是继续在围城里苟且偷生。
这大概才是钱老一书的真谛吧,围城或许从来都不是一座城市,而是一个人在心里为自己所筑的高墙铁壁。他们看不清自己的心,忘了奋斗的`初心,最终陷于在追求虚幻的城中,了此一生。因而,只有看清自己的心,才能有所超越,有所突破。文中的方鸿渐却是过分得关注自己、在意自己,他是懦弱的、虚荣的,这也直接导致了他在生活中、事业上的连连受挫。为让亲人尽意,他伪造了文凭,却不想后来接连发生的事情会让他应接不暇。
不要以为方鸿渐只是旧事知识分子,试问如今的我们,谁的身上又或多或少不存在方鸿渐的影子?著名明星北大学历,却不识知网导致星途中陨,财富巨额的影视演员偷税漏税,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
突然想到了钱老一生,成绩斐然,他的书更是流行甚广,得到一致好评,可他却从不抛头露面,更是开玩笑道“假如你吃了鸡蛋觉得味道不错,何必认识下蛋的母鸡呢?”
听闻了许许多多的事例,才发现其实人生何尝不是一道“进城”与“出城”之间的选择题呢?未进之前和乍进之初或许还有点希冀,盼望着过上幸福的生活。但现实的围城却让他过得郁郁寡欢、勉勉强强,又可能是蝇营狗苟、小有成绩,却忘了“进城”的初心……可能我们还是太过年轻,对钱老所要表达的思想理解得还不是很透彻,毕竟现在的我们还没有完全步入社会,不需要经营家庭。或许在十年后亦或是二十年后,这本书会给我们带来与现在不一样的感觉。正视自己,也同样正视生活。永远不要因生活的处处不顺意而步入那充满悲观的泥潭。身居何位,便思虑何事。用自己的努力去换取如意的生活,自己劝慰抑或迷惑自己,永远是最无用之举。
身处围城之中,心也应是一片无边的草原、无垠的天际,永远不受禁锢,永远不忘初心。当阳光倾泻之时,发现其实围城不围。
读《围城》有感5
《围城》的象征源自书中人物对话中引用的外国成语,“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小说里说方鸿渐的婚姻就像围城,他迈进了就想出来,没进去前却有拼命的想进去,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疑心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在买假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围城》从“围城”这个比喻开始,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类的“围城”困境:不断的追求和对所追求到的成功的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两者之间的矛盾和转换,其间交织着的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著与动摇——这一切构成的人生万事。“围城”困境告诉我们人生追求的结果很可能是虚妄的,这看起来好似很有点悲观,但骨子里却是个严肃的追求,热忱深埋在冷静之下,一如钱钟书本人的'一生。他揭穿了追求终极理想、终极目的的虚妄,这就有可能使追求的过程不再仅仅成为一种手段,而使它本身的重要意义得以被认识和成认,使我们明白追求与希望的无止境而义无反顾,不再堕入虚无。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开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红海早过了,船在印度洋面上开驶着,量是太阳依然不饶人地迟落早起,侵占去大局部的夜。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到红消醉醒,船舱里的睡人也一身腻汗地醒来,洗了澡赶到甲板上吹海风,又是一天开始。这是七月下旬,合中国旧历的三伏,一年最热的时候。在中国热得更比常年利害,事后大家都说是兵戈之象,因为这就是二十六年。《围城》是钱先生唯一的长篇小说,也是一部家喻户晓的现代文学经典。有论者认为是现代中国最伟大的小说之一。《围城》内涵充盈,兼以理胜于情,是小说中的宋诗。所谓“围城”,如书中人物所说,是脱胎于两句欧洲成语。英国人说:“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法说法是:结婚犹如“被围困的,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读《围城》有感6
《围城》作者在序中说道:“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一部分人物。写这类人,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体根性。”这说明了,作者写此书是为了描述出中国当时的一部分社会和人物,并看透人们具有的“根性”,而我认为这个“根性“,大概就是指本书的题目《围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这本书中唯一串联下来的人物方鸿渐,在一开始我认为他不学无术,整天只想玩乐,最终也没有找到自己合适的'人,他在某些时候固执,又在某些地方心软,我无法理解他的一些做法,而他的一些做法应该也无法被社会认同,被人们认同。方鸿渐心中的围墙与他人的围墙形成无法逾越的距离,也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
《围城》中的故事和社会,虽然是在过去,但作者所说的”基本根性“也一定存在在现在的社会中,现在的我只能通过这本书去联想现在的社会,钱钟书先生的思想也会让我对自己的未来有新的见解,为我的未来提出意见。
值得一提的是,这本书中精美的语言,在看书时,我常常会看到许多充斥着文艺气息的词句,装饰了这本书,使这本书更加精致,作者还运用了很多比喻,让我可以尽可能理解作者的意思,就连本书的主旨,也可以用”围城”和“鸟笼“来比喻,即使我无法真正理解那层主旨,也能通过这个比喻来了解一个表面。
人类越来越聪明,围墙只会越来越高,越厚。但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人,能够走进彼此心中的那片空地,这便是所谓的知己吧,我也希望,我可以遇见一个可以穿越围墙的知己。
读《围城》有感7
《围城》作者在序中说道:“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局部社会,一局部人物。写这类人,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体根性。”这说明了,作者写此书是为了描述出中国当时的一局部社会和人物,并看透人们具有的“根性”,而我认为这个“根性“,大概就是指本书的题目《围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这本书中唯一串联下来的人物方鸿渐,在一开始我认为他不学无术,整天只想玩乐,最终也没有找到自己适合的人,他在某些时候固执,又在某些地方心软,我无法理解他的一些做法,而他的一些做法应该也无法被社会认同,被人们认同。方鸿渐心中的围墙与他人的围墙形成无法逾越的距离,也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
《围城》中的故事和社会,虽然是在过去,但作者所说的”根本根性“也一定存在在现在的社会中,现在的我只能通过这本书去联想现在的社会,钱钟书先生的`思想也会让我对自己的将来有新的见解,为我的将来提出意见。
值得一提的是,这本书中精美的语言,在看书时,我常常会看到许多充满着文艺气息的词句,装饰了这本书,使这本书更加精巧,作者还运用了许多比喻,让我可以尽可能理解作者的意思,就连本书的主旨,也可以用”围城”和“鸟笼“来比喻,即使我无法真正理解那层主旨,也能通过这个比喻来了解一个外表。
人类越来越聪慧,围墙只会越来越高,越厚。但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人,能够走进彼此心中的那片空地,这便是所谓的知己吧,我也盼望,我可以遇见一个可以穿越围墙的知己。
读《围城》有感8
现代人观念开放了,对婚姻更加想的开,围城进去的快,出来也快,熟悉了不久结婚,婚后不久又离婚,视婚姻如儿戏,这样的人怎么能够理解爱的含义和生活的真谛?人海茫茫,两个人有缘在一个围城里并不轻易,既然结婚了,就要相互理解,互相体谅,经营好这份爱,经营好一个家庭。大家都要相互谦让,才不致让对方有逃出去的念头,试问哪些逃出婚姻围城的人,你们都更好的找到幸福了吗?你们回想往日的恩爱的时候就没有后悔过吗?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是这样,工作何尝不是如此?有的人干一行爱一行,富有兢业精神,有的人频频跳槽,也难觅如意的工作,他们厌烦本职工作,老是觉得别人的工作如何如何好,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换了新的工作后发觉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如意,想起原来工作的种。种好处。只恨世上没有后悔药卖,时光不能倒流。
就拿我们的幼教工作来说吧,在网上我时常看见这样的一些文章,有的老师当初考幼师时觉得这工作挺神圣,走上工作岗位后,有的会认为来的钱不快,看着一些同学、好友进了党政机关,权利带来了实惠;一些人下海经商成功,经济富裕。看着这些人别墅汽车、灯红酒绿,心里痒痒得十分难过,恨不得立马辞职跳槽去捞一把。等到真的'逃出去了才知道党政机关并不是那么好混,人际关系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下海经商也没那么轻易,风险大,竞争激烈,压得心里崩溃时才想起幼教工作的种。种好处,有双休日,又有寒暑假,整天面对着一群活泼无邪,天真烂漫的小朋友,心理也变的轻松快乐多了,也让自己变的年轻了许多了。回头再想想有这样让你愉快的工作,还为什么要去羡慕人家呢?还有什么理由不安心幼教工作呢?看着诸如此类的文章我不由的想说:同仁们,让我们好好爱孩子,爱我们的幼儿园,爱我们的幼教事业吧。
最后,我要用钱钟书爱人杨的话来结尾:“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
读《围城》有感9
钱钟书先生在序中提到:“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写这类人,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因此,书中的男主人公方鸿渐是在社会大背景下大部分人的写照。他们大都经不住诱惑、没有坚定意志。最为典型的代表是“有贼心没贼胆”,即想做一些不太道德的事却受到良心、道德的约束导致畏手畏脚。像方鸿渐伪造博士学历,却不去使用,同时也想尽办法阻止父亲等人为他登报。(尽管这里存在方鸿渐担心事情败露的原因,也足以能够见得他并非无良知的伪知识分子)
全书中最为出名的是一句:“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方鸿渐的一生都在围城中不由得出出入入。在爱情方面,他经不住诱惑的本性使得他在轮船上被玩弄于鲍小姐手心,后又使得他在心有所属的前提下仍亲吻苏小姐,还错失了心中所爱唐小姐。好不容易以为自己能与温顺的孙小姐携手,却在婚后发觉其温顺只是伪装。在事业方面,他多次转系,多次换校,生活懒散却不甘于做非知识分子所做的工作,因一纸伪造学历进入围城,又因被识破而赶出,实际上却始终被困于虚构的知识分子的高墙。
“围墙”的形容呈现人在未获得时的无尽渴望与得到后的厌烦。就像我们每个人曾有过的感觉,上学的时候想放假,放假了又想上学。看似是人类好像怎么样都不会满足,但这就是人类身上所普遍存在的.,也是钱钟书先生所想呈现的许多人不愿意承认的现实。
那如今的我们呢?是否也困于这般围墙,又或是说,孔乙己的长衫与围城是否有异曲同工之妙?这是作为大学生的我们所应该结合当下时代所进行思考的。
此外,文中的对话颇有意思,往往是将小心思蕴于看似礼貌的字里行间,或是风趣的调侃、或是暗戳戳的指向、抑或是暗暗的讽刺。读者往往需多加思索才能明白言说者的真实意图,初读时可能不太理解,而值得仔细回味。或许这就是钱钟书先生的写作魅力。
读《围城》有感10
法国哲学家萨特说过,人的自由,在于人的自由是被逼迫的自由。不管你是否想得到自由,你都是自由的。所以,绝对的自由意味着绝对的'责任,意味着无论你做出何种选择,无论此选择带来何种后果,对于此后果的承担都只是你一个人的事情。不要归于他人,不要归于自己的一时糊涂或者自己的软弱。软弱,也是你的选择。
看似在《围城》中的所有人,都没有得到最初想要的那种美好的人生结局。苏文纨后来的爱财和俗气,孙柔嘉后来的怨妇一样的纠结,方鸿渐的畏缩和漠然,都使得他们年轻时期的最后一刻的美好荡然无存。
生命是荒谬的,人终其一生都在同此荒谬作斗争,最终仍然无法逃脱死亡这个最大的荒谬。这种西西弗死式的自虐式的被抛的命运,似乎显得人的自由选择是如此微不足道。
读《围城》有感11
方鸿渐就是一个假装斯文的俗人,除了在女人面前争风吃醋,没有半点儿用处,谈论文学他没有半点功底,手无缚鸡之力,又不肯下苦功钻研学问。就他所学的哲学来说,也只是自己的歪理邪说而已。如果谁在方鸿渐面前装大款或显官威,他就会不分青红皂白,把别人痛批一番,批得体无完肤,侧面表示出自愧不如。
方鸿渐错误的以为王尔恺写诗给文纨小姐是为了谄媚讨好,于是便下结论“王尔恺那样热中做官的人还会做好诗么?”方鸿渐还一再强词夺理,凭空捏造,说王尔恺的诗是“偷”,是“借”。其实是方鸿渐自己学疏才浅,他连落款都没看懂,就妄下断言,扇子上明明写着“为文纨小姐录旧作”,表明是王尔恺复写了文纨小姐的诗作相赠。现在弄清楚了,他又骂王尔恺是“文理不通的无聊政客”,害他出了岔子。
方鸿渐的`言行,活脱脱好似一个跳梁小丑,他做的一切,只为了讨女人的欢心,和别的人无甚区别,却时时自我标新立异,就像自己明明也生活在这座城里,却装扮成隐居山林的高人一样。
读《围城》有感12
感情,其实就是一种缘分。人生,就是在一次次奇妙的缘分中度过的,它,将温暖我们的一生……
那是大约在两三年前的深秋,夜晚,我与父母回家时却发现了一只小流浪狗可怜巴巴地躺在我们家门口——由于单元门年久失修,所以门可以不用钥匙随意打开。外来人可以入内,外来狗也不例外。
这只可怜的小狗全身乌黑,但是有几处奇形怪状地白点格格不入的出现在它的背上,使得本来就不好看的它变得更丑了。它的尾巴更是不堪入目!它的尾巴上的毛有好几处卷在一起,身上的毛则是胡乱地,没有章法的缠在一起。而它的爪子更是长的要命!随便一挠就能在你细皮嫩肉的手背上抓出五道伤痕。脚掌也是臭烘烘的,真是好奇它都去过哪里——它脚上的'淤泥就有三尺厚,如果把那些泥都洗掉我估计它的体重会减轻一半。
就这么一只又脏、又黑、又丑的流浪狗,我估计大家都不会收养它!但是我同情了它。因为此时已经是深秋了,如果不管它的话,它的生命一定会永久的停留在这个冬天。
但是,我的父母并不是很赞同我收养它。因为太麻烦了!所以,我承包了它的一切:洗澡。喂食、遛狗……即使是这样,我依然不嫌弃它,依然喜欢它。我想,它也会喜欢我,爱我吧!
不过,我想,我也许是错的。或者,曾经是对的。
最终,悲剧还是发生了。有一天清晨,我没给它拴狗绳就去遛它了,哪成想,刚出门,它就被别的母狗吸引了,撒腿就向它跑!我连忙去追,可是两条腿还是跑不过四条腿!不久,它就跑出小区,消失了……
我坐在地上痛哭,后悔当初不给它拴狗绳!后悔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带它出去!不过,说什么都晚了……
它小时候流浪,成长时被我收养,长大后又回归流浪!我想,这就是它最好的归宿了吧……
离那天已经过去了三四年,我仍然记忆犹新,我不知它是否还活着,如果活着,那它一定也有自己的儿子、孙子了吧,我还记得它,不知它是否还记得我,不过,我们俩的这一段缘分,我想,我们彼此终身都不会忘记……
读《围城》有感13
看钱钟书的《围城》,评论里头有这么一句话,也许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方鸿渐,一生追求认同感与归属感。有所触动,于是提笔。
钱钟书在自序中写道,“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钱先生的讽刺本领可谓一流,是人便不能免俗,如此而已。
穷尽一生追逐自我认同感,同外部世界抗争致死。这似乎是神话故事里的夸父,然红日不可得,梦想又是否是触手可及?不如去掉这遮掩的外壳,一生为欲望而活,不择手段。良知与善掺杂在追逐梦想的路上,我们厌弃这世界,却又常常热泪盈眶,反复挣扎,至死方休。
我们不断取悦欲望,不断厌倦,永远向着城池出发,从不停滞于安逸。于是方鸿渐由苏小姐转向唐小姐,爱而不得后又投向孙小姐的怀抱,于是方鸿渐由故乡奔往法国又辗转至上海,之后又去往内陆。于是,于是这句话被我们熟记。“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
回望当下生活,又何尝不是如此?
任你是追逐名,利,还是感情,梦想。终避免不了这一遭。
学术上是一山更有一山高的,翻过这座山方知下一座仍屹立在那儿。名声,金钱便更加无穷无尽,只要你想,就有更多的'险山与高峰,无休无止。感情,人们常常说婚姻是感情的坟墓,又总说感情是有保质期的。张爱玲早说过,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那得到了的呢?方鸿渐对唐晓芙始终念念不忘难以割舍应当并不仅仅因为她的美丽与温柔吧。那是他一生渴求的感情,但不可得。也仅有不可得才让这爱得以免俗。没有争吵,没有怀疑,没有天旋地转的摇摇欲坠,仅有完美,仅有歆慕,仅有神经末梢的微微颤动,仅有爱她。
我曾在文章里写道:“生命,其本质是为欲望所驱使而存在的物质形态。”而生活作为生命的当下存在形式,则常常以更不平坦的样貌呈现,它逼迫着我们去妥协,去改变既定的行驶方向。
围城便是由这欲望筑造的世俗枷锁,只要一刻怀有希冀与所求,便一刻无法脱离它的束缚。
叔本华说:得不到便痛苦,得到了便无聊。
我沉默。
有没有停下来的人呢?我也很好奇,也许有吧。
读《围城》有感14
而我,却偏偏在指关节的地方冻破了皮、冻破了肉,甚至隐约可瞅见森森的白骨,但是我不并觉得疼或者有其他异样。
有天清晨上学,校门还未开,几个同学三五成群聚在一起闲话。忽然间有个同学惊呼,大声问我手怎么受伤了,骨头都露出来了?一瞬间,以我圆心叽叽喳喳围了一圈人,大声说可怕吓人的,问询我疼不疼的,展示自己肿的跟面包一样的冻手的,还有说要是自己手冻成这样就如何如何的'……也是这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的手冻得太厉害了。不过我自己端详伤口时,既不觉得可怕,也不觉得分外疼痛。后来读到王子变乞丐的故事,才知道,人总会刻意夸大看到的别人苦痛,但实际上当自己接受时,也就没什么了。
因为毕业后一直在从事新媒体的工作,多少跟文字分不了干系,所以这次重读《围城》,我格外关注钱钟书的文字描写、看他的遣词造句,时常读到让我暗生“这样的句子,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能写出来的”精彩表述。
如“忠厚老实人的恶毒,像饭里的砂砾或者出骨鱼片里未净的刺,会给人一种不期待的伤痛”,“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的迷人”,“假使订婚戒指是落入圈套的象征,纽扣也是扣留不放的预兆”……
另一方面,关于生活细节的描写也是颇入人心。“方老先生也写信问他是否已得博士学位,何日东归。他回信大发议论,痛骂博士头衔的毫无实际。方老先生大不谓然,可是儿子大了,不敢再把父亲的尊严去威胁他;便信上说,自己深知道头衔无用,绝不勉强儿子,但周经理出钱不少,终得对他有个交代。”方鸿渐的言辞,像极了日常被父母责问时强词夺理的我们。我们也常常把父母的退让当做是我们说服了他们,殊不知,父母已有他们论断,不拆穿我们是因为他们有自己的想法和用意。
读《围城》有感15
书中有很大一局部是写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几乎每次都因方鸿渐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如在与苏文纨的交往中,方鸿渐明知自己与她“好比两条平行的直线,不管彼此距离怎么近,拉得怎么长,始终合不拢成为一体。”但却在苏文纨的软硬兼施中迟迟不敢讲明自己的心。当遇到唐晓芙时,他真正坠入了爱河,但他俩处于萌芽状态的爱情却在苏文纨的无情报复下夭折了,但其中也有方鸿渐怯懦造成的,如“他(方鸿渐)听到最后一句话,无望地明白,抬起头来,两眼是泪,像大孩子挨了打骂,咽泪入心的脸。
唐小姐鼻子突然酸了。”你说得对。我是个骗子,我不敢再辩,以后决不来讨厌。“站起来就走。唐小姐恨不能说:”你为什么不辩护呢?我会相信你,“可是只说:”那么再会。“她送着鸿渐,希他还有话说。外面雨下得正大,她送到门口,真想留他等雨势稍杀再走。鸿渐披上雨衣,看看唐小姐,瑟缩不敢拉手。唐小姐见他眼睛里的光亮,给那一阵泪滤干了,低眼不忍再看,机械地伸手道:”再会!””有时候,”不再坐一会么?“可以撵走人,有时候”再会“可以挽留人;唐小姐挽不住方鸿渐,所以加一句”盼望你远行一路平安“。
他回卧房去,适才的盛气全消灭了,疲乏懊恼。女佣人来告诉道:”方先生怪得很站在马路那一面,雨里淋着。“她忙到窗口一望,果然鸿渐背马路在斜对面人家的篱笆外站着,风里的雨线像水鞭子正侧横斜地抽他漠无反响的身体。她看得心溶化成苦水,想一分钟后他再不走,一定不顾笑话,叫佣人请他回来。这一分她好长,她等不及了,正要分付女佣人,鸿渐突然回过脸来,狗抖毛似的抖擞身子,像把周围的雨抖出去,开步走了。”这段原文是写唐晓芙收到苏文纨的报复书信后责备方鸿渐后发生的事,其中足以呈现方鸿渐的怯懦。
后来方鸿渐被解除了教师职务后。他还没有在事业的挫折中清醒过来,便受到孙柔嘉的诱惑,而躲避到了“一个自己并没确认是否爱他的孙柔嘉的婚姻中”,以为这里是一个可以躲避失败和压抑,追求自由生活的幸福港湾,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以至于和孙柔嘉离婚。方渐鸿一生中遭遇了许多“围城”,这是他的性格决定的,感情这座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满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后,面对的却是一个社会大围城,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
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制服命运的思想外,但是仅仅限制于“试图”,并没有比较实际有效行动,剩下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
读完《围城》之后,又想起了“ 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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