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文章作文

时间:2021-05-16 12:06:20 文章 我要投稿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精选15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精选15篇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1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一篇短篇小说——《我不是最后一名》。这篇故事很有趣,同时故事的结局也很耐人寻味。有一位四年级的小学生叫泽康,虽然他是个男孩,身体也挺强壮的。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这个男孩在体育方面始终有一项缺点,就是不擅长跑步。

  放暑假了,泽康爸爸给泽康报了市里8公里长的长跑比赛,泽康知道了,急得眼泪都快来出来了。但由于爸爸去市里的报名时间过晚,票已经退不掉了。比赛的前一天晚上,爸爸走过来对正在发愁的泽康说:“泽康,不用担心,你要相信你自己。我保证,明天的比赛中,肯定有人跑得比你还慢。”

  第二天,随着裁判的一声枪响,比赛正式开始。泽康一开始就使出了九牛二虎之力冲刺着,想要跟上大家的脚步,但仅仅过了大约150米,泽康就体力不支,开始大喘气,速度渐渐地慢了下来。很快,就被脚步匆匆的“大部队”甩在了后面。

  陆陆续续的参赛者超过了泽康,泽康的心情沮丧到了极点。他想起了爸爸说过的话,他平静心情,边跑边等待着。终于又过了5分钟,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参赛者超过泽康了。他想验证一下爸爸说过的话。他回过头去,果然有一个模糊的人影在他背后。泽康信心大增,咬牙坚持跑完了全程,那个人至始至终也一直在泽康之后。但泽康没有发现,那个人就是泽康爸爸。

  在我们即将走过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挫折,经历坎坷,在我们面对它们时,不要缺乏那一份挑战自我的勇气,就像是一场长跑,即便你不像故事中的泽康一样,有人故意给你信心,也要想象着我不是最差的,增添那一份勇气,战胜一个个困难,咬牙坚持跑完那段长跑,一定要持之以恒,遇到再大的困难也不放弃。只要你有信心和勇气跑完这段长跑,即便是最后一名也是光荣的,别人一定会为你鼓掌。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2

  亲情是比火还炙热的温暖,总有一篇故事勾起我对它的思索。当金灿灿的阳光光影闪烁,我安静地栖息在暖暖温情中,莫名的感动汩汩而出。

  翻开文摘的第一页,《血脉亲情割不断》这个标题就幕入了我的眼帘,虽是不起眼的短片,但内容却深深触动了我。主人公在养父的去世后知道了自己真实的身世,因被父母抛弃而感到隐隐作痛时,他的哥哥找到家中最小的他。虽然主人公对突如其来的亲人感到陌生,甚至厌烦,但是在发现自己已身患尿毒症晚期时,他的哥哥毫不犹豫地选择把肾换给他。即使遭受了多少的冷眼,即使捐肾所作对身体有多大的损害,但是这都无法阻挡心灵的温暖与亲情的付出。恰似文题一般,血脉亲情割舍不断。

  反复品读,心中过多的便是被感人亲情的深深震撼。细细回想,我的身边处处漫溢着亲情之暖。他们正如文中的哥哥一般为亲人能付出自己的一切,这便是我们的父母。他们何尝不是在我们身后为我们默默的付出,在深夜的书桌旁陪伴着我们。已过半夜,母亲的房门却在不时响起。回过头来,走出房间去与母亲撞了个正着。看到脸上现着诧异的她,心中差不多也猜到了一知半解。整夜我都与这门声为伴,我知道这是她忍不住的担忧。尽管如此,在我醒来时,母亲往往会出现在我面前。此时的他早已用一个钟头的时间为我做好了一顿丰盛的早餐。每每尝起时我懂得,那是母亲的付出。牺牲着她的休息与精力才有喷香的饭菜与整夜的陪伴。望向她憔悴却面带和蔼的面庞,那是亲情的温暖,是母爱的炙热。

  是这样一则故事,让我感受着亲情的可贵,付出之中深藏的便是浓浓的爱,体会最深的便是那比火还炙热的温暖。我,果然又动情了,因为我的生活与亲人。感谢我最爱的文章,读懂你的那一瞬间,我的幸福,无以复加。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3

  暮春五月,东风温润而柔情,没有初夏的冷意,也没有夏天的炎热浮躁。街边新栽的榆叶梅冒出新芽开出红艳的花朵,我倚在栏杆上,夕阳的余晖倒映出孤独的影子;那一瞬,我仿佛与她若般跌进了这春光乍泄里,才从青春之梦里醒过来的魂还带着些朦胧的睡意。与她一同望着这发狂的世界,茫然地像不解这人生的谜。

  她,不自觉地已经跌入了暮年人的园地,是时代的落伍者,被无形地摒弃了。而这花、鸟、风、日还要逗引她愁烦。《迟暮》这篇文章是张爱玲写给自己的。她娓娓道来的“迟暮人”让后人也与她一同跌进那片春光里,久久难以释怀。

  《迟暮》中有这么一段话;“反而是那朝生暮死的蝴蝶最为羡了,它们在短短的一春里尽情地酣足地在花间飞舞。一旦春尽花残,便爽爽快快的殉着春光化去了,好像它们一生只是为了酣舞和享乐而来的。像人呢?青春如流水一般长逝之后,数十载风雨连绵的灰色生活又将怎样度过?”这句话里蕴意着深刻的思想,在独特的视角上,夹带着略有悲观的感情色彩,在壮烈的文章中感受到了“悲”。在这般“凄美”的氛围中,不免让我的心头一颤,触及到我柔软的心灵。

  我与《迟暮》这篇文章中所描写的“她”相似,恍若能看见自己的影子;真真切切的叠影重合使我为之动容,不禁落下泪来。好像轻轻一触及,那段蕴韵着灵性的文字就会泛起波澜,一圈一圈地荡漾开来,映照出我的影子。

  在往后消磨殆尽的岁月里,我也是一位迟暮者。我没有化蝶纷飞的潇洒与自由,也没有勇气奔赴尘世,在他人的惊异和窃议中斟酌,卑微地在尘埃里开出一朵花来。我只有在这短暂的十几个春秋里,趁着大把的好春光,创造出社会的青红,不辜负这一生中的黄卷青灯。这是作者的初衷,也是《迟暮》这篇文章真正打动和启发我之处。

  在光怪陆离的人间,时间永远是旁观者,我们总要走过平湖烟雨,岁月山河,尝遍百味,才可更加生动而干净。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4

  《踢》是我在一个网站上看到的一篇文章。这篇文章十分贴近现实生活,令我感触很深。

  《踢》讲了三个被父母严重溺爱的小孩子。一个孩子用脚不断地踢飞机椅子,前面的乘客礼貌要求他不要再踢。他却大声地说,前面那个人好讨厌,他母亲竟附和说,别理她。另一个男孩要污染河水,被佣人阻止。男孩在佣人的膝盖上踢了好几脚,母亲只当作是一场无关痛痒的游戏。还有一个男童,狠狠地踢了一只病殃殃的野猫,母亲却说,不要去踢野猫野狗,它们被踢疼了会咬男童。

  有人曾把这一代独生子女称为“小皇帝”,话虽有些过分,但反映了真实的社会情况。柳宗元曾说过:“虽日爱之,其实害之。”意思是不能对子女溺爱、娇惯。可当今有多少家庭做到了呢?大多数家庭,孩子成了父母的掌上明珠,放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孩子说东,就去东;孩子说南,就去南。他们几乎把能做的都做了,只剩下吃饭睡觉了。

  那严重溺爱的后果是什么呢?5月7日,温州一位母亲带儿子去配眼镜,当他把取眼镜的回执单递过去时,儿子正在打游戏,无意间挡住了儿子的手机屏幕。之后,儿子大怒,双拳直向母亲冲去。这样的例子在社会上数以百计,无疑是给那些无知父母的清醒剂:溺爱不是真正的爱,而是巨大的伤害。只有家长让我们在生活中自我磨砺,才能使我们健康地成长。

  现在有很多家长都十分在意孩子的成绩。注重成绩没错,我认为家长应更注重孩子的思想教育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只有广泛地去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增长见识,才能真正走上社会。许多家长一味地追求“高分”,把孩子培养成了一个高分低能的学习机器。

  我在这里向各位家长们发出号召:请您放手,给我们一个自由实践的空间吧!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5

  《背影》是朱自清先生写的一篇散文,也是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文中的父亲和朱自清的关系,跟我和我爸爸差不多。每次读到它,不禁簌簌地流下眼泪,回想起小时候的一件事。

  记得那天,我因受凉咳嗽了一整天。到了晚上11点多,我在房间里翻来覆去。

  病痛像魔鬼一样敛在黑漆漆的房间的一角,而有时在空气中游荡,有时放肆地折磨着我。我颤抖着注视着黑暗中的一切,但视觉早己麻木,只感到头晕。灵魂似乎想挣脱开身体的禁锢,在身体里横冲直撞,我不禁撕心裂肺地叫了一声。爸爸听到后,立刻冲进来,抱起我就往医院飞奔过去。正值寒冬,屋外地上堆积着厚厚的雪,可爸爸只穿了一件毛衣就跑了出去,而在他怀中的我,却严严实实地裹了三层衣服。不知跑了多久,爸爸突然猛地把我抱紧,用自己的身体裹住我,把我裹在怀中。随后我感觉到,我们疾速翻滚了半圈后又重新摔倒在地上。我吓得顿时清醒了,恍惚中又看到爸爸的裤子膝盖处有血,又被吓晕过去了。醒来时,我己经在医院了,爸爸正在身边,嗔怪道:“你怎么不好好休息呢?再睡一会儿吧。”说完就要出去了。他一步一停,捂着腿,从门口消失了。但我还是呆呆地盯着门口,爸爸走走停停的样子,刻在了我心中那条走不尽的路上……

  朱自清先生看到父亲的背影,心中是不是也思绪万千呢?纵使是丹青高手,亦难以勾勒出父亲坚挺的脊梁;即使是文学泰斗,也难以刻画尽父亲那不屈的精神;即使是海纳百川,也难以包罗尽父亲对女儿的关爱!

  父亲的关怀像一把大伞,为我遮避风雨。父爱如海,是沉默深遂的。我喜欢《背影》这篇文章,不是因为语言有多么华丽,不是因为作者有多么出名,而是因为我对父亲的感激,与字字句句之间渗透出浓郁的却沉默的父爱。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6

  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是《滴水穿石的启示》,在安徽广德太极洞内,有一块状如卧兔的石头。石头正中有一个光滑圆润的小洞。这是怎么形成的呢?原来在石头的上方,有水滴接连不断地从岩缝中滴落下来,从而形成了这一奇观。水滴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可是它为什么能滴穿石块呢?因为它目标专一,持之以恒,在《滴水穿石的启示》这篇课文中正向我们介绍了这样的精神。

  大自然中没有不调谢的花,人世间也没有无曲折的路。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难免会遇到崎岖坷坎,强者勇敢面对,持之以恒;而弱者却因此一蹶不振。

  记得从前,我的朗诵水平十分差,读起书来总是结结巴巴。为此,我经常在课堂上当众出丑。有一次,老师把我叫到了办公室。我听 ,吓得面色全无,满脸都是对老师的恐惧。虽然我十分畏惧老师,但我还是去了。当看到办公室里只有我和老师时,我不禁在心里长长的“嘘”了一口气。“你课文真得读不好吗?不是,你只是没有用心去读。”老师的话像蜜蜂一样一窝蜂涌进我的脑海之中。我刚想反搏什么。老师却一句话把我堵了进去:“你有认真读书吗?”这句话像一把锋利的宝剑直刺入我的心。我思考了一会儿,在心中暗下决心:一定要把书读好!经过几天的努力,我终于能够将课文读流利、正确了,这使我感到无比兴奋,原来我可以将书读得这么好!我以后一定要认真读书,用心去体会书中的知识。

  这就是滴水穿石的启示:目标专一而不三心二意,持之以恒而不三心二意,就一定能够实现我们美好的理想。

  你读了《滴水穿石的启示》之事,是不是也像我一样有了很大的理解呢?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7

  当世界都安静了,橘黄色的光柔柔暖暖地洒满了整张小床,我倚靠在床头,轻轻翻开那本书,那篇我爱而且深爱的文章,又一次和我深情相望。

  《背影》,我第一次读它便濡湿了心田。朱自清笔下那父亲的背影,在一次次的深情注目中,惹人泪水涟涟。父亲艰难地爬上月台,蹒跚着为“我”买橘,画面中年迈的,体弱的,心情极差的,还为孩子着想的父亲,用艰辛的背影诠释着爱。爱,不是在言语上,而是在行为中啊!

  看着看着,我不禁想到了我和母亲,但与之不同的是,我把背影留给了母亲。每个清晨,我与母亲并肩走在去往学校的路上,我轻轻地挽着母亲的胳膊,迎着风,听着鞋子与地面碰撞的声音,偶尔与母亲搭上一两句话。校门前,我向着另一个方向大步走去,母亲渐渐停下了脚步站在我身后,目送着我的背影。“记得多喝点水!”她叮咛着,平凡却很有力。即将踏进校门时,我扭头看向她,发现她仍盯着我的背影,似乎放心不下。直到我的背影消失在她的视野中,她才安心地走了。

  想到这里,突然明白了那一次又一次的深情注目里,不仅是爱,更有不舍,我在母亲的目送中安然成长,留给母亲的只有背影。背影与目送就是连接着母女生命的那条线,我在长大,同时也在与母亲越来越远,最后只剩离别的情。而我能做的就是在有限的时间里感恩、陪伴父母,不要让自己在未来遗憾。

  我爱这篇文,爱它给予我的浸润,回想着一次次上学背影里的真实与充实,我感谢生命中能够承受之重的灼灼的目光。不眠的夜里,回想爱的一幕幕光影,我忍不住热泪盈眶。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8

  闲暇时翻起爱看的杂志,竟遇见了一篇令我怦然心动的文章。

  文章的题目是《敬畏规则》,乍看题目,我头脑里环绕了一团疑雾,我们敬畏生命,敬畏自然,而小小的规则还需要我们敬畏吗?想到这儿,我继续往下读。一个男孩在排队途中离开,返回后拒绝了别人允许的“插队”,而他只是默默说了“这不符合规则的”。一个小孩,就有如此根深蒂固的规则意识,我很是诧异。循着文字再读下去,我又看见作者写道季老散文集《留德十年》中的故事。故事的背景是二战时期,当时苏联红军包围了柏林,许多德国百姓陷入了寒冷的困境,他们中的一些进山砍柴。在无政府的状态下,德国人遵守了只砍枯藤朽木的规则。季老也由衷地感叹“循规蹈矩,一丝不苟是德国人遵守的一条规则,任何时候都不会破坏规则,这已经深入到人们的骨子里”。

  本是浅浅淡淡阅读的我陷入了沉静与思考。不论是前几年很“流行”的“凑够一撮人就过马路”的“中国任性式过马路,随手一挥“某某某到此一游”的中国随性式游客,还是去年引起社会轩然大波的7?23老虎吃人事件,都在表明有些人已经在规则的大框架外“随心所欲”,一次又一次的“逾矩”。究其根源,我想,是规则意识的淡泊。当我们还在随手涂鸦时,我们要问问自己,这些行为,脏了谁?每每徘徊在规则的边缘时,只要我们再思考,再给予敬畏,我们就会做出规则中的正确选择。

  《吕氏春秋》曰: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则圆,则必规矩。规则不仅仅是公平正义的体现,更是我们个人素养的彰显。敬畏规则,希望每个人都能有为有不为,一旦错了,就毅然回头。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9

  我喜欢咀嚼字字句句里的苦涩与甘甜,无论原作还是译著,安放在一篇篇文章里,都显得庄重而不失活力。此时此刻,我又历经了一场心灵风暴。

  文章讲的故事是这样的,佩斯特总裁喜欢在演讲时把鞋子和袜子脱了,再开始他的演讲,作者很不理解,终于有一天他和佩斯特先生闲谈,才知道在他小时候穿不起鞋子,为了减少买鞋子的费用,他总是在上学途中把鞋袜脱下来,揣进怀里。直到有一天,左脚被蝎子蜇伤了,没有办法穿上鞋子,父亲才把自己的鞋给他穿。佩斯特先生在成功之后为了时刻提醒自己不忘本,在每一次的演讲前都要把鞋袜脱掉。

  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我的心先是疑惑重重,继而同情赞赏,文章的最后一句话——“我对自己说,脱去的不仅仅是鞋,而是成功后的沾沾自喜”,我的心就像是被洗礼,被叫醒,心里翻涌的皆是崇敬。人们啊,总在提醒自己,失败时不要气馁;可赤脚总裁告诫人们,成功时更不要忘本,脚踏实地才能遇见更好的自己。

  这篇文章引发了我的深刻思考,我忆起自己小学时的一次经历。那次,我获了三好学生,之后的日子,也不知是骄傲,还是自满的心理在作祟,我的成绩一落千丈,语文最基础的写字板块都出错,数学的成绩更是跌到了谷底。三好学生离我远去,我情绪不好、成绩不好、各种不好。摘下三好学生的桂冠,我还原成了刚刚起步的自己,我开始制定一个个小目标,沉下心,攒足力量,在学习的道路上,翻山越岭,渐渐地,我翻过了一座又一座山,我仿佛听到了那雪白的海潮涌来的声响。我,又一次站在了高高的领奖台上,这一次,我心有忐忑却更加坚定,我告诫自己:把每一次的奖励都当作暂时的成功,而不是炫耀的资本,坚守最初的梦想,不断为成为更好的自己而奋斗。

  脱去成功之后的沾沾自喜,不忘本心一路向阳,这是我最喜欢的《赤脚总裁》赋予我的力量,我也将不负所望,以谦逊之心善待这仅有一次的成长。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10

  “我总是要想到葵花,一排一排,种在小院门口。”这是《祖母的葵花》的开头,设置了一个悬念,让人忍不住想要读下去。最初看到这篇文章,是在试卷的阅读题上。这是一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语句十分优美,读着读着仿佛融入到了文章里面。 至今还记得那一句:“在一路的追寻中,绽放大朵大朵的黄花,黄得浓艳,是化不开的晴。”这是一种多么美好的景致啊。尽管是雨天,闭上眼睛,仍然能够感受到那浓烈的阳光、热烈的晴。

  在那淡雅而不失华丽的语句中,我似乎看见童年的作者围着祖母,看她绣鞋花,一针下去,绿的是叶,再一针下去,黄的是花;又总拉扯葵花的花盘,看它弹跳一下,又把头颅昂上去的样子;还有等待瓜子成熟的时候,那种香香的期待。童年的一切,总是那样美好,那样纯真,就好像开不败的黄花,永远婆娑在心上,荡漾起一片水波粼粼,一片苦涩而又甜美的人生。

  一切都令人回味。作者的童年,是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度过的。丝瓜,黄瓜,还有南瓜;小黄花,“乌子”,还有葵花。这些小生命陪伴着作者的童年,那是一种很幸福的感受。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童年:小时候,我和朋友们搬别人家的砖头,自己搭成了一座“小房子”,又拿水粉涂了颜色;和伙伴们在房顶上“野餐”,还折了许多纸飞机;学骑自行车,学滑滑板,却摔得鼻青脸肿……结果搭成的“小房子”被大人推倒了,还把砖都搬走了;“野餐”时折的纸飞机“飞”到了楼下,被一个老人发现,去向家长告状去了;只有最后一个还好点儿,尽管身上“负伤”,但还是坚持学会了两样本事。

  如今,我已升入初中,在紧张的学习氛围中,再也不能和伙伴们在一起痛快地玩耍了。只有这篇《祖母的葵花》,能让我回忆起那些愉快的经历,那美妙的童年之梦。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11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东西,可能是“一本书”﹑“一场电影”﹑“一部电视剧”……而我最喜欢的是一篇文章——《献你一束花》,它教会了我怎样对待失败者、面对失败。

  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位优秀的女体操运动员在一次世界性大赛中大败而归。当她踏入首都机场大厅时,又怕见人,内心深处又渴望有人迎接她。正当她垂头丧气时,机场的一位女服务员献给她一束花,并且鼓励她,使她重新恢复了信心。

  “谁能避免失败呢?我想失败和胜利同样属于你。让失败属于过去,胜利才属于未来!”是的,胜败乃兵家常事,谁都不能避免失败。失败的包袱是难背,可是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只要努力了,就可能成功!就算你总与成功擦肩而过,你也是最棒的,因为你努力了,你面对了失败!

  在我们生活中,有许多人嘲笑失败者,使失败者无地自容。可你是否想过,如果你没在他失败时嘲笑他,而是鼓励他,或许他能成功呀!记得我读过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一个名叫项名花的人,任福田汽车公司海外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在国际交流会上,她总是侃侃而谈,落落大方,许多外国客户都深深地佩服这个貌惊人,语惊四座”的女孩子。其实,许多客户在第一次看见她时,总是被她的塌鼻梁、圆脸庞、小眼睛、厚嘴唇、高颧骨、短下巴吓一跳,但紧接着,她的学识和谈吐又让客户吓一大跳。她的客户称呼她为第二眼美女,说她越看越漂亮。她的一个漂亮下属却很自卑,于是就向其讨教如何自信。她说:“我妈妈经常说我是,我也认为我是漂亮的小公主。我对自己非常自信。”由此可见,鼓励是多么重要啊!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12

  要说我最喜欢的文章,那便是朱自清的《匆匆》了。

  不知道为什么,在读这篇文章的时候一股莫名而来的伤感从心尖儿里面涌了出来。

  那莫名的情绪可能是燕子,春去秋来,飞走又飞回来;也可能是一棵柳树枯萎后。就像朱自清先生说的,为什么只有过去的时间不复返?是谁偷走了他们?我想,是懒惰!是人的本性懒惰!

  如果我不懒惰的话,就会在以过去的四千多日子里留下深刻的足迹,回头看时就不会涔涔而泪潸潸了。但,日子还会像文章第三段里写的,“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人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直到一个早晨什么事都没有做,才知道时间在不经意过去。

  如果未来我会自暴自弃的话,又会像文章里写的,“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在叹息里闪过了”,是啊!如果未来的我在自己一句句后悔的叹息中浪费自己一生中最好的青春。那一定要醒悟,珍惜这些宝贵的年华宝贵的时间!这样未来的我就能抓住些日子就不会像文章里写的,“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如果没有醒悟的话那就会想文章最后第二段中这几句话“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像游丝样的痕迹呢?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是啊!未来没有醒悟的我过去的日子如烟、如雾被吹走,被蒸融。之后就会不留一点痕迹的离开这世界,如没有一定成就的来到这世界一样!不行!我一定不会让未来的我赤裸裸地离开!现在我就会抓紧时间,珍惜时间!不会去遮挽了,因为我会把它抓紧!

  《匆匆》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也教我了时间不会等你,只要你去抓紧它!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13

  “一对对斑羚凌空跃起,在山涧上空画出一道道令人眼花缭乱的弧线。每一只年轻羚羊的成功飞渡,都意味着一只老羚羊摔得粉身碎骨。山涧上空,和那道彩虹平行,又架起了一座桥,那是一座用死亡做桥墩架起的桥。”这是我最喜欢的文章《斑羚飞渡》里最令我感动的一个片段。在面临种群灭绝的关键时刻,老羚羊们心甘情愿地用生命为下一代开辟一条生存的道路,这是一种最无私的爱!

  读着这一段感人的文字,我想起了以前曾看到过的一篇报道。在一次大地震之后,救援队员们在一幢倒塌的房屋里发现了一对已经去世的、姿势奇怪的夫妇。他们躬着身子,双手搭在对方肩膀上,形成一个拱桥形。当救援队员把他们抬走后,发现在他们的身子底下还有一个小孩,虽然受了伤,但并无大碍。人们才明白,这对夫妇是用自己的生命为孩子搭了一座“生命桥”。这对夫妇就像《斑羚飞渡》中的老羚羊们,为了下一代,甘愿牺牲自己。

  读着读着,我的眼睛湿润了,在我眼前仿佛出现了那一只只老羚羊,一只只为了种族的延续而宁愿牺牲自己的老羚羊。接着画面一转,那一对为自己儿女搭建生命桥的年轻夫妇随即出现在我面前,他们看着孩子的眼神是那么温柔,做出选择时的目光又是那么坚定。

  虽然生活中很少有这样悲壮的场面,但我们依然能从各种小事中体会到父母对我们无私的爱。过马路时,妈妈那紧紧拉着我的手;餐桌上,摆放在我面前的那道我最爱的菜;灯光下,爸爸那给我整理错题的身影……无一不让我感受到那浓浓的爱。

  合上书,断崖前,那一对对跳跃的身影又出现在我面前。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14

  书,知识的象征,书,精神的食粮,书,童年的玩伴,因为你我的生活充满书香。

  我最喜欢的无疑是我的第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那是老妈给我买的第一本书,也是庆祝我全部热情去读的一本书,我喜欢它,喜欢它的色彩,喜欢它当中的主人公的坚强毅力。

  海伦凯勒,是在美国出生的一个不幸的女孩儿,刚出生就是一位聋哑人,渐渐失去了她美丽的声音,面对一个比我们还小,就看不见光明,听不见声音,也不能发出声音的孩子,谁能料到就是这样的她,成为第一位考上清华的聋盲哑人呢?我欣赏她的意志她的坚强,我也羡慕她的导师——莎莉文。刚开始的海伦不相信生活会重现光明,她的脾气也越来越暴躁,直到她出现在她的生命中,她教她绘画,写字,发音,她是历史上最伟大的家庭教师!是她的出现让海伦重新感觉到生命的美好,让海伦重新认识亲情一直都在她的周围,从未离开过。也因为有莎莉文老师的出现,让海伦重拾信心,她努力练习口型,学习发音,坚持就是胜利吧,最终她成功战胜了命运,经过一次“逆天改命”之后,她提出更大胆的决定——要报考清华大学,这时莎莉文老师已经年近高龄,视力也越来越不佳,做了多次手术后,她放弃了治疗,陪海伦一同考清华,这样伟大的老师,也是海伦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吧!读到最后,我合上书,静静的想,细细的品,生活中的我与书中不受命运摆布的海伦像吗?不像。这是我不经大脑思虑一下就跳出的一个答案,但又想了想,不像就让它成为像,我们就要学习她的那种毅力与意志,她的成功,她的导师,和她内心的求知,坚持,自信,这也是她成为美国意志力的代表人物之一的原因。这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教给我的东西,一本好书,一个益友。

  正如苏轼所说:“书富如入海,百货皆有,人之精力,不能兼收尽取,但得所欲求者尔,故愿学者每次作一意求之”就是这样的一本书,让我突破学习上重重阻难。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15

  陈酿暗香袭,我饮这杯醉。冯骥才笔下在时代变迁中日渐式微的传统民间艺术,却让我心中蠢蠢欲动的灵感霎时间汇聚,蓄力,趁着酒意正酣,我便揭竿而起。

  冯骥才,一位穿梭在天津的大街小巷中的作家。不论是给人家刷墙不流一滴漆的粉刷工,还是街头捏泥人的小贩,在他的笔下都像电影般,一帧一帧的在我眼前盛大演绎。《俗世奇人》是令我一见倾心,我最喜欢的便是《刷子李》这篇文章。刷子李是天津的一位粉刷匠,它给人刷墙有个规矩:一天只刷一面墙。而且一旦刷子蘸漆,他必要一身黑衣黑裤相配,并会与房主承诺:只要衣服上有一滴白漆,白刷不要钱!这不,刷子李这天又在给别人刷墙了。依旧一身黑衣黑裤,刷子一蘸白漆,熟练的在桶边轻轻一搁,身轻如飞燕一般跳上板凳,一条一条均匀而又整齐的白漆印在墙上,果真一滴都没有滴下!粉刷间隙,刷子李一定会坐在门边,品一壶茶,抽一袋烟。他有个徒弟,总会在这时迎上前去,看师傅脸色明朗,偷学几招技艺,偷听几句杂话。他一走上前去,便一眼看见刷子李裤腿上有一白点!当他正矛盾之时,刷子李一招呼他:看见我这白点了吧,你真以为你师傅只会说大话?说罢,用手轻轻一提裤脚,白点不见了!一松手,白点又出来了!原来,这白点是刷子李抽烟时不小心烧了个洞,里面的白色长裤透了出来,让人误以为白漆掉在了身上。

  冯骥才的语言文白夹杂,透着一股地道的天津风味,每每捧起这书,读到这篇文章,我都不由得想到了当下,刷子李作为老天津的一位粉刷匠,可以如此敬业与守信,带着对匠心精神和文化基因的传承使命,坚定地行走。

  俗世中的奇人比比皆是,但愿城市中长大的我们,不要忘了古老的、传统的、靠言行举止传承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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