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伤痕当酒窝的文章正文和详情

时间:2018-07-04 10:49:39 文章 我要投稿

把伤痕当酒窝的文章正文和详情

  文章名:

  《把伤痕当酒窝》

  详 情:

  此文章是许嵩高二时期看到余秋雨文章的题目“把伤痕当酒窝”后,联系自己的亲身经历,有感而发之作,之后被作为江苏省高考语文模拟试卷的阅读题目。 可见许嵩在写作方面也有一番造诣。

  正文

  我伸了一下懒腰,望着窗外阴暗的天。快要下雨了,而此时已近黄昏。

  心情不错。是的,我搬家了。

  桌前放着一本书,其中的一章,标题赫然是《把伤痕当酒窝》。正当我准备看看这个标题背后的内容时,父亲叫我:出去找一个拾废品的人来,家里正有一堆没用的旧东西。

  下了楼,我走在一条极其平凡的街道上。一些高雅人士所鄙薄的低俗人等,全部在这条街上济济一堂,先是五家大排档,然后是一排小吃摊,再过去就是农贸市场。这些人有时的确粗俗,譬如他们的三轮车撞到你却不说对不起只是表情怪异的一笑;譬如你买东西跟他们讨价还价到最后他们会蛮横的说,我不卖了。后来我渐渐想通,前者是因为他们还没学会城里繁琐的礼貌用语,因此他们只能投以抱歉的微笑,但是这一笑遭遇到了城市人翘起的嘴角和傲慢的眼神,所以这个笑容顿时变味;后者更好理解,因为城市人砍下的价格已然超过了他们接受的底线。

  一个老人缓缓的从我身边走过。一手牵着条狗,另一只手里搓着健身球,背部倔强的挺直,眼角流露出幽默的`笑意。

  这种笑意的内涵,正由这条平凡的街道默默的注释着。

  拾破烂的终于在这里被我搜索到。这位老人头发全白,我很少看见如此纯粹的白了,一种慈祥的感觉洋溢在他的脸上。他的身后,悠悠然跟着一个孩子,这是老人的孙子。

  天更暗了,一些雨点开始打落在我们的脸上,我们三个默然前行,再也没有说话。

  到家了。老人嘱咐孩子等着,然后随我上楼。进门时我发现老人的鞋子很脏,我不希望他将泥土带进我的新家。老人似乎明白,脱下鞋子,赤着脚进来。虽然这时早已立秋,天气转凉。

  父亲让他稍坐,便进房里整理废品,只剩我和他孤坐客厅。忽然想起晚上我要上课,便丢下老人自己到房里穿戴整齐。

  然后准备出发。我觉得我应该戴上手表。一个中学生的时间,若不珍惜,很容易从指尖溜走。

  这时老人已把东西弄好,付了钱,准备走。父亲见外面雨大,便让他稍作歇息。他没推辞,便和父亲随便聊聊。

  他的孙子的父母死了。孙子八岁,还没上学。此时,他们还没吃饭。

  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我认为恰恰相反。富裕的家庭能营造不同的环境,所以多样;不幸的家庭总是相似,因为单一。

  他们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在找我的手表。我很不愿意这样想,老人拿了我的手表。因为有两个证据:其一,我记得我的表就放在老人坐的椅子旁边;其二,老人的裤子口袋里露出一截银光闪闪的东西,我想那是我的表带!

  我不鄙视穷人,但是穷人要是不知自重,我们也不必怜悯。而且我没有时间等了。想到这儿,我很有风度地说,老人,请还给我,我的手表。

  我认为这是我平生说过的最委婉的一句话,能把对他的伤害降到最低限度。我之所以这样做,因为我想他可能只是一时糊涂,顺手牵羊,我们不必大动干戈。

  老人看看我,忧伤的沉默。我想他一定为他罪行的败露感到可耻。

  然而父亲还没懂得我的意思,竟然问我,你在说什么?我很平静的重复了一遍。

  父亲责令我住嘴。然后令我把他的包拿来,我知道事情可能会有点微妙的变化。

  打开包,我的手表。原来父亲今天上班时看见我的表不走了,就拿去表店换了一块电池。

  我何以那么草率的认为是老人拿了手表呢?我说我不鄙视他们,然而骨子里对他们还是信任不过的。是的,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正当我准备道歉,老人笑了。这种幽默的笑意,似曾相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而笑,这种笑意的内涵,正由他伸向裤子口袋的手默默的注释。他掏出来了,不是我认为的“表带”,只是一个不锈钢的勺子!

  我不知道我的话对他造成了多少伤害。对于一个贫穷的人,最大的侮辱莫过于说他用不正当的手段去摆脱贫穷。

  然而我对他的这种伤害,被他化为了一个笑容。

  《把伤痕当酒窝》这篇文章我还没看,但是我已经找到了最好的解释。

  雨更加大了,祖孙俩推着车子一路小跑。天空升起了一颗早熟的星星,而那黑夜,也在重重的幕帘后面静静的注视着一切,不忍心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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