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赠孟浩然

时间:2022-11-22 10:10:22 唐诗三百首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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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赠孟浩然

李白:赠孟浩然【原文、翻译及赏析】

李白:赠孟浩然

原文:

《赠孟浩然》

作者:李白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注解】

1.孟夫子:指孟浩然。夫子,一般的尊称。此诗约作于开元二十三年(7)孟浩然离开长安回到襄阳隐居之后。

2.风流:古人以风流赞美文人,主要是指有文采,善词章,风度潇洒,不钻营苟且等。王士源《孟浩然集序》说孟“骨貌淑清,风神散朗,救患释纷,以立义表。灌蔬艺竹,以全高尚。”

3.红颜句:意谓从青年时代起就对轩冕荣华(仕宦)不感兴趣。

4.白首:白头,指老年。

5.醉月句:月下醉饮。中圣:“中圣人”的简称,即醉酒。曹魏时徐邈喜欢喝酒,称酒清者为圣人,酒浊者为贤人。中:读去声,动词,“中暑”、“中毒”之“中”,此为饮清酒而醉,故曰中圣。释源:《三国志·魏志·徐邈传》:“徐邈字景山,燕国蓟人也。……魏国初建,为尚书郎,时科禁酒,而邈私饮至于沈醉。校事赵达问以曹事,邈曰:‘中圣人。’达白之太祖,太祖甚怒。度辽将军鲜于辅进曰:‘平日醉客谓酒清者为圣人,浊者为贤人,邈性修慎,偶醉言耳。’竟坐得免刑。”说解:曹操严禁饮酒。徐邈身为尚书郎,私自饮酒,违犯禁令。当下属问询官署事务时,他竟说“中圣人”,意思是自己饮中了酒。因当时人讳说酒字,把清酒叫圣人,浊酒叫贤人。关于“酒”与“圣人”之关系,最早的记载出现于《春秋左传·襄公二十二年》: 【传】二十二年春,臧武仲如晋,雨,过御叔。御叔在其邑,将饮酒,曰:“焉用圣人!我将饮酒而己,雨行,何以圣为?”穆叔闻之曰:“不可使也,而傲使人,国之蠹也。”令倍其赋。后世遂以“中圣人”或“中圣”指饮酒而醉。

6.迷花:迷恋花草,此指陶醉于自然美景。事君:侍奉皇帝。

7.高山:言孟品格高尚,令人敬仰。《诗经·小雅·车舝》:“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8.徒此揖清芬:只有在此向您清高的人品致敬了。李白出蜀后,游江陵、潇湘、庐山、金陵、扬州、姑苏等地,然后回头又到了江夏。他专程去襄阳拜访孟浩然,不巧孟已外游,李白不无遗憾地写了这首诗,表达敬仰和遗憾之情。“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二句,即透出仰慕而未能一见之意。

 

【韵译】

我敬重孟浩然先生的庄重潇洒,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

少年时鄙视功名不爱官冕车马,高龄白首又归隐山林摒弃尘杂。

明月夜常常饮酒醉得非凡高雅,他不事君王迷恋花草胸怀豁达。

高山似的品格怎么能仰望着他?只在此揖敬他芬芳的道德光华!

 

【评析】

李白比孟浩然小十二岁,但两人常相往来,友谊深厚。他钦佩孟浩然清高的品行和自然飘逸的诗风。本诗集中表现了他对孟浩然的崇敬和两人思想感情上的共鸣。这首诗,结构严谨,语言古朴自然 ,用的典故全无斧凿痕迹。

这首诗采用抒情──描写──抒情的方式,以一种舒展唱叹的语调,表达诗人的敬慕之情。

李白的律诗,不屑为格律所拘束,而是追求古体的自然流走之势,直抒胸臆,透出一股飘逸之气。前人称“太白于律,犹为古诗之遗,情深而词显,又出乎自然,要其旨趣所归,开郁宣滞,特于风骚为近焉。”(《李诗纬》)该诗就有这样的特色。

首先看其章法结构。首联即点题,开门见山,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敬爱慕之情。一个“爱”字是贯串全诗的抒情线索。“风流”指浩然潇洒清远的风度人品和超然不凡的文学才华。这一联提纲挈领,总摄全诗。到底如何风流,就要看中间二联的笔墨了。 中二联好似一幅高人隐逸图,勾勒出一个高卧林泉、风流自赏的诗人形象。“红颜”对“白首”,概括了从少壮到晚岁的生涯。一边是达官贵人的车马冠服,一边是高人隐士的松风白云,浩然宁弃仕途而取隐遁,通过这一弃一取的对比,突出了他的高风亮节。“白首”句着一“卧”字,活画出人物风神散朗、寄情山水的高致。如果说颔联是从纵的方面写浩然的生平,那么颈联则是在横的方面写他的隐居生活。在皓月当空的清宵,他把酒临风,往往至于沉醉,有时则于繁花丛中,流连忘返。颔联采取由反而正的写法,即由弃而取,颈联则自正及反,由隐居写到不事君。纵横正反,笔姿灵活。

中二联是在形象描写中蕴含敬爱之情,尾联则又回到了直接抒情,感情进一步升华。浩然不慕荣利、自甘淡泊的品格已写得如此充分,在此基础上将抒情加深加浓,推向高潮,就十分自然,如水到渠成。仰望高山的形象使敬慕之情具体化了,但这座山太巍峨了,因而有“安可仰”之叹,只能在此向他纯洁芳馨的品格拜揖。这样写比一般地写仰望又翻进了一层,是更高意义上的崇仰,诗就在这样的赞语中结束。。

其次诗在语言上也有自然古朴的特色。首联看似平常,但格调高古,萧散简远。它以一种舒展的唱叹语调来表达诗人的敬慕之情,自有一种风神飘逸之致,疏朗古朴之风。尾联也具有同样风调。中二联不斤斤于对偶声律,对偶自然流走,全无板滞之病。如由“红颜”写至“白首”,象流水淌泻,其中运用“互体”,耐人寻味:“弃轩冕”、“卧松云”是一个事情的两个方面。这样写,在自然流走之中又增加了摇曳错落之美。诗中用典,融化自然,不见斧凿痕迹。如“中圣”用曹魏时徐邈的故事,他喜欢喝酒,将清酒叫作圣人,浊酒叫作贤人,“中圣”就是喝醉酒之意,与“事君”构成巧妙的对偶。“高山”一句用了《诗经·小雅·车舝》中“高山仰止,景行行止”的典故,后来司马迁又在《孔子世家》中用来赞美孔子。这里既是用典,又是形象描写,即使不知其出处,也仍能欣赏其形象与诗情之美。而整个诗的结构采用抒情——描写——抒情的方式。开头提出“吾爱”之意,自然地过渡到描写,揭出“可爱”之处,最后归结到“敬爱”。依感情的自然流淌结撰成篇,所以象行云流水般舒卷自如,表现出诗人率真自然的感情。


【点评】

李白之大名人尽皆知。他的才华与品德也被后世人所欣赏赞颂。孟浩然也是大名鼎鼎,无人不晓。如果这两个人见了面会如何呢?最近我就读到了这首李白写给孟浩然的诗。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传。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孤松。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途此揖清芬。

真是一首好诗,充分表达出了李对孟的热爱!押韵的字,对仗的诗句,再加上诗人富有创意的语言,使这首诗的风格十分独特。全诗的内容,无疑是在赞扬孟浩然。我爱孟夫子,他的风采天下流传。少时不爱香车冕冠,老年独卧孤松之下。有月之夜,饮酒作乐,一生爱花草,不事权贵。他就像那高山般不可仰望,只能到此处揖取他的芬芳。

李白的语言永远都是那么浪漫洒脱,短短的几行字,竟把孟浩然的性情、才华表述得如此淋漓尽致。而最后的两句“高山安可仰,途此揖清芬”更是将自己对孟浩然的热爱抒发到了极点。李白还懂得运用比喻,他吧孟贴切地比作高不可仰望的山。一位浪漫主义大诗人,其名远胜于孟浩然,竟用高山来比喻他人,这既是李白的谦虚。李白与孟浩然还真是同一类人,有着对自然的热爱,把这种自然融入诗中,就使整首诗超脱世俗,十分清新雅致。

如果一首诗只能让人在消遣中获得快乐,那么这并不是一首好诗。对于李白的诗,很多人只是认为它的感情强烈,但是我想补充一句,它也有一定的思想深度。在这首诗中,有一种思想十分值得珍惜,那就是一颗不慕名利,清幽淡泊的心。现在,“向上爬”的心理已经让人累得喘不上气来,而这首诗却能让人在劳累中获得内心深处的放松。万物由自然而生,李白也恰巧以此为出发点,让人了解自身的本性,个人的价值。从这一点来讲,这首诗也是人们在劳累时的一剂心灵良药。

李白的诗,不只是游戏人间,也是对人生的思考;李白的诗,不仅仅送给孟浩然,他也是在用自己的光芒,普度着后世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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