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下纪事随笔
童年的我因为父母无暇顾及,总是被送到乡下的祖父家。脱了笼的小鸟总是免不了撒欢一番,压抑了许久的不安分因子瞬间膨胀,没有了故作文静的优雅,混迹在小子堆里,比他们更要皮实。
祖父看管着一处砖窑,地方还算大,所以多数时间我是和祖父呆在一起的。
祖父是不约束孩子的,放任我到处乱跑,我趁此机会,集结一伙“英勇的战士”,到处寻宝,砖窑成了我的城堡,我和小伙伴们不断探索新的版图,标注自己的领地。虽然城堡并不华丽,甚至有的地方都说不上是完整的,但在我眼中确实是乐园。
在这座以砖瓦和黄泥筑成的城堡里,工作的都是同村的人,这给上下工带来了很大的方便。不管是上工还是下工,人都要往一处赶,所以没有交通工具也没关系。
朝九晚五的生活不适合所有人。在我眼里张宝是与众不同,甚至是有点酷的,似乎他的存在就是为了彰显他异于常人的一面。当我站在土坡上指挥着我的“千军万马”,张宝就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闯进了我的视线。停好他那辆摩托车,划拉几下头上的鸟窝,打着酒气的哈欠才开始一天的工作。张宝生平最贪恋的便是杯中之物。早起二两漱漱口,中午必须喝倒,晚上一定要喝好,就算是没有菜,那也得喝二两,所以人送外号张二两。每天总看着他醉醺醺的骑着摩托,果真有一天把车开到树上去了,碗口粗的树被拦腰折断。七手八脚拉到县城,大伙急得够呛,他在路上还打呼噜呢。大夫讽刺说:“这家伙连麻药都可以省了。”头上缝了十几针,手上也打上了石膏,观察了几天就遣送回家了,嘱咐打几天吊瓶就行。当事人不觉得是大事,只觉得磕磕碰碰都是平常事。还自觉幸运,用仅存的一只手摸着后脖子,嘿嘿地笑称:“幸好没撞着别人,要不该吃官司了。”
张宝怎么就成了祖父的兄弟?让我怄气了一段时间,不是因为怄张宝,也不是对张宝不满,而是我要管他的儿子张祥叫叔。张祥是一个比我小了一头,又少了一岁,人如其名,弱得像一只绵羊的小子。也不知道为什么古人非要按辈分排名,让我十分不服气,便人前人后叫他张羊。辈分上不得优势不要紧,咱们力量上见真功夫。就凭我有力的臂膀,还不拿小鸡一样把他拿住。所以,每次凡是与我意见相左的事情,都以我为准。虽然大多事情都使我不服,但有一件事,我是真服气。还没车高的人能自学骑自行车,像哪吒蹬风火轮一样轻松。在狭窄的车辙印上悠闲地来回,有时又能像杂技演员一样放开双手骑。每当这时,我只能眼巴巴地瞅着,想让他带我,又不想示弱,拿出隔壁李二娘的泼劲,揪住他的耳朵不放,迫使他屈服。他也不恼,笑嘻嘻地叫我上车。
为了奖励他的配合,也为了显示出我的友好,我带他来到我的专属领地。那是在“城堡”旁草甸环绕的巨大土坑。我神气地打起了头阵,谁知忽略了昨日的雨天,土坑变泥潭,一脚陷进去,无法自拔。我在坑底用尽全力也没能出来,想要向他求救,又拉不下面子。他仿佛看出了我的心事,跳下坑来,一把把我薅上来。深知自己惹了祸,处理干净脚上的泥,消灭了一切蛛丝马迹,还嘱咐他不要说这件事。
回到家我便像霜打的茄子,不仅发起了烧,而且身上起了疹子。祖母看我十分蔫巴,便说孩子可能撞邪了。立刻带我到隔壁老宋家,让宋家的老人“诊治”。只见老人从屋里拿出一瓶墨水,用毛笔在我身上画了一些奇奇怪怪的符号,然后就说可以走了。顶着一身的臭墨回到家里,想不起身上的痛痒了。
转天我的病就好了大半,不发烧了,身上疹子也消了。多年以后,在书本上看到墨水的制作材料靠的是药材,才知道能治病的还是药。
张羊在我病中倒是活跃了许多,不仅给我带来两只小鸡,还不停地跟我说外面发生的新鲜事。有时我就有种把他当做一只羊的错觉。他说着话,两只小鸡在一旁唧唧地叫着,合奏成了动物交响乐。
病好了,我又开启了“恶霸”模式,上树爬墙不在话下。后院史大爷家的高头大马,还有那头犟牛,都成了我的玩具。当然,这些危险的活动要请大人做保镖。
史大爷家是我最喜欢去玩的人家。除了因为他家的动物是屯里种类最全的,再就是有一些我好奇的东西。
史大爷家是闯关东来到双龙泉扎根的,他操着一口山东方言,普通话总是无法说得和方言一般利索,即使是在多年以后也没有什么进步。
作为一个山东大汉,必不可少的就是烟叶,相比盒装的香烟,在我看来这种旱烟的里面像是加了辣椒一样,刺得人眼泪直流。但是对史大爷来说它可是个稀罕物,为了抽上一口好烟,他自产自销,在屋后开了一片烟叶地,像照顾孩子一样细心。只需要一张纸的包裹,熟练地捻上几下,一根烟就完工了,或者一杆烟袋,就能让碎屑以另一种形式紧密地连结在一起。薄铁制成的打火机,里面是黑乎乎的煤油,半天才能点上火。
史家唯一像样的家具就是墙角的书架。紫漆的书架,放在脱漆的老板柜上并不搭调。因为年代久远,被烟熏得面目全非。它的存在不为放书本,根本算不得真正意义上的书架,只能称作是储物空间的扩展。几本残缺的教科书假模假式地靠在一边,灰尘层叠,只待哪天被想起,用来卷烟。
架上摆放着大小不一的瓶子,瓶子里全都是蝎子、蜈蚣一类的动物,令人吃惊的还有蚂蚁。倒在杯子里,褐色的液体,史大爷有滋有味地呷上一口,让我头皮直发麻。见我表情忽明忽暗,史大爷拿起一根筷子,在杯里点了一下,放到我的嘴边,我有些害怕地伸出舌头舔了一口,只有淡淡的酒味。这次新奇的体验,让我在小伙伴面前有了吹牛的资本。
家中孩子多,除了要吃饭,四个孩子还得上学,房子还是老黄泥垒的。考虑到家里的困难,作为老大的香姐就退学了。
不上学的香姐,在车程两小时的镇上找了一个供销社售货员的工作,每天天没亮的时候,就要骑车出门,天黑得不见五指时才往家返。为了壮胆,香姐拿上一把镰刀,带了把手电筒,手电筒的光乌突突的照不清人脸,勉强能看见小路,不至于让车把人带沟里去。小路的`僻静不是那么容易让人消受的,特别是当路旁的玉米秆盖过人的头顶的时候,看不见广袤的大地,心里面总是没个底。提起这段上班路时,香姐说自己总是不自觉地加快速度。特别是到了秋天,就有一种把那些让人发怵的苞米撅去穗子,放倒在地的冲动。但是这些想法终究是不现实的。平静的时光磨去了香姐的警惕,对路上的风吹草动失去了敏感,只顾凉风的惬意,埋伏好的危机悄然而至。当香姐一面哼着歌,一面想着刚开出的工资该怎么支配时,却一头栽倒在地,紧接着一个陌生男子冒出来拦住了去路,香姐下意识抄起刀来,不断地呵斥他,恰巧一辆车从岔路经过,车灯照得刀锋明晃晃,吓得男人顿时胆怯起来,慌神之间香姐向歹徒扬起一把土,趁机就脱了身。
说起香姐的这段经历,让我不由得赞叹她的机智勇敢。
香姐也到了该出嫁的年龄,村里王大婶给介绍了一个叫张东兴的青年。张东兴是个老实巴交的闷汉。第一天见面半天才憋出“你好”两个字,我们合伙戏弄他,也起哄大声叫着“你好,你好”,弄得他脸红到了脖子,面皮比香姐都薄。香姐笑而不语,心里已经有了主意。
史大爷为了考验张东兴是否诚实而让他多喝酒,香姐拦都拦不住。之后史大爷高兴地说:“酒品看人品,是个好小子。”
双方父母见了面,过好礼,就定下了结婚的日子。不久男方找来几辆车把香姐接走,娘家人也随着去吃酒。从此在十几里外的村子,香姐有了另一个家。
要问香姐幸福吗?看她脸上那灿烂的笑容就知道了。
这就是当年我在乡下的一些有趣经历以及我所看到的一些人的生活,一些人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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