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杂文随笔
给你杂文随笔1
昨天的晚安是在我的耳边问候的
很奇怪有你在一块竟然很快入睡了
让我觉得有一点安心
没有奇怪的恐慌的梦魇
早晨醒的格外早
伸手揽过了你的背
你也随之醒来
双手环过我的身子
给了一个早安吻
早晨开始和你打闹
撒娇使坏
你也在我的身体上进寸皆欢
俗世的欢愉圈住我们俩
我只想把你搂的更紧用力的融进我的身体
你不容抗拒的深吻 有力而温热的双手 还有你真挚的闪着光的眼睛
我于是任你爱抚着 想要你在我这片花园收获快乐
好奇怪啊明明你把爱我挂在嘴边
明明我也感受到了不舍 珍视
却仍然止不住的想到分离
我总是逗你气你
但看到你生气吃醋也怕你离开我
其实我根本没想过找别人
其实我也不止是贪图上你的钱
我会努力做个好女朋友
也会努力让我们快乐
我是你的了 我给你的信任和依赖希望你好好寄存
还想和过很多个晚上
给你杂文随笔2
我记得前两天你突然问我还记不记得林苘走的那天,我说我没去,你说那天下雨了
水滴顺着黑色的伞尖落在乌黑的石子地面上,飞机场那总比平常室温低了几度的冷空气仿佛要把人刺穿
我问你阿桐去了没,你说去了,但没进去
他就那么站在巨大的玻璃窗旁边看着那个生平第一次带给他别样欢乐的人在安检前和大家挥手道别
林苘似是也在寻找他,当两个人的目光不知第几次交汇,他们各自看到的
也许是如窗外黑云那般沉重的情绪
也许是乌黑瞳孔里压抑不住的思念与想望
亦或是随着心跳节奏满腔爱意里的祝福与决绝
你说你不知道为什么他选择了旁观
如果没有未来,为什么不在当下所剩无几的时间里好好去爱,用每一分每一秒用力拥抱,即使面朝两个方向
我说我们对爱情又有多少了解?我甚至不知道爱情到底是什么
也许人总要经历过几次热恋,几次心碎,几次躲在房间里叫着喊着不会再爱了才能够真正明白爱情的真谛
至于这句话的真假我更无从得知,或许十年二十年后再回头看这封信,只会觉得胡言乱语
这一生里最重要,最刻骨铭心的爱恋也许就是那一眼不经意抬眸,扯出的脱离五线谱的心跳,当双手握在一起的时候会感叹上天眷恋的温暖
这样的话,即使相交的一点早已过去,在日后渐离渐远的各自的生活里也能笑着回答一句“爱过”
在午后洒满阳光的咖啡馆,望着那咖啡上歪歪扭扭的龙猫,一如当年我们带着围裙,小心翼翼挤着奶油泡沫
最后却做的一团糟,还大笑着把手上残留的奶油泡沫摸到对方的脸上
一个人走在大街上的时候,总会想起那年我挽着你,坏笑着说“如果你以后要是对我不好,要是敢离开我,我就大街上随便找个人嫁了”
也记得你宠溺的捏捏我的鼻子,笑着对我说“除了我,还有人敢收你”
记得电玩城里,我看中了那个斜着眼睛的鸭子玩偶,扯着你换了一筐币子,我们两个蹲在机器前,抓了一次又一次,最后还是你用了一筐币子和老板娘换来了
记得我们去吃火锅,点到最后发现锅子都是辣的,只能一遍又一遍的喝水,你还嘲笑我说“这点辣都受不了”
记得每次我们吵架,你都要买来零食,把我按在怀里说对不起,直到我原谅你
没你的时光很平淡
有你的时光说是幸福也不为过
总之——总而言之
因为我记得那场比赛,记得阳光下你挥洒的汗水,记得蓝色旗帜下那一句句”我爱你“
记得每次那次大冒险,在顾阳说出题目时,你略带狡黠的笑容
记得因为学校上课太忙,没有时间吃午饭,你就跑来我学校,带着那个我给你买的黑色保温盒
正是因为这一个又一个的记得
我可以在别人问起时
毫不犹豫的说一句
“爱过”
前两天一个好朋友要出国上大学,她男朋友去送他
总之气氛尴尬的要命
因为自己也是异国恋
就想着给爱的人写封信
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分手了
给你杂文随笔3
01
我忘记什么时候开始一个人。
只是会在一个或几个时刻里,突然想到原来自己是一个人。一个人走路,一个人乘车,一个人坐在高铁上来来往往,一个人站在十字路口时,不知道往哪边走。
看到对面的士上耳鬓厮磨的情侣想到,原来自己是一个人。
看到公交车抱着孩子的母亲想到,原来自己是一个人。
按着酒店4楼看着在3楼走出电梯的情侣会想到,原来自己是一个人。
然后默默地随着时间的流逝,接受了自己是一个人的事实。
02
有时身边很多人,自己却依旧像是一个人。
在餐桌上与大家畅饮,明明举起了酒杯,却不知道往哪个方向碰。
走在人群中,突然听到那边那个人好像是在叫我,一瞬间回头却没有。
拿起一张旧照片。想到自己还有旧友,发了一条微信,久久没有回音。
参加一场宴会,与众多好友叙旧谈心,吃饱喝足散场的那刻突然想到,原来自己是一个人。
久而久之,也会避免不必要的社交,敷衍的谈话,不喜欢,不喜欢那结束后扑面而来的孤独感,吞噬了自己。不喜欢,不喜欢那强加给自己的又不称心意的戏码。
03
最享受一个人时,是写作的时刻。
一个人,密闭的幽静的屋子,四周与你无关,一支蜡烛,忽隐忽现地好比一盏灯。
噼噼啪啪的键盘声小而轻,时而提醒着你,你不是一个人。
为什么?和情绪,和文字,和故事里的他她它,在深更半夜的夜晚,聊聊天。
和他们聊聊天,因为是旧友,是新友,叙言。
很安静,很孤独,不寂寞。一个人,自由自在的一个人。
04
最享受一个人的时刻,是看电影的时刻。
那些人,那些角色与我无关,却好像有关,因为他们的身上,好像有一些看到过的影子。
谁在电影院里,偷偷的哭泣,黑暗中,小情绪总是被放大地异常清晰。
最紧张的时刻,有没有听到你砰砰砰砰的心跳,和紊乱的上下颠簸的呼吸。
有人说看电影是一个人的孤独,看着一群人的狂欢。
很想说,是一个人的狂欢,看着另一群人的狂欢。
05
孤独不是寂寞。
什么时候开始学会享受?好像是很久很久以前。
好像一个人在偌大的落地窗前,抱着整个玩具场的跳跳球,做了一场十分美妙又只能私有的梦。
可能是在,某一个惊险万分又平淡无奇的时刻。
在游乐场里,看完了所有人扭曲的面孔后,赞叹自己平静的那一刻,享受了孤独。
在公交车站里,看到一个男生,与女生撕心裂肺地说分手后,享受了孤独。
在摩天大楼里,看到那密密麻麻的办公文件,从叹了口气继续工作的白领小姐们那里,享受了孤独。
在东京,在一棵又一棵的樱花树下,想包囊一整片樱花林的香气时,享受了孤独。
06
后来有人对我说,孤独是上天给你的幸运。
很感谢他,在一场已经撑不下去的恋爱里,亲口告诉我,让我鼓起勇气和他告别。
很感谢她,在无数个日落黄昏里,看着我一个人从一条路的开始走到它的远处。
很感谢它,在旅途的过程中,承载了无数的欢欣,让我不至于一个人在悲伤里过度沉睡。
还想感谢那些城市,那些山水,那些音乐和诗歌,让我在无数个孤独的标记里找到了孤独的圆满。
是啊,孤独是上天给我的幸运。
给你杂文随笔4
别人都说杜宪嫁给了陈道明真是命好,而陈道明却总是把自己的荣耀都归功于妻子,“遇见妻子,才是自己这一生最大的福气。”
我为陈道明鼓掌,真正爱妻护妻,嫁了这样的好男人,睡觉都会笑!
一日偶遇一朋友,聊聊家常里短,问起朋友妻现在什么工作?朋友说:“妻子没有工作,从嫁给他开始就没有工作过,但是妻子在家很辛苦,要带两个儿子,还要做家务……”一个会为妻子如此着想的男人,他的妻必定是累也甘愿!
“老婆,是娶来疼爱的……”说这句话的男人,每天在外打拼赚钱,可是回到家里,会体贴的做家务。会在要出门之前,习惯性为家里买好生活用品,包括妻子每个月都要用到的“面包”,一点点都没有难为情。
好男人都认为娶了老婆是自己一生的幸运,所以疼妻爱妻护妻,把妻子当女儿一样宠成了公主的样子!
“你嫁给我,是真的很运气的,你看,别人是这样打老婆的……”
“嫁给我你才会有汽车开,不然的话……”
“我要是不娶你,你是没人要的……”
我用上了三句话,每一话都用上了省略号!日常生活中,当我的老公说这些话的时候,每一句都在告诉我一个事实:“嫁给你是我的幸,娶了我却不是你的运!”
世上有多少男人是这样子想,也是这样子做的?如果来个统计调查,会有百分之几?
女人都在感叹,自己老公还是男朋友的时候有多好多好,一旦成了亲,结了婚,当一切都不需要掩饰的时候,细心体贴呵护都成了过眼的烟云,一旦消散了就算拼了老命也追不回来了!
当我把爱情当成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时,我老公说这样的话会让我生个病,中个情绪暑什么的。可是,当我在心灵成长的路上越走越远的时候,任何事任何物都有正面思维,我倒是该为我老公如此的牺牲大度而庆幸不已,正因如此,才有了我的两个女儿,一个家!
所以,女人做好自己,足矣,莫被不值得的人和事伤了心,费了神,还落不下一个好。男人的话,好听咱就听听,不好听的话,不入耳即可![嘻嘻]
给你杂文随笔5
每一次分离时,总喜欢给对方一个拥抱,紧紧的,仿佛用力一点,分别就会短一点。
距离上次见面,是高三毕业的时候了。不是一年,因为还经过了我复读的这一年。这么长的日子里,感情却没有失色。我喜欢你,你是那种让人感觉和你在一起便岁月静好的女孩,作为你的闺蜜,可我却大大咧咧。和你,真不像。
我们越好在今天见面。约在12点,因为你上午要去图书馆做志愿者。我十点起床,洗簌。我是那种不爱打理自己的人,今天却认认真真洗脸,打个底妆,刷上睫毛膏,画上眉毛,室友打趣,你是要去见初恋吗。难得见你,我想漂漂亮亮地和你在一起,在春天的街道里。
出了校门,我有十五分钟的路程到轻轨站。早上下过小雨,街道是湿的,城市笼罩在一层薄薄的水雾中。在我看来,今天应该是一个晴天的。晴天,温和的阳光,应该像你的笑容的。
坐上3号轻轨,列车在城市上空穿梭。带着我那颗渴望见你的心。两站之后,我在两路口转乘1号线。从1号线到大学城,一个多小时。我在列车上看窗外的天空,雾蒙蒙地。重庆就是这样,下完雨便雾蒙蒙的。看脚下的行人,形色匆匆,我到处看看,甩过了很多风景,一看时间,也不过几分钟。离你越近,时间过得越慢。
熬过了一个多小时,我几乎在人群中挤出自己的路,小跑着奔向你。
你在人潮的那头,我几乎第一眼就看到你,粉色的针织外衣,裸色的碎花裙,扎着两个卷发辫。桃花依旧笑春风应该是拿来形容你的。
我踮起脚尖向你挥手,那种热烈的感情,让我在春天里奔向你,把你一把抱住。真好。见到你真好,小雨也真好。
我们一起逛街,一起吃饭,一起看熙街路旁的吉他演唱,一起逛充满艺术气息的川美,一起说说笑笑。就仿佛从未分离。
我们都喜欢这种毛绒玩具,好像两个正在过童年的小女孩。你总是喜欢逛精品店的时候抱一抱它们,然后像个小孩子一样不舍地放下它们。还有各色各样的糖果,充满诱惑气息的甜品。
多么希望我们一直这么开心,两张孩子般的脸庞。糖果和抱熊就能满足的日子,多希望一直陪伴我们。
欢快的时光总是短暂。我们手牵手走向轻轨站。慢慢地、再慢一点。却好像两三步就走完了。
又是人潮里,我把你抱住
外面,依然是小雨。
用文字记录每一种情感,感谢阅读。
给你杂文随笔6
很久很久没有为自己的生活,安安静静的下来写点像样文字之类的东西了。也不是没想过,只是有时候刚敲上键盘,便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人保持点好习惯总归是好的。回想空间的上一篇日记,到现在已经整整相隔两年了。
昨天把自己发过的心情从头到尾翻阅了一遍,成长是个过程,需要有太多的幼稚与懵懂来包容。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也便很少发心情了, 也就发觉自己活得并不是那么洒脱了。
北京雾霾之后,天气终于放晴了。昨天闲着,便一个人背着包相机,来到传说中的大学。人都因走得太快,没有好好停下来看看自己身边的风景。所以我一直都记着自己还有一场旅行。
曾经觉得毕业很远,远的自己可以虚度一些光阴。那天同学端着酒杯过来跟我说毕业快乐,才恍恍惚惚的知道原来真的毕业了。回家的回家,留守的留守。在这青春的末尾,我们丧失的是一种心情。
20xx年早早的去了兰州实习,那一阵子天气冷的厉害,还下了几场很大的雪。爸爸常会打来电话问候我,说的也都是相同的话。他是个不善言语的人,之前父女两的电话也少之又少。家里人常嘱咐我常打电话给他问候问候。想想这么多年来,除了曾经年少轻狂的自己给他带来了伤害之外,也另无其他了。也很少坐下来好好的谈场心。我知道他是爱我的,但从不会用言语来表达。住院的前一晚时候,仔细的看了看他的面容,条纹凌烈的皱纹告诉自己这么多年来的背后,他独自一人承担了多少压力与伤痛。
阳光正温暖
一直照进我心里
如果没有你
怎么会有我今天
我真切的记得那年我们一家人去走亲戚的时候,我手机里循环往复的播放着许巍的这首《难忘的一天》。我不记得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听许巍的歌,但知道这首歌已经在自己手机里呆了将近五年的时间了。人总是很容易的把一些情愫寄托在一些音符里。当过了很长时间,再次触及都会让我们真切的恍惚起来,从而让曾经变得鲜活,变得有生命力。
我不敢写任何关于你的文字。这让自己觉得任何词眼都不能表达出自己对你的愧疚。每当生病,这便让我想起几年前的场景。你奔走为我寻找匹配骨髓,多少次梦见你在梦里,那是一种梦到不想醒来的痛。
生命中总有些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就已经说再见了。
好好过好现在的生活吧。最后还说一句:我想你。
给你杂文随笔7
大雨滂沱。
天空阴沉迷蒙得像是一个巨大的黑洞,仿佛要将所有的欢乐全部吸走。
我默默地把伞放在一边,使身体完全暴露在雨中。雨水无情地击打着我的身体,我紧抿着唇,抹了抹脸上冰凉的雨水,死死地盯着眼前墓碑上少女的照片,似乎一直盯着她她就能活过来一样。看着她那不食人间烟火的面容,我的心脏狠狠地收缩了一下。我慢慢地弯下腰,将保存完好的黄玫瑰放置在墓前。
许久之后,我动了动唇瓣:“许澈,我恨你。”
阳光明媚,秋风送爽。这次考试总算是超过徐梓了,全年级前十!我的心情好到了极点。她现在可没法奚落我了,哈哈!我大口大口地吃着牛肉面,身边充斥着愉悦的彩色气泡。
“支啦”的一声,不知谁推开了“徐记”的大门,打破了这一室的宁静。
我抬起头,映入眼帘的是一位恬静的少女,她那一双澄清透澈的黑色眼眸明亮有神,宝石一般发出迷人的光泽,樱桃般圆润饱满嘴唇微微勾起,肤色白腻,带着一种病态的美,宽大的阿迪达斯运动装,更显清瘦。阳光给她镀上了一层金边,我感觉她就像一个虚妄的幻影,是误入凡间的精灵。回过神后我在心里鄙视了一下自己,真没出息,竟然看一个同性看呆了!
我的注意力重新转移到面上,不一会儿余光中出现了一双耐克球鞋,我抬起头来,看到了她那明朗的笑脸:“我能坐你对面吗?”
我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
于是,两条原本不可能相交也不应该相交的平行线,就这样相交了。
友情来得是那么的突然,莫名的,我同她的关系就好了起来。她和我一样,每天上晚自习之前都会来“徐记”吃面。慢慢地,我知道了更多关于她的信息。她叫许澈,今年18岁,最喜欢吃加了葱的牛腩刀削面,还喜欢黄玫瑰,在半个月前辍学了。
那一天,与往常没有什么不同,我下了晚自习后慢慢地走在回家的路上。在穿过一个小巷的时候,忽然有一个黄色头发的男生冒了出来。
他嬉笑着:“小学妹,借点钱我花花呗。”
看着他以及他身后三个身材壮实的男生,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略微紧张地从荷包里掏出20元钱,递给了为首的黄发男生。
他皱起眉头:“只这么一点?小丫头,不要以为我看不出你很有钱。你看看你,爱马仕的书包、卡西欧的手表,还有——”他狠狠地踩了一下我的左脚,“这双全球限量的球鞋,你真的只有20元吗?”
我垂下头,尽量不去看他那狰狞的面庞。
是的,我很有钱,但那又怎样。钱全是我爸给的,并不是我自己的。而且他只会给钱,一点关爱都不曾给过我……
“看来不给你点颜色瞧瞧不行了!”他眯起眼。
就在这关键时刻,许澈如天神降临。
像是拍动作片似的,她一脚把那黄毛踢飞到了三米之外。
“你!敢踹我们老大!”一个男生大声叫喊着,竟掏出了一把水果刀向她走去。我完全没有去想他也许只是为了吓唬许澈,我没有经过任何思考就掏出了自己的防身小刀挡在许澈身前。由于我出现的速度太快,那男生没有反应过来,他举起的刀不慎擦过了我的右脸,我下意识地将刀捅向他的身体……
刀没入他的腹部,鲜血涌了出来。我呆呆地站在原地。许澈忙不迭地说对不起她不是故意的,等我回过神后我们大家一起手忙脚乱地把他送去医院……
路上,我颤抖着靠在许澈的怀里。
她不停地抚摸我的发顶:“周翀,相信我,会没事的。”
“就算有事,我也会帮你。”
“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喔。”
虽然他没什么事,我们基本上算是和解了,许澈也告诉我不要担心,但是随后的几天里我依旧沉浸在恐惧之中,他们可是小混混呐!我很怕他们带人来报复,自己深受重伤……或者他们会把我伤人的事情告诉学校,让我名誉扫地……
星期二上午,班主任不知为何叫住了我,我的心猛烈地跳动着,难道他们把事情告诉老师了?没想到班主任是问我知不知道徐梓去了哪里,我一脸茫然地说不知道,随后班主任没多说什么,就让我离开了。我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放学后,邻居麦乔叫住了我,她问我:“我听同学说你认识了个辍学的女生,还跟她走得挺近?”
我回答:“是啊。怎么了?”
她面色严肃:“还是离她远点吧,别跟她学坏了。”
我偷偷翻了个白眼,心想,你不懂我们的友谊。
“对了,”麦乔略显神秘地压低了声音,“我看到你爸的女朋友了,很年轻,很漂亮!我听我妈说,你爸准备娶她呢!”
我的身体顿时僵住了,心里有一股恨意,弥漫向全身。
“你爸对她真的可好啦!她叫许什么来着……突然一下想不起来了……”
许?!
我想到了许澈。
不,不会的!不可能是她!
我混乱极了,开始胡思乱想。
也许许澈接近我是有预谋的?她救我也是有预谋的?
……
难怪上周的小混混们没有来报复我!这一切都是她的计划!
正巧,我的手机响了。
是她。
“喂。”我接听电话。
“周翀,你……”
我打断了她的话,“这一切都是你计划好的对不对?!”
一想到她对我的好都是阴谋与算计,我就难受得不行。
电话那头突然有重物落地的声音,她没有回复我。
我握紧手机:“你说话啊!不说话是代表默认吗?”
心里骤然变得空洞起来,我仿佛失去了一切。
“你去死吧!休想让我接受你!”我用力按下挂机键。
我慢慢地跪下身来,努力地想把整块墓碑拥进怀里。它是那么的凉,如同我的心一般。我用尽全力压抑着自己的情绪,眼前一片模糊。
“许澈,我好恨你啊。”
“你怎么忍心,让我这样痛苦。”
“为什么,连道歉的机会也不给我?”
我说去死,她就真的死了。
在看到她尸体的那一刻,我以为我会哭,但我没有。
真相,是那么的可笑。
我爸的女朋友,是徐梓的妈,而并非许澈。这就是徐梓看我不顺眼的原因。当时,我爸事业上的竞争对手把徐梓误认成我,绑架了她。在绑走她的路上,他们在餐馆吃饭闲聊时提到了我爸的名字,被上菜的许澈听见,于是许澈去救“我”,死了。
就像我捅伤那个小混混一样,许澈的死也只是意外。
竞争对手只不过是想恐吓我爸,让他放弃某个项目。谁料许澈拼了命地给他们添乱,最后被松动的吊扇当场砸死。
吊扇砸下来的时候,许澈刚知道他们绑错了人,拨通了我的电话。
我却那样对她。
许澈的父母拿着钱离开了,独留下被沉重回忆吞噬的我。
“你知道许澈为什么辍学吗?”徐梓的声音很沙哑,“因为她得了白血病,没救了的那种……”
她的声音消散在风里。
雨停了,我默默地站起身,游魂一样原路返回。我缓慢地走着,仿佛身后会有人赶上来,她会笑着在我耳畔说:
“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喔。”
*********************
我记得这篇文的许澈是有原型的,那个女生是我认识的一个人,不过我跟她不算朋友。
更具体的细节,我现在再怎样努力都想不起来了。
想想也是挺难过的。
很多人都会从记忆中褪色。他们都只是路过而已。
无法抵挡的、成群结队的路过。
现在,甚至在记忆里都无法找到他们的踪迹。
但好在,文字可以。
给你杂文随笔8
“我想给你一世宠爱,也想你能赠我一生温柔。”
昨天晚上十二点多高洲给我发来一条消息:兄弟,这么晚了,打扰你吗?
我问他什么事,他说:我心态崩了,我想放弃了。
高洲是个特别优秀的人,一米八六的个子,篮球校队,游戏达人,学习成绩还特别好。
在球场上的他总能吸引一大群女生,如此优秀的他,当然是标准的校园男神。
我已记不得中学时给他挡了多少送奶茶的小女生。但我记得曾经说在大学要去追校花的人,高中毕业就先脱了单。
他和女朋友是异地恋,他在西安,女朋友在大理。
像他这样颜高的人,一不小心就会变成渣男,但他却是一个钟情的人。
他会经常在朋友圈撒狗粮,让周围的人感受到女朋友的存在。
他会把球衣印成女朋友的名字,让追求者的想法扼杀在摇篮。
他会给女朋友足够的安全感,让远在云南的她不会胡思乱想。
异地让他学会了和其他女生保持距离,学会了抵制花花世界中太多太多的诱惑。
他不想做其他人眼里的盖世英雄,也不想有举世无双的功夫,更不想脚踏七彩祥云,他只想做她一个人的齐天大圣。
可就是这样钟情的一个人,也曾想过放手。
比起异地恋更让他难熬的是女朋友繁忙的学业。
他说每次不开心都是盯着很久的屏幕,却等不到她的回复。
他说很羡慕室友天天一个电话,想她了给她打电话,她有时还问:干嘛又打电话?
他说以前经常会一个人郁闷很久,现在等不到就刻意去找其它的事做。
他说为什么我忙就有点时间就看手机,看有没有她的消息。
比起异地恋更让他难受的是女朋友无时无刻的打击。
在他看来自己把球衣印上女朋友名字的浪漫行为,却被认为自作多情。
她说:真以为自己很厉害,以为自己能随时招蜂引蝶。
我说兄弟,熬过了异地恋就是一辈子。你现在所经历的分离,只是为了以后更好地在一起。
但我更想你能找个崇拜自己的人。
我说姑娘,男生都是幼稚的,需要你哄着他,用崇拜的语气跟他说说话。
聪明的女生一定不会无时无刻打击她的男生。
他想给你一世宠爱,也想你能赠他一生温柔。
或许喜欢一个人真的可以变得卑微渺小。
我故意突然不找你,看看你会不会发现缺少了我主动找我,却每次都是我发现自己不能缺了你。
其实我们有时候就是一瞬间想通了,释然了,在下一秒又想不通了。每天都在这样不停地循环中,她一个电话就可以打乱你全部的心思。
你说你快要坚持不下去了,想要放弃了。可是她一句简单的问候就可以让你满血复活。
我说兄弟,就算哪天真的坚持不下去了,也不要隔着屏幕说分手。
因为这样最大的遗憾是,连离开都不能当面说清。
或许一个拥抱就能解决的事情,最后却是没有任何解释,就变成了形同陌路。
我说姑娘,人生最美的遇见,就是越过山丘,总算发现有人等候。
不要让那个深爱你的少年一直为你苦苦等候。
希望你能相信他有能力给你未来,眼里对他充满崇拜。
这种崇拜是无论你在他人眼里如何,在我的眼里都是:最好,无与伦比,无可替代。
只要你在场,我就做不了别的事情,我的目光只能紧紧地锁住你。
在你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是我眼里不能错过的风景。
余生很长,找个崇拜你的人在一起。
愿你我各自沉稳,遇见更好的自己。
愿你所有快乐,无需假装。
愿你此生尽兴,赤诚善良。
愿你宠爱她像个孩子,她崇拜你像个英雄。
你予她一世宠爱,她赠你一生温柔。
给你杂文随笔9
(一)
“洛瑾,73分。”烈日下,体育老师扯着嗓子喊。哎,成绩这种小秘密,为什么非要喊出来让全班都知道呢?
或许是习惯了低分,洛瑾只是微微张了张嘴表示惊讶,便歪着头看着天空。毕竟每个人都不喜欢考差吧,那些励志的话也只是安慰安慰自己罢了,直率的洛瑾想。
才刚开学,秋季运动会的讯息就蔓延开来。对于洛瑾这个体育渣来说,自动屏蔽是最佳选择。当课间一大群同学围着体委商量要报的项目时,她便拉着死党夏繁星在走廊上聊天儿。
“别打我好伐?瑾姐姐你最有魄力了,我给你报了1500m。”话音未落,夏繁星便忍俊不禁,她是想让洛瑾好好在赛场上“秀一把"。“啥?!为什么?夏繁星你好大的胆子。”洛瑾果然暴走。夏繁星快速补了一句:“小乔老师同意了。”
“走,跟我去办公室找阿乔。”洛瑾并不怂,拽着夏繁星就往办公室跑。
“老乔,我不要跑1500m。”办公室里,洛瑾双手叉腰,一副十分老练的样子,吊儿郎当地对小乔老师说话。
“那就说说理由吧。”小乔老师原本正批改作业,听到洛瑾的大嗓门,吓得红笔在作业本上滑出了一条“虫子”。
“不要就是不要,把我换了。”洛瑾俯视着小乔老师,态度十分坚决。
小乔老师扶额,语重心长地说:“洛瑾同学啊,这次我们班跑1500m的女生实在很缺,你的好朋友夏繁星说你体育潜力蛮大的,况且参加项目可以加学分,再说你人高,大长腿迈几步。”
“阿乔,我跟她不熟,她体育超级棒的,让她去吧让她去吧!”洛瑾将两只手臂摆成交叉状,想用“善意的谎言”“报答”自己的死党。
小乔老师站起来拍拍她的肩膀,非常非常诚挚地恳求道:“你上吧。”
站在办公室窗外的夏繁星强忍着笑,对洛瑾做出V型手势。
“唉,为什么我这么高啊?我真不想去。”被小乔老师推着出了办公室,洛瑾操着手,特别特别不情愿,“我就不想训练,到时候运动会赛场上我肯定是最后一名,到时你们肯定得打死我了。”她把两个“肯定”咬的很重,实际上是不想为班级丢脸。
夏繁星抛砖引玉:“猪啊你,那就练起来,到时候给你一个大大的hug!”
“好啊你夏繁星你之前就套路好的吧?!我。”洛瑾老半天才反应过来,着实令夏繁星笑喷。
在夏繁星的软磨硬泡下,后来的每一天放学,操场上多了两个身影,两人肩并肩地跑着。洛瑾当然比不过夏繁星这个体育尖子啊,每次总会和她落下一大截。于是乎夏繁星总会在跑步时扭头对洛瑾笑着说:“你咋慢的跟蜗牛一样,来追我啊,谁跑最后谁请客。”起初,洛瑾并不在意,但伴随着好朋友一次次的鼓励,她也有了冲力。初秋傍晚的校园,樟树散发着淡淡的幽香,如同此刻洛瑾的心情,飘忽忽,对未来抱着淡淡的担忧。在体育方面为班级争光,比起大家都百无聊赖的作文演讲,想必要风光更多吧。
(二)
运动会那天,阳光一如既往的炎热,偌大的操场上,看着一方湛蓝如洗的天空,没有建筑物的遮蔽,纯粹的蓝,令人窒息。赛场上的夏繁星英姿飒爽,在200m的奔跑中轻松跑出金牌。洛瑾依然一副淡定的样子,仿佛与世隔绝一般。那占卜毅力的1500m,当然是作为压轴隆重出场。
只听枪声一响,运动员们如离弦的箭般飞驰而去,阳光温柔地亲吻着她的脸颊,涂抹着淡淡金光,像是有了希望。可命运还是让她在第二圈时脚崴了,“嘶!”钻心的疼。洛瑾觉得此时自己的腿在不断膨胀。洛瑾咬紧牙关,1500m只要跑完全程,班级就会有1分!她全神贯注地盯住眼前的'事物,试图跑完全程。可眼前的事物越来越混沌,最终眼前一黑,她倒在了地上,但又很快睁开了眼睛。
她没跑完全程,而是进了医务室。望着自己肿的跟萝卜一样的腿,她真想把自己脸也打肿——为什么自己这么没用?
毕竟大家都知道洛瑾体育不好,同学们并没有给予太多的不满与批评,当然,也没有安慰。回到观众席的洛瑾将头埋进膝盖,闭上眼睛,任耳边加油呐喊声此起彼伏,任赛场上运动员们风云驰骋,任阳光灿烂,反正一切,都已与她无关。
“瑾姐姐,运动会结束了我们去吃冰吧,我请客。”刚参加完接力跑的夏繁星来不及用毛巾揩揩脖子上的汗,便坐到一语不发的洛瑾旁边,拍拍她的肩膀,在她耳边轻轻地说。损友归损友,关键时刻,只有夏繁星知道,洛瑾在不开心的时候先不能安慰她,因为这个时候安慰,脑子一根筋的她是听不进的,而是一直沉浸在悲伤中。
洛瑾的背一抽一抽,眼泪还是不争气地流了下来。夏繁星有节奏地轻拍着她的背,一旁的同学问她怎么了,夏繁星便将食指抵在嘴巴前,示意同学们不要打扰她。
你知道的,最令人难过的天气,其实就是晴空万里。
(三)
“洛瑾大姐姐,今天我请客,你放开吃,放开吃哈!”冰沙店里,夏繁星笑嘻嘻地对洛瑾说道。
“你这么说我可就不客气咯~老板,我要一份荔枝桂圆冰沙、一个提拉米苏蛋糕、一个鸡肉火腿汉堡。”还红着眼圈的洛瑾强颜欢笑着,说道。
夏繁星也点好了想吃的东西,二人便和着店里富有格调的古典音乐,开心地吃了起来。两人挑选的位子真是别致,坐在一株凤尾竹后面,恰好她们可以看到外面发生了什么,外面的人却看不到她们。
“笑死我了哈哈哈,初二(3)班的那个洛瑾,平时看她人高马大啥也不怕的,今天跟我跑1500m的时候跑到第二圈就不行了。”
一阵奚落。
“你们有毛病啊,知不知道洛瑾为了这次的运动会有多努力,你们又有什么资格否定别人的过程?”夏繁星推开椅子,大步走到刚刚进店里买冰沙的那群长舌妇面前,大声吼道。
刚刚说洛瑾坏话的那个女生被夏繁星这噼里啪啦的一阵吼给吓懵了,手紧紧地扯着自己的运动衣下摆,不知所措。
坐在凤尾竹后的洛瑾,呆呆地盯着眼前的冰沙,在阳光的照射下,冰沙显得分外透亮,她的心却怎么也明朗不起来。
赢,真的比努力还要重要吗?为什么人们往往都只在意结果,而不关心为此付出的过程呢?想到这,洛瑾心里一阵酸楚。
打发走那群长舌妇后,夏繁星重新坐在洛瑾后面,一个劲儿地自责:“洛瑾,对不起啊,我不该逼你参加运动会的,我真的没想到会这样,对不起。”
“繁星。”洛瑾一边吃蛋糕,一边木楞地吐出两个字,“我是不是应该好好学体育了?”
沉默。
夏繁星知道,洛瑾是受刺激了。对于三分钟热度的她来说,不一会儿,肯定是会把这个念头给打消的。
愤怒,把本应理所应当的事变得复杂。
那喜欢,是不是可以把本遥不可及的梦,变为现实?
(四)
学校。
马上就要期中考试了,大家也都忙了起来。而苦逼的洛瑾呢,因为之前运动会上的脚崴,午饭后都要去医务室清理伤口。
这天,夏繁星又陪着洛瑾去医务室。医务室里云南白药的味道还是那么刺鼻,突然,一阵喧闹引起了洛瑾的注意。
“医生,我这个手什么时候好啊?”
“没事没事,就是还有些筋扭到了,休养几星期就没问题。”
“那可不行,再过三天就是区运动会了,我还要打篮球呐!”
“医生,有没有什么药剂可以加快我这个手好?”
那是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
理着一锅盖头,那是洛瑾最喜欢的发型,给人一种很强烈的安全感和归属感。他转过身来,恍然间,雾霭奔流,镜头变得模糊,偶像剧初遇的桥段即将上演。
“洛瑾,哎,哎。”夏繁星拍着洛瑾的肩,此时的洛瑾,目光全停在那个男生的身上。
他的左手缠着绷带,右手的手指骨节分明,黝黑的皮肤丝毫不减帅气。
“繁星,那个人是初二(5)班的陈淼吗?”洛瑾坐在凳子上,伸手指了指出去的那个男生。
“对啊,他是校体训队的,打篮球打的特别棒,可惜上个月打篮球的时候摔得手骨折了,啧啧,可惜呐。”夏繁星双手交叉在胸前,摇着头,一副惋惜的样子。
即使手骨折了还想打篮球,他一定是对体育充满了热爱吧?洛瑾低着头想。
“咚咚咚”
“请进。”夏繁星道。
“不好意思,同学你有多余的云南白药吗?现在药房关门了。”是陈淼。
“啊,有的。”洛瑾脸微微一红,俯身拿脚旁的云南白药喷雾剂,递给陈淼。
“谢谢。”
“你的手没事吧?”洛瑾低头,明知故问。
“快没事咯。对了,你的腿没事吧?之前运动会我看见你跑步了,看得出你动作是练过的。”陈淼微笑着说。
“真的吗?”洛瑾抬头,眼睛里仿佛装着星星。
“对啊,你起跑的姿势一看就是专业的运动员的姿势,并且我看你跑的时候脸都憋红了,一定是在拼尽全力的。”陈淼细细地分析。
“谢谢,可是你肯定也看到了,我后面。”还未等她说完,夏繁星抢着说:“洛瑾很努力的,为了这次运动会,都跟我在拼命训练。”
夏繁星是怕之前在冰沙店的闹剧重演,所以马上打断了洛瑾的话。
陈淼解开绷带,在手臂上喷了点云南白药,一时间刺鼻的气息又弥漫开来。
“我曾经也有次在大型比赛上失误,但那次我并没有很难过,因为为了那次比赛,我每天早早地来学校训练,期间还病倒过。所以我觉得,如果你真的很走心地做一件事,结果如何,已经不重要了。洛瑾,你要加油呀!”说完,他便把云南白药放回洛瑾的脚旁,推门走了。
“切,这种道理谁不懂啊,可真的豁达乐观的又会有几个?”夏繁星依旧抄着手,不屑地说。
“哎,哎,洛瑾大姐!你不会被他给迷住了,吧?”洛瑾盯着门,一语不发。
“其实他说的很对呀,只是我情绪在作祟。”
“得了吧,只有赢的人才会说什么输赢不重要,贵在过程。他呀,分明就是居高临下地安抚你,最讨厌这种人了!”夏繁星愤愤不平地批判着,眼神里充满不屑。
是啊,只有赢的人才会去安慰那些输的人,说什么努力了就不后悔。而输的人,在知道自己失败的那一刻,给他们灌再多的鸡汤也是没有用的。
可是洛瑾这个神经大条个性爷们儿的人,却傻兮兮地坚信了陈淼的话。
想起前几天沙冰店里的闹剧,再想想陈淼的坚持。
这种狗血励志,洛瑾很光荣地延续了下来。没错,她要好好学体育!
(五)
“洛瑾,90分。”
深冬的太阳闪耀着冰冷的光辉,洛瑾的心里却涌上一股暖流。内心充溢着激动和悸动,思绪如开了闸的潮水,源源不断地倒退,倒退。
一切都像做梦一般,又好像一切都是必然。
还记得每天傍晚,天边的残霞折射出基佬紫的光彩,煞是好看。两人在深红色的跑道上一圈一圈地跑着,一人冲,一人追。身后任千万兵马唏嘘,也抵挡不住她们的坚持和友情。
篮球架下,他的伤已痊愈,正快活地和哥们儿打着球,场外是大片迷妹。在一阵阵加油鼓劲中,她也在。
谢谢你,陈淼,让我有了学体育的信心。
谢谢你们,那些嘲笑过我的人,让我明白了我的渺小和懦弱。
谢谢你,夏繁星,能在我最灰心失意的时候不离不弃。
或许,我们都活在一本书里。在洛瑾的这本书中,展现出的是一部跌宕起伏的小说,亦如起起落落的人生,会经历低谷,遭遇奚落,但也总会遇到一束光,照亮了自己的迢迢长路。一个不经意,你的笑容,竟穿透了我整个世界。
不要着急,踏实一点,你想要的,岁月都会给你?
(全文完)
给你杂文随笔10
今天大家都惊叹于傍晚时红色的天空,唯独我觉得隐隐不安。因为嗅到的雨水味道,只会让我拥有暴雨将至的感觉。而我居然还在排队买着炸鸡,没完没了的人根本就不知道大雨要下来了。
我今天去买了一张被子,便宜到吓人的被子,我和同学说我之前盖了好久的被子就是这个,虽然薄薄的好像没有棉絮。但是还挺暖的,只要床上有了一些软软的东西,就会觉得比想象中温馨。
久违地吃了一顿早餐,吃了昨天买来的蛋糕,感觉十分开胃,接着就想吃些咸的,于是马不停蹄地就去吃了。如果起得很早,就会觉得自己能掌控的时间更多了,当然不是像上次一样,凌晨四点起床。
晚上和朋友聊天的时候,发现怎么样也没有办法让对方明白自己的想法,却同时在努力说服对方。尴尬地各说各话到最后,只能简短地说一句,是啊。然后就放弃交谈了,如果放弃了说服,则连交谈也一并放弃了。
我也放弃了与挚友的对话。因为她总是仗着熟悉而去伤害别人,她觉得她可以对我说一些狠话然后我对她感觉心疼,然后去安慰她。但是不会的,因为这样做多了也只会是无理取闹。我们总是在伤害着最亲近的人,是因为我们觉得他们不会离开吗?还是我们在竭尽全力地赶他们离开呢?如果因为靠近你而获得伤害,那么潜意识就会不想再靠近你了。即使认识了很久,我也不能包容你的一切的原因,是因为你几乎没有来问过我为什么伤心,却总是苛刻地要求我体谅你的崩溃。
单方面的救援,我已经倦了。
就像今天搭地铁时,虽然与同伴一起,但是后面的人挤上来,将我们分隔,我在人潮中不能决定行进的方向,你在人潮外也难以汇入此处。人生的各处旅行,可能就是这样静默而不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