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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事承诺书范本
网上办事承诺书篇一
本单位(本人)自愿申请成为“武汉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用户,并郑重承诺如下:
本单位(本人)同意并接受《武汉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服务条款》所有内容。在取得“武汉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合法用户身份后,应妥善管理用户密码及数字证书,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及社保业务规范,保证提交业务数据及资料的真实、准确,并对有关资料妥善留存、归档,按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审验。
如违反以上承诺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本单位(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单位编号及名称(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06302197-6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经用户签署后立即生效,直至注销其用户资格为止。
网上办事承诺书篇二
一、本承诺书当事人一方为提供“武汉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网—网上办事”(以下简称“网上办事”)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申报服务的主办单位(以下简称“主办方”),
二、本承诺书当事人另一方为申请在“武汉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网—网上办事”上申报有关社会保险业务的单位用户或个人用户(以下简称“用户”)。
三、用户自愿申请并使用网上办事系统,须认真阅读《社会保险网上办事服务条款》,承诺自愿接受所有条款的内容。
四、主办方在收到用户的网上办事系统使用申请后,审核用户单位的申请资料,对符合规定的用户发放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并开通网上办事功能。
五、用户可以在网上自行修改密码。用户对网上办事系统申报业务提示须社保经办机构审批的,用户必须持有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
六、用户违反网上办事规定,或者因泄露密码、操作错误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用户承担全部责任。
七、主办方有责任维护好网站的正常运行,但对于用户在接受或使用网站服务时,因设备故障、数据传输、软件瑕疵等原因造成的后果,主办方不负责任。
八、主办方有权在必要时修改网站服务的规定及其条款,并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但应及时通过网站公告通知用户。
九、本承诺书经用户签署后立即生效。直至注销其用户资格为止。
单位编号及名称(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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