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铝锭质量证明书范文
篇一:西南铝业质量证明书
编 号: Serial №: № 52022896
中国特大型企业首家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编号:5102/94007。
The first super-large enterprise in China that Obtained approvals of ISO9002 quality system. Certificate №:5102/94007.
编 号: Serial №: № 52022903
中国特大型企业首家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编号:5102/94007。
The first super-large enterprise in China that Obtained approvals of ISO9002 quality system. Certificate №:5102/94007.
编 号: Serial №: № 52022915
中国特大型企业首家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编号:5102/94007。
The first super-large enterprise in China that Obtained approvals of ISO9002 quality system. Certificate №:5102/94007.
编 号: Serial №: № 52022926
中国特大型企业首家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编号:5102/94007。
The first super-large enterprise in China that Obtained approvals of ISO9002 quality system. Certificate №:5102/94007.
编 号: Serial №: № 5022935
中国特大型企业首家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编号:5102/94007。
The first super-large enterprise in China that Obtained approvals of ISO9002 quality system. Certificate №:5102/94007.
篇二:新的重熔性铝锭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重 熔 用 铝 锭
Unalloyed aluminium ingots for remelting GB/T1196—2008
代替GB/T1196—2002、GB12768—1991、GB/T8644—2000
2008—06—09发布 2008—12—01实施
前 言
本标准修改采用了ISO115:2003《重熔用铝锭 等级和成分》,并根据ISO115:2003重新起草。为了方便比较,在资料性附录A中列出了本标准章条和对应的国际标准章条的对照一览表。
本标准采用ISO115:2003时进行了修改。这些技术差异用垂直单线标识在它们所涉及的条款的页边空白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未采用ISO115:2003表1中的精铝锭牌号和表2中的系列牌号; ——增加了Al99.90、 Al99.85、 Al99.60、Al99.50、Al99.00牌号; ——增加了包装用钢带的具体要求;
——删除了ISO115:2003中的规范性附录A。 本标准代替GB/T1196—2002《重熔用铝锭》、GB12768—1991《重熔用电工铝锭》、GB/T8644—2000《重熔用精铝锭》。
本标准与GB/T1196—2002、GB12768—1991及GB/T8644—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GB/T1196—2002及GB12768—1991的牌号进行整合; ——将有关重熔用精铝锭牌号纳入YS/T665—2008之中;
——删去GB/T1196—2002中的Al99.70牌号及GB12768—1991中的Al99.65E牌号; ——增加Al99.6E牌号,将原Al99.70A牌号中的“A”字样取消,其他牌号不变; ——对GB12768—1991中Al99.7E中Si、Cu进行了调整,并增加了Mg、Zn、Mn三个杂质元素;
——对重金属元素Cd、Pb、As重新进行了规定,并增加了对Hg的要求; ——对Al99.7E、Al99.6E中的B、Cr及Mn+Ti+Cr+V重新进行了规定; ——对产品的标识重新进行了规定。 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青铜峡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曾萍、高淑兰、邹韶宁、田维红、王烨、李正昌、朱玉华、马志军、丁吉林、王有来。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196—1975、GB/T1196—1983、GB/T1196—1988、GB/T1196—1993、GB/T1196—2002; ——GB12768—1991; ——GB/T8644—2000。
重 熔 用 铝 锭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重熔用铝锭的要求、实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及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氧化铝—冰晶石熔盐电解法生产的重熔用铝锭。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版本。
GB/T 7999 铝及铝合金光电直读发射光谱分析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 GB/T 20975 (所有部分) 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YB/T 025 包装用钢带。
3 要求
3.1 产品分类
重熔用铝锭按化学成分分为8个牌号: Al99.90、 Al99.85、 Al99.70、 Al99.60、Al99.50、Al99.00、Al99.7E、Al99.6E。 3.2 化学成分
重熔用铝锭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3.3 外观质量
3.3.1 铝锭应成银白色。
3.3.2 铝锭表面应整洁,无较严重的飞边或气孔,允许有轻微的夹渣。 3.4 锭重和锭型
3.4.1 每块铝锭重量为20㎏±2㎏、15㎏±2㎏ 或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3.4.2 铝锭锭型不做统一的规定,但要求铝锭锭型应满足于包装、运输和储存的需要。 3.5 其他要求
需方对铝锭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合同中注明。
4 试验方法
4.1 重熔用铝锭的化学成分分析按GB/T 20975或GB/T7999 的规定进行,仲裁分析按GB/T 20975的规定进行。
4.2 重熔用铝锭的外观用肉眼检查。 4.3铝锭计量采用过磅计量。
5 检查规则
5.1 检查和验收
5.1.1 重熔用铝锭应由供方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5.1.2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检。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或订货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应在需方仲裁取样,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 5.1.3 铝锭应按批计重。 5.2 组批
重熔用铝锭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应由同一熔炼号的产品组成,重量不少于400㎏。 5.3 检验项目
每批重熔用铝锭应进行化学成分、外观质量和批重的.检验。 5.4 化学成分仲裁取样和制样
5.4.1 从该批铝锭任一捆上、中、下各取一块铝锭。当铝锭散开,分不清上、中、下时,则随机取样不少于三块。
表1
5.4.3 在铝锭的大面,沿其对角线钻孔三处,一处在中心,另两处各距角顶约100mm,各钻孔钻进的深度不小于原厚度的三分之二。在钻取式样前,必须先清除表面氧化层,其厚度不小于0.5mm。
5.4.4 钻取的铝屑应混匀,以磁铁处理后,用四分法缩分,重量不小于100g,作为分析化学成分的试样。
5.4.5 重量在22Kg以上的大块锭的仲裁取样和制样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5 仲裁结果处理
5.5.1化学成分仲裁分析结果与原牌号规定不符时,按仲裁分析结果重新判定牌号。 5.5.2 外观质量不合格时,按块处理。 5.5.3批重按实际重量计算。
6 标志、包装、运输 、贮存
6.1 标志
6.1.1 每块铝锭上应浇铸或打印生产厂标志、熔炼号和检印。
6.1.2 每捆铝锭上都应有一个颜色鲜明、防水、不易脱落的标志,且不少于两处,标明执行标准、熔炼号、捆号、净重、块数、牌号。推荐使用标明产品名称、执行标准、熔炼号、捆号、净重、块数、牌号、生产日期、生产企业名称、厂址的标签。 6.2 包装
6.2.1 20 kg±2 Kg铝锭应打捆包装,22 Kg以上的大块铝锭的包装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2.2 铝锭打捆形式采用“井”字形或其他形式。
6.2.3 铝锭打捆可采用钢带、高强度塑料包装带或其他材料,但应保证铝锭不散捆。 6.2.4 打捆材料应具有防锈性能,且抗拉强度不小于590 MPa,伸长率不小于5%。推荐使用经过防锈处理的钢带,尺寸应符合表2的要求,其他要求应符合YB/T 025 的有关规定。
表2 钢带尺寸
运输、贮存铝锭的场所应清洁。 6.4 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 a) 供方名称、地址; b) 产品名称和牌号; c) 注册商标; d) 批号;
e) 净重和件数;
f) 分析检验结果和供方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印记; g) 本标准编号;
h) 出厂日期。 7 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标准所列材料的订货单(或合同)内容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 b) 牌号; c) 重量;
d) 本标准编号; e) 其他。
篇三:铝锭模技术标准
铝锭连续铸造机铸模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铝锭连续铸造机铸模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等
本标准适用于桥头实业有限公司铝锭连续铸造机铸模。
2 规范性应用文件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均适于本标准。 GB/T 24234 铸铁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
GB/T 223.1 钢铁及合金中碳量的测定
GB/T 223.2 钢铁及合金中硫量的测定
GB/T 223.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二安替比林甲烷磷钼酸重量法测定磷量。
GB/T 223.5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硝酸铵氧化容量法测定锰量 GB/T 223.6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硅含量。
GB/T 223.1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碳酸钠分离二苯碳酰二肼光度法测定铬量。
GB/T 1348 球墨铸铁件。
GB/T 6414 铸件 尺寸公差及机械加工余量。
GB/T 11350 铸件机械加工余量。
GB/T 11351 铸件重量公差。 GB/T 6061.1 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 铸造表面 。
GB/T 228.1 金属材料拉伸试验 室温试验方法。
GB/T 231.1 金属材料 布氏硬度试验试验方法。
GB/T 231.2 金属材料 布氏硬度实验硬度计的检验与校准。
GB/T 231.3 金属材料 布氏硬度试验标准硬块的标定。
GB/T 9441 球墨铸铁金相检验。
3 要求
3.1 铝锭连续铸造机铸模材质符合GB/T 1348中规定QT450-10牌号。
3.1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3.1.1 几何形状和尺寸应符合图纸的规定。
3.1.2 尺寸要求按国标GB6414执行,有特殊要求的可按图样或有关技术要求执行。
3.1.3 加工时,按GB/T11350,有特殊要求时需注明。
3.1.4 铝锭连续铸造机铸模的重量应符合70±5Kg。重量偏差按GB/T 11351的有关规定执行。有特殊要求的可按图样或有关技术要求执行。
3.2 化学成分与力学性能
3.2.1 铝锭连续铸造机铸模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3.3.1 必须确保铸造工艺合理及按此工艺获得无内部缺陷的铝锭连续铸造机铸模前提下方能浇注供客户认可的样品或批量铸件。
3.3.2 铝锭连续铸造机铸模不允许有裂纹、冷隔、机械粘砂、皱皮、夹渣、披逢、缩孔以及未融的内冷铁等影响铸件内在质量的缺陷存在。每个铝锭连续铸造机铸模表面允许出现的缺陷(包括气孔、渣孔、砂眼)总数不得超过2个,缺陷深度不得大于2mm。
3.3.3 厂商对铸件缺陷有特殊规定时,须提供相应依据,本公司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
3.4 表面质量要求
3.4.1 铝锭连续铸造机铸模应清理干净,修整多余部分。
3.4.2 浇冒口残余、粘砂、氧化皮等去除要求应符合技术规范或供需双方订货协定。
3.4.3 对允许出现的缺陷(包括气孔、渣孔、砂眼)必须用铁腻子进行填堵并打磨平整后才能交付使用。
3.4.4 表面粗糙度应符合GB/T 6061.1的规定。
3.4.5 铝锭连续铸造机铸模的表面特别是工作面不允许存在锈斑。
3.5 其它要求
3.5.1 铝锭连续铸造机铸模内的用户商标图案棱角清晰。
3.5.2 铝锭连续铸造机铸模工作面光洁、平滑,形状过渡自然顺畅。
3.5.3 铝锭连续铸造机铸模必须经过时效处理。
3.5.4 铝锭连续铸造机铸模的外形尺寸要求允许差(±1mm)及内腔尺寸要求允许差(±0.5mm)。
3.5.5 需方对铝锭连续铸造机铸模质量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合同中注明。
4 试验方法
4.1 铝锭连续铸造机铸模的化学成分分析按GB/T 24234的规定进行,仲裁分析按GB/T 223.1、GB/T 223.2、GB/T 223.3、GB/T 223.4、GB/T 223.5、GB/T 223.12的规定进行。
4.2 铝锭连续铸造机铸模的拉伸试验按GB/T 228.1的规定进行。
4.3 铝锭连续铸造机铸模的.硬度试验按GB/T 231.1-231.3的规定进行。
4.4 铝锭连续铸造机铸模的金相检验按GB/T 9441的规定进行。
5.检验规则
5.1检查和验收
5.1.1铝锭连续铸造机铸模由生产单位自检后提交质量监督部进行抽检,质量监督部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5.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的结果与本标准或订货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应在需方仲裁取样,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
5.1.3 铝锭连续铸造机铸模应按件计重。
5.2 组批
铝锭连续铸造机铸模应由生产单位成批逐一自检后提交质量监督部抽检,每批应由同一熔炼炉次、同一加工方法、同一尺寸、同一热处理方法的产品组成。
5.3 检验项目
每批铝锭连续铸造机铸模应进行化学成分、力学性能、金相检验、几何尺寸、表面质量和重量的检验。
5.3.1 化学成分的取样由生产单位取炉后试样,质量监督部按实验方法GB/T 24234进行。
5.3.2 力学性能的取样由生产单位按产品生产条件同时附铸分析试样,质量监督部按实验方法GB/T 228.1和GB/T 231.1-231.3进行。
5.3.3 金相检验的取样由生产单位按产品生产条件同时附铸分析试样,质量监督部按实验方法GB/T 9441进行。
5.3.3 几何尺寸由生产单位每件逐一检查,提交质量监督部抽检,抽检比例不小于组批10%。抽检中一件不合格,判定整批不合格,返回生产单位重新
自检后提交抽检。
5.3.4 表面质量由生产单位每件逐一检查,提交质量监督部抽检,抽检比例不小于组批10%。抽检中一件不合格,判定整批不合格,返回生产单位重新自检后提交抽检。
5.3.5 重量由生产单位每件逐一计重,提交质量监督部抽检,抽检比例不小于10%。抽检中一件不合格,判定整批不合格,返回生产单位重新自检后提交抽检。
6 标志、运输、贮存
6.1 标志
每件铝锭连续铸造机铸模上应有一个颜色鲜艳、防水、不易脱落的标志,标明产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检号、生产企业名称、厂址等信息的标签。
6.2 运输和贮存
运输和贮存的场所应清洁
6.2 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附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
a) 供方名称、地址;
b) 产品名称
c) 批号
d) 净重和件数
e) 分析检验结果和质量监督部印记
f) 出厂日期
篇四:重熔用铝锭铸造中的质量控制管理
天山铝业重熔用铝锭制程质量管理制度
针对质量控制目标,结合我厂的生产特点,制定了明确、具体的工艺质
量管理措施,并建立了打渣——倒包——定点取样化验——铸锭——堆垛5个工序质量控制点,从技术措施上指导和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
1 确保铝锭品位和化学成分均匀一致
⑴流槽、小渣铲等铁制工具在使用前刷上滑石粉水浆,烘干后使用,以避免或减少铁等杂质对铝液的污染。
⑵每包中的铝液必须倒尽,同一熔炼号的铝锭为一垛,严禁混放,并对个别品位偏低的电解槽配置专用抬包和流槽,避免质量混杂。
⑶取样由专责检测员在浇铸时从抬包中取每一熔炼号的化学成分试样。 2 符合铝锭的外观质量和锭重、锭型要求
⑴浇铸时在铝液凝固前,及时用小渣铲扒除铸锭表面的氧化膜渣,禁止将扒出的浮渣磕入下模中。
⑵浇铸时控制好流槽中流液稳定,防止因铝液冲击过猛,或扒渣时渣铲速度太快,使铝液涌出铸模而凝固形成飞边。
⑶铝液温度过高时,铝液的含气量大,要采取降温措施,避免在铸锭凝固过程中大量气体溢出形成气孔,或因冷却强度不够,铸锭尚未完全凝固就磕落下来,未凝固的铝液流出,是铸锭上表面形成空槽。
⑷及时更换有裂纹、裂缝、砂眼等缺陷或已变形的'铸模,防止铝锭带飞翅或因铸模缺陷中夹带有水分形成气孔,或锭形不规则。
⑸加强铸造机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及时清理铸造机轨道上的凝铝,使铸造机运转平稳,以避免严重波纹的产生。
⑹铸锭中根据铸模中铝液深浅程度,准确调整液流量,防止铝锭浇铸过满或不足,使铝锭重量超出了偏差范围,造成重量不符。
(7)外观检验由工人自检和品质检验员相结合,并由品质检验员在合格铝锭表面打上“检”字方可入库。 3、定点取样化验
根据取样的要示配制专用的取样工具,做到所取的铝样能真实代表所生产的铝锭,严禁不按操作规程取样,做到每生产二捆铝锭取一试样。
另外,为实现质量控制管理,我们在组织上建立车间——班组——个人岗位质量责任制,明确规定各自在质量管理中的作用、任务和责任,并把质量与个人效益结合起来进行考核,使大家在工作中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为达到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而共同努力。同时,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不仅认真检查和指导工艺质量管理措施的执行,落实岗位质量责任制,还组织工人对常见的几类质量事故原因进行分析,研究排除和解决方法,积累经验,初步完善工艺质量管理措施,不断的把质量控制管理工作推向深入。
铝锭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铸造车间重熔用铝锭生产全过程。
本制度规定了铝锭内部质量、外观质量、包装等工序的质量控制方法。 本制度规定了对产品质量的检查与考核。 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能够更好的控制重熔用铝锭的各项质量标准,保证公司产品质量始终处于合格状态。
一、化学成分控制及外观定级标准按照表一执行:
表一、 重熔用铝锭质量标准(GB/T1196-2008)
二、标志
1、每块铝锭上应浇铸或打印生产厂标志。
6.7 包装后对每捆铝锭用红色漆进行编号,编号要正确,写在统一的位置上(最上层铝锭的第二块上,且一定要写在打包带里面)书写时字体要统一工整(为时间字体),字迹要清晰。化验室将铝品位的化验结果写在如图产位置,仓库要将所称重量写在铝锭编号的左侧(最上层铝锭的第二块上)如图示
2、各牌号铝锭应有不易脱落的鲜明标志,其标志规定应符合表二的要求。 3、各牌号铝锭的标示应在单块铝锭的统一位置(铝锭耳槽内)。 表二
三、包装
1、铝锭打捆包装,形式采用“井”字形。
2、铝锭打捆采用钢带或其他材料,但应保证铝锭不散捆。
3、打捆钢带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抗拉强度不小于490MPa,伸长率不小于5%,尺寸应符合表3的要求,其他要求应符合YB/T025的有关规定。 4、 铝锭每捆11层,底层4块,其他每层5块,共54块。(如图一) 5、 铝锭堆垛要整齐,要求锭耳内沿对齐,长短一致,上下一线。每层铝锭块
块相扣,层层平稳,整捆铝锭四角等高,高差不大于1cm。
6、 钢带应打在铝锭耳槽内,侧面两根钢带打在正面两根钢带下面(图二),
篇五:铝合金车轮铝锭标准(国产)
XX铝业(上海)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A356-2国产铝锭质量标准
20XX-6-28发布、试行 编号:RD-D03-01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铝合金轮圈铸造用A356.2国产铝锭检验的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所使用的.国产铝锭的检验。
2.标准内容
2.2.预制国产锭每块重量极差<5%。
2.3.国产锭表面整洁、无油污、无腐蚀斑、无熔渣、无非金属夹杂物及裂纹。
2.4.国产锭断口组织致密、无严重偏析、缩孔、熔渣及非金属夹杂物及裂纹。 晶粒度不超过GB3247-82中规定的三级。
2.5.针孔度按GB10851-89标准验收,整个铸锭表面不超过2级(收缩区除外)。
2.6.购买国产锭时须销售厂商提供技术资料:
2.6.1质量证明书。
2.6.2铝合金锭的实际化学成份,按熔炼批次的不同,分别提供。
2.7.购入的铝锭按实际重量验收(允差千分之三)。
2.8.取样分析按GB-8733-88中的3.3之“取样规则”。
XX铝业(上海)有限公司开发课
批准: 审核: 制定:
【铝锭质量证明书】相关文章:
钢材质量证明书范文05-01
规范角铁质量证明书范文04-30
银行证明书-银行证明书精选04-02
初中证明书-初中证明书范文04-02
生产证明书-关于生产证明书04-02
任职证明书-任职证明书范文04-02
就业证明书-就业证明书大全04-02
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大全04-02
离职证明书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