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承诺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用到承诺书的地方越来越多,承诺书具有完全自愿的特点。你所见过的承诺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办学承诺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办学承诺书1
为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全市教育系统规范办学行为精神,全面推进学校规范办学,办人民满意的学校,特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并接受监督:
一、秉承“对每个学生全面负责,促每个学生成人成材”的办学理念,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着眼学生长远发展。通过有效的教育教学活动,引导学生笃学上进,和谐成长,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致力于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打造一支“敬业爱生,为人师表,踏实严谨,博学善导”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争创一流的办学业绩,为xx人民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三、严格执行政府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做到家长明明白白交费,学校规规矩矩收费,杜绝各种摊派、搭车收费行为,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坚决制止和查处学校各类人员违反规定乱收费。
四、按照市教育局的相关规定,加强教材和教辅资料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教材、教辅资料使用的审批手续,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有效杜绝盗版书籍、资料进入学校。
五、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职员工做到对来办事、来访、来信和来电的家长、群众主动热情、礼貌周到,耐心细致。
以上承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投诉电话:
通信地址:xx市xx中学行评办(办公室)
xx市xx中学
20xx年xx月xx日
办学承诺书2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一名道德高尚、行为规范的.人民教师,我承诺如下:
一、廉洁从教,不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不参与各种类型的有偿家教活动;不在社会力量等办学机构兼课、兼职;不强制、暗示、不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各种补习班。
二、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
三、不以任何理由强迫学生订购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学习用品和其他物品。
四、不接受学生、家长馈赠的钱物,不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
五、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不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六、如有任何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自愿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理。
办学承诺书3
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精神,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严格落实课程计划。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颁布的课程计划编排学期课程表,开齐开足所有课程。除农村教学点可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在保证主要课程开设的前提下,适当调整课程设置外,其它任何学校不得调整、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新课。普通高中必须确保学生完成所有必修课程和共同选修课程的学习,不得文、理分科;学校在教学行政班基础上,开设选修课教学班,由学生自主选择。
第二条 严格规范教学时间。义务教育阶段每学年总教学时间39周,其中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九年级下学期毕业复习时间可增加2周)。高中阶段每学年总教学时间41周,其中上课时间40周,社会实践时间1周。任何学校不得增加或减少教学时间。
第三条 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和文体活动)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高中不超过8小时;早上到校时间冬季不早于7:50,夏季不早于7:30;放学时间冬季不晚于17:30(小学不晚于17:00),夏季不晚于18:00(小学不晚于17:30);晚上不上晚自习。寄宿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9小时,高中不超过10小时;小学不上晚自习,晚自习时间初中不超过2课时,高中不超过3课时;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点,高中不晚于22点。上课不提前,下课不拖堂。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必须放假;寄宿制学校可视情况实行月假制度,但必须补足法定节假日时间。
第四条 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时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其它年级课外作业时量每天不超过1小时。初中、高一、高二课外作业时量每天不超过2小时。高三课外作业时量每天不超过3小时。
第五条 严格规范考试次数和科目。学校每学期统一组织的考试不得超过两次(期中和期末);严禁年级组织统一考试;科任教师可根据学科单元(模块)学习完成情况进行必要的单元测试。
第六条 严格控制各类竞赛。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竞赛,不得“以赛促销”、“以赛代销”任何资料和其它商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商业性质的.庆典、开业仪式等活动。
第七条 严格保证学生体育锻炼时间。除保证日常的课间操、眼保健操正常开展和开足、开好体育课外,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
第八条 严格规范学生用书。按照省教育厅每年颁布的中小学教科书用书目录,由市级基础教育管理部门参照县级基础教育管理部门的意见统筹决定征订使用教科书;教科书一经使用,在一个周期之内未经省级基础教育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更换版本,不得在用书目录外编写、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学用书。严禁任何部门、学校和教师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教师不得向学生推荐或变相推荐教辅资料,不得用教辅资料布置作业;严禁教师通过征订教辅资料谋取利益。
第九条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招生规模,不得擅自增减招生计划、提前招生、跨区域招生。示范性高中的招生计划应按规定有一定比例分配到本区域内的初中学校。
第十条 严格规范招生方式。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受当地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且不得与入幼儿园、入学前班挂钩,不得招收择校生;跨区域招生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坚持免试入学原则;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升学考试,不得以学生获奖、竞赛、各类考级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凡报名入学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超员摇号,录满为止”的办法进行录取。普通高中采用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定相结合的方式招收新生,严禁另行组织其它任何招生考试。任何学校不得通过承诺减免或奖励有关费用等非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不得向生源单位或个人支付有关费用招揽生源,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班和培训机构,不得利用其它中介机构、培训机构变相违规招生。
第十一条 严格规范招生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划定招生区域。公办普通高中由教育行政部门在所辖范围内划定招生区域。跨区域招生的民办学校要制定招生计划,明确跨区域招生范围,经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报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准入,按照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进行招生;跨县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跨市的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准入准出;录取学生名单报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由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二条 严格规范编班行为。学校一律实行均衡编班教学,按规定控制班额,小学不得超过45人,初中不得超过50人,高中不得超过55人。学校不得以尖子班、特长班、实验班等名义举办重点班,不得以学生获奖、竞赛、各类考级成绩作为编班依据。教师必须均衡配置。
第十三条 严禁举办重复教育。所有全日制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复读学校、复读班,不得招收往届插班复读生,不得为社会力量举办的重复教育办学机构提供教学场所和师资。
第十四条 严格规范“名校办民校”。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共享公办普通高中资源的民办学校停止初中招生的通知》,示范性高中不得举办初中,已经停办的不得再恢复或变相恢复举办或参与举办初中。公办普通高中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高中的,按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普通高中举办或参与举办的民办高中办学的通知》,严格做到“四独立”,凡不能实现“四独立”的,必须停止民办高中招生。
第十五条 严格规范补课、办班行为。高三年级为适应高考时间提前要求,可以在寒暑假共增加不超过一个月的时间用于完成教学任务,但须征得学生及其家长的同意;其它年级一律不得在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成建制补课;确因设置高考、自考、成考、学业水平考试等考点耽误的课时,学校可在学期内节假日按实补足,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学校不得利用节假日举办学科培训班和学科培训学校,不得将校园、校舍出租给其它方办校、办班;鼓励学校免费开放教育教学资源,组织学生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各项课外活动。
第十六条 严格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家养。在职教师不得接受学生在家有偿补课、辅导、做作业和在家搭餐、寄宿。在职教师不得接受学生及其家长任何馈赠的现金、有价证券、有价礼品等,不得暗示家长或利用家长委员会等形式的家长机构,组织补课,收取礼金、礼品等;不得到校外兼职兼课和替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及组织生源,收取介绍费。
第十七条 严格规范教育收费。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严禁超标准收费和擅立项目收费。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
第十八条 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不得为学生空挂学籍和招收无学籍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由市(州)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严格规范评价标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向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按学生成绩给学校、教师、学生排队,不得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奖惩学校和教师的标准。
第二十条 严格规范学生在校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如需佩带手机的,原则上应由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到学校备案。禁止中小学生学习时间在教学楼、教室、阅览室、图书室等场所使用手机、小灵通等移动通讯工具。
第二十一条 制定规范办学行为奖励办法。学校和县(市、区)、市(州)、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规范办学行为奖励办法,对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奖项可分为综合奖和单项奖;每年在区域内依据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检查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评选表彰;上级表彰对象应从下级表彰对象中产生。
第二十二条 制定规范办学行为处罚办法。学校和县(市、区)、市(州)、省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和省各项法律法规制定规范办学行为处罚办法,依据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检查、日常管理、典型违规案件查处等情况,对违反国家、省教育法规政策及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属单位违规行为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下级相应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分;属民办学校严重违规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限期整改、责令停止招生、取消办学资格等处分;对于违规行为主要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与职称评定、晋职晋级挂钩,直至追究其他行政责任。
办学承诺书4
为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郑重承诺:
1.坚持依法办学。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教。
2.加强师德建设。深入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和
争创“师德师风示范校”活动,引导教师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廉洁从教,关爱学生。
3.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石门县改进
干部作风“六项严禁”规定》,加强教职工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建设,杜绝违反上班工作纪律、工作日午餐饮酒、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公款旅游、违规赈酒、吃违规酒、打牌赌博等现象。
4.推行素质教育。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严格按规定开课设节,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有足够的文体活动时间和睡眠时间,杜绝增减、挤占、挪用学科课时现象。
5.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按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组织招生,不擅自组织招生考试,不跨范围、超计划、超班额招生。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遵守“三限”政策。不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不买卖和争抢生源。
6.规范编班行为。严格按规定编班,均衡配备师资,不开设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和兴趣班。
7.禁止违规补课。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不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不组织学生成建制补课或变相成建制补课。坚决制止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家养、违规办班补课以及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严禁在职教师与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严禁在职教师有偿为社会办学机构提供生源或参与招生中介活动。
8.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政策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收费后及时开票。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不强制学生在校搭餐、消费、购买保险、征订教辅资料、订购校服、购买贺卡(感恩卡),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
9.加强财务管理。坚持开源节流、勤俭办学。规范学校内部财务管理,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规定》,严禁出现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现象,杜绝私设“小金库”现象,学校食堂、商店不承包给私人经营,严格落实学生食堂零利润,确保学生伙食质价相符。
10.抓好安全卫生。建立健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落实安全卫生工作责任。学校食堂和商店建立食品安全台帐,定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规范学校危爆化学药品的`存放管理。认真落实突发安全事故的预案及演练,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11.推行校务公开。认真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及时、全面、规范地向社会公开招生考试、教育收费、学校基建、学校“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会议费、公务用车费)支出等重要信息,定期向教职员工公开学校财务收支情况,增强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坚持教代会制度,加强学校民主管理。
12.优化教育环境。热情接待信访群众,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坚决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主动争取社会支持。
承诺人:xx
20xx年xx月
办学承诺书5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府及区委、区府关于加强行风建设的要求,坚决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聚焦精品教育,构建和谐校园,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工作目标和要求,我作为幼儿园加强行风建设、规范幼儿园收费第一责任人,代表幼儿园向社会和家长承诺:
一、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树立良好的幼儿园形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1、坚持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质量观,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坚持廉洁从教,不收受家长礼品、礼物、礼金;
3、恪守职业道德,敬业爱生,乐于奉献。
二、自觉遵守国家、市、区关于规范收费的各项规定。
1、严格执行不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的规定;
2、严格执行由市教委、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收取的规定,不擅立收费项目,不提高收费标准,不扩大收费范围;
3、严格执行不得向家长推销和代购教辅材料规定;
4、规范代办费服务项目收费行为,严格按市教委、区教育局规定的要求、程序、方法执行。
5、严格执行幼儿园不得进行收费补课、不得与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联合办班或以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出面在幼儿园举办兴趣班。
6、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三、幼儿园加强对教职工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管理,加强对招生和收费全过程的监管,绝不允许幼儿园各类人员违反师德规范、违反乱收费规定。
四、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自觉接受家长的监督,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监督和检查。
五、真诚地欢迎社会各界、家长对违反师德规范、违反规定乱收费情况进行举报,对各类举报,幼儿园将认真进行调查,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给予有关人员严肃处理。
六、本承诺书在幼儿园收费公示栏和幼儿园网上公开发布,并通过家长学校向全体幼儿家长承诺。
办学承诺书6
为消除车辆接送中的安全隐患,确保幼儿的生命安全,我园郑重承诺,幼儿园审批后,我园坚持入园幼儿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需要使用车辆集中接送的,应当使用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幼儿专用校车,遵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并及时到公安交管部门注册备案,完善相关手续。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接受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幼儿园名称:
承诺人(幼儿园董事长签字):
年月日
办学承诺书7
一、廉洁从教,不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不参与各种类型的.有偿家教活动;不在社会力量等办学机构兼课、兼职;不强制、暗示、不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各种补习班。
二、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
三、不以任何理由强迫学生订购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学习用品和其他物品。
四、不接受学生、家长馈赠的钱物,不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
五、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不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承诺人:xx
20xx年xx月
办学承诺书8
为了维护我镇幼儿园办园秩序,规范幼儿教育管理,促进良性竞争,特签订如下协议书: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律法办学。本期8月30日开学,不提前或延后。
二、自觉接受卫生、消防、交通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程序、按要求办学,并逐年提高办学水平和档次。
三、坚持以诚信为本,严守行规,杜绝欺诈。不搞不正当竞争,不互挖墙脚,不互相诋毁。
四、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范围收费。本期定价接送生1480元,自己接送生1200元,收费公示,并开具票据,杜绝价格欺诈和乱收费行为,不得恶意为拉生源降低学费。幼儿来去自由,如有退学,不找麻烦,协商退费。
五、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坚持保教结合,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六、强化内部管理,使幼儿园运转有序:使用合格幼儿教材,(大地或东方版);聘用合格的幼儿教师,强化教师管理,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幼儿安全;与教师签订具有法律效应的'劳动合同。
七、交押金贰仟元。如果违约处罚金贰仟元,并取消评先资格,不得评为“普惠性幼儿园”。
XXX幼儿园:(盖章)
20xx年8月26日
办学承诺书9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端正师德师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配合学校做好教育行风整顿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我郑重承诺:
一、认真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坚持不备课,不上课,不备好课,不上课。严肃课堂纪律,上课前做好充分的准备;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走出教室;不接打手机;不坐着讲课。
二、不组织学生购买各类学习资料,不暗示或诱导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不举办或与其他人员合作举办各类重点班、补习班、特长班,不进行有偿家教等。
三、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不加班加点、随意延长学生在校时间。
四、不接受学生家长宴请、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侮辱学生,不损害学生的`心理健康。
五、在自己分管负责的职责范围内,服从学校安排,严格要求,尽职尽责,做好学生的教育、引导、管理工作。
教职工(签字):
20xx年x月xx日
办学承诺书10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推动教育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我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树立大局意识,维护单县教育及学校声誉。服从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遵章守纪,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落实课程标准,创新教学方法,保证课堂教学质量,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和作业量,不加重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杜绝让学生家长批改作业现象。
三、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按规定处理和帮助犯错误学生。
四、不搞有偿家教,不参加社会机构举办的各类辅导班,节假日、双休日不组织学生补课,不向学生购、印、出售或推荐教辅资料,不暗示或诱导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谋取私利,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财物或乱收费,不接受学生家长宴请。
五、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离岗位。不无理取闹,不酗酒,不打架斗殴,不扰乱工作秩序。
六、深入开展万名教师大走访活动,走访到户每一名学生家庭。
七、不违犯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确保在考试、学校安全和日常工作中不发生责任事故。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承诺人:xx
20xx年xx月
办学承诺书11
为了规范办学行为,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特承诺如下:
一、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
二、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小学中高年级每天作业总量不超过1小时。
三、不利用节假日、双休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不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商业庆典活动。严格履行学生集体外出报批制度,确保安全。
四、不随意减少或挤占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劳技等课程课时,认真组织学生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保证每天用于体育锻炼的`时间不少于1小时。
五、严格考试次数,不公布学生成绩,不按考试成绩排名次和编排座位。
六、不以任何方式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种收费性辅导班;不举办或参与各种收费性辅导班;不搞补课或有偿家教。
七、全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不体罚或变相体罚、侮辱学生。不以各种理由开除或劝退学生、不以各种理由赶撵潜能生。
八、不违反上级规定统一给学生订购各种教辅资料和学生用品。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愿按有关规定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xx
20xx年xx月
办学承诺书12
为进一步推动教育全面的行风建设,减轻学生压力,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建立良好的教育形象,推动教育的科学发展,我校将严格遵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需求,向社会公开做出如下承诺:
一、规范招生行为。我校将严格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制订的.招生政策,维护正当的招生秩序,实施“阳光招生”,严防违规招生状况。同时,用心遵照省、市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和优化中小学生的学籍管理。
二、规范教学行为。我们将根据国家和省级教育单位出台的教学计划制定出课程表,保证课程的全面设立。同时,将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青少年每天锻炼至少1小时。按规定,严格控制在校集中活动时间和课外作业的量,切实减轻学生学习压力。
三、规范收费行为。院校将严格按照教育、物价、财政等各相关部门公布的收费要求进行收费,实施收费公示制度,并向全部收费项目出具正式收据。大家回绝随便开设收费项目或自行提升收费规范,绝不强制学生参加收费服务内容,也不违规扣除补课费用。
四、规范教师行为。我们将加强师德师风的教育,并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纠正在职教师中出现的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及其违规购买教辅材料等不当行为。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学生、父母及社会各界给予监管,并随时接纳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检查。如发现有违背以上承诺的举动,我校自愿接受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的解决。
县教育局(盖章):
厅长(盖章):
承诺院校(盖章):
校长(签名):
xx月xx日
办学承诺书13
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我郑重承诺:
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要求,不操办“学子宴”和“谢师宴”;
不借子女“学子宴”和“谢师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
不委托或授意他人代为操办“学子宴”和“谢师宴”;
不参加非亲属操办的“学子宴”和“谢师宴”;
不用公款支付个人的.宴请费用;
不使用公车参加“学子宴”和“谢师宴”;
不使用公款送礼金、花篮、慰问品等。
以上承诺,请组织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犯,愿意承担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办学承诺书14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育人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学校与教师签定本责任书。我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责任目标
1、控制上课时间与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执行统一的作息时间,周上课时间不超过5天。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严禁利用休息日、节假日上课、补课。
2、控制作业量。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作业,三到六年级每天的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各学科要统筹调控,提高作业布置的科学性、有效性。
3、严格课程安排。学校严格执行新课程计划,开展好教育教学工作。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要求,不搞突击教学和提前结束新课程;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4、控制教辅资料和收费。按规定订购教科书。教师不得组织学生统一或变相统一购买。
5、认真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义务教育法》、《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关爱学生、保护学生安全;禁止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严禁讽刺、挖苦、歧视学习困难学生;严禁教师酒后上课.;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家长礼品和摊派学习用品;严格落实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有关规定。
6、不公布不排名。每学期的考试安排和次数要执行上级规定,强化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的意识,严禁以考试分数为学生排名次,严禁单纯以学生的分数评价学生。今后在考试时一律使用等级制。
二、督查办法
1、学校将定期对教师及班主任检查,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
2、每次检查情况均由有关教师签字,并责令限期整改。学校存档,作为考核的依据。
三、处罚措施
1、对违反责任目标的教师,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2、对违反责任目标,造成不良影响,引发学生或家长上访的.,根据承担的责任,相应进行通报批评等处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以上承诺从20xx年x月起生效
甲方:冠县清水镇中心小学
乙方:(承诺人) :
2 0 1x年xx月xx日
办学承诺书15
为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教育良好形象,推动教育科学发展,我校将坚决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现就通山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与各位教师签订承诺书,内容如下:
1、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终身学习的模范。
2、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新课程标准,保质保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经常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人格教育、安全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执行市县教育局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公正、公平对待每位学生,不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禁止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座位。
4、规范从教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坚决做到依法治教、廉洁从教,严禁违规补课,严禁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严禁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训班等。
5、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有关规定,优化教学过程,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规范作业布置,严格控制作业数量和考试次数,及时向学生反馈作业和考试情况。
6、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政策,杜绝乱收费行为。严禁采用任何方式向学生违规收费。
7、每位教师要严格遵守本承诺书内容,如有违反,将实行责任追究,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8、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xx
20xx年xx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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