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时间:2022-11-23 15:13:55 承诺书 我要投稿

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8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承诺书的场合越来越多,承诺书在写作上有一定的规范。来参考自己需要的承诺书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8篇

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篇1

  勘察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本人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为该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承担相关质量终身责任,现郑重承诺:

  1、严格执行工程勘察标准;

  2、在勘察过程中及时整理、核对工程勘察工作的原始记录,对勘察成果资料负责;

  3、确保向业主提供的勘察文件真实、准确,符合国家规定的.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4、履行相关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事故处理等职责

  5、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勘察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篇2

  我单位及该工程项目负责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依法承担终身质量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自治区工程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认真履行相应质量责任和义务。

  (二)严格按照核定的工程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开展设计业务,不越级和超范围开展设计或以其他工程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设计业务,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设计业务,依法签订工程设计业务合同,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设计业务。

  (三)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文件、勘察成果和工程建设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决不超规模、超标准设计。

  (四)确保提供的设计文件经过严格的内部审核校对程序,符合国家规定的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加盖有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执业人员印章的合法有效的施工图纸,并及时将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五)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和工艺生产线等外,不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六)按规定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好设计交底,做好后期服务工作,配合建设工程的.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竣工验收等工作,并按时提交工程项目的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七)积极配合各方做好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的处理工作。 (八)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变更,涉及到建设规模、行业标准、工艺流程等重大变更,须由建设单位报原初步设计审批机关批准后才进行设计变更修改。

  (九)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项目负责人(签字): 法人代表(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篇3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本人经法人授权为该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承担相关质量终身责任,现郑重承诺:

  1、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向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项目相关原始材料;

  2、依法对工程质量负总责,不任意压缩合理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

  3、及时办理项目施工图审查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开工建设;

  4、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随意降低工程质量;

  5、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并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6、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组织整改。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义务;

  7、履行相关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事故处理等职责;

  8、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建设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篇4

  1、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对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择优选择队伍,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对依法分项发包而未指定总包管理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负总责。对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依法委托监理。

  2、及时办理项目施工图审查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合同备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含依法分项发包工程)后方开工建设。向施工现场提供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施工用图和设计变更等相关设计文件。

  3、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 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

  4、工程竣工后,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方交付使用,并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5、及时整理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 档案,并自竣工备案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建设工程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提交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

  法人代表签章:

  xx年xx月xx日

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篇5

  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规范市场行为,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勘察业务。依法签订工程勘察业务合同,自觉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坚决杜绝恶性压价竞争。

  2.认真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落实工程勘察现场见证制度,在勘察过程中及时整理、核对原始记录,确保取样、记录的真实、准确,不离开现场追记或者补记,坚决杜绝偷工减料、弄虚作假。

  3.向业主提供真实、准确的勘察文件,确保相关的签字、盖章手续齐全,符合国家规定的`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及时将勘察报告及相关原始资料归档保存。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在建筑工程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提交竣工验收备案机关,一份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与档案材料一并提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由各责任主体单位自行保存备查。

  法人代表签章:

  年月日

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篇6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检测项目: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严格按照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担检测任务,不转让检测业务;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检测业务;与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委托合同;认真编制检测方案,方案中明确质量要求和执行标准,并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登记。

  2、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检测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工程质量检测,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以及检测不合格事项及时通告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单位并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3、出具的检测报告签章手续齐全,并真实反映工程质量情况,决不出具虚假报告,及时收集整理检测数据并归档。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建设工程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提交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篇7

  设计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本人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为该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承担相关质量终身责任,现郑重承诺:

  1、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报告进行施工图设计;

  2、施工图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规范、标准;

  3、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

  4、按规定向相关单位提供合法有效的施工图纸,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好设计交底,积极做好设计后续服务;

  5、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变更;

  6、履行相关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事故处理等职责;

  7、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设计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篇8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通知建办质[20xx]44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实施《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xx]12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暂行办法》施行后新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及时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在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经授权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对未办理授权书、承诺书备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对已经开工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补签授权书,明确本单位在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经授权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补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对未办理授权书、承诺书备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三、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督促五方主体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时签署或补签授权书、承诺书。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细化、完善授权书、承诺书内容及要求。

  附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式样)

  2.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式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xx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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