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时间:2022-12-09 17:04:04 灾害防范知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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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制定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是对人民的生命财产负责任的表现,毕竟天灾无常,人间有情。下面是阳光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供大家参阅!

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某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郫县地处成都平原腹心,是成都市重要的粮油、蔬菜生产基地县之一,常年粮食作物、油料作物、蔬菜面积80余万亩(含复种)。郫县农业不仅关系到全县及周边地区粮食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还在县域经济结构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农业生产受低温冻害、高温干旱、暴雨洪涝、大风、冰雹等自然灾害影响较大,难免会出现因自然灾害导致部分地区粮食歉收或绝收现象。因此,为增强我县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我县农业生产安全,制定郫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十分必要。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郫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郫府发[2006]34号)要求,结合郫县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骆开富

  副组长:胡晓玲 王 刚

  成 员:各镇分管农业负责人及农发局行政办公室主任、农技中心主任、畜牧中心主任、农机中心主任、信息中心主任、财务科长、农技中心各科室负责人、农机中心各科室负责人、畜牧中心各科室负责人、农技、畜牧、农机、水利片站站长。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发局行政办,由行政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范围内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预报、预警和善后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负责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上报、协调处理及应急物资的准备等工作。

  (二)领导小组职责

  密切注意气候、水情等自然现象的异常变化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一旦接下级突发灾害情况上报,能迅速组织人力、物力奔赴事发现场,指挥抢险、灾后重建和农业生产恢复;

  (三)各镇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各镇要相应成立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镇域范围内的灾情监测、上报和人员物资的组织、协调工作,辖区内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时的初步调查、核实和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理措施。

  三、工作主要内容

  (一)建立灾害预警、灾后恢复、灾后重建工作体系,加强对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监测、预报、控制和处理工作,县、镇、各科室协同配合,随时注意气候、水情等自然现象的异常变化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作好相关记录、预测、预报工作,准确估计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及时上报。

  (二)预留充足资金、储备足够种子和生产所需农资。种子储备规模一般按种植面积的10%进行,根据我县地域特点约需储水稻、玉米、蔬菜种子4.2万公斤,农资储备225万公斤,两项需预留资金205万元。

  (三)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相关部门、人员应迅速行动,及时深入灾情第一线调查,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及时调运种子、农资等储备物资帮助农户增种补种,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

  四、种子储备和农资储备

  (一)成立郫县救灾备荒种子贮备管理指挥中心,由县委、县政府统一指挥,由农发局具体负责备种子贮备的组织、管理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种子贮备制度,确保在发生自然灾害农业生产所需优良种子供应。根据我县具体情况和适宜推广品种,需贮备种植面积2.3万亩水稻种子2.3万公斤,资金58万元,品种选用我县生产表现较好的冈优906、冈优188、辐优838、川香9838、Ⅱ优906等水稻品种;种植面积1万亩玉米需玉米种子1万公斤,约需资金15万元,品种选用石单3号、蓉玉系列等;种植面积0.5万亩蔬菜需种子0.2万公斤,资金需6万元,作物以萝卜、白菜为主。以上种子共需资金79万元。

  (三)严格种子储备内部管理措施,委托县内种子公司承担我县救灾种子储备工作任务,利用其良好的存贮能力、加工、检验等优良设施条件贮备种子,确保救灾种子贮得住、贮得好。

  (四)严格检查制度,定期抽检,定期更换,推陈贮新,确保备用种子调得出、用得上,不影响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五)按预计受灾面积4.5万亩,每亩储备碳铵50公斤计算需储备225万公斤,需资金180万元。

  五、处理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流程

  (一)迅速报告。各镇政府一旦发现辖区内重大自然灾情,第一时间内迅速组织本镇应急队伍、应急物资赶赴现场,采取初步的补救措施并同时上报县应急领导小组。

  (二)快速出击。县应急小组接到报案后,应迅速组织人员、车辆、物资奔赴灾情现场,指挥组织抢险自救。

  (三)指导恢复农业生产。县镇两级部门协同配合调查、统计灾害造成的各项损失,指导灾后重建和恢复农业生产,并将受灾情况和恢复农业生产措施上报县委、县政府。

  农作物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做好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灾后恢复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作物造成的损失,保障全县农作物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根据我县实际,特编制2014年县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农业中心工作,本着“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增强广大农牧民防灾减灾意识,切实保护好广大农牧民生命财产安全,尽量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树立可持续治理的科学发展观,增强防范能力。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局长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股站和各乡镇农技人员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一旦发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学抗灾救灾,恢复农业生产。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农业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性暴雨洪涝、低温、冷害、风灾、雹灾、霜冻等农作物重大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五、应急组织机构

  农业局成立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股站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乡镇农技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

  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植保植检站,办公室主任由局植保植检站站长兼任。

  六、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一)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职责

  汇总、核查全县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应急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提出建议意见;及时收集、反映与农作物有关的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预测预报信息;在发生时期,组织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收集、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动态;研究决定灾害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宜,决定启动和解除灾害应急预案;安排部署农作物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农作物抗灾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二)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股站职责

  灾情发生后,领导小组成员要立即赶赴工作岗位开展工作,各股站都要根据本预案和既定的部门岗位职责立即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协同合作,奋力抢险救灾。

  1、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做好配合并督导各股站和相关乡镇技术人员工作。

  2、办公室、植保植检站负责核查、收集、反映灾情,指导灾后生产;制定农作物灾后生产恢复指导意见、落实各项农作物抗灾减灾生产技术的示范、推广、应用。掌握灾后需补种、改种农作物的种类、品种、面积和所需种子数量等情况,指导种子调运、供应。

  3、科教股组织开展灾后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4、土肥站制定灾毁耕地修复及培肥方案,指导开展灾毁耕地修复、地力提升和农作物的科学施肥。

  5、农机监理站建立农机抗灾救灾服务队,组织农机人员和农机具,参与抗灾抢险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

  6、财务股负责救灾资金的准备和政策落实工作。

  七、预防预警机制

  1、预警信息:主要包括气象局等部门暴雨洪涝、低温、冷害、风灾、雹灾、霜冻等预警信息,全县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情况。

  2、信息采集:采集内容主要包括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和受灾面积、损失程度和已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3、信息报送:灾情发生后,由办公室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州农业局报告。农作物重大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上报详细农业重大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3日内补报详情。

  八、预警发布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发布预警:

  1、收到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气象灾害预测预报。

  2、发生其它突发性农业自然灾害的。

  九、预防控制

  1、不断完善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有关单位和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到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根据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发生规律,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作物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多发地区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适应性种植,提高避灾抗灾能力。

  3、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积极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

  4、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未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护。接到低温冻害等灾害预报后,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立即组织、指导农民采取熏烟、喷施植物抗寒剂、覆盖以及喷灌等相应防范措施。

  十、临灾和灾后的应急措施

  主要采取的措施为:报告县政府请求立即做出应急处理,协调有关部门实施防灾预案;迅速组织力量赴现场进行调查,分析灾害发生的原因、发展趋势,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准确情报,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确保不成灾。

  十一、应急响应

  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抗灾应急工作,向县政府报告灾情,申请启动县应急预案;派出技术小组深入灾区调查了解灾情,指导帮助灾区开展农作物救灾工作;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指导意见。

  十二、应急解除

  当灾害结束,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应急解除。

  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规范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做好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恢复灾后农业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损失,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保障人生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防为主,防抗结合。树立农业灾害可持续治理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和加强农业重大灾害的预警机制,健全测、报、防、救信息网络,做到早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有效控制。

  2、快速灵活,经济效能。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在灾后第一时间,快速、准确传递灾害发生地区、发生程度、损失情况等信息,为政府及时实施救助提供依据。同时,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合理整合资源,降低减灾救灾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

  3、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县农业救灾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救助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责任分工认真负责,密切配合,确保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甘泉县范围内发生突发性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复产。

  自然灾害发生区涉及防旱、防风、防汛的,按照甘泉县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甘泉县重大沙尘暴灾害预警应急预案》规定执行,涉及重大动物疫情的按照《甘泉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县上成立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农业局、水利局、国土局、财政局、经济发展局、粮食局、气象局、民政局、公安局、卫生局、交通局、县委宣传部、物价局、供电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由县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部署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复产;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指导灾区农业结构调整,开展防灾减灾技术示范;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意见,参与救灾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种子、化肥、农机、农药等救灾物资的储备、调剂和管理。视察灾情,负责组派农业抗灾救灾工作组、专家组等赴灾区开展工作。

  (三)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根据县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开展日常工作:

  1、组织研究提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计划;筹备领导小组办公会议。

  2、密切与气象、水利、“三防”等有关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和综合协调指挥部门的联系,及时收集、反映与农业有关的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信息。根据灾情请示领导小组,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3、在自然灾害多发时期,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及时收集、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动态。

  4、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业抗灾救灾的`工作。

  5、及时了解和督导各乡镇的农业防灾减灾工作。

  6、负责处理其它日常工作。

  (四)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农业局: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复产;指导灾区农业结构调整,开展防灾减灾技术示范;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意见,参与资金管理工作。

  水利局:承担县“三防”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三防”及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在抗御特大洪水期间对水库实施联合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国土局:提出耕地保护措施,指导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工作。

  财政局:负责落实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预算安排、组织资金分配和资金拨付,对救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并落实灾害发生区政府救济及社会或个人救助资金物资等。

  经济发展局、粮食局:安排重大农业抗灾救灾基建项目;根据县政府的指令启动《甘泉县粮食供应和安全应急预案》。

  气象局:负责发布天气预报、警报,为防灾抗灾救灾提供服务;组织对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鉴定工作;干旱严重时,气象部门在甘泉县人工增雨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适时实施人工增雨。

  公安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交通秩序,确保救灾物资运输畅通。

  县委宣传部:会同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好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物价局:负责农资价格监管工作;平抑市场价格;依法查处哄抬种子、化肥、农药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供电局:负责对损坏电力设施的恢复及电力调度工作,以确保灾区农业用电需要。

  三、预防、预警

  (一)预警信息

  包括甘泉县气象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水利局的水情、汛情信息,各乡镇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情况。

  (二)信息采集

  1、采集途径。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气象、水利、“三防”指挥部等部门的联系,定期、不定期的会商;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信息网络系统。

  2、采集内容:气温、降水、光照等气候条件,水文汛情等水文资料;农业自然灾害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农作物、畜禽、饲草损失程度,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农业机电设备、农业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三)信息报送

  1、实行逐级上报,归口处理。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由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农牧局报告。造成重大农业损失的突发事件,应上报市人民政府。

  2、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农业重大灾害发生后,各乡镇要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直接报告等形式,向县农业局和县人民政府报告灾害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程度、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农业经济损失、人畜受害情况、潜在危害程度等初步情况。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灾害详情的,应先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3日内补报详情。

  3、一般性农业自然灾害信息,定期逐级上报,并向成员单位通报。

  (四)灾情信息发布

  县农业局协助县“三防”指挥部做好自然灾害信息的发布工作。其他部门未经授权,不得自行发布。

  (五)预警报告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发出农业自然灾害预警。

  1、收到气象、水利、“三防”等部门以及流域管理部门的灾害预测预报。

  2、重大干旱、寒冷等进行性自然灾害趋重。

  3、其它突发的农业重大自然灾害。

  (六)预防控制

  1、组织、思想准备。建立完善县、乡两级防灾减灾组织体系,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县乡政府、有关部门和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工程准备。水利等部门做好相关基础设施的维修、加固、改选,增强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农业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做好农田设施、棚室建筑、畜禽圈舍、农业机电设备的加固和防护措施的落实工作。

  3、物资、技术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种子(种畜禽)、化肥、农药、农膜、饲草等救灾物资。积极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

  4、适时防控。及时组织动员基层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没有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护。

  风暴灾害前,根据县三防指挥部的部署,有关部门及时组织人员、畜禽、设备转移。

  干旱严重时,气象部门在甘泉县人工增雨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接到低温冻害、干旱等灾害预报后,农业部门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立即动员、指导农民采取熏烟、喷施植物抗寒剂、覆盖以及喷灌等相应防范措施。

  四、灾害分级和应急响应

  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需要安排人员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并根据农业自然灾害发生范围、强度,提出启动应急响应,报请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救灾和灾后农业复产工作。

  (一)一级应急响应

  1、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响应。

  (1)县政府启动《甘泉县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时。

  (2)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50以上,或造成粮食损失占总产量30%以上。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一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2、一级响应行动。

  (1)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各成员单位会议,部署协调救灾复产工作,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2)密切监视灾情动态,及时提出救灾意见和落实救灾复产措施。派出救灾工作组和专家指导组,分赴灾区指导农业救灾复产工作。指导、组织县乡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援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财政等有关部门,及时下拨灾后修复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救灾复产资金 。

  (4)必要时请求动用县级粮食应急储备种子,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5)对灾区的动物疫情及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和扑灭措施,疫情严重时,按《甘泉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6)监督各乡镇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二)二级应急响应

  1、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响应:

  (1)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30%以上,或造成粮食损失占总产量20%以上。

  (2)某一个农业比重较大的乡镇发生特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农作物播种面积50%以上。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二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2、二级响应行动。

  (1)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会商,部署救灾应急工作,及时将情况报告县政府和市农牧局,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派出救灾工作组或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复产工作。动员和指导县乡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及时下拨灾后修复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根据灾区要求,请求动用市级粮食应急储备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5)对灾区的动物疫情及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和扑灭措施,疫情严重时,按《甘泉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6)监督各乡镇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三)三级应急响应

  1、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级响应:

  (1)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15%以上,或造成粮食损失占总产量10%以上。

  (2)某一个农业比重较大的乡镇发生特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农作物播种面积的30%以上。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三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2、三级响应行动。

  (一)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作出救灾工作部署。加强灾情调度,及时向县政府、市农牧局报告灾情,并通报有关部门。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要求,派出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动员和指导县乡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县财政局下拨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根据灾区要求,调剂、调运救灾备荒应急种子。

  (5)对灾区的动物疫情及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和扑灭措施,疫情严重时,按《甘泉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6)监督各乡镇农业部门救灾应急措施和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四)应急解除

  当自然灾害结束,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宣布应急解除。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重大农业灾害发生后,县乡农业救灾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迅速深入灾区,调查灾情,帮助受灾地区开展生产自救,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2 、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农民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及时抢种、补种、改种不同农作物。

  3、根据灾害危害程度和范围,对灾害造成的损失做出评估、核实,写出调查报告,上报县救灾领导小组和县政府。

  (二)协商救助

  根据灾区需求,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程序及时组织种子、种畜禽、化肥、地膜、农药、饲草料、柴油等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调拨。

  六、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

  处置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县财政局《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二)物资保障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种子(种畜禽)、化肥、农药、农膜、饲草等救灾物资。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相关单位应优先保证各类农业救灾资金的落实和农业救灾应急物资的供应。

  (三)信息保障

  县乡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灾情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信息上下畅通,达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加强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障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中的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

  (四)职责保障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制,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并定期组织培训救灾应急工作专门技术人员。

  (五)宣传保障

  县乡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各类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加强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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