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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常识
道路交通的持续发展,随之而产生的交通安全形势日趋严峻,为了减少道路交通安全缺乏带来的伤害,提高一些交通安全小知识。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道路交通安全的常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1)道路交通系统基本要素
道路交通系统的基本要素是指人(包括驾驶人、行人、乘客等)、车(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等)、路(包括公路、城市道路、出人口道路及其相关设施)和环境(路外的境观、管理设施和气候条件等)。在四要素中,驾驶人是系统的理解者和指令的发出者及操作者,它是系统的核心,其他因素必须通过人才能起作用。四要素协调运动才能实现道路交通系统的安全性要求。
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各种车辆的安全运行要求
①客货运输车辆的安全运行要求
运输车辆的安全要求。车辆满足安全行驶要求是减少交通事故的必要前提。行驶安全性包括主动安全性和被动安全性。主动安全性指车辆本身防止或减少交通事故的能力,它主要与车辆的制动性、动力性、操纵稳定性、舒适性、结构尺寸、视野和灯光等因素有关;被动安全性是指发生事故后,车辆本身所具有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货物受损的能力。提高机动车被动安全性的措施有:配置安全带、安全气囊,安装安全玻璃,设置安全门、配备灭火器等。
旅客运输安全运行要求。客运班车、旅游客车应当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线路、站点和班次运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者停运。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客票标明的日期、车次、地点运送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更换车辆、停止运行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的车辆运送,不得违反规定超载运输。旅客必须持有效客票乘车,不得携带易燃品、易爆品及其他违禁品进站、乘车。
货物运输安全运行要求。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根据拥有车辆的车型和技术条件,承运适合装载的货物;运输货物装载量必须在车辆标记核载重量范围之内,超载的`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就地卸货。危险货物和大型物件运输车辆,应当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搬运装卸危险货物和大型物件,应当具备相应的设施和防护设备,并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搬运装卸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搬运装卸,禁止违章操作。
④客货运输车辆驾驶人安全运行要求。从事道路运输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经过职业培训,取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驾驶从业资格证书。
②特种车辆或特殊用途车辆的安全运行要求
特种车辆的安全运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特种车辆做了如下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
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限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驶。
《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中规定,特种车辆除要满足一般的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外还要符合一些附加要求。例如,规定消防车的车身颜色应为符合《漆膜颜色标准》(GB/T3181-2008)规定的大红色,标志灯具为红色回转式;救护车的车身颜色应为白色,标志灯具为蓝色回转式。
特殊用途车辆的安全运行要求。运送易燃和易爆物品的专用车,应在驾驶室上方安装红色标志灯,并在车身两侧喷有明显的“禁止烟火”字样或标记;车上必须备有消防器材,并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排气管应装在车身前部,车辆尾部应安装接地装置。座位数大于9的客车应装备灭火器。
③超限运输车辆的安全运行要求
超限运输车辆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输车辆:①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m以上;②车货总长18m以上;③车货总宽度2.5m以上;④单车、半挂列车、全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0000kg以上,集装箱半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6000kg以上;⑤车辆轴载重量在下列规定值以上:单轴(每侧单轮胎)载重量6000kg,单轴(每侧双轮胎)载重量10000kg,双联轴(每侧单轮胎)载重量10000kg,双联轴(每侧各一单轮胎,双轮胎)载重量14000kg,双联轴(每侧双轮胎)载重量18000kg;三联轴(每侧单轮胎)载重量12000kg,三联轴(每侧双轮胎)载重量22000kg。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运载超限物品,应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道路交通安全常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①交通标志
道路交通标志有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道路施工安全标志、辅助标志等。设置交通标志的目的是给道路通行人员提供确切的信息,保证交通安全畅通。
②路面标线
路面标线有禁止标线、指示标线、警告标线,是直接在路面上用涂料喷刷或用混凝土预制块等铺列成线条、符号,与道路标志配合的交通管制设施。路面标线种类较多,有行车道中线、停车线标线、路缘线等。标线有连续线、间断线、箭头指示线等,多使用白色或黄色。
③护栏
护栏按地点不同可分为路侧护栏、中央隔离带护栏和特殊地点护栏3种;按结构可分为柔性护栏、半刚性护栏和刚性护栏3类。公路上的安全护栏既要阻止车辆越出路外,防止车辆穿越中央分隔带闯人对向车道,同时要具备诱导驾驶人视线的功能。
④隔离栅
隔离栅是阻止人畜进人高速公路的基础设施之一,它使高速公路全封闭得以实现。它可有效地排除横向干扰,避免由此产生的交通延误或交通事故,保障高速公路运行安全和效益的发挥。隔离栅按其使用材料的不同,可分为金属网、钢板网、刺铁丝和常青绿篱几大类。
⑤照明设施
道路照明的主要作用是保证夜间交通的安全与畅通,可分为连续照明、局部照明及隧道照明。照明条件对道路交通安全有着很大的影响,根据英、美、瑞士等国道路照明的调查,安装照明设施后,高速道路的事故率下降40%~60%,一般公路下降30%~70%,城市道路下降20%~50%。
⑥视线诱导标
视线诱导标一般沿道路两侧设置,具有明示道路线形、诱导驾驶人视线等用途。
⑦防眩设施
防眩设施的用途是遮挡对向车前照灯的眩光,分防眩网和防眩板两种。防眩网通过网股的宽度和厚度阻挡光线穿过,减少光束强度而达到防止对向车前照灯炫目的目的;防眩板是通过其宽度部分阻挡对向车前照灯的.光束。
(2)道路交通安全影响因素分析
1)人员因素
①驾驶人
驾驶人在驾驶车辆过程中,通过感官(主要是眼、耳)从外界接收信息,产生感觉(主要是视觉和听觉),然后经过大脑一系列综合反映产生知觉,在此基础上形成所谓“深度知觉”。驾驶人就是凭借这种“深度知觉”形成判断(如目测距离、估计车速等)。
可见,驾驶人的生理、心理素质及反应特性对保障交通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据统计,大约90%的道路交通事故与驾驶人有关。
②行人
行人的遵章意识、交通行为会对道路交通安全产生明显影响。一些交通事故就是由于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导致的。加强行人的法律法规教育,规范他们的行为,将会对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产生重要作用。
③乘客
乘客的行为也会对道路交通安全状况产生影响。乘客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一旦事故发生能够采取必要的自救措施,有助于减少事故发生或降低事故的损害程度。
2)车辆因素
车辆具有良好的行驶安全性,是减少交通事故的必要前提。车辆的行驶安全性包括主动安全性和被动安全性。
3)道路因素
路面:为满足车辆的安全运行要求,路面应具有以下性能:强度和刚度、稳定性、表面平整度、表面抗滑性、耐久性等。
视距:视距是指为了保证行车安全,司机应能看到行车路线前方一定距离的道路,以便超车、错车、发现障碍物或迎面来车时,采取停车、避让等措施,在完成这些操作过程中所必需的最短时间里汽车的行驶路程。在道路平面和纵面设计中应保证足够的行车视距,以确保行车安全。
线形:道路几何线形要素的构成是否合理,线形组合是否协调,对交通安全有很大影响。
①平曲线。平曲线与交通事故关系很大,曲率越大事故率越高。
②竖曲线。道路竖曲线半径过小时,易造成驾驶人视野变小,视距变短,从而影响驾驶人的观察和判断,易产生事故。
③坡度。据前苏联调查资料,平原、丘陵与山地3类道路交通事故率分别为7%、18%和25%,主要原因是下坡来不及制动或制动失灵。
④线形组合。交通安全的可靠性不仅与平面线形、纵坡有关,而且与线形组合是否协调有密切的关系,即使线形标准都符合规范,但组合不好仍然会导致事故增加。
交叉口特性:当两条或两条以上走向不同的道路相交时便产生交叉口,分平面交叉口和立体交叉口两类。立体交叉口上不同交通流在空间上是分离的,彼此之间不发生冲突,而平面交叉口由于存在不同车流的冲突,易导致交通事故。因此,为保障交通安全,减少事故发生,在车流量较大的交叉口应尽量设置立体交叉。
安全设施:安全设施和道路交通安全有很大关系,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交通标志、路面标线、护拦、隔离栅、照明设施、视线诱导标、防眩设施等。安全设施一方面能够有效地对驾驶人和其他出行者进行引导和约束,使驾驶人对车辆的操纵安全而规范,使其他出行者与机动车流保持合理的隔离,从而降低事故的发生率;另一方面能够在车辆出现操控异常后,有效地对车辆进行缓冲和防护,尽可能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环境因素
环境因素是气象、管理等的总称,其中管理是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因素之一,科学健全和统一高效的道路安全管理体制是减少事故,防患于未然的必要条件。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目前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的侧重点不同。其中,公安部门担负道路安全立法、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及安全宣传教育等职责;交通部门担负道路发展规划、科研设计、建设养护、路政及制定相应标准法规等职责,负责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的设置和监督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宏观安全监管工作;城建管理部门则参与城区道路发展规划、科研设计、建设养护、城市公共交通及定制相应标准法规等工作。
(2)道路运输事故主要类型与预防技术
1)公路运输事故主要类型
碰撞:碰撞指交通强者的正面部分与他方接触。碰撞主要发生在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行人之间,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以及车辆与其他物之间。根据碰撞的运动情况,机动车之间的碰撞可分为正面碰撞、迎头碰撞、侧面相撞、追尾相撞、左转弯相撞和右转弯相撞。
碾压:碾压指作为交通强者的机动车对交通弱者的推碾和压过。
刮擦:刮擦指相对交通强者的车辆侧面与他方接触。刮擦与碰撞的判断均从强者着眼,不管弱者,若有强者正面的部分接触即为碰撞。
翻车:翻车指两个以上的侧面车轮离开地面,在没有发生其他事态的情况下而造成的车辆翻转。翻车一般分为侧翻(两个车轮离开地面)和大翻(四个车轮均离开地面)两种。
坠车:坠车通常理解为车辆掉下去。坠车与翻车的区别主要看车辆驶出路外翻车的全部过程是否始终与地面接触,如果始终与地面接触,不论翻得多深或情况多么严重均属于翻车;如果离开地面的落体过程,便可认为是坠车。
爆炸:爆炸指由于把爆炸物品带人车内,在行驶过程中因为振动等原因引起爆炸造成事故。行驶过程中由于轮胎爆炸引起的事故,不应理解为爆炸。
失火:失火指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于人为的、车辆的原因引起的火灾。引起火灾的原因很多,人为原因如吸烟、明火、违反操作规程等;车辆的原因如发动机回火或排气管过热,并且其上有可燃物,电路系统漏电产生火花等。
撞固定物:撞固定物指车辆与道路上的作业结构物、路肩上的灯杆、交通标志杆、广告牌杆、建筑物以及路旁的`树木等相撞。
2)公路运输事故预防技术
人为因素控制:人作为交通活动的主体,既是交通事故的制造者又是交通事故的直接受害者。人为因素是导致公路运输事故的主要因素,因此,对人为因素的控制非常重要。对人为因素的控制与预防包括:提高驾驶人的交通道德水平、思想意识和技术水平;增加非机动车骑行人和行人对自身通行权和违章危险性的认知,加强对非机动车骑行人和行人违章执法的力度,增强非机动车骑行人和行人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强化交通参与者的适应能力;合理调节交通参与者的心理状态;强化和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行为,改变和抑制交通参与者的异常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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