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节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1-22 15:02:15 教师节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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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节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模板

关于做好20xx年教师节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教师节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模板

  各县市区教育工会、教师奖励(教育)基金会(代表处),市直各教育单位(学校、幼儿园),相关民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更多更优秀的人才投身教育事业,不断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市教育工会和市教师奖励基金会决定在第31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在全市开展20xx年XX市优秀校长(园长)、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幼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全市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五年以上,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2.优秀校长(园长)的参评对象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优秀班主任的参评对象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班主任;师德标兵的参评对象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师(幼师)的参评对象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专任教师(幼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教育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和教育行政部门干部。

  二、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政治坚定、作风过硬、能力突出、业绩优良、爱岗敬业。参评对象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各参评项目的具体条件:

  (一)优秀校长(园长)

  1.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秉公办事,清正廉洁;顾全大局,令行禁止。

  2.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勇于改革,敢于创新;学校发展规划得到较好实施,教师队伍建设、教研教改、教育教学质量等各方面成效显著,办学效益社会公认、学生家长满意和教育主管部门认可。

  3.在学校(幼儿园)正职校长(园长)岗位连续五年(含五年)以上,学校(幼儿园)近五年来被授予过县级综合性奖励或市级单项奖,学校(幼儿园)无重大责任事故,无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无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等非正常上访现象,无侮辱、体罚学生等行为。

  4.任校长(园长)以来,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不少于2篇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或研究报告(其中应有一篇教育管理论文),或公开出版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学术论著或教材,或获市级社科成果三等奖或市级教育科研二等奖及以上表彰。

  (二)优秀班主任

  1.从事班主任工作连续五年以上(含五年),且近五年受过县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现任班主任。认真履行《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认真开展班级管理工作。

  2.坚持以生为本,扎实开展家访活动,任教学生年家访面达到90%以上,所带班级学生半年家访面达到100%;并形成鲜明的班主任工作特色,深受学生、家长和同行好评。

  3.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和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要求,重视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社会实践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以及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等。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工作良好,德困生、学困生转化效果明显,所任班级曾被评为校级及以上先进集体。

  4.近五年来,至少参加一次县级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研讨交流活动(班主任专题培训、班会公开课、班主任论坛、班主任学术报告会、经验总结交流等)。主持校级及以上有关班主任工作方面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并获得县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成果奖,或至少有1篇论文在市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或获县级三等奖及以上。

  (三)师德标兵

  1.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注重师德修养,勤于学习、严于律已,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2.尊重学生的成长规律,准确把握学生思想脉搏,有针对性地开展德育工作,在拓宽德育工作领域,丰富德育工作内容,创新德育工作载体,转变后进生、后进班级等方面成绩显著。特别是对问题学生和贫困学生不歧视、有耐心、献爱心,事迹突出,扎实开展家访活动,任教学生年家访面达到90%以上,深受学生敬仰、同行认可和家长满意。

  3.有一定的德育科研能力,主持校级及以上德育工作方面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并获得县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成果奖,或至少有1篇德育方面论文在市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或获县级三等奖及以上。

  4.近五年来,受过县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

  (四)优秀教师

  1.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扎实的教学基本功,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廉洁从教、为人师表,扎实开展家访活动。任教学生年家访面达到90%以上,

  2.刻苦钻研业务,致力于教育教学改革,近三年有教育教学论文在市级及以上获奖或发表,承担县级及以上公开课或示范课,教学方法有自己的特色,教学成绩和学术水平为同行所公认,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在全市“金鹗杯”教学比武或市级其他教学竞赛中获奖。辅导学生在县级以上学科竞赛或文艺展演等活动中获奖。

  3.职业学校必须是“双师型”教师(国家政策限制的除外),所任教学科在省市可比性评价指标中成绩显著,所教学生对口就业率高,同等条件下,国家级骨干教师和省、市学科带头人优先。

  4.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受过县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五)先进教育工作者

  1.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管理到位,热心服务,深受尊重和信赖。

  2.在学校图书、实验室、财会、档案、卫生、保卫、文明创建、生活后勤管理和学校行政管理或在创办特色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廉洁从教,为人师表,顾全大局,协作互助,参加家访,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4.近五年受过县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三、奖励方式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优秀校长(园长)”“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幼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由市教育工会和市教师奖励基金会联合发布表彰决定,并在教师节期间举行颁奖仪式,颁发证书和奖金,岳阳电视台、《岳阳日报》开辟专栏(刊)宣传部分获奖者的先进事迹。

  四、评选名额

  全市评选表彰“优秀校长(园长)20名,“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各30名,“优秀教师(幼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50名。(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五、推荐、申报办法和工作要求

  1.表彰人选的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方式。

  2.“优秀教师(幼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两个以上(不含两个)的单位可申报1名先进教育工作者。

  3.各县市区确定推荐人选要统筹考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等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校和教育机构所占份额。上报推荐人选必须包括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校和教育机构的人员。

  4.推荐人选要注意向教学一线倾斜,向农村边远地区倾斜,向为教育教学作出了贡献的对象倾斜。各县市区县镇以下(不含县镇)教师应占推荐总名额的60%以上,要充分考虑长期从事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班主任、学生辅导员、团(队)专职干部、任课教师等人员,并使之在推荐人选中占一定比例。

  5.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评审,认真把关。各地在评选推荐人选时,要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推荐上报人选,应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要通过评选推荐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推荐或申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重大影响的;违反考试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有偿家教家养的;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的;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六、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教育工会、市教师奖励基金会联合成立奖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审的组织领导工作。王德华同志任组长,喻玲玲、张诗文、唐亚唯同志任副组长,付爱星、潘志扬、曹金钟、李云龙、刘跃华、陈映军、陈泉生、童六明等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教育局人事科,潘志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何云霞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评审组织协调工作。

  七、上报材料和时限

  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于20xx年7月16日前将下列材料报市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

  需填报的材料如下:

  1.填写《XX市优秀校长(园长)、XX市优秀班主任、XX市师德标兵、XX市优秀教师(幼师)、XX市先进教育工作者申报表》(一式3份,式样见附件2)。

  2.被推荐对象的典型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3000以内。材料要求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一式5份)。

  3.《XX市优秀校长(园长)、XX市优秀班主任、XX市师德标兵、XX市优秀教师、XX市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式样见附件3)。

  典型事迹材料须报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其它材料均须报电子文档,邮箱地址:609310467@qq.com。报送材料地址: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人:何云霞,联系电话:8805635。

  XX市教育工会 XX市教师奖励基金会

  20xx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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