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种成长叫打工散文

时间:2019-09-30 16:06:09 我要投稿

有种成长叫打工散文

  初三毕业的那个暑假,我十六岁。

  十六岁,该是人生的花季。那时我虽对“花季”没什么概念,但却知道我算是幸运的:初三毕业时,学习并不甚努力的我,竟然考上了高中。在那样一个时代,镇上的孩子十有八九上完初中就会去瓷窑上干活儿了。拿我们队里来说,全队百十户人家,但上过高中的人用屈指可数来形容都有些过,我一只手上指头的个数,都比全队上过高中的人多。所以说我是幸运的。

  说我幸运,是因为家中的哥哥、弟弟小学毕业后,便都已经辍学不上了。我家条件虽差,父母却依然希望我们都能好好上学。毕竟,在那样的年代,能改变农民命运的唯一机会便是考学。他们不上学了,父母便把希望寄托在我的身上,好在我的上学之路还比较顺利,小学升了初中,初中毕业又考上了高中。于他们来说,家中虽是缺少了一个劳力,但却多了一份对未来的希望。于我来说,则又可以假上学的名义得三年逍遥,只需在教室里安心上课,而不用去下力干活。

  可毕竟我已经十六岁了,且那高中的学费又贵,于我们家来说也算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暑假有四五十天的时间,父母便希望我能利用这假期去打些零工,以挣回自己开学要缴的学费。可我一直都在上学,什么也没做过,除了个儿高和身上有些力气,别无它技。哥便找到他之前曾一起干过活儿的小建筑包工头,介绍我去他那里当小工,每天五元。

  哥和他谈好后,便领我去见了那工头,并约好了第二天要去干活儿的地点,以及每天几点上班。哥说每天工钱五元时,我便在心里盘算,这一假期去除下雨等情况,应该可以挣到差不多两百元,学费肯定是够了,还能给家里挣回些钱来。想着这些,心里便有种莫名的兴奋,自己总算是能为家里做上点儿贡献了。

  回家后,我让母亲找一套破衣服当“作衣”,父亲也把他的自行车给我当了交通工具。我即将成为家庭中一名真正的劳动者。并告诉母亲每天几点走,让她早上提前做好饭,我好吃了去上工。

  第二天一早,母亲做好饭,给我盛好放桌上,边看我洗脸、吃饭,边各样的叮嘱,唯恐我这从未经过世面的孩子有什么弄不好。我嫌她唠叨,嘴里虽都是满不在乎,但骑车出门后,心里却也是百般忐忑:不知道这工头人到底怎么样,不知工地上的活儿自己会不会干,也不晓得自己能否受得了那份儿罪。

  一路上在心里头诸般设想,那路便觉得很不经骑,不多会儿,便到了南头二厂旁边的工地。说是工地,其实就是给一家人盖三间房子。一个工头,三个垒墙老师(会砌墙的大师傅,也就是常说的大工),三个工作的小工。工头负责与主人家沟通、技术指导、组织施工,老师只管砌墙、粉墙,小工则负责搬砖、和灰、运料等等一应杂事。小工钱最少,活儿却最累,老师休息的时候,你得把他们待会儿干活所需要的料全置齐备。所以,自始至终你都是忙碌的,可谁让你是小工呢?

  常言道:有智吃智,没智吃力!人家老师是凭技术吃饭,而我们这些并无技术,只会出力干活儿的小工,也就只能去干那些没有技术只用下力就行的苦累活儿了。况且,那些老师也并不是天生就会砌墙,他们也都是从小工干起,在工地上边干边学,慢慢才成为老师的。正所谓:不吃苦中苦,哪得人上人!

  我去的第一天,工地上的活儿什么都不懂,只能是被人家工头和老师训得团团转,自己也是忙得不可开交,丢下桶就拎锹,放下锹就搬砖,搬完砖就拎灰。没干多久就累得腰酸背痛,可又没有你休息的空儿,你必须得保证所工作的老师,人家要啥你就得给人递到手里啥,不能耽误了人家手里的活儿。就连人家坐在架板上抽烟休息的空儿,你都得赶紧把一会儿他要用的灰提前给和好,不然他过会儿垒将起来,又是要砖又是要灰的,你哪能顾得过来。那砖你还得一块块用水洇湿,这样才能够保证垒好后粘得结实,根本就没有你再专门抽空和灰的时间。所以,你就常见了那老师一边在墙上吸烟或是喝茶,一边听他们说你的风凉话,说你干活儿没计划,净耽误他的事儿,吆喝你快点儿和灰搬砖之类。

  这样的劳动量,比我起初想象的要大得多,可又必须咬着牙坚持下来,为了自己开学的学费,也为了证明自己。相较起来,自己已经够幸福的了,哥不上学后,在工地上已经干好多年了。当我在教室里风刮不着,日头晒不着的时候,他不也像我现在一样在日头底下默默地工作着么。家里弟兄三人,只有我可以去学校读书,这何尝不是一种幸福?眼下至多也就受一个来月的累,比起那坐在教室里上课的幸福来说,这点苦累也就不值一提了。

  好在这工作还有个好处,就是在谁家干活儿,这家主人就要管一顿中午饭,为的是节省时间。那时候给私人家盖房,除了个别有钱人图省事包工包料外,大多数还是按人工每天算工钱,约定好大工一天多少钱,小工多少钱,一天干几个小时,中午管顿饭,每天每人一包约定好的纸烟。这样,一天下来,我就可以为家里省出来一碗饭,还可以给父亲捎回去一盒烟。

  一天的时间总算熬完,下班时用和灰的水洗过手脸,换下作衣,便骑着车子往家回,身体的疲累自是不用说的。从小至大,我一直都在上学,这样的劳动强度的确是没有受过,而唯一支撑我的动力,则是知道今天挣下了五块钱。当然,这钱并不会当天发,而是我回家后写在本子上的“某月某日,在某某家干活一天!”好在我口袋里还装着一盒烟,回家拿给父亲,这便可以让他给家省出一盒买烟的钱来。

  回到家里,支好自行车,打水洗脸,母亲便已经把饭菜端上桌。我未去端碗,却将那烟从口袋里掏出来塞给父亲。父亲看看烟,抽出一支点上,脸上满是笑容。而我,则把他的笑容淹没在自己大口喝饭的“呼噜”声里。

  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我边干边总结经验,虽然依旧是忙累,可至少不再老是手忙脚乱,不用每次被老师吆喝得团团转。手上磨出了老茧,腰上也有了力气,脸自然也就晒得黝黑,从一个文弱学生娃儿变得像个大人模样。每天就这样忙忙碌碌,我也已经习惯了这样早出晚归的打工生活,感觉学校生活已经离我很远很远了。

  这家房子盖好后,我们又转到南头六矿后边的另一家去干。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顶着毒日头往房顶上灰。我们将盖房最后的弄房顶叫作“砸顶子”,而所谓的砸是指房顶盖好后,往上铺一层炉渣与石灰和成的灰,然后用木头做成的板槌排砸瓷实。这一层顶子通常要有十五公分左右厚,所以用灰量特别大。先是用粗炉渣灰砸顶子,再漫一层细炉渣灰罩上一层抹平整,最后还要再抹上一层水泥素浆压光,这样就能做到下雨不漏。但这砸顶子不论房顶多大,都必须是得一天全部砸完,不能隔天,以防中间有茬口而粘结不牢出现漏水。

  所以,砸顶子的前一天,所有的用料都得备齐,以保证第二天不耽误一点儿功夫。到砸顶子那天,所有人都要提早去,主家也得全力以赴保障。干活儿的人不论大、小工,全都得马不停蹄加班加点的干,房顶上留一两个人铺撒倒上来的灰,其余的人全部都在底下和灰及往房顶倒灰。因为房顶高,人从底下不能直接把灰用锹扔上房顶,用灰斗一斗斗往上吊又太慢,所以必须在房后搭一个二次倒运台。底下的'人从地上把灰铲着撂到二层台上,二层台的人再把灰铲起来往房顶上撂。整个工地就成了流水线,两人专门和灰,两人往二层台上倒运,两人往房顶上铲,两人在房上铺,整个工作紧张而忙碌,容不得你有丝毫喘息的机会。虽每人只是穿个背心,在那毒日头下,用挥汗如雨来形容那是一点儿都不为过的。

  那天我是负责从底下往二层台上撂灰,因为我个子相对较高。我不记得自己用胳膊揩过多少次汗,那汗已经流得你揩之不及,所以后来索性也就不再管它,只任它肆意地流。流入眼里时,那汗里的盐分便蛰得眼难受,就闭了眼只管往上铲着扔。人便如了机器,只机械地重复铲、挥、撂的动作。那天我们一直干到晚上十点才弄完。我不知道那天是如何过来的,但我记住了挥汗如雨,记住了毒日头,记住了坚持不懈!直到现在,那所房子还在,每次回家时和妻从那里路过,我都会指给她看,告诉她:这是我们当年亲手盖起来的房子,那可是我的第一次打工经历,我用挥汗如雨挣回了高中第一学期的学费!

  记得有次放工回家,我脱了上衣,光着膀子在院门儿外擦洗,有两个同班的女同学过来给我送信。那一刻,我竟惊得呆在那里,都没有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

  我是个内向的人,几乎从不与女同学交往,也就没想到过有女同学会找到家里来,而且还是看到我光着膀子的模样。但人既走到了跟前,我便只得和人家打招呼,尴尬地告诉她们,自己刚从工地回来,所以才会光着膀子在这儿洗。也正是从那一刻起,我开始感觉到自己已经长大,不再是昔日腼腆内向的男孩子,而是一名地道的打工者,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我真正开始变得不再内向和胆怯,可以站在那里,去面对昔日连说句话都会脸红的女同学,并坦然地挺起胸脯和亮出那肌肉隆起的黑亮臂膀。事后,我便想,这打工不仅让我学会了依靠自己的劳动挣钱,还让我变得有了男子汉的强壮。

  后来,等另一家房子盖好的时候,也快开学了,母亲便让我休息几天,准备去报到上学。我便去找那工头,结算我的工钱。可那个工头却说干的这几家工程都亏了,他折算了一下,每个小工只能拿到每天三块三毛钱,按我干的实际天数算,只能给我一百零六块钱。我不信,便让哥去找他要。可他就一口咬定只能分这么多,要就要,不要拉倒,不可能自己贴钱给我们。从那之后,我便下意识地认为,只要是包工头就都很黑心,他们都是剥削小工的坏人。

  实在没办法,我们也就只能认了那点儿钱,两天后,我去领了钱,拿回家交给母亲。母亲留下那一百,把六块给我,让我自己买点儿啥吃,算作暑假打工对自己的犒赏,但我只拿了一块钱。我清楚地记得,我用那一块钱去街上买了煮花生,那是我一直向往着的东西。从小到大,我最喜欢吃的就是煮花生,可我口袋里钱最多时候,也仅是母亲偷偷给我的一毛钱。每次,路过那些卖煮花生的摊点儿,我只能眼巴巴地看着那些花生,然后在内心里斗争好多次后,才将那一毛钱买成花生。而那一毛钱只能买一把花生,就是那一把花生,我都要装在口袋里吃好久。我太渴望美美地吃上一次了。于是,我用母亲给的一块钱,全都买了花生,来满足自己长久以来的心愿。

  开学去报到,书本费加学费一共八十元。平生第一次,我用自己打工挣的钱付了学费。那一刻,我的内心,有种深深的自豪感。

  如今,每次路过工地,当看到那些年轻的打工者时,我都会驻足多看两眼:看他们尚且稚嫩的脸庞,看他们身上泥灰斑驳的衣裳,想象着他们内心的渴望和梦想,一如看到我当年打工时的模样!

  我感谢那段打工生涯,它让我学会坚强,学会忍耐;它让我第一次认识到,我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改变自己的生活状态;它更让我成长,学会自信,可以挺起胸膛迎接女孩子的目光。

  这样打工的日子远去了,和我人生中其它许许多多的经历一起,串接起来,点缀在我的生命里,成为一段段独特的记忆,并终成了我一生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