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的爱情散文
不经意间,2007年就悄然不觉地流逝。
隔壁的歌厅依旧生意惨淡。傍晚时分,我听一位女孩忘情地把赵咏华那首《最浪漫的事》神经质地唱了5遍。突然想起今天已与妻子结婚整整4年了——妻子也是很喜欢听这首经典老歌的。
“我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就是拉着你的手和你一起慢慢变老……”这些在我记忆中很古老的歌词,常常会被某些新新人类巧妙地运用到网聊和发给情侣们的短信中。受此影响,克隆和派生出的更为肉麻、令人心悸的词句更是层出不穷。
对于那位女孩那有些笨拙的演出,初听来哑然失笑,再听来很是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而后又是麻木和厌倦,最后就是突生感触。
其实,这首歌的作词者只是把《诗经》里“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八个字说得更复杂、更没有诗意而已。而现在都市里的少男少女,又有几个真正明白世间情为何物呢?
他们不过只求一时的浪漫和承诺,以及曾经的拥有,根本没有想过天长地久,白头到老……
这些年呵,总算在异乡寻找到了爱情,然后平平淡淡地结婚,辛辛苦苦地为柴米油盐酱醋茶而奔波,小心翼翼、安于现状地打工求职,斤斤计较地花钱购物,把原本该有的一点浪漫、一丝柔情、一些理想,都挤得无处安身了。
不经意间,与妻子结婚已经4年,第4年还差点忘了我们的结婚纪念日。
结婚四周年,要是搁在琼瑶等言情小说作家的作品里,该是何等举足轻重的大事件!没想到我居然还差点忘了。现在,还要在这里讥笑赵咏华所唱的这首歌“歌词太俗、太肉麻”……
结婚这么久,我想到的第一个纪念,竟是和妻子因一件琐事而吵架。妻子差点就在从贵州娘家回来时,在遵义火车站放声大哭起来。本来,贫贱夫妻,为了一日三餐而奔走,为了振兴家业而劳碌,为了儿女的将来省吃俭用,日子过得繁琐且平淡若水,在生活中因为家庭琐事吵架,实在不足为奇。
生活中,很多时候,鸡毛蒜皮的小事,就能引发一场激烈的“家庭战争”。
那日我和妻子从贵州岳家回来,在遵义车站,排队买完票回来,我因没有随身携带身份证而被挡在候车室门外,人生地不熟,那个凶悍的工作人员硬是不让我进去。我只有打电话把候车室里的妻子叫出来再走进去,东找西翻,总算找到了一本结婚证证实了我的身份。之后,妻子大发脾气,还旧帐新翻地狠狠数落了我一番。
男人总是有尊严的,于是我忍无可忍之下,与妻子在候车室吵了几句。我根本就忘了已经初为人母的妻子是在结婚近两年之后,第一次回娘家——遵照家乡的习俗,带新郞回家办结婚酒。毕竟也是结婚这样的`大事呀,不想我因一时之气,在贵州“拜堂”没几天就与她吵架。妻子的眼泪当时就如雨后屋檐的滴水一样,“啪嗒啪嗒”滚落脸颊,不断地滴落在地板上,也一次次敲打在我负疚的心坎上。
虽然妻子不是每件事都做对了,但男子汉何必跟小女人一般见识呢。更何况妻子本来就是一个刁蛮任性、娇生惯养的小女孩(比我小了七八岁)。每一次争吵都会让她很伤心、很生气,有时一连几天赌气不和我说话。火车站那次争吵后,我很是歉疚和心疼了一阵子。
回想起妻子的好,以及恋爱的那些美好回忆,恋爱后与我同甘共苦、患难与共的那些时光,总觉得这些年欠了妻子什么,比如结婚后取消了蜜月渡假活动,只陪她去了最近的韶山和省城长沙;比如结婚后没多久,因为生计我就撇下了有孕在身的她只身去了东莞;比如孩子出世后,我只有20天时间陪伴在她身边——20刚出头,很多事都不懂的妻子,一个人把小女儿带到1岁多大,又该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
我还记起生活琐碎中,作为“家庭主男”,打扫卫生和做饭洗碗等工作达不到标准,被妻子责令返工时,也经常会引发争吵。双方各有各的标准,总是各持己见,僵持不下。
但我毕竟“道行高深”,任其横眉怒目、喋喋不休,只当清风过耳,我自岿然不动。最后差点被剥夺了“掌厨权”。而更多时候,是我僵持之后见风使舵,拿出男子汉的胸襟,耐心地返工,直至妻子验收合格为止。
男人三十而立,出于职业的敏锐观察力以及多年的研究发现,我认识到这样一个社会现象:大凡女人都有一个乐此不疲的共同天性——逛街购物。这件事足以令每一个丈夫头痛不已。
你不知道女人逛街的热情和耐心有多高!总之要用这样的热情和耐心去钻研科学,中国早就出现若干个居里夫人,早就登月球飞火星了。
妻子严格来说,不算是“逛街狂”,至多只算个“发烧友”而已。但是节假日偶尔发作一次,情形也是相当恐怖!——总之厚街镇(东莞一镇名)有多少条商业街、在哪里买什么不会扑空、在哪里买更物美价廉,她都一清二楚;赤岭(厚街镇大工业区之一)近千家服装店、鞋店、化妆品店及购物超市,哪一家她都轻车熟路,哪一家她都有会员卡,乃至有集藏电话卡爱好的我,仅“保管”她的旧会员卡,就有不下三百张。后来,她还一度把目光转向了更远的东莞市区和虎门镇。
2006年国庆放假,妻子萌发了去更远一点的地方买衣服的念头。
念她平日天天为我洗衣做饭,没有功劳也有苦劳,陪她去买几件衣服也是天经地义、义不容辞。谁知她今天去厚街镇区,明天去虎门,后天再去南城步行街,总共3天国庆假期,我陪她买衣服就是3天,直害得我目迷五色,耳惑五音,头大如斗,加上脚底几个水泡,每走一步都犹如赤脚踩到了马蜂窝……
这件事的直接后果,就是令我对所有时装店的老板都深恶痛疾;还有每次和妻子上街买衣服时,我都心存畏惧。
当然结婚三年以来,除了吵架,我也做了许多宠爱和关心她的事情。举例来说,我也经常做饭、拖地、洗衣服,一年大约有三分之一不到的时间是我在做“家庭主男”。假如尚不足说明问题,还有在金价飞涨时,给喜欢首饰的妻子买金饰(项链手链戒指耳钉),我也是毫不含糊的。还有,每年的情人节和妻子的生日,我记得比妻子还清楚。
再有一次,妻子从虎门买衣服回来,兴奋不已,抱着一大堆“跳楼价”的新衣服,幸福地倒在床上陶醉,结果迷迷糊糊地睡着了,还是我给她脱了鞋袜盖上被子。半夜里妻子睡眼惺忪地爬起来,不辨东西南北,又是我起床给她烧了热水冲凉,还下厨为妻子做了一碗荷包蛋面条(补充说明,我还跑到营业到凌晨两点的烧烤店买了她最爱吃的烤鸡翅)。那一碗面条的厨艺之高,令妻子回味无穷,在后来的日子中至少重提了38次以上……
老实说,从古到今,英雄难过美人关。作为一个与企业文化打交道的人,那些有才华、有共同爱好、温柔美丽的女孩也会时常在我面前“乱花渐欲迷人眼”,令我不时心猿意马。总觉得老婆是别人的漂亮体贴,孩子是别人的聪明乖巧,志同道合的红颜知己近在咫尺,与哥们喝酒时也偶发结婚太早之叹。
但对于责任心强、原则性更强的我来说,这些也仅仅是想想而己,说说罢了。一则是我自己已是三十而立之年,没剩多少“换老婆”的本钱;二是孩子还小,也实在是聪明灵秀,是我们家里的开心果;更为重要的是,我比来比去,发现还是我身边的这个老婆最合适。我的许多文章都是为她而作,我的几本记事本里也满满记载着我们从相识、恋爱到结婚这7年的风风雨雨、悲欢离合、相濡以沫……
我想,上天既然安排给我一个刁蛮任性、爱唠唠叨叨的妻子,给我一个吵吵嚷嚷、不算富裕的家庭,总是有一定的合理性吧?升斗小民,财不旺,势不如,终日忙碌奔走,什么经典浪漫是不用去奢望了。但我至少还剩下许多日子,可以牵着妻子的手,红尘作伴,慢慢变老……
再回头看看,那些视现代爱情如快餐的新新人类们,总是说出一些很煽情、很动人的情话,许诺一些惊天地、泣鬼神的海誓山盟,作出一些充满虚情假意、旨在打动少女芳心的表白之举——可最终携手走进结婚礼堂的,十分之一还不到。
书上的爱情总是一辈子,不管历经多少磨难,男女主角最终用爱的力量来克服一切障碍并最终走到了一起。而走进现实生活,爱情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以及忙碌枯燥的生活琐碎。有多少人并不是因为爱情而走到了一起,或者说走到一起并不是因为爱,却最终携手过完了下半辈子。而时下太多年轻人,时时处处把爱挂在嘴边,把情啊爱啊当歌唱,以各种惊天之举向异性示爱,爱得如胶似漆、天崩地裂,最后只因为一件鸡毛小事、一点挫折阻力而决裂、分手,甚至形同陌路、仇深似海。他们懂爱吗?能相互包容彼此的缺点吗?有组建家庭的担当吗?只有那些深诣“相爱容易相处太难”而懂得包容呵护并永不放弃寻找真爱的人,才能共度风雨,陪伴一生。
所以,我也姑且借用“我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就是拉着你的手和你一起慢慢变老”这句曾经听起来起鸡皮疙瘩的歌词,作为此文的开场白。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死生契阔,与子陈说!——诚能如此,这该是一种多么不朽和动人的爱情故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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