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的去处经典散文
向来,在中国社会,人就分三六九等。昨天如此,今天仍然如此。这是中国的历史,也是中国的现实。
老家在农村,一些人靠卖菜挣钱。在一些人看来,那是相对低贱的活儿,可能应该在九等之外。但是,不少人却因为卖菜,生活过得还相对滋润。有一家两口子,靠卖菜,小敲小打,供养了两个大学生。前些年,我曾过问他们,三四十斤菜,一般能够卖多少钱,他们说可以卖一百多元。这样算来,一个月也能够挣几千元呢。
这就让我想到了一篇稿子,到底能够卖多少钱。据了解,现在一千字以内,通常还不足一百元呢。就算能够一挥而就“下笔如有神”的人吧,他们每天能够写出来发表的文章,有多少呢?可能也不多吧,一个月下来,可能就是几百上千元。如果单单靠文字卖钱,莫说供养老人爱侣子女,就连自己,可能也难以养活。如此算来,如果要靠写文字挣钱,比卖菜挣钱差多了。而靠文字卖钱的人,等级也可能在菜农之下了。
这让我想起了莫言,想起了他的悲哀。2012年,他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奖金800万瑞典克朗,约合750万元人民币。当被问及巨额奖金怎么用?他笑着说:“我准备在北京买套房子,大房子,后来有人提醒我说也买不了多大的房子,5万多一平米,750万也就是120多平米。”可悲吧,一代文学大师的奖金,在北京就只够买一套房子!还不如一些在古代被称之为“歌妓”的三流演艺人员的几场演出费。
中国有几个人能够荣获诺贝尔文学奖?莫言尚且如此,其他人可能也更不如。这可能就是莫言的`悲哀。当然,这仅仅就是莫言的悲哀吗?
古往今来,对人类做出贡献最大的,也许不是作家,但是作家一定是对人类贡献最大的人群之一。而作家处于如此尴尬的处境,又是什么原因呢?我们不必去追究原因,反正这就是现实。
那么,作家的出路又在哪里?是搁笔不干、转向它途吗?是去写“讨好文章”、“媚俗文章”、“企业文章”吗?可能都不是。
在我看来,一个作家,首先不要把写文字作为专业,作为挣钱的主要手段。陶渊明能够优哉游哉过日子,是写诗吗?不是,是因为他有“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作为基础;没有这,他喝西北风去。而且,如果靠写文字卖钱,可能就会被别有用心的人瞄上,成为别人的“御用”或者“秘书”,无论是民国时期还是现在,这样的作家还不在少数,身边可能也有一两个呢。其次,如果要将文字这个东西盘活,得花点心思将它作为产业来抓,而不应该就文字而文字。当然,作为产业,就要讲点道德,“行有行规”,不能见钱眼开,见钱就赚。赚得赚不得,赚多与赚少,得好好掂量。文字领域,绝不能出现假冒伪劣产品,一旦出现假冒伪劣,这比假冒伪劣药品食品还要有害。另外,写出来的东西,要有人自觉地看。要做到这一点,就要读书,就要接地气,就要观察,就要去体验和感悟,写出厚重的东西来,要让人愿意花钱来买你的文字,而不是靠某些部门、某些领导、某些所谓的名人来硬性摊派和推销。
曾有人劝我,将自己的文字,去投一些大刊物吧。对此我常常付之一笑。一则,我从来就没有成名成家的打算,况且,也可能还没有成名成家的潜质,何必去“扬短避长”呢;二则,我更倾向于陶渊明那一种生活方式,自己有点工资,有点产业,勉强可以糊口,可能也还没有沦落到仅仅靠文字卖钱的地步。
至于其他人呢?一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二是,“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自己谋划去,经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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