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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电信诈骗应多箭齐发
山东临沂罗庄女生徐玉玉再也不能跨进大学校门了,因为9900元上学费用被骗走,她在报警回家的路上心脏骤停,不幸辞世。
这是一个普通的诈骗案件,骗术并不高明,情节也不复杂,被骗金额也不是巨大,但就是这样受害人徐玉玉并没能熬过内心的那道坎。事发前既无防骗常识与经验,事发后也缺乏排解的能力与路径,最后徐玉玉倒在了心力交瘁之下。
电信诈骗的具体表现就不再说明,我们的生活中几乎没有人几天不接骚扰诈骗电话,但面对一种社会生活中的毒霾,鲜有被清除、清算的迹象,倒是随着信息互通的更加便捷,而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信息带来的便利性,在造福社会公众的同时,也降低了诈骗者的成本。
个体固然应该擦亮眼睛,但是,一个健康的社会,绝不能仅仅强调个体的责任,而是应该有相关部门更积极、更主动、更负责任的作为。
首先,监管部门应该积极作为,在提供便利的同时就要考虑到防范恶行,不能纵容电信等运营商只顾拓展业务而无视公众权益,也不能借口事务复杂而袖手不管。政府治理的现代化,本来就应该包括安全、有序、便利的考量,监管意识及手段必须跟得上日新月异的信息发展步伐。
其次,电信等运营商应该积极反思,应从源头缺断电信诈骗,每一起悲剧性事件都应该成为提升治理水平的契机。不要总是说“已经尽责”,也不要总是把责任推给个体。被骗导致家破人亡等悲剧一再发生,相应的,电信等运营商应该真正从制度层面多一些努力,不要等死者的血痕淡漠,不要一再重复类似的悲剧。 ( )
再次,政府等部门应加大对社会层面的宣传,现在的人对诈骗有了基本定义,但是当诈骗出现在自己的身边时,应对之策却表现的无能为力,我们在防范诈骗时,除了告知群众诈骗表现的方式外,更应该让群众有识别诈骗的能力,现在诈骗方式层出不穷,在群众防范电信诈骗的同时,其他的诈骗也开始应运而生,应该建立一个全社会共同打击诈骗的局面,让诈骗没有生存的土壤。
最后,法制相关部门应该在提高诈骗的犯罪成本上下功夫,让犯罪者能够意识犯罪所需要付出的代价,给他们以警示,让他们不敢犯罪,犯不起罪。。
无利不起早,电信诈骗、售卖个人信息得来的暴利,让很多人绞尽脑汁、铤而走险,产生的后果往往是被骗者家破人亡。相关部门需要认识到,监管与打击电信诈骗,维护的是公众利益,这是更重要、也更根本的利益,只有多部门联合启动,多箭齐发,惟其如此,才能真正遏制住的电信诈骗的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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