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鸡汤经典美文
生活中不可能风顺,磕磕碰碰、沟沟坎坎常伴随我们一生,如果我们善于调整心态,学会自我激励,就能战胜自我,超越自我,这样天堑也能变通途。下面是心灵鸡汤美文,欢迎参考阅读!
【篇一:寻找本身就是一种美丽】
琴棋书画,柴米油盐,大雅大俗。人活着不易,要活出一番境界来更是难上加难。
格调意味着超拔、不羁于凡俗,如竹节临渊,或削为笛或截为箫,或激越或凄清,人间能得几回闻?平常心是道,是脚踏实地所攀缘获得的梯阶,是小憩时兴之所至的点化,俗中求雅,胜若登山后的豁然开朗,一抹柳暗花明装饰了意外的风景。每每遭遇此等奇人美事,过目不忘,音犹在耳,总要一遍遍地赞叹于人心高深。总要在独居返照之际品一品,以对待隐去了商标的佳酿的方式,私下里已将之视若市声尘嚣中听来的一段清澈透骨的天籁,擦肩而过也是一种幸运。
老邹是圈子里公认有仙风道骨的人。姓邹,名静之。静之二字总令我联想到二三十年代清贫恬淡的知识分子形象,和他本人的气韵很般配。我更喜好这样称呼他。静之是中国最高诗歌刊物的编辑,出入于缪斯圣洁的殿堂,却不离身地斜挎一只人间烟火味十足的旧帆布背包,鼓鼓囊囊的,估计里面不过是几本磨卷了边角的旧书,以及准备下班后给小女儿捎的口香糖之类。在王府井书店,见到绘有腰间别着酒葫芦的吕洞宾的年画,我想到了静之。我想象不出不背挎包的静之会是怎样的静之。他的表情一贯平和,构不成更明显的特征。文友们朝三暮四地在街边餐馆小酌,静之接到电话总风风火火地赶来,欣欣然很神往的样子。静之爱极了对酒当歌或围着火锅谈玄论道。有一回,他包圆了话题,由某道菜做清淡了的缘故,他信马由缰地论述了两个小时古代制盐业的发展始末。可见他读书之广。
无论赴什么样的饭局,静之来迟一步总要踊跃地掏腰包加一道菜,不管主人如何拦挡。这似乎成了他的习惯。文联大楼前曾有一家四川菜馆,招牌是请艾青题的。来公干的,来投稿的,请客或受邀的,这估计是全中国接待文人最多的餐厅了。我和静之常在这儿碰头。静之说:“哪怕一个人吃饭,点一盆红油的水煮肉片,加一碗白米饭,辣得满头大汗,真是痛乎快哉。”我读到静之的一篇随笔,开头即为:“好天气、好情绪总能碰到好朋友,中午去楼下喝杯啤酒,碰上老板送个好菜——炒豌豆尖。”
不知为什么,静之的音容笑貌在纸上模糊了,我眼前总浮现出一碟烹炒后仍青嫩欲滴的豌豆尖儿,世界仿佛缩小在一只白玉般洁净无瑕的托盘里,安详、生动。静之真是个得道的.人,那么容易满足,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就使他觉悟到生命的完好。静之对饥饿有刻骨铭心的记忆,他说:“不知道饥饿的人是不完全的,据说烧知了已成了名菜,且价格不低。我小时吃过,是用火烤着吃的。现在,我不会想去吃它。”
同是知了,但吃的心情不同。曾经饿着肚皮写诗的静之,是受饥饿的教育长大的:“饥荒过后,我依旧对食物有极深的恋情,我多年来吃酥皮点心都用双手捧着,不舍得放弃皮渣。”我忽然觉得一位用颤抖的双手小心翼翼捧着酥皮点心的诗人,可能是最懂得生活的,他对生活怀有热爱粮食的心情。这个慢动作我永远记住了。这简直是在捧着良心啊。如果真出一部文人菜谱,这可以设计为封面。
静之写小说同样曲径通幽。有一篇叫《骑马上班》,题目就够邪乎的。他虚构一位置身于都市的职业公民厌烦了骑自行车和挤巴士,独出心裁地买了一匹高头大马,还雇了位失学的马童(相当于堂吉诃德的桑丘),天天骑马逛大街、上下班,直至和交通警察发生了纠葛。我读的是手稿,我震惊于平厚朴实的静之的满脑子古怪想法。后来聊天,他描述一发财的邻居,说京石公路的某个工程项目和沿途所有的电线杆子都是那人投资的,又说那人在近郊的昌平区买下座破落地主宅院,不做别的,只有院子里养了三匹枣红马。我联想到他的《骑马上班》,乐了。我觉得静之刻画出的那几匹马栩栩如生,比说谁谁买了三辆小汽车更有说服力。
静之自小在京城的胡同里摸爬滚打,爱描绘提着鸟笼逛公园的前清遗老遗少,他讥讽自己骨子里有那么点遗传。静之在北大荒的兵团里待过,挨过饿,他的诗好多都是挨饿时写下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不同的活法又创造了不同的人生,过程中的无怨和结局的无悔,是判定成败的前提。那么,出神入化是否是最洒脱、最遵循自我也最无所羁绊的境界呢?在这个灯火摇曳的黄昏,窗外此起彼落的汽笛影响着室内的宁静,我一挥手就招呼了众多朋友星散四处的面容,并且设想他们正在媚俗的河流中怎样艰难地坚持着,坚持着清高雅致的品性。然而他们走得实则很轻松,轻松得简直不像在行走。他们在寻找什么?这寻找本身就是一种美丽。
【篇二:诠释生命】
卡尔维诺说过:“生命差点不能成其为生命,我们差点做不成我们自己。”是啊!生命是有负担也有力度的,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
每次读《热爱生命》都有很多震撼,那种强大的生命力总能给我一种明灯似的指引,甚至那些生存的艰辛,都可以在勇敢的生命斗士面前变得渺小而可以忽略不计。不得不让我由衷感叹:平坦的路上,脚步固然轻巧,行程固然悠闲,宁静的溪水旁却留不下记忆的脚印和成长的足迹;泥泞的路上,脚步虽然拖沓,身子虽然疲惫,融融的月光下却镌刻了厚重的足迹,即使被岁月抚平了,依然可以留下深刻的凹痕。
人到中年万事休,似乎对于生命的思索也有了几分成熟和睿智。可我依然还是会对那些强盛的生命力赞叹不已,对生命里执著的追求感叹不已。知道了生命是一个进取、拼争的.过程,就学会了如何去享受生命中的痛苦和快乐;学会了在痛苦中感悟生命,认识生命,在生命的快乐中体验生活的美好,认识生命的本质,懂得应对生命持有的态度。于是深信“生命是每个人的财富”这条真理。
生命像一面镜子,我们若是对它皱眉,它只会回我们以皱眉,我们若是对它微笑,它同样会回我们以微笑。许多人在为生命奋斗时,往往会遇到很多的困难。要是能以乐观向上的精神去对待这些困难,生命会变得更加精彩,更加绚丽多姿;要是以消极颓废的态度对待这些困难,生命只会变得更加黯淡,更加坎坷。然而,我不能说生命中的种种磨难就是痛苦的,有时候,痛苦也是一种幸福,一种快乐。关键看你如何看待,看你有一份怎样的心境。你是释怀的,生命之中的轻和重可以随时互换;你是坚强的,生命之中的一切苦难会让你更加强大。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主人翁保尔·柯察金在十月革命中终身失去了战斗能力,祸不单行,他因为伤寒又引发了胃炎,组织上不得不把他送回家去疗养。但是他却凭借着军人的顽强意志活了下来,此后他便开始锻炼写作本领,直至他全身瘫痪无法写作,肆虐的病魔纠缠着他,他甚至有过自杀的念头,可他依然凭借顽强的毅力,写了许多传世之作。《我与地坛》的作者史铁生,双腿瘫痪,后来又患肾病并发展到尿毒症,需要靠透析维持生命,可是每次见到他灿烂的微笑就仿佛他站在你的对面,丝毫没有让你感到他的残疾,只感受到那种温和的亲和力与旺盛的生命力。
这些耳熟能详的让我们感动的人和事,总是在我们艰难的旅程上照耀我们的灵魂,给我们指引,也告诫我们:人生,没有过不去的沟坎,人生就应该像一个五味瓶,盛满了酸、甜、苦、辣、咸。倘若里面装的只是糖,那么人生就太过单调乏味了。很多事实让我们明了,如果人生没有挫折与失败,没有难过与悲伤,就像探险家到动物园里看囚禁在笼子里的动物一样,枯燥乏味,生命也失去了它原本具有的精彩和自然。
生命是脆弱的,也是坚强的;生命是平凡的,也是壮丽的。生命往往是一场奇迹,演绎着平凡而又悲壮的故事,生命终究也是充满希望的。我们生活在这个大千世界,总是感觉自我是那么渺小,那样平凡,甚至似乎我们只是一粒尘埃,仅此而已。然而,数十亿的人们生活在同一个世界,不知道在不经意间就会有多少生命降临人间,又有多少人在此刻撒手人寰。因此,欢乐与悲伤在这个世界上同时上演,细细品来,不禁感慨:人世间,不乏悲剧,然而也不失快乐的色彩。生命是短暂的,是一去不复返的,人生如白驹过隙,一旦过去就不会再来。时间不可倒转,好好地热爱与珍惜自己的生命,把握人生中的每分每秒。生命如此鬼使神差,但生命总有它的轮回,上帝是公平的,它垂爱每个人,关上了一扇门,还有一扇可以打开的窗,我们每个人都是一道美丽的风景,既可装点别人的梦境,也能温暖自己的心灵。
【篇三:识闲】
列车急转弯处行进,总会发出沉重的“咔咔”声。正如这个时代,人们的焦灼可见一斑:一半是“活着就是要改变世界”的热血燃烧,一半是“人生本修行,万般皆身外”的洒脱自如。这种入世与出世的碰撞,紧紧地粘连着现代追逐者,虽苦苦挣扎,但挣脱不得。于是,“不识闲儿”成了现代人的口头禅,浮躁、聒噪、模糊、杂乱应运而生……
民间有个词语叫“穷忙”。在传统观念里,“穷”和“忙”连带着。以前,瞎忙是说忙得没有收获,挣不得钱,日子自然过得苦;现如今,“灶下终年做黑奴”,“一堆钞票一天粮”,做负山的蚊子,做奔走的蜜蜂,忙得没有策略、不得章法,多了钱财,穷了亲情友情,没了生存享受。大忙人——人生长河中的短命鬼,就这样炼成了!
我们的祖先是识闲的。仓颉造“闲”字:以木柱顶门板,防人私闯,求得自我闲暇。生产、生活虽然极其艰苦,但他们白天奔波的劳累,转入夜晚的家居休闲,打造闲静,拒绝打扰,不能不说是人生惬意的事情。
闲是生命的`延伸。这个世界,不可抗拒的就是前进,无论怎样争分夺秒,时间依然静默流淌。疾驰的背影,也仅仅是陀螺的写照,一种原地的无奈飞转。频于快节奏的工作,慢成为奢侈品。于是,借以消愁,许多人用“醉”与“梦”来麻痹自我。当忙成为一种习惯,何不强制自己,放慢脚步,放松眼眸,舒展紧缩的眉头,抛却心底的纷扰,慢慢地察觉生命里忽略的魅力?陶渊明做彭泽县令时,向往“云无心以出岫,鸟倦飞而知还”的生活;“八十身犹健,生涯学灌园”,陆游奔波官场与文学之间,一辈子手不释卷,笔耕不断,但“午窗无一事,梨枣弄诸孙”,识闲也促成了人生最大的乐事!“穿破绿钱多稚笋,惊飞红雨有幽禽”,他全身心投入闲适,体悟自然也是立体的,“风从苹末萧萧起,月过花阴故故迟”,“绿叶忽低知鸟立,青苹微动觉鱼行”,这种细腻,即使老眼昏花,陆游也能观察得到。是的,只有沉溺于万物变迁的细察,才能觅得生命的温存!
闲是智慧的留余。“心远地自偏”,山,远望,更幽;画,远看,更美。国学大师王国维这样解释“无我之境”:心闲,境自闲;心静,境自静。是的,“因过竹院逢僧话,偷得浮生半日闲”,唐代诗人李涉以“偷得”来表达追求闲适的艰辛:心中烦闷,到优雅的竹林中,麻木的心灵顿生欢愉。“竹影拂阶尘不动,月轮穿海水无痕”,心无旁骛,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怪不得苏轼对此念念不忘,也在竹院逢僧处建起“苏公竹院”,或许,是为了随时重温当年李涉与僧闲聊的情趣吧。还不够,哲理的搜寻才是最重要的!“谁道人生无再少?门前流水尚能西”,凡事必努力才知道结果,不能轻言放弃。四川青城山道观梁眉上,“境由心造,退一步自然宽;事在人为,休言万般皆是命”,却另有见地:对待任何事情,行为上,一定要坚韧不拔,不达目的不罢休;心态上,却要宠辱不惊,得失从容。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王国,但也有自己乐于安享的心灵世界。本心的如如不动,名利之喧又怎样挤得近来?
闲是思维的张力。偶读一文,说《物种起源》的作者达尔文,竟是一个“游手好闲”之辈。他就读爱丁堡大学没多久,转到剑桥大学,而后迷恋生物学,休学开始环球旅游,遍访世界各地专家。这个达尔文从不争名逐利,即便发表《物种起源》,也不愿抢在同时研究这个课题专家的前面,生怕抢了别人的名利。如此这般,演绎了一个游手好闲的典型反证!“静随芳草去,闲逐野云归”,从字里看,门里面的树木,自由自在地生长,决不旁逸斜出;旁逸斜出的,却是思想大门内游弋的思维。白居易的“自静其心延寿命,无求于物长精神”,所谓“心中无私天地宽”是也!异曲同工,范仲淹登临岳阳楼,看似赋闲,实则养神:“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保持一种恒定淡然的心态,是为了涵养心灵,“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思维的张力,把这种理念,悄然注入中国人的精神基因,一代又一代地传递、永续。
“道通天地有形外,思入风云变态中”,事物虽复杂,只要静观深悟,就会格物致知,得事物之理,得和谐心态。看来,心闲绝非慵懒,而是让人在浮躁中剔除杂念,把自己该做的事情做好。如今,悠闲无事或多事的人也不少。无所事事的人竟活得人五人六,确实让人气愤。让不劳而获永远躺在灵柩里,让自食其力活得体体面面,应该是识闲的神韵吧。
【篇四:不喜新,独恋旧】
多数人喜欢新:春花,新茶,鲜衣怒马。
而我只念老旧:古书,陈酿,故园老屋。
故乡总是老旧的好。
少年出行,青春做伴,梦想装满行囊,那是怎样的一份意气风发、慷慨激昂。待几十年后,一事无成,满头斑白,两目风霜,不想回却不得不再回故里,那是如何的一份近乡情怯?只是再希望看到的,依然是那山峦、那河塘,依然是那篱笆、那村庄……故乡对你的爱春风不改,故乡对你年轻的决绝只有包容。数十年来,你早已把她抛于脑后,她却对你始终如一,低眉守望。
如果你满身“八千里路云和月”的风尘,回到故乡,看到的却是一个小楼林立、车流拥挤、面目全非的故乡,那你情何以堪?只能把心安放在明月里那老旧的故乡了。
房子也要老旧的好。
老房子不必大,无须几进几出,亭台轩榭;也不必精,无须雕梁画栋,富丽堂皇。老旧才好。只要一个小小的院落,处处泛着久远烟火的温暖味道。老房子屋檐滴落的,是曾经的芳华;天井处明暗的,是经年的光阴;青苔上覆盖的,是泛黄的故事。
你熟悉它的每一个角落。你知道哪儿有唱歌的蟋蟀,哪儿有安静的蜘蛛,哪儿有独行的潮虫。你也知道哪儿适合白天打坐,哪儿适合秉烛夜读,哪儿适合临窗观雨,哪儿适合静卧听风。它早已和你合二为一了。
这样的老房子最好地处远郊,独门独院,不受商户车流之喧扰。喜山则近山,喜水则临水,喜闹时可以进城会友,喜静时可以闭门读书。
朋友也要老旧的好。
他无须是那个添香的红袖,也无须是那个不弃的朝云,更无须是那个为你种十里桃花的汪伦,只是他一定可以与你青梅煮酒,一定可以与你西窗剪烛,一定可以与你时不时地说说渔樵闲话,谈谈菊花桑麻。
你和他有数十年的交往,他是旧交,是故人,他懂你心。你在他面前嬉笑怒骂无须压抑,也不用伪装。他不会迎合,不会敷衍,敢于揭短,戳你痛处,在你得意忘形时,他会给你劈头盖脸地泼一瓢寒冬腊月里的.井水。
衣服也要老旧的好。
老衣服经过岁月的打磨,领口不紧不松,袖子不宽不窄,衣身不短不长,式样不土不洋。上厅堂之上不会招人艳羡讥讽,在江湖之中不怕沾染泥土灰尘。你穿在身上,它不会春风得意、沾沾自喜;你久挂橱中,它也不会觉得误入侯门、自艾自怜。
这样的衣服一定要棉布才行。
丝绸锦缎那是出身名门的大家闺秀,她委身于你分明觉得自己受到莫大的委屈,颐指气使,你站也不是,坐也不是,你承受不起。
只有棉布,如一个一起经过风雨的糟糠之妻,你未弃她,她未嫌你。她知道你吃什么口味的菜,喝什么温度的酒,那是一个旧物的贴心与舒适。
老旧,是平凡、是淡泊、是安然,也是从容。
【篇五:幸福的N个瞬间】
幸福就是早上醒来,看到一抹阳光恰好落到枕边。可以不用急着起床,躲在被窝里听着妈妈在厨房里轻手轻脚地忙碌,不一会儿荷包蛋的香味弥漫了整个房间。
幸福就是穿着白色的棉布长裙走在华灯初上的傍晚,经过一家音像店时正好响起一首久违的老歌。于是停住脚步将歌听完,许多美丽遥远的回忆在脑海中渐渐清晰起来。
幸福就是某个平淡的周末,在街道转弯处遇见初恋的那个人,没有太多的话,只是客气地问他是否别来无恙,然后向他介绍一直站在我旁边牵着我手的人。
幸福就是晚饭后盘腿坐在床上一针一针编织一条淡蓝色的围巾,心中想着他戴上围巾的样子——肯定像只小熊,于是忍不住笑出了声。
幸福就是夜深人静的时候独自在灯下看一本好书,偶然间读到的一句话语触动了内心最纤细的神经,无意中一抬头,发现橘红色的灯光柔柔地铺满房间。
幸福就是春天里偶然闻到路边阵阵花香,夏天里穿着鲜艳的T恤坐在海边看潮起潮落,秋天里走在满是法国梧桐的小街上,心里有淡淡的忧伤,冬天里在飘雪的时候站在路边吃热气腾腾的烤红薯。
幸福就是晚上加班到很晚,回到自家楼下时,仰头看见客厅的那扇窗户仍然透出点点灯光。
幸福就是在公园的长椅上看书,有一只皮球滚到脚边,把它拾起来还到追随而来的那个胖乎乎的小男孩手中,然后听他脆生生地说:“谢谢姐姐。”
幸福就是和大学同学聚会时,大家坐在一起回忆四年来每一个细小动人的情节,倾诉现实生活的得意与失意,讨论发生在身边的爱情故事……说到兴奋处大家肆无忌惮地哈哈大笑。
幸福就是上班上久了,重新坐在教室里听课,看着讲台上白发苍苍的教授传道授业解惑,低头记笔记时好像一下回到了大学时代某个平静的下午。
幸福就是和他过马路时,他紧紧拉着我的手;坐在他那辆旧单车的后面,晃动着两条腿,看见风吹乱了他的`短发。
幸福就是寂寞时接到久未联络的好友的电话,两人煲电话粥一个半小时。
幸福就是晚上穿着小碎花的睡衣坐在电脑前写文章,爸爸在客厅里看报,面前放着一杯泡开的碧螺春;妈妈在看电视剧,时不时还发表几句评论;猫咪“毛毛”蜷缩在沙发的一角睡得正香。
幸福就是清晨看到阳台上自己亲手栽种的米兰羞怯地开出朵朵金黄色小花;大扫除时在床底下发现那双“失踪”已久的皮鞋;看着外婆坐在摇椅里慢慢睡着,身上盖着我送给她的格子披肩。
幸福就是工作上受到领导表扬,从主任办公室出来后长长呼出一口气,然后夸张地做了一个胜利的姿势。
幸福就是在路边看到一位盲人乐手正在吹笛子,悠扬的笛声让人流连忘返,于是掏出身上所有的零钱。在转身离去的时候,脚步也变得轻快起来。
幸福就是翻看以前的日记,想起曾经在青涩岁月中经历的欢喜和烦恼,想起曾经的单纯和傻气,想起那个让自己怦然心动的名字。合上日记,嘴角情不自禁浮起一抹微笑。
【篇六:读人有益】
一个人就是一本无字的书。读人,比读用文字写就的书更难。很多人读了一辈子也没有真正读懂这本“人之书”。
有的人,在阳光明媚的日子里愿意把伞借给你,而下雨的时候,他却打着伞悄悄地先走了。
——你读他时,千万别埋怨他。因为自己不愿意被雨淋着(况且是人家的伞),也不愿意分担别人的困难,你能说什么呢?还是自己常备一把伞吧。
有的人,在你有权有势的时候,围着你团团转,而你离职了,或无权无势了,他即刻躲得远远的。
——你读他时,千万要理解他。因为他过去是为了某种需要而赞美你,现在你没有那种势力了,他也就没有必要再为你唱赞美诗了。在此,你就需要静下心来,先反思一下自己过去是否太轻信别人了?
有的人,面对你倾诉深情的时候,语言的表述像流淌着的一条清亮、甜美的大河,而在河床下,却潜藏着一股污浊的暗流。
——你读他时,千万别憎恨他。因为他是以虚伪的面具骗别人的人:人前人后也活得挺难,弄不好还会被同类的虚伪所惩罚,你应该体谅他的这种人生方式,等待他的人性回归和自省吧!
有的人,在你辛勤播种的时候,他袖手旁观,不肯洒下一滴汗水,而当你收获的时候,他却毫无愧色地以各种理由来分享你的果实。
——你读他时,千万别反感。因为有人肯分享你丰收的甜蜜,不管他怀着一种什么样的心理,都应该持欢迎的态度。你做出一点牺牲,却成全了一个人的.业绩,慢慢地,会让他学会自尊自爱。
有的人,注重外表的修饰,且穿着显示出一种华贵,而内心深处却充满了空虚,充满了无知和愚昧,那种无文化的形态,常常不自觉地流露在他的言语行动中。
——你读他时,千万别鄙视他。因为他不懂得服装是裁缝制作的,仅仅是货币的标志,而人的知识、品德和气质,却是一个人真正的人生价值。对于庸俗的人,你可以反观对照一下自己的行为。
读别人,其实也是在读自己。读真、读善、读美的同时,也读道貌岸然背后的虚伪,也读美丽背后的丑恶,也读微笑背后的阴险。读人,最重要的是读懂怎样做人。读人,是为了做一个真正的人。因此,读人时,要学会宽容,要学会大度,由此才会读到一些有益于自己的东西,才能读出高尚,才能读出快乐,才能读出幸福。
【篇七:幸福的正反面】
我坚信自己是幸福的,一向如此,因为实在找不到不幸福的理由。我猜,所有的不幸福都是通过比较得出的荒唐结论。当一种幸福非得和另一种幸福比较,而且一定要分出个高下来的时候,人便走向了自己幸福的反面。
我清晰地记得5岁那年,我有一块二毛钱。那个时代那个年纪,巨款啊,得意得紧。出去玩,回来,钱丢了,丢得只剩两分,好似晴天霹雳。我自然号啕大哭。外公见状,问我:“哭,能把钱哭回来吗?”
我愣住。
外公说:“如果能把钱哭回来,我陪你一起哭。”
我摇摇头,我当然知道钱是哭不回来的。“丢钱已经很惨了,哭一场,岂不更惨?”
我不再哭,终于明白,我丢了钱,但是,我不能丢掉我的幸福。
我就是在外公这样的熏陶之下成长的。于是,我有时候会很不理解别人的一些行为。
我不理解,考第10名有什么好沮丧的,谁也不能证明第一名一定拥有比第10名更多的知识。
我不理解,考上普通大学有什么好惭愧的,谁也不能保证重点大学的学生毕业后一定比普通大学的.学生混得好。
我不理解,开10万元的车有什么好悲哀的,城里面限速都是每小时80公里。
我不理解,职位低有什么好难过的,当大官的责任还更大呢……
有一句话让我很感动:幸福都是暂时的。也就是说,幸福就像是一个滑溜溜的皮球,一不小心就会溜走,但跑得不远,稍微用心,又可捉住。最关键的是,你自己是不是相信,你眼前的,就是幸福。
【篇八:被典当的青春】
青春,终是离我远去了,所幸,它散发的味道还在。
最远的青春是童年。小伙伴用三五颗糖果,换了我一本小人书。之后,我又用三五颗糖果,把它换了回来。小人书看过很多遍了,可还是舍不得把它放到别人那里,还是喜欢放在自己的枕头下面。
喜欢将丢弃的圆珠笔笔芯放到水里,让水面荡漾起一圈彩色的涟漪,那是把蓝色剥离后的颜色,是阳光的颜色。没有人在意这小小的污染,只当那是一个孩子,有着色彩斑斓的心。
讨厌一个人,会在墙上写上他的名字,然后写几句咒骂的.话。过几天,和好如初,又偷偷地跑来把那个名字涂掉,换成另一个人的名字。直到我们渐渐辨别了是非,渐渐地长大。
最疼的青春是爱情。青春年少,不懂珍惜。你在,我就与你牵手,一刻都不想松开。可是和你分开,我却也不伤感,这样可以独享思念的芬芳。
春天有多少伤口都不怕,因为坚信,在夏天会找到一块块补丁补好。
吵架拌嘴就像夏天的麻雀一样不可或缺,不管不顾地在纯洁的爱情里泼谎言的脏水,就像在雪白的墙上钉钉子,你是心疼那钉子,还是心疼那无辜的白?
爱情其实只是一颗不知道名字的果,被涂上了红晕。看着诱人,但只有吃下去才知道里面是酸还是甜。而所谓的婚姻,不过是风花雪月正在凋零,柴米油盐长势日盛。现在才知道,生活,不都是光洁如新的,也有生锈的一面。这并不妨碍我爱一切唱歌的人,爱一切从我窗前走过,借我的窗玻璃拢一拢头发,展露笑容的人。
青春里习惯了挥霍,以为一切都还可以重来,所以肆无忌惮地绽开,怒放。曾经的青春,被我典当给了谎言、烈酒、霓虹、八卦……我把大把的热情都赋予了青春,它却只给我打了一张白条,多少年过去了,时光依旧死乞白赖,不肯还债。
现在,我把青春典当给了回忆,什么时候,我才能赎它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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