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目标责任书-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书

时间:2022-11-23 04:27:09 范文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煤矿安全目标责任书-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书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是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第一,都是为了大家人身安全,如果大家想要了解关于安全相关知识,那么一起来学习以下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书这篇文章吧!

煤矿安全目标责任书-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书1

  一、安全生产目标

  煤矿企业是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本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经营方针。

  本矿生产经营必须遵守《煤炭法》、《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煤矿负责人(法人)和经营管理人(矿长)对预防煤矿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二、安全生产管理

  本矿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护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本矿的生产经营管理人(矿长)对本单位的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一)矿长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之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矿长未按照上述规定履行上述职责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矿长限期组织培训,并依法进行处罚。

  (二)矿长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本矿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停产,撤出作业人员,研究整改方案,直至整改合格。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存档。

  矿长未按照要求履行上述职责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矿长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矿长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从业人员依照本矿的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主管部门随时进行检查,发现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可以责令煤矿企业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矿长或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轮流带班下井,并建立下井登记档案。

  主管部门发现矿长未按规定带班下井的,可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三、安全生产预防制度

  本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治理和报告制度。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本矿矿长应当负责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煤矿企业未按照要求履行上述职责的,有国务院446号令第八条第二款所列情形之一仍进行生产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企业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予以关闭。

  四、安全事故的控制

  本矿建立起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层层落实。目标是: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乡(镇): 单位(盖章): XXXX煤矿矿长: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最新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文2

  一、安全生产目标

  煤矿企业是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本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经营方针。

  本矿生产经营必须遵守《煤炭法》、《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煤矿负责人(法人)和经营管理人(矿长)对预防煤矿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二、安全生产管理

  本矿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护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本矿的生产经营管理人(矿长)对本单位的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一)矿长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之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矿长未按照上述规定履行上述职责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矿长限期组织培训,并依法进行处罚。

  (二)矿长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本矿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停产,撤出作业人员,研究整改方案,直至整改合格。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存档。

  矿长未按照要求履行上述职责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矿长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矿长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从业人员依照本矿的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主管部门随时进行检查,现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可以责令煤矿企业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矿长或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轮流带班下井,并建立下井登记档案。

  主管部门发现矿长未按规定带班下井的,可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三、安全生产预防制度

  本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治理和报告制度。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本矿矿长应当负责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煤矿企业未按照要求履行上述职责的,有国务院446号令第八条第二款所列情形之一仍进行生产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企业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予以关闭。

  四、安全事故的控制

  本矿建立起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层层落实。目标是: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乡(镇) 矿长: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煤矿安全生产攻坚战目标责任书3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加强所属煤矿日常安全管理,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水平,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同时,要自觉接受、服从地方政府及其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创新隐患排查机制,完善隐患整改监督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三、推行安全生产风险预控体系。所属批准复工复产煤矿应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力争2015年前全面建成并推行安全生产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四、深化煤矿兼并重组工作。推进兼并重组煤矿内部深度融合,提升安全……

【煤矿安全目标责任书-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书】相关文章:

煤矿安全生产演讲05-28

煤矿安全承诺书煤矿安全生产承诺书范文03-31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06-12

煤矿安全生产保证书03-31

煤矿安全生产的演讲词12-09

煤矿安全生产计划范文04-03

煤矿安全责任煤矿安全演讲12-09

煤矿安全生产倡议书范文12-09

经典安全生产责任书-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