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工作计划4篇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我们的工作又将在忙碌中充实着,在喜悦中收获着,请一起努力,写一份计划吧。可是到底什么样的计划才是适合自己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质量工作计划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质量工作计划 篇1
为稳步提高工程技术科全体员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及为项目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促进各项质量管理活动及技术服务的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公司下达的质量管理工作指标,特制定20xx年度质量管理工作计划:
一、工程质量控制目标:
工程技术科围绕公司质量管理工作总体部署,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质量标准、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地方标准和质量要求,力争实现如下目标: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
档案验收合格率100%;
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为零;
(4)工序(分项工程)一次合格率90%以上,整改后合格率100%。
二、主要工作
(一) 健全和完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夯实质量工作基础。把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作为强化质量管理工作的重点。结合公司的实际,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形成公司主管领导纵向负责和工程技术人员重点管理与交叉检查学习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实现质量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二)完善各级岗位人员质量管理职责,做到责任内容明确。公司分管经理对质量管理工作统一指挥部署,对本单位质量管理工作负总责。同时要层层分解质量管理和控制目标,并落实到每一级管理人员身上。只有充分发挥质量管理人员的责任心,才能将质量管理水平提高一个新台阶。
(三)加强内部沟通。为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持续有效,实现质量目标,工程技术科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如:质量分析及技术交流会、组织专题活动(质量月、百日竞赛)等、促进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及时上报质量月报,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应进行分析,详细说明质量问题整改情况。工程技术科不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对阶段性质量管理工作、工程质量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找出不足或存在的问题,制定纠正预防措施。
(四)加强质量诚信管理,全面开展创建业主满意工程。公司要切实本着改进质量,提高服务为目的,确保“三个落实”,一是措施落实到位,公司要完善质量管理办法、质量控制措施,检查落实“三检制”等措施实施情况;二是监管手段落实到位,工程技术科要制定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对工程的关键工序、关键控制点必须进行监控检查;三是责任目标落实,要明确责任目标,细化分解到项目部、各班组(作业队),明确责任人,确定管理职责,形成目标、责任管理体系,定期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针对顾客的明示要求(合同、图纸)和暗示要求(进度、质量),开展顾客(业主、项目经理等)满意度调查,找出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注重业主反馈问题的整改和效果的跟踪,切实达到改进质量、提高服务的效果,达到顾客满意。对于业主反映强烈,存在质量问题严重的工程将一查到底,对相关负责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五)做好职工培训,稳步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工程技术科的几名技术员刚毕业没多久,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较好,但技术理论知识储备不足,缺乏实践经验,在理论联系实际、施工现场日常事务处理、突发事情的处理、工程质量控制细节及要点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在日常工作中需加强对新员工的扶、帮、带,使他们早日成为能独当一面的技术人才,同时提高工程技术科的整体素质。
(六)做好项目服务工作。项目开工前,根据工程规模为项目合理调配技术员,配合项目部做好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在主要工序验收前,工程技术科会同项目部做好自检和整改工作,确保工序验收合格率100%。
质量工作计划 篇2
20xx年XX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继续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新的管理模式,坚持“质量为本、安全第一”理念,以确保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为核心,扎实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督工作规范化、市场监管信息化,全面夯实质量安全基础,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全面完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总的工作目标是:消除监管盲区,全区报建工程受监率100%,受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100%;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监管工程均积极创建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争取创建省优质工程1项;全区力保安全生产零死亡,确保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二、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规范化,全面提升监管队伍业务能力
一是是强化层级监管力度,严格监督人员的考核和责任追究,以规范化监督为主要内容,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以省总站监督规范化记录用表“填写示例”为范本,以抽查监督人员项目监督记录的及时、真实、完整性为主要手段,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立奖惩机制,切实提高监督人员工作责任心,重点解决监管信息录入不全、监督记录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严等问题。二是对考核发现的不认真履职的一线监督人员组织到市站跟班学习,全面提高一线监督人员的监管水平。
(二)大力推进“示范工地、示范工程”创建工作,认真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
明确目标,认真执行《湖南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办法》规定,将阶段性达标验收作为安全监督的日常工作,将达标验收落到实处,力争全区施工现场达标验收率达100%。全区要力争创省级“示范工地”2个以上。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信息化建设
一是继续加强监管信息录入和使用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督信息录入工作,确保监督信息内容录入及时、准确、真实。同时,充分利用信息平台查询功能,及时查处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或一人多岗的违规行为。二是继续推进在建工程远程监控系统的建设工作。规模以XX区工程积极推行远程视频监控,一线监督工程师严格履行监督执法职责,加强现场质量安全控制,提高对项目的控制能力和管理水平。三是积极推进关键岗位人员定期考勤制度,要求全区所有在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每周到质安站进行指纹及影像考勤,并简报本周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或者到岗不履职的积难问题。
(四)科学管理,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一)强化工程结构质量控制。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施工现场结构工程质量控制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模板支撑系统、结构抗震措施以及钢筋连接和砌体结构组砌方法、构造柱等重要环节的监管,有效提升混凝土、砌体结构工程质量及观感水平。
(二)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严格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xx〕274号)要求,一要加强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程序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要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严格质量监测管理和工序质量控制,认真落实分户验收、竣工备案、工程质量保修等制度的执行;三要强化行为监督,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切实落实工程项目质量责任公示制度、施工过程质量责任公示制度以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等各项质量责任制度;四要引导施工企业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创先争优活动。
(三)强化建筑节能质量控制。重点把好施工过程中建筑节能设计变更及审查、施工质量检测和控制、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关,确保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确保外墙外保温结构安全。
(四)强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督管理。重点监督预应力工程、桥梁、高危边坡挡土墙的工程质量监督,加强对市政道路软基处理、路基填筑、主体结构混凝土以及主要功能的抽查和抽测,着力消除市政工程质量通病。
(五)强化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监督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加强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市场的监管,以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质量检测试验机构的资质审查,严格市场准入管理。二是强化对工程项目检测试验方案制定及实施情况的监管。
(六)强化对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对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依法履职的监管;二是加强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深化专项整治,强化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
(一)细化重大危险源防控管理。逐步完善重大危险源识别控制、台账管理、巡查检查等监控机制;继续开展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
、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重点要强化支模架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差别化管理工作要求,加强对重点区域、关键部位、关键岗位人员的督查和抽查力度;对关键岗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有检必查,坚决杜绝无证上岗。
(二)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一是要贯彻执行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制度。二是要加强对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拆使用单位、施工作业程序的督查力度。三是要强化对起重机械设备群塔作业防碰撞的安全监管。
(三)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管。要严把五个环节的关口,一是开工安全条件审查时是否有消防措施方案。二是督促建立施工现场施工用电用火审批制度,严格火源电源管理。三是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四是督促按规定配备施工现场灭火器材和水源。五是要求明确重点防火部位,设置警示标识和消防通道。
(四)强化稽查执法。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重点解决未报先建、违规建设等问题,坚持把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同步推进,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建筑市场秩序,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各类质量安全隐患。
(六)深入开展文明施工专项治理,强力推进“创建”工作
为实现我区建设“国际旅游休闲度假区”的目标,结合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强力推进,通过严把开工前条件审查关、强化日常巡查力度,深入开展文明施工专项治理,实行严管重罚,着力提升城区在建项目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确保在建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到位。
(七)落实安全生产教育,打造高素质从业队伍
20xx年度开展的施工、监理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及项目标准化竞赛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对于我区建筑业从业人员素质提升、项目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高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好的经验应该继续发扬,今年,我们将扩大教育面,让安全生产教育不仅仅局限于管理层面,要采取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方法,争取让一般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受到系统、正规的教育。同时,今年继续开展项目标准化竞赛活动,并且要细分奖项,指出每个项目的优缺点,使每个项目能看到自身的优点、学习他人的长处,进一步提升竞赛活动的影响力和促进作用。
(八)加强政治思想和队伍建设,树立监督执法良好形象
一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加强“科学发展观”等重要理论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准则》规定,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廉政承诺制度,要求监督人员向每个受监项目相关参建责任主体就监督工作程序和廉洁自律“十不准”等方面作出公开承诺,进一步确保规范监管行为,坚决杜绝“索、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
三是加强效能建设。严格依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绩效考核办法》的规定实施考核,强化对监督执法人员的效能监察和责任追究。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确保队伍廉政建设、质量安全两条“底线”,努力打造权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作风优良的监督执法队伍。
质量工作计划 篇3
为进一步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推进质量兴市工作,根据《市质量兴市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两个跃升,一个崛起”的奋斗目标,通过集中整治和加大监管力度,大力深化我市质量兴市活动,争取一年内制假售假、违法广告、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抽查合格率显著提高,食品市场抽样检测合格率保持较高水平,优质产品市场比重明显上升,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要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在规范、提高上下功夫。要突出抓好食品市场准入、日常规范监管、专项检查和长效监管机制建设,积极推进食品质量和食品交易市场分类监管,深化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工作,加快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大力推进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食品市场准入体系、质量监测体系、市场监管执法体系、经营者自律体系、责任保障体系和预警应急处置体系,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市场消费安全。
(二)深入开展打击“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反仿冒行为的执法工作和经验,研究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严厉打击利用境外登记的企业名称并以合同、协议、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产品的行为。打击假冒仿冒、虚假宣传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欺诈行为。
(三)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要研究制定无照经营查处、规范工作机制,列入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切实加大食品经营、网吧、车站、学校周边等重点行业和地区无照经营的取缔力度。加强对从事粮食、棉花、农资、日用消费品、汽车及零部件、成品油、钢材、装潢装饰材料等重要物资的无照经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优化市场经济秩序。
(四)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坚持每年安排四次以上商品质量检测,并将检测场所由城市的大中型市场、超市向质量问题相对较多的农村市场倾斜,检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完善流通环节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健全数据直报点制度。
(五)加强商标行政保护工作。在保证注册商标申请质量的基础上加快证照商标、续展商标审查工作。实施商标战略,继续开展“一所多标”工作,积极做好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推荐工作。进一步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涉外商标保护等工作。研究定牌加工企业商标监管机制,推广和完善商标授权经营制度。以商品批发零售市场为重点,遏制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加强商标行政执法区域协作,加大涉嫌商标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力度,切实保护商标专用权。
(六)加大整顿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力度。要继续把关系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广告作为整治重点,进一步加大广告监测力度,强化对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有效遏制和查处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广告。对违法率居高不下或发布影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违法广告的`媒体,要依法及时采取警示告诫、限期整改、暂停广告业务、取消广告经营许可等行政监管和处罚措施。加强对广告业的指导,促进广告行业自我管理、自我规范,推动广告业健康发展。
(七)建立质量监管长效机制。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建立以打假责任制、预警监控机制、快速反应机制、质量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为主要内容,专项行动与日常打假相结合,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重点整治与综合管理相结合的质量监管长效机制,使质量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明显遏制。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组织机构。为进一步加强“质量兴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平交易局,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
2、明确工作职责,狠抓任务落实。市局制定《市工商局质量兴市工作方案》,实行市局领导携分管科室包保责任制,各县区局、分局要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和总体目标,结合本辖区的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落实责任,制定工作计划,做好目标任务的细化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健全定期报告、考核奖惩等制度,确保质量兴市工作做到组织、目标、责任全面落实。
3、加强督查考核,推进工作开展。为确保全系统质量兴市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市局“质量兴市领导小组”每年开展四次以上督查工作,督查内容主要是各县区局、分局质量兴市工作的组织落实、责任分解、目标进度等情况,以确保市局质量兴市工作按照整体计划和时间进度要求全面推进。
质量工作计划 篇4
一、整治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把我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
具体工作目标是 年底。
蔬菜农残检测整体合格率达到90%以上;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
实施食品招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基本消除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基本遏止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彻底解决城乡结合部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无证照生产加工问题;建立不合格食品招回制度。
各综合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彻底解决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的问题;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出厂肉品合格率达到100%确保“两证、两章”出证率达到100%区生猪屠宰企业达到国家Ⅱ级标准以上。市场(超市)冷库、肉类制品加工企业等经营的动物产品附证率100%;有效遏制运输、加工、贮藏、销售、使用病死、病害动物及产品行为;动物产品兽药、饲料添加剂残留超标率和检出率进一步下降;确保不发生经营、使用违禁兽药、饲料添加剂行为;兽药、饲料生产企业产品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实现100%;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入厂检出的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确保对注水猪、病害猪不屠宰。
其中大型企业达到95%以上;重点区域的制假售假重大违法活动基本得到杜绝。劳动防护用品等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获证企业生产产品的抽查合格率提高到90%以上。
二、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全市专项整治的重点产品是:食用农产品、食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以及进出口商品;重点单位是:蔬菜生产基地、规模畜禽和水产品养殖场、屠宰(厂)场、饲料加工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生鲜产品超市、小食杂店、小型餐馆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区域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以及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主要任务是开展以下八个专项整治: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进行整治;加强对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和“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的监测;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农产品的行为。
(二)重点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婴幼儿配方乳粉、小麦粉、大米、酱油、醋、灭菌乳、巴氏杀菌乳、碳酸饮料、矿泉水、纯净水、方便面、饼干、冷冻饮品、白酒、葡萄酒和啤酒等16类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针对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不按国家强制性标准生产行为,生产加工食品和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大力开展治理整顿。全面普查生产企业情况,建立质量档案,推进10类产品生产企业加入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进行生产、销售以及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
(三)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农副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小商店、小食杂店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经营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照经营问题突出和制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四)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餐饮单位卫生管理实现“五统一”管理,即档案统一、标识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培训统一;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五)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加强对猪肉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监管,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猪肉进入加工和流通环节。
三、整治时间和步骤
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全区专项整治行动从 年 月下旬开始至 结束。
第一。动员发动阶段制订具体方案,分解工作目标,落实整治任务,做好发动部署。
第二。集中整治阶段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全面开展检查,集中进行整治。
第三。巩固提高阶段(总结整治工作经验,组织督查验收,完善相关制度,巩固整治成果。
四、组织领导和分工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具体分工是全区专项整治行动在市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区政府成立 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区相关部门组成,农产品整治组。由区农业局牵头。负责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二)区相关部门组成,生产加工食品和有关消费品整治组。由质监 分局牵头。负责落实生产加工食品和有关消费品的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三)区相关部门组成,流通领域食品整治组。由工商 分局牵头。负责落实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四)区相关部门组成,餐饮消费整治组。区卫生局牵头。负责落实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工作。
(五)市相关部门组成,猪肉整治组。由区农业局牵头。负责落实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六)区相关部门配合,新闻信息组。由区政府办牵头。负责组织专项整治宣传和新闻发布会等工作。 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听取各乡镇、街道和各工作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组织对各地、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验收。
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乡镇、街道、各工作组实行联络员联系制度, 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监 分局。定期通报专项整治有关工作安排和进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要结合各自实际,制订本区域专项整治实施细则;各牵头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方案。方案中要明确具体的整治目标、任务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对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要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要为专项整治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二)落实责任。全区专项整治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责任体系。各乡镇、街道要将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到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部门分解表》见附件)将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因此发生事件的地方,要依纪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专项整治中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地方、部门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
(三)密切配合。全区专项整治工作量大面广、涉及部门多,加强协作。一项系统工程。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围绕方案确定的目标和重点,做到令行禁止,协同配合,相互支持,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专项整治中,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标本兼治。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履行监管职责,注重实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高效。整治工作不能走形式,要花力气,切实解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取得实际效果。整治工作要标本兼治,治本上要下真功夫。要加快相关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有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要认真实施食品等产品的质量追溯和召回制度,实行质量信用等级分类监管,逐步形成失信惩戒机制和长效监管机制。
(五)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要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大力宣传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正确引导消费。要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生产安全产品、销售安全产品、使用安全产品的良好社会氛围。专项整治期间,有关部门每月至少联合召开一次会议,发布权威信息,通报工作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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