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工作计划锦集6篇
时间过得太快,让人猝不及防,又将迎来新的工作,新的挑战,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计划吧。可是到底什么样的计划才是适合自己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传染病工作计划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传染病工作计划 篇1
20xx年我院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中,重点要抓好手足口病、甲型HINI流感、艾滋病、肺结核、鼠疫、霍乱、麻疹、流行性腮腺炎、细菌性痢疾、伤寒与副伤寒、病毒性肝炎(重点为乙肝)等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把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纳入医务人员规范化培训、继续医学教育、岗位培训制度中管理,将传染病防治知识,作为卫生技术人员业务培训的主要内容,并进行考核,与奖金挂钩。计划全年给医务人员培训传染病不少于2次。
一、培训目标
在20xx年在岗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中,重点抓好手足口病、甲型HINI流感、艾滋病、结核病、鼠疫、霍乱和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通过培训,达到下列目标:
(一)使本院医务人员,掌握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的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医疗规范、流行病学知识、医疗关怀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医疗救治技术,降低病死率,做好自生防护,杜绝院内感染。
(二)临床一线人员及检验科人员,掌握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的基本知识、流行病学知识、流行病学调查方法、预防控制措施、消毒、隔离、防护等知识和技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并做好自生防护工作。
(三)使本院医务人员掌握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的基本知识、流行病学知识、基本防护措施、疫情报告程序及公众预防指导原则。
二、培训对象
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要覆盖各科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从事与传染病防治工作有关的人员。包括:预防保健、临床医护药技、检测检验、管理、宣传教育等。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和与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有关的专业知识。
(一)法规部分
《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
(二)专业部分
艾滋病、甲型HINI流感、结核病、霍乱、鼠疫、手足口病和呼吸道传染病等防治现状;病源学和致病机理;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的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诊断程序和诊断标准及鉴别诊断;传染病相关疾病;传染病防治宣传和健康教育以及传染病网络报告等相关知识。
四、培训方式
全员培训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以授课培训为主,充分利用互联网、多媒体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组织相关会议时要注意安排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把培训作为重点内容。医院感染科、内科医生、本院传染病主诊医生等直接从事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专业人员采取集中培训等形式进行培训。
五、组织管理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指导、逐渐负责、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全员培训工作。
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和培训方式,并由院领导小组按标准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建立、健全培训档案,对培训情况进行登记考核。各科室在全员培训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组织与管理,及时解决培训中发现的问题。
传染病工作计划 篇2
为确保学生身体健康,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惠济区学校中小学传染病防控工作通知》,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卫生及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明确卫生防病的任务和应采取的措施。
2、全面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疾病预防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技能,增强传染病和突发事件报告意识。
3、学校遵循“预防为主,严堵源头为重”的'原则,成立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建立防控传染病应急预案,使学校对各类传染病的预防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切实有效地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
二、传染病的防治措施: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及时对发现传染病或暴发流行的传染病采取必要的措施,针对传染病流行的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重点抓好传染病预防和报告工作
1、疫情报告
一旦发现师生患有传染病或发现有传染病流行时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为及早发现和及时报告疫情做到:(1)切实落实非常期间的晨检制度;
(2)班主任每天进行巡视;
(3)专人负责学校疫情报告;
(4)建立专门的传染病登记册。
2、疫情控制
一旦发现疫情,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1)协助开展个案和爆发疫情的流行病的调查和采样工作。根据病人的流行病学史、症状、体征和实验室检查结果,找出共同特征。分析病人的分布特征,查找可能引起疾病流行的因素。采集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血液和水、食物等标本。
(2)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3)根据控制疫情需要要求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性服药或疫苗应急接种。
(4)发生疫情重大流行时,执行政府依法做出的停课决定。
3、预防措施
(1)把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有专人负责,并列入工作考核。
(2)开展对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防病知识教育,开设健康教育课,使学生掌握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3)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改善卫生设施,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和饮水卫生,防止病从口入。
(4)根据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预防接种程序,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传染病工作计划 篇3
一、指导思想
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依靠科技进步,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全面开展消除疟疾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各项目标。
二、疟疾流行特点与流行区分类
我市属疟疾的非恒定性和低流行区域,以间日疟为主,主要传疟媒介为中华按蚊。经过多年综合防治,我市消除疟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年达到了卫生部确定的基本消灭疟疾标准。近年来,全市疟疾疫情时有波动,但发病率呈下降趋势,连续多年控制在0.5/万以下。卫生部根据年疟疾疫情报告,确定疟疾流行区以县为单位分四类:一类县(区)为3年均有本地感染病例,且发病率均大于或等于万分之一;二类县(区)为3年内有本地感染病例,且至少1年发病率小于万分之一;三类县(区)为3年无本地感染病例报告的流行县;四类县(区)为非疟疾流行区。对照上述标准,我市9个市(县)、区中,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新区为二类县(区);滨湖区、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为三类县(区);无一类县(区)和四类县(区)。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年,全市实现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到年,全市达到消除疟疾标准,并继续开展巩固监测工作;到20xx年,全市通过省消除疟疾考核认证;到年,巩固消除疟疾达标成果,确保疫情不反复。
(二)阶段目标
1.到年, 4个三类县(区)和3个二类县(区)实现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的目标,年底前达到消除疟疾标准。
2.到年,江阴市、宜兴市实现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的目标,年底前达到消除疟疾标准。
3.到年底,所有市(县)、区达到国家消除疟疾标准,并继续开展巩固监测工作;到年,全市通过省消除疟疾考核认证;到年,巩固消除疟疾达标成果,确保疫情不反复。
(三)工作指标
1.技能培训
(1)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从事疟疾防治相关业务人员,接受过疟疾防治知识及消除疟疾工作技能培训的比例:年达到95%以上;年达到100%。
(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产、儿童、传染等专科医院从事内科、妇科、儿科、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等临床专业的医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生以及二类县的村卫生室医生,接受疟疾防治知识和诊断、治疗技能培训的比例:年达到95%以上;年达到100%。
(3)市和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产、儿童、传染等专科医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相关检验人员,接受疟原虫血片镜检技能培训的比例:年达到95%以上;年达到100%。
(4)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接受过疟疾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的比例:年达到95%以上;年达到100%。
2.发热病人疟原虫血片镜检
(1)到年,市和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妇产、儿童、传染等专科医院全部能够开展发热病人疟原虫血片镜检。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开展发热病人疟原虫血片镜检的比例:年达到90%以上;年达到100%。
(4)所有网络直报的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接受实验室检测的比例:年达到100%;镜检阴性的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得到基因检测的比例:年达到75%;年达到100%。
(5)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自境外疟疾流行区入境的发热病人进行疟疾筛查的比例:年达到100%。
3.病例报告、治疗和个案调查
到年,疟疾病例诊断后12小时内网络直报率达到100%,疟疾病例规范治疗率达到100%,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率达到100%。
4.疫点处置
到年,疟疾疫点处置率达到100%。
5.媒介防制
在疟疾传播季节,二类县(区)居民使用蚊帐、纱门纱窗等防护设施的比例:年,达到80%;年,达到90%。
6.健康教育
(1)到年,二类县(区)居民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中小学生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边境口岸和卫生检疫相关工作人员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100%。
(2)在出入境口岸、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等场所放置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材料的比例:年达到90%;年达到100%。
7.到年底,以市(县)、区为单位,全部通过消除疟疾考核认证。所有通过认证的市(县)、区,县级综合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继续保持完备的疟原虫血检设施和能力,所有疑似疟疾病人均能及时得到实验室疟原虫血检,流行病学不能确定感染来源的疟疾病例均进行实验室基因鉴定。
四、防治策略和措施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不同地区疟疾流行特点、防控工作和能力状况,采取适当的防治策略和措施。其中,二类县(区)实施以清除疟疾传染源、阻断疟疾在当地传播为重点的综合措施;三类县(区)实施以加强疫情监测和输入病例处置、防止继发传播为重点的综合措施。
(一)加强传染源控制和管理
1.及时发现疟疾病例。按照逐级培训的原则,开展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业务人员的疟疾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由市培训到市(县)、区,市(县)、区培训到社区和乡村,按期达到疟疾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指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具备开展疟原虫血片镜检的能力,配备发热病人血片镜检所需器材,及时对“三热”病人开展疟原虫血片镜检,按期达到发热病人疟原虫血片镜检工作指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网络直报的所有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都要进行疟原虫血片镜检,并采制滤纸血;镜检阴性的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要进一步进行实验室基因检测,按期达到疟疾病例实验室检测工作指标。
2.规范治疗疟疾病例。对发现的所有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都要按照卫生部制定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进行规范治疗,其中对境外输入的疑似恶性疟病例可直接采用青蒿素类药物进行治疗。对所有疟疾病例要进行全程督导服药。为提高临床治疗及时率,市和市(县)、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规定储备一定数量的抗疟药品,并加强对药品保存和使用的管理。年底前,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储备用于治疗间日疟的`氯/伯喹至少30人份,用于治疗非重症输入性恶性疟的复方青蒿素类口服药至少10人份,用于抢救治疗重症输入性恶性疟的青蒿素类注射剂至少10人份(蒿甲醚和青蒿琥酯各5人份);每个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储备氯/伯喹至少10人份,复方青蒿素类口服药至少5人份,蒿甲醚、青蒿琥酯各1人份。年后的药品储备数量根据各地消除疟疾工作进程进行调配。
3.依法加强疟疾疫情报告与病例核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发现的所有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都要在1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对网络直报的所有疟疾病例进行疟原虫血片镜检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流行病学个案调查。所有镜检阴性的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血片,要送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复核;所有镜检阴性的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滤纸血,要送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进行基因检测。
5.有效落实休止期根治和人群服药。各地要在每年疟疾传播休止期,组织对上年度发现的所有间日疟病例进行休止期根治。
(二)加强媒介防制
2.抓好个人防护。提高居民防蚊意识,提倡在疟疾传播季节使用驱避剂、蚊香、蚊帐、纱门、纱窗等防护措施,减少人蚊接触。
(三)加强健康教育
1.强化公众疟防宣传教育。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要结合“全国疟疾日”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和国家消除疟疾政策,提高居民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疟疾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开发和制作健康教育材料,为开展公众宣教提供技术支持。
2.强化出入境人员健康教育。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要在出入境口岸设置公益广告宣传栏或电子屏幕等设施,在出入境旅客通道摆放疟疾防治宣传材料,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旅游部门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组织对领队、导游人员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培训,向旅客和游客宣传疟疾防治知识。
3.强化中小学生健康教育。教育部门要对辖区内中小学健康教育进行部署和安排,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工作指导。中小学校要结合健康教育课或主题班会活动,每年开展一次疟疾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并通过发放规范性宣传教育制品等方式,向学生家庭宣传相关防治知识。
4.强化社区宣传教育。二类县要在各医院候诊大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大型工程建设工地等场所,设立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三类县应在大型工程建设工地等场所设立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栏。
(四)加强流动人口疟疾防治
1.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建立卫生、教育、公安、商务、旅游、检验检疫等部门参加的流动人口疟疾防治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与工作交流。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定期向公众发布境内外疟疾流行状况和相关信息。旅游部门按照卫生部门的统一部署,定期或不定期向旅游者发布境内外疟疾流行状况和相关信息。
2.开展出境人员疟防知识宣传和防护。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要对出境人员宣传疟疾防治知识,提供咨询服务。旅游、商务等部门要督促旅行社、劳务派出机构等有关单位为出境人员提供抗疟药品和防蚊设施,并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对出境人员疟防知识宣传和培训。
3.做好入境人员疟疾筛查工作。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在入境口岸对自境外疟疾高流行区入境的发热病人进行疟疾筛查,及时向卫生部门通报疟疾病例信息。各级卫生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返回居住地的境外输入疟疾病例以及居住地周围人群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相关人员特别是同批集中入境人员进行追踪随访和健康宣教。旅游、商务等部门应及时提供相关人员信息,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入境人员疟疾防治相关工作。
4.加大境内流动人口疟疾防控力度。在疟疾流行区建设大型工程,建设单位要为施工人员提供蚊帐等必要的疟疾防护用品,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并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疟疾防控工作。流动人口疟疾病例实行属地化管理,由病例发现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及时向感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信息,协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公安、卫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流动人口疟疾病例追踪、重点人群筛查和相关信息沟通等工作。
(五)加强疟疾监测检测网络建设
1.健全全市疟疾实验室网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规范开展发热病人的疟原虫血片镜检。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所有网络直报的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血片进行复查,并抽查至少5%的发热病人阴性血片。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确诊的疟疾病例血片进行复核,并抽查1%的发热病人阴性血片。各级实验室要定期进行技能考核与质量控制,确保实验室网络正常运行。
2.开展主动病例侦查。二类县(区)每个镇(街道)在疟疾传播季节至少开展5次主动病例侦查,对近2周的发热病人进行疟原虫血检或RDT检测。
3.做好消除疟疾地区的监测工作。对已达到消除疟疾标准的地区,继续开展相关医务人员疟疾诊治技术培训,重点加强临床疑似疟疾病例的实验室检测和流行病学追踪调查,并加强对来自疟疾流行区人员的疫情监测,防止出现继发病例。
五、政策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制
市人民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血地防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市消除疟疾工作,建立由市血地防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多部门协作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消除疟疾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发挥血地防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职责任务,完善政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工作到位。军队系统消除疟疾工作按照军队管理体系组织,与当地政府消除疟疾工作计划同步实施。武警、公安现役部队的疟疾防治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地方政府统一领导。
(二)依照法律法规,科学消除疟疾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方案,依法、科学开展消除疟疾工作。
(三)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开展消除疟疾工作。卫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消除疟疾行动计划和政策措施,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消除疟疾工作相关内容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部门负责安排疟疾防治专项经费,并加强资金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公安、旅游、商务等部门配合卫生部门,加强出入境人员疟疾防治健康教育、疫情监测和出入境防病管理,及时与卫生部门沟通有关信息。文广新部门负责安排多种形式的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教育部门负责在中小学校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科技部门负责将疟疾防治科研项目列入科技计划。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协调抗疟药品、试剂的生产供应。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各级爱卫会的作用,进一步完善蚊虫等病媒生物防制管理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
(四)抓好队伍建设,提高技术水平
市和市(县)、区两级分别建立消除疟疾专家技术指导组,健全寄生虫防治与病媒生物防治专业队伍,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消除疟疾技术方案,为实施消除疟疾行动提供技术支持。市卫生局要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负责疟疾等寄生虫病防治的专门科室并配备得力人员,负责消除疟疾行动的组织实施和督导评估;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明确承担消除疟疾工作任务的科室,并配备专职疟疾防治专业人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有专人负责消除疟疾工作。各级卫生部门逐级分期分批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保证培训质量,提高业务水平。
(五)加大财政投入,落实经费物资
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根据当地疟疾流行程度和消除疟疾工作实际,将消除疟疾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全球基金项目管理要求,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二类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建立全球基金项目单独账户,三类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有消除疟疾专项经费账目。合理利用全球基金和各级财政安排的疟疾防治资金,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和审计,保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广泛动员和争取社会力量提供资金和物资,支持消除疟疾工作。
(六)强化工作责任,严格督查考核
各地要根据国家和省、市行动计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消除疟疾实施计划和方案,并将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根据“科学、定量、随机”的原则,制订详细的督导检查方案,定期不定期开展自查和抽查。到年, 4个三类县(区和3个二类县(区在达到消除疟疾工作目标并完成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向市血地防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到年市、市在达到消除疟疾工作目标并完成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向市血地防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到20xx年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市参加省级达标考核认证。市血地防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对各市(县)、区进行复核,并确认达到相关考核标准后,报请省人民政府血地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评估。
传染病工作计划 篇4
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对保障全校学生及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意义重大。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各种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切断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这三个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传染病预防
1、按照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学校人口密集的特点,容易在学生中发生的常见传染病,如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痢疾、肠道传染病等,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和预防措施的卫生健康教育工作。
2、定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师生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促使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
3、定期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昆虫及其它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危害。
4、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
疫情的报告和管理在预防、控制和消灭传染病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准确及时的疫情报告是控制疫情蔓延的情报信息,健全的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是确保疫情报告准确及时的关键。疫情报告时限和办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每个教职工及学生均为法定疫情报告人,学校医务室为我校责任疫情报告人。任何人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均有报告的责任和义务,可用口头、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学校迅速报告,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如果隐瞒不报、漏报、谎报或延期报告的,要追究当事人有关责任。
三、传染病控制措施
1、经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学生应当办理休学手续),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2、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3、建立学生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及时切断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途径。
4、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并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定期安排全校范围内的消毒工作。
四、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学校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传染病预防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以及在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依法查处直接责任人,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传染病工作计划 篇5
学校是人群密集的场所,学生是易感人群,极易被传染病感染并造成流行。为了贯彻落实《县教育局关于转发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保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以科学的观点,人本的意识,和谐的主题为中心,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管理和应急机制,切实做到对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二、实施措
(一)成立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二)完善传染病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建全传染病报告网络。
班主任、科任教师如在晨检、午检中发现病例,应立即报告校主管领导,采取相应措施。学校疫情报告员向县疾控中心和教育局主管局长报告,主管局长向局长办公会议通报。卫生部门上报卫生局主管领导。h
(三)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
1.各班要严格执行晨检、午检制度。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疫情统计报告,于晨检、午检后1小时内,统计出勤情况,严格筛查学生缺课原因,追查病因,并及时上报各类传染病病例。目前尤其对于水痘、腮腺炎、麻疹、风疹、流脑、手足口病的学生尤为关注。要求学生提前10分钟进班,班主任教师首先要仔细观察学生精神状态,发现萎靡、发热和皮肤异常情况的学生及时通知领导小组进行筛查。
2.实行传染病快速报告制度
(1)同宿舍、同班级一天内发病3例或连续3天内多例(5例以上)学生患病,并伴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要在24小时内报告。
(2)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立即报告。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要在24小时内报告。
(4)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4小时内报告。
(5)发现甲类或甲、乙、丙类传染病暴发出现,1-2小时内必须报告。
(四)做好宣传普及工作
1.加强师资培训。以"学校传染病的防控"为主要内容,对班主任、住宿生管理员进行岗位培训,并利用全体会时间对全体教职工进行传染病知识的.培训,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为晨检、午检的落实寻找科学依据,共同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2.在学生和家长中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下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向家长宣传传染病防控知识,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
(五)构筑防病屏障
1.疫苗接种。疫苗接种是预防传染病的积极有效的方法。
2.切断传播途径。
(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要结合传染病预防重点工作,及时清整校园死角,清除蚊蝇滋生地,清除园林绿地、闲置空地、垃圾杂物,彻底消灭卫生死角。
(2)开窗通风,让教室有足够的新鲜空气,是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有效方法。
(3)鼓励学生多到室外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加强免疫力。
3.隔离传染源。严格按照《传染病法》规定的隔离期实施病员规范隔离。复课时要有卫生部门(传染病医院)开据的病愈证明方可进校上课。水痘隔离14天,并结痂完全脱落,腮腺炎从发病至少10天,并腮腺肿大完全消失。
4.室内消毒。由总务处安排专人,按学校制定的制度进行。
5.日光消毒:对于寄宿学生的被褥、垫子不易擦拭的物品要定期清洗干净,并在日光下暴晒,可以起到良好的杀菌效果。
6.养成勤洗手的好习惯,教育并督促学生用肥皂和流水洗手。可用淡盐水漱口,清洗鼻腔,不用公用毛巾及手帕。
三、工作要求
(一)学校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落实好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人员、物资、经费得到保障。
(三)严格落实防控工作措施,认真处理好各环节工作。对措施不力、引起严重后果的,对迟报、瞒报疫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传染病工作计划 篇6
为了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抓好xx年传染病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制定我乡传染病工作方案如下:
一、背景及主要问题
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经全乡全体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并取得一定成效,如大部分医务人员管理制度、有关登记进一步规范,传染病报告率、及时率、登记率大幅度提高等。但是,仍存在一定问题,如部门医务人员的有关规章制度如相关人员职责、有关登记如门诊日志、传染病专册登记仍不够规范,少数单位传染病报表、报卡仍不能按规定时间上报、对收到的传染病手工报告卡没有进行严格审核,有的报表填写也不规范,极少数人员没有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如按月报表这项基本职责没履行,该上报的材料没上报。
二、目标指标
1、要求继续规范:
(1)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自查核实制度、奖惩制度、培训制度;
(2)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相关人员职责;
(3)各级门诊、病房传染病报告专册登记;
(4)院公卫办传染病收报专册登记、自查该核实专册登记、重大疫情专册登记、节假日疫情值班专册登记。
2、加强传染病登记与报告质量管理。
(1)法定乙类传染病报表、卡片按规定时间填、报;
(2)完成传染病漏报调查和管理工作督导;
(3)与传染病有关的登记率、登记完整率达到95%以上;
(4)流脑、乙脑、伤寒、狂犬病登重要传染病个案调查率和疫点处理率达到100%;
(5)传染病报表率、及时率、填写完整率和医生填卡及时、完整准确率分别达到95%以上;
(6)网上传染病报卡及时率、完整准确率分别达到98%以上;
(7)传染病漏报率控制在5%以内;
(8)重要传染病分病室隔离治疗率达到100%。
三、对策措施
(一)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组织开展对院部及全乡各村卫生室、卫生所、个体诊所督导或为定期检查,提高传染病管理质量。督导和检查本单位或下属医疗单位传染病和非传染病的登记和报告,以及报表、报卡质量,对不符合要求单位,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报卡的情况实行逐月通报制度。
(二)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乡卫生院对各单位都要完成一年一度的以会代训任务,并上报培训资料。其内容为:以会代训通知文件(有培训内容)、报到名册、考卷、培训专题小结等。
(三)继续加强对乡村医生报告的管理,健全传染病登记和报告制度。卫生院要继续帮助基层报告建立和健全报告制度和传染病登记,并做好经常性的督导工作。卫生院公卫办按统一要求规范门诊、病房的有关登记,并落实登记的`及时、完整准确。
(四)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管理,不断提高报告质量。按《湖南省传染病疫情报告暂行规定》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门诊、病房接诊的所有传染病在及时登记并填卡以后,按法定时间报告管理科室,院公卫办对辖区内所有传染病报告卡在及时进行审核登记以后迅速进行网上质保。
严格网上报卡时限,不得直报无效卡(既缺详细地址、14岁以下儿童缺家长姓名、无报告单位、无病名、无发病日期等),月报以村为单位填报、年报做分村、分月填报。报表必须填写准确、完整。暴发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先以电话方式报告,在经调查处理后进行网络直报。
(五)严格传染病传染源的管理,防止交叉感染。乡卫生院加强对就诊传染病人的隔离管理,对所有接诊的甲、乙类传染病应采取粉饼就诊传染病人的隔离管理,对所有接诊的甲、乙类传染病应采取分兵种隔离治疗措施,严格探视和传染病室三区分制度。
(六)及时调查处理突发传染病疫情。本院对可能发生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或流行,以及有流行趋势的传染病要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并专题报告;卫生院对入院治疗的流脑、乙脑、
狂犬病、伤寒等应及时做好个案调查与报告。
(七)开展传染病疫情漏报和管理工作督导。20xx年卫生院按《全国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和考核方案》,对本级和下设门诊、卫生所、卫生室、个体诊所的传染病漏报调查和工作质量督导,每一个季度不少于一次,对辖区内传染病管理工作检查全年不少于4次,各次漏报调查或检查考核有记录,并做好专题小结上报。
(八)做好资料管理。本单位对上级或本级当年传染病管理计划、总结、单项工作小结、检查考核原始记录、培训资料小结、宣传底稿、月年报表、疫情简报、相关文件等应做好归档管理。
四、重点工作进度安排
(一)、一至十二月做好:
(1)上年十二月份传染病报表和上年年度报表;
(2)本年各月各时间内报卡适时审核、登记,网上直报、月报汇总上报。
(二)、三月份对责任疫情报告人组织以会代训、下发工作计划和考核方案:对辖区内各医疗单位1—3月份的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记录。
(三)、六月份按下发的督导表内容完成督导,并填报;对辖区内医疗单位4—6月份的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记录。
(四)、七月份对上半年度辖区传染病进行漏报调查和检查。
(五)、九月份对辖区内7—9月份的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记录。
(六)十月份按下发的督导表完成并填报。
(七)十一月份对各级医疗单位1—10月份的传染病进行漏报调查,小结上报。
(八)十二月份对辖区内医疗单位10—12月份的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记录;以及全年工作检查。
根据对医疗保健单位的督导检查和传染病漏报调查结果,以及传染病报表、网上报卡的及时、准确、完整情况,有关材料的上报情况,开展工作质量评估,工作质量高的报表请领导给予精神和物质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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