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佳玮: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不如饮美酒
张佳玮: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不如饮美酒
导读:关于喝酒的小文,当做科普了。
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
不如饮美酒,被服纨与素。
——《古诗十九首·驱车上东门》
我不太会喝酒,只爱尝味儿。但喝酒好玩处不只在酒,在喝酒的人、情境、心情。不同的地方,喝酒的风范,真是不太一样。在巴黎过圣诞节,我和几个中国同学说要喝酒聊天,拉人来凑热闹;一个俄罗斯女同学听了,喜动颜色。当天晚上,我们围着自家的吧台,打开一瓶甜白葡萄酒,各斟半杯,正且饮且饮,有兴冲冲敲门声。开门时,见那俄罗斯女同学背个大包压弯了腰,忍者神龟般杀进来。拉开包拉链:伏特加、葡萄酒、梨子酒、苹果酒、各类果汁、啤酒、杜松子酒、朗姆酒,还有一包波兰菜馅大饺子。她抬头看看吧台那孤零零一瓶酒,满脸疑惑:
“你们不是要喝酒吗?”
各人心里,酒和酒又不一样。比如我外婆生前,就觉得酒只分两种:凶的,不凶的——凶的是蒸馏酒,不凶的是酿造酒。我妈则认为酒该这么分:南方人喝的,北方人喝的——对北方人的酒量,我们江南老一代深为敬畏,谈虎色变,平时饮宴,南方朋友叫板,任怎么喝都奉陪;遇到北方朋友,上桌前先给人认个怂告个罪,才敢动杯子,还经常叮嘱我们别和北方人喝酒:
“一过扬子江,酒量不一样!”
我叔叔当年结婚,场院里摆酒席,杀翻两头猪,请遍同僚;三位山东来的同事,只坐在角落里,微笑,喝酒。本地无锡小伙子,年轻气盛,能对着啤酒瓶吹喇叭,就觉得自己有本事了;举着啤酒瓶,上前去挑事:听说北方朋友能喝,咱们干一个?山东老乡摇头:不要了吧……无锡小伙子不更事:不行不行,大喜的日子!山东老乡三四番推不过,于是来了句:
我们不习惯喝黄酒和啤酒,这样吧:你们诸位喝啤酒黄酒随便,我们陪着喝白酒,如何?
结果是:等猪头肉上桌时,无锡小伙子全被啤酒干倒了;山东老乡稳如泰山,继续一杯一杯,喝水似的抿着白酒——这酒量!
山东老乡喝不惯的黄酒,在江浙这里,是老一代命根子。好黄酒使稻米酿就,没蒸馏,甜软香糯,易于入口,明清时叫做南酒。《金瓶梅》里,西门庆经常送人一坛南酒,四样小菜,算一顿了;曹雪芹自己说:“有人欲读我书不难,日以南酒烧鸭饷我,我即为之作书。”南酒烧鸭,是很南京式的吃法。《红楼梦》里,写过无锡的惠泉酒,王熙凤请嬷嬷吃;刘姥姥也喝黄酒,不怕过量,“横竖这酒蜜水儿似的!”——就是个甜。
我父亲那辈江南人喝黄酒,四季不能离手。夏天晚上,街边小店,冷黄酒下点儿冰糖姜丝,叫一盘炒螺蛳一盘炒韭黄,兄弟们就能敞开聊;到冬天,主妇们都要骂:“黄酒不能冷喝!——烫热了喝!”讲究些的,把黄酒壶搁热水里;图痛快的,就用铫子搁灶上,黄酒热得满屋飘香,大老爷们乐颠颠跑去,抿一口,眯着眼,嘴里发丝丝声,美得很。余华《许三观卖血记》里,每次许三观卖完血,就去酒店,很仪式化的:炒猪肝,黄酒温一温——在老年代,这就是最受用的事了。
我爷爷,晚年住在乡下,就喜欢春夏秋吃饭时,把小圆桌支在门口,蹲在凳上,头顶着樟树、夕阳和虫声,滋溜溜,一口口抿黄酒,跟邻居聊;平时耳朵听不见,喝了几口黄酒,就听得见了。
凡糖份重者皆可酿酒,比如梨子酒、苹果酒、椰子酒,但在欧洲,到底是葡萄酒最时兴。欧洲人和中国人有一点略相似:越是靠南方,喝酒口越甜。法国南部的甜白葡萄酒,诺曼底人喝着要皱眉,嫌腻;但法国人到了波尔图乃至马德拉,又觉得这甜得不正经。欧洲南部嫌普通葡萄酒不够甜,爱制加强型酒:趁酒发酵时加酒精,逼停了发酵,保留了糖份,比如西班牙雪利酒,真有甜到腻在嗓子眼里的。
葡萄牙波尔图,杜罗河上有路易一世大桥,桥两边河岸,酒窖横罗一气,还有些古酒窖会保留前代壁画:古代欧洲人贵腐葡萄,是要靠大家勾肩搭背、使脚去踩的!当然到现在,也还是有些酒庄会使这手段——题外话,日本人制味增的传统法子,其实也是使脚踩,唯如此才能揉混得均匀——虽然看着不舒服,但效果确实好:波尔图酒极好喝,爱喝甜的、酒体饱满的,会觉得比法国酒更胜一筹。当地人自吹波尔图水土好:土地有沙层,葡萄根扎得深,又有阳光和风,葡萄和酒都格外甜。
欧洲迷葡萄酒的人,真可以为了一种酒死去活来。我认得一位住在巴黎的比利时人,平日只喝比利时的啤酒,不爱喝葡萄酒,嫌甜,嫌涩。某冬天,去一次超市,买了鹅肝和超市推荐搭配的白葡萄酒:是居朗松产区一个无名酒庄的2011年新酒,既不著名,又不醇厚,可是果香莹润、入口甜浓、色彩金黄,于是他一头栽进去,再不肯喝其他酒了。可恨那酒庄小,超市进货有限,只有五瓶,都被他席卷一空;不到两周,喝完了,如丧考妣,茶饭不思,人都瘦了。到了开春,请个假,坐了车就赶去居朗松,回来时提了一箱,满面春风:“我又能活了!”这回喝起来,小心翼翼;有一次请我去聊天,倒了一杯;我喝一口:这瓶酒开了之后,搁了些时间,酒味都变了,除了果香,还泛糖药水味道;跟他说,不妨喝快点儿,何必这么惜酒如金,他也委屈:
“我就这么一点儿,喝完了,以后怎么办?!”
中国白酒、伏特加、威士忌、白兰地、朗姆酒,包括韩国的烧酒,都算蒸馏酒,都凶烈。我小时候不懂,听说朗姆酒是甘蔗酿的,想一定甜得很;喝一口,其烈如火,满嘴如刀割,愤而罢喝,心想这有什么好喝的?——到了解酒精的好处,是后来的事了。
酒鬼的世界,外人无法理解。对普通爱好者来说,威士忌、伏特加、朗姆酒们得调,调得容易入口,才好喝。可对酒鬼们而言,这就是暴殄天物:我看过一些苏格兰人写的论述,会为威士忌加不加水大吵起来;对烈性酒钟爱的,会觉得威士忌里加水或冰,其罪大过打老婆;俄国人会跟你说,门捷列夫(对,就是制作化学周期表那位)好容易确定了酒精度38的伏特加最妙,要蒸馏出这么纯净的酒,真也不易,你还偏加水和果汁去稀释——那还喝伏特加干嘛呢?这好比在中国喝惯白酒的,一听人说要往白酒里搀东西,立刻就能发作——拿白酒泡个虎骨虫草,制成药酒,行;往白酒里搀水搀果汁?跟你拼了!
伏特加眼下正占领世界,把龙舌兰酒、波本威士忌、白兰地、朗姆酒们一一压倒,其妙处何在?我跟一位爱喝伏特加的法国同学聊,他的答案:纯粹。
伏特加的味道很纯粹:除了酒精,就是水,所以你可以往里面无限乱兑,不用怕兑威士忌似的遮盖了烟熏味儿。不兑味道,也行:扬脖子就喝,除了酒精就是酒精,香甜辣,都在里面。烈性酒爱好者,把烈性酒全叫做sprits,就是讲求个纯粹啊!
伏特加的法子也纯粹:不用特意供着,没什么仪式化情节,不用像珍藏的珠宝似的小心翼翼。平时搁冰箱里镇着,冬天要出门,喝一大口,满嘴甜辣香,一条冰线下肚,须臾就全身暖和起来,头脑略有点儿飘,还没醉,但仿佛一根紧缚着思绪的绳子,被解开了似的。坏处是我出门跟人聊天,朋友警惕的看我,“张佳玮你喝酒了?”“嗯。”“什么酒?”“伏特加……”朋友立刻圆睁双目:
“你是酒鬼啊?!?!”
白酒我不懂,但我爸喝惯白酒后,觉得黄酒和葡萄酒只是饮料,“小孩子喝的东西。”他能尝出有些酒有水气,不厚,好的酒应该醇厚绵甜。有位辽宁营口来的姑娘到上海时,找我玩,我请她去东北人开的`饺子馆吃午饭;她吃了两个白菜羊肉馅儿饺子,停了筷,眼愣怔,“缺点儿啥。”我问她:“馅不对吗?”“不是。”扬手叫老板,“先给我来点蒜,再来瓶二锅头!”蒜来了,剥开啃一口;开了二锅头瓶子,喝了一大口酒,脖子梗了梗,眼眉一下就软了,笑意尽在眼角荡漾,“这就对了。”她请我喝一口,我却情不过,也来了一口,就觉得大脑里闪了个鞭炮,咚一声晕呼呼,不由自主就笑起来:“好喝!”然后话匣子打开合不上,哗啦啦的。就蒜,就酒,纯素馅儿的饺子都格外香而有味。
啤酒论该是麦芽酿的,历史书说典出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延至埃及:修金字塔的诸位就喝啤酒抵抗烈日,克里奥帕特拉女王还用啤酒来洗脸。但那会儿的啤酒没有啤酒花,太甜了。直到啤酒花加进去,才苦中带香,清新爽冽。
荷兰人17世纪,喝啤酒多过喝水:因为他们填海造陆,跟海水抢土地,淡水太稀有了,反而是进口啤酒,还便宜些。荷兰周边,德国、比利时都产好啤酒,古代最好的啤酒和葡萄酒都出自修道院。我有位法国老师,每次聊到中世纪宗教史,总忘不了补这一段,补完了就慨叹,觉得中世纪教士真会享福。
好啤酒不能等,也不宜咂嘴慢品;倒满一大杯,泡沫盖住酒,以免香气逃逸;趁冰凉且泡沫丰满时,尖着嘴伸进泡沫里,咕嘟嘟一气儿喝完,痛快之极。待久了,凉意也去了,泡沫也散了,只是一杯苦水,无趣得很。我大学时去青岛玩儿,黄昏向晚,从栈桥出发沿路溜达,买罐啤酒,看见有卖烤鱿鱼的铺子——青岛遍地都卖烤鱿鱼——就买一堆;因还没到中夜,生意还没到最红火时,膀大腰圆的老板也闲着,就摸出一塑料袋啤酒来,自己喝一口,问我:“要不要?”我给吓着了,说我喝罐装的就成;老板点头,于是又豪迈的咕咚了好大的一口,圆起腮帮漱了漱口。
说回开头,我那位俄罗斯女同学,看着生猛,在俄罗斯人里再正常不过:俄罗斯真是战斗民族,说喝酒,那就是真喝酒。在我故乡,无锡苏州上海这一带,喝酒也叫“吃酒”,顾名思义,喝酒需要就菜:炒螺蛳、炒花生、凤爪、铁板烧、卤牛肉、酱鸭、海蜇头、炒韭黄、白切羊肉,数之不尽,几百样小菜,围着一两样酒;我看俄罗斯人喝酒,常是两三样小菜——腌黄瓜、大饺子、香肠——配许多种酒,那是真喝酒。伏特加自是主流,啤酒当饮料随时灌着玩。
我在威尼斯往佛罗伦萨的火车上,见过位俄罗斯大叔:几个酒瓶子串好了,提上车,叮叮当当,一落座便开始喝,干喝,喝到下车,摇摇摆摆,边喝边哼歌。但俄罗斯人喝酒有样好处:除非喝吐喝倒了,否则妙语如珠,而且有种奇怪的、拘谨的礼貌;喝着酒呢,就会开始用如诗的语言,描述自己颠沛流离的人生——你很容易就听迷了。那位俄罗斯女同学,原来在俄罗斯唱歌剧,体格高大,三十多了,没结婚;每当喝醉,便闪着忧郁的大眼睛,用法语絮絮喃喃念叨:“我到巴黎……是想找一份爱情……可是爱情不容易找……男人都只想跟你玩……不想真正娶你的……”
我有位长辈,贵州人出身,极能喝酒,至今他们朋友圈里,都流传着“你可不知道他当年多能喝”的传说,配以“可惜他现在不怎么喝了,想当年,嗬”的叹惋;但他老人家跟我说,他也遇到过那么一回,道高一尺,魔高一尺,被人给降了。话说他陪一位少数民族朋友,开车去广西的山里村寨探亲。那地方天高皇帝远,都是少数民族,胸襟豪迈,热情好客,见有客人来,便大喜。让他们把车停在山脚下,拽他们上山进寨,喝!半截埋地下的土瓮烧酒、梁上挂的风干腊肉、缸里腌的豆角,都拿出来,灶下整治好菜,流水般端上来,酒则是一碗一碗,不曾断过。满寨的人,男女老少,都来一一敬酒。酒辣,又极烈,上头,喝两碗就让人晕呼呼,都没力气拒绝,话说出口就飘散,自己记不住,只是喝酒,吃菜,大家唱歌欢笑。喝到后来,都不觉得酒辣了,只觉得好喝,暖洋洋;到天黑,喝得不行了,心里还来得及模糊的寻思:
怎么来敬酒的人没个头呢?
细看时,发现不只自家寨,原来别寨的人,听说来客人了,喝酒了,也端着瓮,热情万丈,赶过来喝了!
当时就发现问题严重啦:再这么喝,必然会倒,不能喝了!就告个便,说要上厕所,跟同来的朋友,两个人携着手,从寨里偷偷溜出来,晕头晕脑往山下走;说找风吹吹,走走路,醒醒酒,躲一会儿再回去吧!两人踉跄走到山脚下一看:汽车还原地停着,轮前轮后,安上了大石头——这是不让他们偷偷逃走啊!正发呆呢,就听见山上一片声叫唤;抬头看,寨里人举着火把,如火蛇般从山道蜿蜒而下:
“快回来快回来!还没喝完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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