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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好句好段
导语:《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小说,该作延续了杰克·伦敦小说的“生存”主题: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存的过程中获得意义与力量。以下是《野性的呼唤》好句好段,欢迎各位阅读与关注。
好句好段
1、有一种属于荒野的韧性——像生命本身那样执拗,耐劳,不懈——这种韧性表现在守住网的蜘蛛,盘绕的蛇,附在暗处的豹子身上,就是他们可以纹丝不动地呆上无数个钟头。当生命猎取活物时才独具有这种韧性。
2、坚硬洞壁的阻挡,它妈妈鼻子的推搡和爪子的击打,几次饥荒中得不到平息的饥饿,所有这些都使他逐渐认识到,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完全自由的,就连生命本身也受到诸多的局限和限制。这些局限和限制就是法则。遵守这些法则就意味着避免痛苦,通往幸福。
3、事物有时是和他们的表面完全相反的。狼崽对未知的恐惧本是继承来的一种对事物的不信任,而现在经过的体验得到加强。从今以后,他再也不会相信表面现象了。
4、美人儿——史密斯喜欢上了毒打白牙这种活计,他从中感受到了快乐。他毫不怜悯地看着他欺负的对象。在他挥舞着鞭子和棒子,听着白牙痛苦的吠叫和无助的咆哮时,他的两眼昏暗而阴郁,美人儿——史密斯是胆小鬼,而胆小鬼都是残忍的。因为他在遭到别人痛打怒斥的时候只能卑躬屈膝地哭鼻子,所以他就把气出在比他更为弱小的生灵身上,力量是大家都所喜欢的,美人儿史密斯也不例外。既然他不能和同类相比,他就退而其次,在不如他的生灵中间表现力量,以兹证明他所拥有的生命力。但美人儿史密斯不是自己创造自己的,因此这也不能怪他(怪这个邪恶的社会)。他一出生就具有了畸形的身体和扭曲的心灵。这些东西构成了他的黏土,而这块黏土又没有被这个世界加以仁慈的塑造。
5、在疯神的监护之下,白牙成了恶魔。一条铁链子把他拴在堡垒后面的一个牲口圈里,美人儿史密斯就在这里施加一些小折磨,逗弄他、惹怒他,引起他的全部疯狂。这个人老早就知道嘲笑是白牙最最痛恨和最敏感的东西,所以就故意狠狠地捉弄他,然后嘲笑他。这种高声大笑满含轻蔑的意味,而且他在大笑的时候还用手指嘲弄地对白牙比比划划。每逢这种时候,白呀的理智就抛到了九霄云外,大发雷霆,疯狂程度甚至超过了美人儿史密斯。
6、以前白牙只是他同类的敌人,虽说是个凶猛的敌人,可他现在成了万物之敌,而且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凶猛。他被摧残地丧失了最后一点理智,以至于盲目地仇恨所有的东西。
7、威登斯各特主动承担了挽救白牙的任务——更准确地说,是补偿白牙所遭受的人类对他的虐待。这是一件关系到原则和良知的事。他感到白牙所受到的虐待是人类欠下的一笔债,必须清偿白牙的债务,因此他才用心良苦地对斗狼百般地仁慈,每天他都坚持爱抚白牙,而且坚持长时间地抚摩。
8、巴克从来没有见过着样的狗,它们瘦骨嶙峋,仿佛是一个个骨架,骨架上披一张松垮的皮,两只眼睛射出凶狠的目光,尖尖的獠牙上淌着口水,这些因为饿慌了而变得疯狂的家伙令人望而生畏,它们也因为疯狂而所向无敌。
9、那只爱装病的狗——派克,跳到了那只断了前脚的狗的身上,猛地一咬,咬断了它的脖子。巴克咬住了一只口吐白沫的狗,牙齿深深地嵌进那只狗的喉咙,一股血喷了出来,舌头上温暖的血腥味让它更加凶狠,他猛地冲向另一只野狗。
10、这时,队里的狗也从窝里冲了出来,却被侵略者逼退回去。巴克从来没有见过着样的狗,它们瘦骨嶙峋,仿佛是一个个骨架,骨架上披一张松垮的皮,两只眼睛射出凶狠的目光,尖尖的獠牙上淌着口水,这些因为饿慌了而变得疯狂的家伙令人望而生畏,它们也因为疯狂而所向无敌。第一回合后,队里的狗就退回了石壁前。巴可受到三条狗的围攻,它的头和肩膀被撕裂声令人惊骇。比利像以前一样叫着,达夫和索尔莱克片体鳞伤,伤口在流血,但它们仍然勇敢地并肩作战;乔恶魔似的猛咬着,死死地咬住了饿狗的前脚,把它的骨头都咬断了。那只爱装病的狗——派克,跳到了那只断了前脚的狗的身上,猛地一咬,咬断了它的脖子。巴克咬住了一只口吐白沫的狗,牙齿深深地嵌进那只狗的喉咙,一股血喷了出来,舌头上温暖的血腥味让它更加凶狠,他猛地冲向另一只野狗。这时,它感到有牙齿咬住了它自己的喉咙,原来是思佩茨从旁边向它进攻了。
附1:内容简介
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偷着拐卖到原始荒野当雪橇狗。
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遗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于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自然。
附2:创作背景
《野性的呼唤》的灵感来自于杰克·伦敦在道森的一次旅行。1897年,杰克·伦敦离开旧金山,经代尔海滨到斯图尔特河旅行。在接下来的几年中,杰克·伦敦穿越了切尔科特海峡,在韩德森河淘金,并在灵的曼湖造了一艘船,借由此船穿越了灵的曼湖、贝纳湖、太格仙湖、沼泽湖、五十英里湖,最终到达道森。[2]
附3 :人物介绍
巴克
在小说中,巴克只是一只狗,但是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拟人化了它以及它周围的环境,把巴克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得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沈,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伦敦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野性的呼唤》试图告诉人们,环境改变的不仅仅是生活的方向。
巴克具有与生俱来的好奇心、羞耻心和正义感,它还具有一种神秘的灵感和大公无私的爱,这都充分体现在它和桑顿的关系上。他只是一只狗,但他比他周围的许多人更具有人性。一开始巴克骄傲地生活在他统领的领域,突然有一天他的一切都被拿走了,并没有拳打脚蹬,而是被迫在加拿大的荒野拉雪橇,这些经历摧残着他,但也促使他强壮,最终他赢回他的王国。
巴克的形象体现了自然主义文学的特点广泛的规律:自然生物规律,只有残酷的斗争,才能生存。巴克必须击败其他动物,这样他才可以生存。同样的,人要入侵并打败他人,才能得到生存之地。虽然这是对传统道德学说的一种侵犯,但是在巴克的眼中,这是一个原始的动物世界,是一个血腥的战场,没有规则,唯一的规则是血腥屠杀。作为动物,巴克的行为代表的是“适者生存”的法则,他迫使自己适应新的环境,所以他赢得了生存的权利。[5]
约翰·桑顿
约翰·桑顿是巴克所遇到过的最善良的主人,一位真正的爱狗者。他不是狗的主人,而是狗的朋友。当巴克将要被残忍的主人哈尔杀害时,约翰·桑顿冒着生命危险救了它。他对巴克非常的细心,充满爱意,巴克也将它的爱同馈给约翰先生。
约翰·桑顿代表一股扭转的力量,一条巴克和人类社会连接的纽带。长时间的劳动及恶劣条件下的艰苦:斗争使巴克在身心上己逐渐转变成一只狼犬。但被解救后后,巴克越发频繁地听到了狼的呼唤,因约翰·桑顿的爱,它一直和狼群保持着理性的距离,继续和人类生活在一起。最后约翰·桑顿被杀害了,动物和人类的纽带被切断了,当它再次听到狼呼唤时,便跑向狼群,同归了自然,成为一只真正的狼。[6]
哈尔
哈尔是一个淘金者,他对金子的疯狂程度超过了桑顿。他让狗们日夜不停的拉雪橇,即使疲惫不堪也要继续向前跑。对哈尔而言,狗只是工作的机器
哈尔是一个努力得到金钱的资本积聚者。从哈尔与狗之间的关系看,狗代表了工人阶级,而哈尔正是那些压榨劳动人民血汗的资本家的象征。像狗一样生活的工人阶级努力为资本家们干活,希望能赚钱过活,但他们未从资本家那里得到同情,仍痛苦地生活。
米勒法官
米勒法官很富有,他在山谷里有所很大的房子,里面有很多的马夫和佣人。他的家庭成员经常外出打猎或阅读。米勒法官由于他的职业在当地享有很高的声誉,这一点从他的大房子被叫做“米勒法官的地盘”就可以看出。在巴克的眼里,他是高贵的、崇高的、可敬的。
这些似乎都与巴克无关,但事实上,这些对他都很重要。出生在这样一个优越的家庭,巴克天生有一种自尊与自豪感。正是因为这一点,当他被卖给贩狗人以及遭到毒打的时候,他感觉身体上和心理上的尊严与自豪感都受到了伤害,他身体里的野性被立刻激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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