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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新学考选考常见问题解答
浙江省将进行高中学考和高考选考科目相结合的第三次考试,为了使广大考生更好地理解新学考和高考选考的有关内容,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对《新学考、选考问题解答》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充实。
2018浙江新学考选考常见问题解答
1.高中学考和高考选考是什么关系?
答:根据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实行高中学考和高考选考相结合考试。除语文、数学、外语3科外,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7科,同一科目提供学考和选考两种试卷,学考满分70分,考“必考题”;选考在学考“必考题”基础上增加“加试题”(满分30分),选考满分100分。同科目的学考和选考同时在不同考场安排考试,学考考1小时,选考考1个半小时。对选考科目的考生来说,他既通过70分必考题的考试获得高中学考等级,作为高中毕业的依据之一,同时通过100分的考试获得高考选考科目等级和赋分。
2.哪些人可以参加这次考试?
答:(1)高中学考的报名对象为:本省普通高中在校生和高中阶段其
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
(2)高考选考的报名对象为:参加本省普通高考招生的高中在校生和符合高考报考条件的相关社会人员。
3.考试时间和报名时间、地点是怎么安排的?
答:考试时间是这样安排的:
日期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
学考 | 选考 | |||
10月14日星期五 | 上午 | 历史 | 8:00-9:00 | 8:00-9:30 |
物理 | 10:30-11:30 | 10:30-12:00 | ||
下午 | 技术 | 13:30-14:30 | 13:30-15:00 | |
10月15日星期六 | 上午 | 化学 | 8:00-9:00 | 8:00-9:30 |
思想政治 | 10:30-11:30 | 10:30-12:00 | ||
下午 | 数学 | 13:30-14:50 | / | |
语文 | 15:50-17:10 | / | ||
10月16日星期日 | 上午 | 地理 | 8:00-9:00 | 8:00-9:30 |
生物 | 10:30-11:30 | 10:30-12:00 | ||
下午 | 外语(含听力) | 14:00-16:00 |
报名分两段: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8月23日-31日。考生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的提示和要求进行报名。
(2)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9月11日-13日。考生持身份证到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核对网上报名信息,办理相关确认手续(高中在校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负责审核)。未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4.这次报名的确认地要和考试地一致吗?要和2017年高考报名的地点一致吗?
答:首先,报名确认地要和考试地一致,在哪个县市考试就要在哪个县市的报名确认点确认。其次,这次报名、考试地和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考试地可以不一致。
5.学考一共要考哪几门?派什么用场?可以考几次?
答:学考科目一共有13门,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10门全省统考;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3门由各市组织实施。
学考的用处是:(1)作为高中毕业的条件之一;(2)作为三位一体、高职提前招生等的重要依据;(3)在统一高考招生中,也可能有招生学校根据专业的特点对相应科目的学考的等级提出要求(会在学校的招生章程中公布)。每门学考科目,你最多可以考2次,如2次都不合格可以增加考试机会。
6.选考科目一共要考几门?可以考几次?2年有效期是怎么计算的?
答:选考科目每个考生要考3门,从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7门学考科目中选3门作为自己的高考选考科目。每科最多可以考2次,成绩2年有效。
有效期是以考生参加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首日为基准日期,倒退两年来计算的。如果考生2018年参加统一高考,那么其外语和选考科目必须是2016年6月7日及以后参加考试获得的成绩才有效。
7.高考选考科目什么时候选定?是否要一次性选定3门?
答:每门选考科目,由考生在考前自行选择,具体在实际报考该科目时确定。用不着一次性选定3门,可以分次选。
8.选定后可以变化调整吗?能否第一次作为学考科目,第二次作为选考科目?
答:在每门科目第一次报考时就要明确是作为学考科目还是选考科目,选定后不可变化调整。同一门科目,不能先作为学考科目考,觉得感觉不错再作为选考科目考。
9.高中学考和高考选考的等级是怎么划的?
答:高中学考和高考选考都以当次当科考试考生的卷面得分(学考按70分满分的得分,选考按100分满分的得分)为依据,根据事先公布的等级比例(见下表),按最接近的'累计比例划定等级。学考划ABCDE 5级;高考选考划21级并报告给学生,并按下表的对应关系赋分,在招生录取时计入高考总分。
高中学考科目的等级划分
等级 | A | B | C | D | E |
人数比例% | 15 | 30 | 30 | 20 | 不超过5 |
等级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人数比例(%)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7 | 7 |
赋分(计入高考总分) | 100 | 97 | 94 | 91 | 88 | 85 | 82 | 79 | 76 | 73 |
等级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人数比例(%) | 7 | 7 | 7 | 7 | 6 | 5 | 4 | 3 | 2 | 1 | 不超过1 |
赋分(计入高考总分) | 70 | 67 | 64 | 61 | 58 | 55 | 52 | 49 | 46 | 43 | 40 |
10.考选考的考生同时把学考也考了,在学考划等时把他们计入总数吗?
答:是的。选考是在学考“必考题”基础上增加“加试题”形成的,同一科目的学考和选考同时安排考试。在划定某一科目当次学考等级时把选考的考生也全部计入划学考等级的基数。比如:有10万学生考物理科70分满分的学考试卷,5万学生考100分满分的选考试卷,考后按15万学生划定物理科学考等级,按5万选考学生去掉学考70分部分不合格者划定物理科选考等级。
11.同一科目的学考合格了才能获得选考的起点赋分40分,是这样吗?
答:是的。学考设A、B、C、D、E 5个等级,其中E为不合格等级,E等比例不超过5%。举例:如果你把化学作为选考科目,那么你在70分满分的“必考题”部分必须获得合格等级(ABCD均可),才有参与选考科目化学21等级划分的资格,并获得起点赋分40分。
12.我参加了2次选考科目的考试,一次70分必考题部分考得好,一次30分加试题部分考得好,能不能把各自考得好的那次成绩交叉结合作为我选考科的成绩,来计算等级?
答:不行。选考科目100分的试卷是一个整体,不能分割开来交叉计算等级。
13.语文、数学2科的学考和高考是怎么安排的?
答:语文、数学2科学考和高考分开安排:
(1)作为学考科目,2科满分各100分,其报考资格、考试日期、划等(5等)比例方法、作用均与和其他学考科目相同;
(2)作为统一高考科目,2科满分各150分,在每年的6月安排考试,仅限当年高考考生参加。
14.外语科目的学考和高考是怎么安排的?这次考试有外语科目吗?
答:外语科目一年两考,一考两用,卷面满分均150分。(1)一年两考:一次在6月份与高考语文、数学同步安排,仅限当年高考考生参加;另一次在10月份与其他学考科目同步安排;(2)一考两用:每次考试都兼具学考和高考两个功用:作学考用,其报考资格、考试日期、划等(5等)比例方法均与和其他学考科目相同;作高考用,其成绩与语文数学一样以卷面实际得分计入高考总分。两次考试的学考等级和计入高考的卷面得分均由学生选择一次使用。
15.马上要面临选择选考科目了,我现在还想不好怎么选,确定选考科目要考虑哪些因素呀?
答:确定选考科目要考虑多种因素,有两种因素是你必须考虑的:(1)你的兴趣、爱好、特长和专业性向;(2)你准备报考的学校、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这次高考改革,贯彻选择性教育理念,增加了选考科目,目的是以选考呼应高中新课改倡导的选课,引导学生在共同基础上个性化发展。对学生来讲,一是有利于学其所好,考其所长,实现有兴趣的学习;二是有利于培养选择能力、生涯规划能力。当然,同学之间有不平衡的情况,有的专业性向很明确,有的则还没有明确的专业性向,这是很正常的,也不要着急。从高校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来看,无论选哪3门科,都有至少66%以上的专业可以选报,比原来分文理两类的选择面要广得多,所以你选择时不用太纠结。
16.考生可从哪些途径了解高校选考科目范围?
答:考生可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网或浙江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按院校名称、院校所在地区和选考科目三种形式查询。
现已公布的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选考科目范围,只能增加不能减少)。但2017年招生时,高校及专业(类)可能会有微调,少数会有增加或减少,因此考生在最终填报志愿时要登录学校招生网查阅当年发布的招生章程。
17.高校的招生专业对考生选考科目的要求差别很大,有的不限,有的限1科,有的限2、3科目,到底是怎么回事呀?
答:高校是根据学校的培养目标和专业的特点等来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需要注意的是:2门、3门科目之间是“或”而不是“和”的关系,学生的选考科目和学校的选考科目之间只要有1科符合了就可报考。列表举例说明如下:
门数 | 学校要求的科目(举例) | 说明 |
1 | 物理 | 只有选考了物理的才能报考 |
2 | 物理、化学 | 选考了物理或化学的学生能报考 |
3 | 物理、化学、历史 | 选考了物理或化学或历史的学生能报考 |
0 | 不限 | 选考了7门里任意3门的学生均能报考 |
18.报考高校,除统一考试招生外还有哪些途径?
答:按照我省试点方案,高中毕业生进入高校有统一考试招生、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和三位一体招生四种主要入学途径。这四种途径,除了单独考试招生只适用于中职学校毕业生采用外,其他三种对所有的高中(包括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毕业生都开放。
19.中职学生如何参加学考和选考?
答:中职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在统一高考招生、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三位一体招生四种招生模式中选择报考,根据相应的要求参加学考和选考。具体见“教育考试百问百答专题三”。
20.打算报考艺术、体育专业的考生怎样参加学考和选考?
答:艺术、体育专业招生仍实行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相结合办法。其中艺术类专业考试,在国家新规定出台之前,按现行办法实施,采取省统考、校考两种方式。
文化考试科目与其他学生同为“3(语文、数学、外语)+3(7选3),其中选考科目由学生根据拟报考学校艺术、体育专业已经公布的选考科目范围要求确定;学考科目与其他学生相同。
21.往届生参加高考,要考哪些科目,以前取得的学考、选考科目等级还有效吗?
答:往届生分2类:第一类:未参加过新学考和选考科目考试的人员;第二类:已参加过新学考和选考科目考试的人员。
第一类往届生参加新高考:(1)语文、数学、外语和3门选考科目都要考,3门选考科目和外语每门最多有2次机会。以前考过的高考科目的成绩无效。(2)以前考过的学考科目的成绩仍然有效,在三位一体、高职自主招生中仍然可以发挥作用,在统一考试招生高校对学考等级提出要求时也有效。
第二类往届生参加新高考:语文、数学2门高考科目必须参加当年的统一高考,外语和3门选考科目仍有有效成绩的可以不考,也可以重新考(包括换新科目和原来的科目再考)。总的原则是:在保持选考科目不超3门,且每科有效成绩不超2次的前提下,先确认作废其中1科或1次有效成绩后方可再另选1科或再次参加考试。
22.外省转入的学生、转业军人、出国回来的人员参加高考,要考哪些科目呀?
答:考语文、数学、外语和3门(7选3)选考科目,其中外语和3门选考科目每科有2次机会。如果报考的学校对学考的等级有要求,则还要参加学考获得相应的等级。
23.我是在校生,有一门科选考成绩两次都是零分,能考第三次吗?
答:根据我省高考改革方案,选考科目考生每科可最多参加两次考试,即使是零分也不能再参加第三次考试。但是学考科目两次考试都不合格的学生,可按照省教育厅印发的《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关于普通高中结业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及换发毕业证书的通知》的规定,继续参加学考科目考试。
2017年浙江异地高考最新政策
根据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报考普通高校不再文理分科。
据介绍,具有浙江省户籍人员、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在中国定居、持有浙江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有关条件的外国侨民可以报名参加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考。
在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高考改革方面,浙江省走在了全国前列。符合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条件的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备报名资格,有关法律、学历与身体方面的要求与浙江省户籍考生一样。正式报名后的随迁子女可报考普通院校、公安现役院校、军队院校(军队院校地方计划除外)。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温馨提示随迁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同时不能报考公安院校、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需政审或按户籍实行定向招生的院校(专业)。
对于往年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舞弊者,浙江新高考报名打出了“禁考牌”,包括在高级中等教育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在往年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规舞弊而受到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罚尚处于暂停期内的人员;以及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都不在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范围内。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所有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报名资格审查、缴费、摄像、采集指纹和信息复核、确认等手续。未办理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浙江省户籍人员,原则上在考生户籍所在地进行现场确认。若确需在本省异地(非户籍所在地)办理确认手续和参加考试的,须事先征得确认地招生考试机构的'同意;报考公安院校、军队院校等有政审要求的院校、专业的考生,只能在户籍所在地的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随迁子女须在毕业前学籍所在地的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同时交验《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浙高中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该表经核验后,由现场确认点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留存。
特别说明:由于各省份异地高考最新政策等信息不断调整与变化,现所提供的所有异地高考政策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2017年浙江高考加分政策
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20分投档: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5分投档:
1.在高中教育阶段在政策限定的各体育类加分项目、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中获得奖项或称号,且符合省招委等六厅局关于调整高考加分政策文件(浙高招委〔2010〕5号)规定资格的高中应届毕业考生。
2.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3.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以外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省所属高校(不含浙江大学、公安海警学院)的。2017年起取消这一政策。
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3分投档:
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省所属高校(不含浙江大学、公安海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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