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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18年高考新政策
我国高考政策的价值取向长期未能得到准确定位,影响了高考政策改革的深入。下面是阳光网小编为你整理的河北高考政策改革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宁夏高考改革不分文理科
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新生开始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工作。一是改革考试科目设置。统一高考科目由现行的语文、数学(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调整为统一高考只考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二是外语科目考试每年度举行两次。参加年度高考的考生最多可申请参加本年度两次外语考试,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作为其本年度高考外语科目考试成绩。三是增加高考与高中学考关联度。考生高考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和学生自主选考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个科目的等级成绩组成。四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2016年宁夏高考全部科目使用全国卷
2016年宁夏高考试卷使用与2015年相同全部科目使用全国卷
2016年宁夏高考录取批次二本三本不合并
到目前为止,宁夏教育考试院还没有出台合并二本、三本的相关政策。
宁夏教育考试院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对高考志愿做出了详细规定。2015年,宁夏高考志愿共设有五个录取批次,分别为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或专业
宁夏高考改革之加减分项目
按照国家五部委的统一部署,2015年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试行)》,对我区高考加分政策进行了调整和规范,从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具体举措:
一是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 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5项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
二是考虑平稳过渡,方案中对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毕业考生,报名参加我区普通高考,保留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从10分调整为5分。
三是保留“烈士子女”、“回族”、“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除回族以外其他少数民族”、“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六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加分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
四是保留和完善 1项“山区”地方扶持性加分项目,对“山区”生源范围做进一步明晰。
从2015年整个招生录取的情况看,调整后的高考录取照顾政策执行平稳顺利。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调整后的加分方案,更加严格考生高考加分资格的审核和公示制度,加大考生加分资格造假的查处力度,确保政策实行到位。
宁夏异地高考政策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三)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四)户口和学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考生及其父亲或者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3年(截止日期按2016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下同),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具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并在宁夏学校完成规定的学制;
2、考生及其父亲或者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6年,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高中阶段在区外学校就读,且按规定在户籍所在地教育考试中心办理过出省就读注册手续;
3、考生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12年,具有宁夏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学籍,并在宁夏学校完成规定的学制;
4、考生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2年,年龄在25周岁以上(含25周岁);
5、考生父亲或者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是经组织人事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调入我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或按宁党发[2009]47号文件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考生本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具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部队调防干部子女,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6、考生父亲或者母亲来宁投资经商满2年(截止日期按2016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经评估确认,近2年各种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或近2年每年缴纳各种税金25万元以上(含25万元,截止日期按2016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考生本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2年,考生至少应届高三学年在我区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并修满一年学业,具有宁夏普通高中学籍,且学籍注册须在高三学年10月30日前完成,符合宁夏普通高中毕业标准,按有关规定办理过注册手续;
考生父亲或者母亲来宁投资经商满3年(截止日期按2016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经评估确认,近3年各种固定资产投资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或近3年每年缴纳各种税金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截止日期按2016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考生本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3年, 考生至少在我区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并修满二年高中学业,具有宁夏普通高中学籍,且学籍注册须在高二学年10月30日前完成,符合宁夏普通高中毕业标准,按有关规定办理过注册手续;
7、2017年高考报名截止之日前,考生在宁夏有常住户口,具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并在宁夏高中学校修满3年规定的年限教育,但不符合上述第1至6款规定的,可以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报考区内普通高等学校、第三批录取的区外本科院校和第四批录取的区外高职(专科)院校或专业;
8、2017年高考报名截止之日前,考生在宁夏有常住户口,但不符合上述第1至7款规定的,可以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报考第三批录取的区内外本科院校和第四批录取的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或专业;
9、非宁夏户籍流动人员子女考生父亲或者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具有连续6年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含6年,截止日期按2016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在宁夏连续居住6年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含6年,截止日期按2016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在宁夏累计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参保费(含3年,截止日期按2016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考生本人在宁夏初中和高中学校连续就读满6年(截止日期按2017年8月31日前推计算),具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和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可以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报考区内所有普通高等学校以及第二批、第三批录取的区外本科院校和第四批录取的区外高职(专科)院校或者专业;
10、非宁夏户籍流动人员子女考生父亲或者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具有满3年不满6年(含3年,截止日期按2016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在宁夏累计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费,考生本人在宁夏高中学校连续就读满3年(截止日期按2017年8月31日前推计算)、具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和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加盖学校公章和校长签名的完整的高中就读档案(包括考生本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每学期报名注册登记表和学生手册),可以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报考第三批录取的区内外本科院校和第四批录取的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或专业。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三)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
(四)在参加往年普通高考考试或其他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被暂停参加本年度普通高考的考生;
(五)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文史类、理工类,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文科考生按文史类报名,理科考生按理工类报名,报名时还须同时填报艺术统考的相应科类。报考体育类专业的,文科考生按文史类报名,理科考生按理工类报名,报名时还须同时填报“兼报体育类”选项。
拟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外语类专业及要求进行外语口试专业的考生,高考报名时须填报参加英语口试。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5日,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采取先申请考生号后在网上填报方式。即考生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后,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填报本人报名信息。
1、具有宁夏户口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组织网上报名。
常住户口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的应届考生,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后,可由所在学校组织网上报名;
常住户口不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的应届考生,原则上在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本人申请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的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县(市、区)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经就读学校、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取得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的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2、具有宁夏户口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必须在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的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3、不具有宁夏户口的流动人员子女考生(高级中等教育应、往届生),必须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三)报名信息和考生指纹采集:
报名以考生网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和现场确认信息的方式进行,考生指纹信息采集和现场确认信息同步进行。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
1、具有宁夏户口的考生提供户口簿;不具有宁夏户口的流动人员子女考生须提供父亲或者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具有规定要求年限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在宁夏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等相关证明材料;
2、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宁夏户口的考生,提供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证明(普通高中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籍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其中区外就读学生及来宁投资经商等人员子女还必须提供允许在宁参加高考的注册登记表;不具有宁夏户口的流动人员子女考生,提供自治区教育厅监制的《义务教育证书》,就读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宁夏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成绩,加盖学校公章和校长签名的完整的初高中就读档案,包括考生本人初中学生登记表、初中每学期报名注册登记表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高中每学期报名注册登记表;
4、申请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持相关原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5、户籍已经从山区(山区的界定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试行)》中定义为准,下同)迁入川区县(市、区)的自治区内政策性移民子女,还需持证明本人身份及搬迁时由迁入县(市、区)扶贫(移民)主管部门根据搬迁移民电子花名册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因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在网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或已在网上填报了报名基本信息未按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和指纹采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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