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高考政策

时间:2022-11-23 20:13:45 高考信息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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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高考政策

  扩招使高考改革的政策环境发生变化,高考政策的价值取向也应回应民众诉求而不断发展。下面是阳光网小编为你整理的 河北新高考政策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河北新高考政策

  河北新高考政策

  记者从3月9日召开的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上获悉,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在高职单招和艺术类校考专业二志愿征集方面有所改革,其它方面没有变动。而备受社会关注的河北省新高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有望在2018年6月对外公布。

  2017年,河北省高考报名人数为43.62万人,比2016年增加1.31万人。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将继续深化高职单招改革。具体体现在:报考时间统一为3月8日至12日。按照相通相近的原则,把所有单招专业合并为10个考试类,按考试类进行考试、录取。考生可使用学考成绩和对口专业考试成绩代替相应的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统考招生计划和对口招生计划分开编列。志愿填报时间由考前改为考后。一、二志愿全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

  针对艺术类校考专业二志愿征集办法的改革,主要体现在:对在河北省列有分省计划的院校,由河北省统一组织二志愿征集;对在河北省未列分省计划的院校,仍由院校自行组织二志愿征集。

  今年是河北省推进高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关键一年。早在2016年初,省政府就印发了河北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自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全面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到2021年,初步建立符合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的.选拔机制,基本形成具有河北特色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要求2018年6月,向社会公布《河北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虽然说国家对一些框架性原则进行了顶层设计,如‘不分文理科’、‘学考选拔性科目实行6选3’、‘外语实行一年两考’等,但具体操作层面需要我们逐一落实,外语一年两考的时间安排、计入高考总成绩的学考成绩如何赋分、需要划分多少个等级、投档录取是按专业投档还是按专业组投档等等。”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会上表示,高考制度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国家综合性改革举措,需要广泛调研,慎之又慎,提前谋划,稳步推进。今年,浙江和上海将首次按照新的高考改革模式进行招生录取,同时教育部还将扩大试点范围。河北省将密切关注试点省市的改革举措,总结借鉴好的做法和经验,以增强新高考改革方案的权威性、可行性和适应性。

  语文、数学、外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8个科目只设合格性考试。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设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计入高考成绩,只能参加一次,且不可以更换考试科目。学生可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参加等级性考试。选择参加等级性考试科目的考生不再参加该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在考试方式上,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采用全省统一组织笔试考试方式。信息技术采用全省统一组织网络考试方式;其它科目考试采取省定标准,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方式。

  全省统一笔试考试每年5月和12月各安排一次,每次覆盖所有科目。学校要均衡安排授课科目,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统筹确定不同年级学生参加考试科目的数量。将考试科目分散在高中三年进行,原则上高一年级2个科目,高二年级6个科目,高三年级6个科目。

  由外省(区、市)转入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学生,用于高校招生录取使用的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须重新参加我省学业水平考试

  河北新高考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冀政发〔2016〕5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要求,结合河北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试性质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二、重要意义

  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有利于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有利于学校准确把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改进教学管理;有利于对普通高中学校和区域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水平做出科学评价,促进教育质量提升;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学校特色和专业要求的学生,促进高中、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考核,国家规定的每门课程均须进行考核,促进学生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的学习。坚持自主选择,创造条件为每个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促进学生发展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坚持统筹兼顾,促进普通高中学校改进教学,服务高等学校选拔学生,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

  四、考试科目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14个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语文、数学、外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8个科目只设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设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需要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学生,可根据高校招生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参加等级性考试。

  五、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采用全省统一组织笔试考试方式;信息技术采用全省统一组织网络考试方式;其它科目考试采取省定标准,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方式。

  选择参加等级性考试科目的考生不再参加该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卷面满分为100分,等级性考试卷面满分为150分。

  等级性考试只能参加一次,且不可以更换考试科目。今后逐步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和调换已选考等级性考试科目的机会。

  六、考试内容

  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科目考试,根据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学科课程标准的规定及要求确定考试内容。等级性科目考试范围为国家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必修内容和部分选修内容。相关科目的'实验操作、外语听力内容纳入考试命题范围。

  七、考试对象及时间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

  全省统一笔试考试每年5月和12月各安排一次,每次考试覆盖所有考试科目,满足不同学生选考的需要。学校要均衡安排授课科目,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统筹确定不同年级学生参加考试科目的数量。将考试科目分散在高中三年进行,原则上高一年级2个科目,高二年级6个科目,高三年级6个科目。

  八、考试成绩呈现与使用

  (一)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合格性科目考试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等级性科目考试成绩以“A、B、C、D、E”五个等级呈现,原则上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合计25%。E等级为不合格。

  (二)考试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要将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成绩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具体要求和使用办法另行确定。

  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考试、教研等有关机构,加强对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的分析与研究,做好教学反馈与指导,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不得仅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依据。

  学生由我省转学进入其它省(区、市)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须由我省省级学业水平考试机构出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学生由外省(区、市)转入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须持有转出省(区、市)省级学业水平考试机构出具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并到我省省级学业水平考试机构进行成绩确认。对用于高校招生录取使用的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须重新参加我省学业水平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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