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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现行高考政策
新中国高考政策变迁的历程蕴含了一定的价值倾向,总体上是从政治价值取向到经济价值取向,最终回归到以教育的价值和人的价值为中心的全面价值取向。下面是阳光网小编为你整理的江苏现行高考政策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江苏现行高考政策
江苏省教育厅于2月23日上午10:00召开江苏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通报江苏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及2016年普通高考工作有关情况。
在高考科目设置方面,和现行高考方案相比,江苏省普通高考统考科目仍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保持不变;选考科目由现行的“6选2”调整为“6选3”,即由学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选考科目,并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教育部明确江苏省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时间为2018年,并要求于2018年6月底前将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报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根据这一要求,江苏省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应该是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开始启用,在2021年普通高考中正式实施。
江苏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包括1个整体方案和5个具体方案。
整体方案是《江苏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包括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中职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实施方案等5个方案。
江苏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整体方案是严格遵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节点和制度框架内,结合江苏省省情和教育实际,并在总结以往高考改革经验、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制完成的,力求体现国家要求,具有江苏特色。
实施“3+3”模式 选考科目调整为“6选3”
在高考科目设置方面,和现行高考方案相比,江苏省普通高考统考科目仍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保持不变;选考科目由现行的“6选2”调整为“6选3”,即由学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选考科目,并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江苏高考综合改革2018年启动 2021年正式实施
教育部明确江苏省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时间为2018年,并要求于2018年6月底前将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报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根据这一要求,江苏省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应该是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开始启用,在2021年普通高考中正式实施。
考生可享受同一必考科目两次考试机会
江苏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包括1个整体方案和5个具体方案。整体方案是《江苏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包括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中职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实施方案等5个方案。
江苏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整体方案是严格遵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节点和制度框架内,结合江苏省省情和教育实际,并在总结以往高考改革经验、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制完成的,力求体现国家要求,具有江苏特色。
在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方面,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做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要求,江苏省实施了招收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确定了实施区域。
在改进考试形式和内容方面,和现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相比,江苏省将开齐开足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13门科目均列入必考科目范围,江苏省考生在高中期间可以享受同一必考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
在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方面,严格执行教育部等相关部委关于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要求,自2015年起,取消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的考生加分政策;自2016年起,将少数民族考生照顾政策调整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加3分投档”。
在改革监督管理机制方面,江苏省将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省招委会各成员单位的考试招生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和分工协作机制,完善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加大违规查处力度。
在综合素质评价上,江苏省将国家提出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要求,具体拓展为:思想品德与公民素养、学习水平与课程修习、体育运动与身心健康、审美素养与艺术特长、创新能力与社会实践、自我认知与生涯规划等六个部分。
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录取政策
一、适当调整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
文理科类。将原来的本一、本二、本三3个批次,调整为本一、本二两个批次。调整后,统招录取分为提前本科、本一、本二、高职(专科)统招和高职(专科)注册入学5个批次。
体育类。将公办本科和民办本科批次合并为体育本科批次,高职(专科)批次保持不变。调整后,统招批次分为本科和高职(专科)两个批次。
艺术类。将公办本科和民办本科相应的小批次合并,将高职(专科)第1、2小批合并,即由原来的三大批七小批调整为本科和高职(专科)两大批四小批。其中,本科分为:第1小批(划分办法与往年不变)、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院校)、第3小批(第1小批以外的校考院校);专科为一个批次。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使用院校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考生只能在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中选择其一填报。
与录取批次调整相适应,我省文理类、体艺类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数由原来的5所增加到8所。同时,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数由原来的5所增加到10所。
结合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数调整(均有所增加)以及往年院校服从志愿录取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志愿的有效性,2017年起,取消院校服从志愿。
二、调整填报志愿时间
2017年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填报本科志愿,时间为6月27日至7月2日;第二阶段填报高职(专科)志愿,时间为7月27日至28日。
三、新增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条款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照顾政策中,新增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条款。
四、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实行省统考
2017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由联考变为省统考。省招委会统一划定文化和专业的省控线,对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省控线的考生,用“文化+专业”的总成绩,按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五、提高定向培养士官院校志愿有效性
为进一步提高定向培养士官院校志愿的有效性,明确报考定向培养士官院校的考生不得兼报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33.01万人报名参加高考,较去年同期36.04万的报考人数,减少3.03万人,减幅为8.41%。
江苏省2017年高考录取政策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的“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以及教育部年度招生工作提出的“逐步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的要求,为进一步增加考生的选择范围和录取机会,提高志愿满足率,借鉴其他省市做法,结合我省实际,在前期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同意,自2017年起,我省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作适当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批次调整
1.文理科类。将原来的本一、本二、本三3个批次,调整为本一、本二两个批次。其中,原跨本一、本二批次招生的院校,符合条件的将其本二招生专业纳入本一批次招生,同时将本二、本三批次合并。调整后,统招录取分为提前本科、本一、本二、高职(专科)统招和高职(专科)注册入学5个批次。
2.体育类。将公办本科和民办本科批次合并为体育本科批次,高职(专科)批次保持不变。调整后,统招批次分为本科和高职(专科)两个批次。
3.艺术类。将公办本科和民办本科相应的小批次合并,将高职(专科)第1、2小批合并,即由原来的三大批七小批调整为本科和高职(专科)两大批四小批2017年江苏高考录取方案重大改革2017年江苏高考录取方案重大改革。其中,本科分为:第1小批(划分办法与往年不变)、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院校)、第3小批(第1小批以外的校考院校);专科为一个批次。
录取批次调整后,涉及批次调整的招生院校,其办学性质、专业收费标准均不因批次调整而发生变化。
二、志愿设置调整
与录取批次调整相适应,我省文理类、体艺类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数由原来的5所增加到8所。同时,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数由原来的5所增加到10所。
三、相关工作要求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考机构要把政策调整办法及时宣传到每一所高中每一位考生,并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各中学要严格按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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