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考新政策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各项高考改革政策应运而生,在探索中不断前进。教育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本质上是教育政策主体的一种利益表达与整合过程,对高考政策进行价值分析有助于把握高考改革的历史变迁与发展趋势,有助于理性看待和评价高考。下面是阳光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江苏高考新政策
昨天上午,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沈健对《江苏省“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进行了详细解读。备受关注的江苏高考新方案将从2018级高一新生起启用,2021年普通高考中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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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定了
江苏新高考2021年正式实施“时间表是这样的,最迟在2018年6月完成,也就是在2021年高考实施。”沈健表示,江苏省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将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报教育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开始启用,在2021年普通高考中正式实施。
沈健表示,省教育厅十分关注已经列入到国家的高考改革两个试点省市,一个是上海市,一个是浙江省。正在密切关注他们推进的情况,同时在认真地总结和逐步完善江苏现行考试招生制度。这涉及到所有考生及其家庭,甚至影响全社会,一定会非常积极、十分稳妥地来推进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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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框架“3+3”模式,总分或达700分
今年上半年,江苏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江苏高考新方案框架,对照以往情况,新方案中的变化如下:
1.根据江苏高考新方案框架,将实施“3+3”模式,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必考,然后在物理、化学、生物、历史、政治、地理六门学科中任选三门进行考试,并计入总分。“6选3”中的3门以等级确定,换算成分数,计入总分。
2.分值有变化,正在听取各方意见,但分值肯定比现在的高考480分总分要高,可能与浙江新方案的700分接近。
3.英语口语听力实行一年两考,笔试如何改革还需听取各方意见,并参考先行省份的具体实施办法。
4.学业水平测试可以考两次。
5.江苏高考将继续实行分省命题考试录取,不会使用全国卷。
6.目前本一、本二、本三划分将根据人数变化,适时调整。此外,考试时间与原有时间一致。
2017年江苏异地高考最新政策
1.非我省户籍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我省参加高考的,还须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具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且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随迁子女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向就读中学提交《2017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由现就读中学汇总后报就读中学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市、区)招生办,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2.非我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在我省参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
(2)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3.随迁子女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向现就读中学提交《2017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由现就读中学汇总后报就读中学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市、区)招生办,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护照和省公安厅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在我省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4.随迁子女考生还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明。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2)稳定住所证明。考生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或考生和其监护人在我省的暂住证(居住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监护人就业证明。监护人在我省的就业单位或所在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就业证明原件。
特别说明:由于各省份异地高考最新政策等信息不断调整与变化,高三网所提供的所有异地高考政策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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