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异地高考政策
近几年全国各地的高考都在进行改革,那么2017天津异地高考有哪些新的政策呢,下面是阳光网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天津异地高考新政策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2017年天津异地高考最新政策
取得常住户口后可在津参加高考。目前天津市暂未发布2017年招生报名通知,但根据去年的时间推测,也将在11月份开展相关工作。
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规定:
1.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报考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等职业院校)。报名条件、资格审查、考试安排和招生录取等,依照本市中考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由就读学校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审核。
2.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普通中专、职业 高中、技工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可以报名参加本市春季高考专科层次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资格审查、考试安排和招生录取等,依照本市高等学校春季高考和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即,随迁子女暂时不能在津参加高考,只能参加本市春季高考专科层次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
不过,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取得本市常住户口后,其随迁子女按照投靠落户政策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报名参加本市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随迁子女投靠落户手续应在本市普通高考报名前办理完毕。其报名条件、资格审查、考试安排和招生录取等,依照本市高考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2017年天津异地高考常见问题
高职类考生高考报名要注意什么?
答:高职“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考生,应届生凭学校证明报名,往届生凭毕业证书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考 试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考生报名时须选择所持有的证书,最多可选三种。
未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但准备参加2016年上半年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及全国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的考生,可先参加预报名。考生取得这两类考试证书后,需在2016年4月30日前到原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否则原预报名数据无效。
2017天津春季高考政策
天津高考招生 : 2017年天津市春季高考招生实施办法【1】
2017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 招收中职毕业生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现制定2017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章程
1.各招生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制订本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章程。
2.招生章程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其主要内容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专业考试要求(时间、地点、科目、范围等),录取原则,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收费标准和咨询联系方式等。
3.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须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经审核后的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要严格按章招生。
4.招生学校应在2016年12月20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报送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招办),市高招办将学校招生章程汇总,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具有本市正式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的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生、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者;有本市中职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3)在上一年度参加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天津异地高考政策】相关文章:
天津异地高考新政策04-04
天津异地高考新政策201704-04
天津高考政策04-04
天津异地中考政策12-09
异地高考政策04-04
天津高考英语政策04-04
天津户口高考政策04-04
天津高考政策201704-04
天津春季高考政策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