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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北京高考体检项目
根据高考体检的实际情况,优化体检流程、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效率,提升受检者满意度。下面是阳光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7年安徽高考体检项目
内科:测血压、心肺听诊、肝脾触诊、询问病史;
外科:身高、体重、有无重大手术史、脊柱四肢关节功能检查;
眼科:裸眼视力、矫正视力、矫正度数三个参数;
色觉:色盲、色弱、单色能辩;
五官科:耳鼻喉、口腔(听力、嗅觉、口吃);
胸透:肺结核、纵隔疾病;
生化检查(抽血):谷丙转氨酶(ALT)检验。
高考体检须知
1、体检程序早知道
高考体检的主要程序包括:各县市区招生办制订体检日程安排———各报名点组织考生参加体检———体检医生按体检项目和工作操作规程对考生进行体检———主检医师做出总检结论———县区招办专人负责录入考生体检信息———打印体检告知单。
2、体检前注意饮食,不要服用保健品
体检前注意饮食,不吃辛辣、油腻和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避免做剧烈运动;注意休息,保证良好的睡眠,防止感冒,尽量不要服用药物、保健品,因为它们可能引起转氨酶增高等症状,影响体检结果。
轻度色觉异常(色弱)、色觉异常II度(色盲)等疾病不是通过锻炼和治疗能够改变的。有此类情况的考生也不必烦恼。填报志愿时避开限报的专业,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这样既能够保证正常学习,又能够避免毕业后选择工作的麻烦。
有高血压家族史和体形较胖的考生要注意血压的情况。平时要测一测自己的血压,如果血压高应在医生指导下系统治疗,有些是非药物治疗就可以控制的,如低盐饮食、消除紧张情绪、适当体育运动等。
3、感冒要主动说明
体检时患感冒或其他疾病,正在服药治疗的,要主动向体检医生说明,以免影响体检结果;由于精神紧张等原因,造成血压超过正常标准或心率过快等情况,考生须及时向体检医生说明,在体检医生的.指导下,适当休息后再重新进行检查。考生还要注意检查体检表所列项目是否已检查完毕,不要漏项。要注意及时了解自己的单项体检情况,发现与自己的身体状况不一致的,要及时向医生提出来并核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须通过带队老师与体检医院进行反映、协调。是否重新检查须听从体检医院的安排。
2017北京中高考体检时间:3月1日开始
中、高考体检即将于3月1日开始。记者从北京市卫计委获悉,2017年北京市由指定的23家医疗机构承担高招体检任务,18家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承担中招体检任务,北京市体检中心为终检单位。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透露,今年的高招体检时间为3月1日至3月20日,考生到各区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具体时间由学校或区招办通知考生;在外地借读的高考返京考生,北京市体检中心会安排补检,时间是6月9日下午,详细安排可以登录北京市体检中心网站查询。今年北京市中招体检时间定在3月15日至4月30日,由各区中招办、学校组织考生到本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进行体检。
体检结果由考生所在学校或招办反馈给考生。此外,考生可以登录北京市体检中心网站或关注北京市体检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高招体检结果查询时间是4月20日至8月15日,高招补检结果查询时间是6月20日至8月15日;中招体检结果查询时间是5月10日至5月20日。
专家建议,体检前,考生应注意休息,保证足够的睡眠。高招和中招体检都需肝功能检验和视力检测,如果饮食不当、过度疲劳、饮酒、感冒和用眼不当都会影响上述两项体检结果。所以,考生至少在体检前一周,注意合理饮食,一定不要饮酒和滥用药物、补品;平时考生注意科学用眼,避免用眼过度。
一、全市高招体检时间
2017年3月1日-3月20日 ,由各区高招办、学校组织考生到本市高招体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二、全市高招体检会诊安排
(一)时间:3月1日―3月30日期间,每周四下午13:00-15:00。
(二)会诊时须持体检医院加盖公章的会诊单及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
三、全市高招体检补检安排
(外地借读返京生体检和漏检的考生)
(一)时间:6月9日(周五)下午12:30-15:00。
(二)地点:北京市体检中心马甸部(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1号楼B座2层)。
(三)注意事项:
1.参加补检的考生体检当日晨9:00以后禁食水;
2.前来体检的考生请带体检表(报名单位领取)和体检费128.5元。
四、网上查询体检结果
查询时间:2017年4月20日―8月15日
补检查询时间:2017年6月20日―8月15日
考生如发现体检结果有异议,须在体检结果网上公布查询之日起两周之内,通过报名单位向所在体检医院提出复检申请,由体检医院根据情况安排复检,如考生对复检结果仍存异议,可通过体检医院或区招办向市体检中心提出终检申请。
五、联系我们
北京市体检中心专项办公室68024448 (工作日8:00-17:00)
六、体检项目
(一)询问病史
(二)内科:测量血压,发育状况,心、肺、肝、脾器官及神经系统的物理检查。
(三)外科:测量身高、体重,皮肤、浅表淋巴结、头颈部、胸廓、腹壁、脊柱、四肢关节及姿势步态的`检查。
(四)耳鼻喉科:听力、嗅觉、外耳、耳道、鼓膜、外鼻、鼻腔、悬雍垂、扁桃体、咽后壁的检查。
(五)口腔科:牙齿、口腔粘膜、唇腭检查。
(六)眼科:裸眼视力、矫正视力、矫正度数、色觉及眼病的检查。
(七)检验科: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八)放射科:胸部X射线检查(有条件的机构可用胸部X射线摄影或数字化摄影替代胸部荧光透视检查)。
二、必要时进行腹部B超或其他相关检查。
三、所有体检项目收费依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局制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执行。
特别提醒: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 ,简称转氨酶)超过参考值上限指标 2 倍以上者(含 2 倍),应当进行 B 超复查。 B 超复查诊断肝部弥漫性病变者(脂肪肝除外),体检结论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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