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实验初中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时间:2023-10-18 11:20:06 剑锋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扬州市江都区实验初中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有较强方向性是工作方案的特点之一。在决定做某个项目时,我们就要有针对性的准备多份工作方案,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工作方案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扬州市江都区实验初中秋季招生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扬州市江都区实验初中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格规范办学与招生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3年江都区实验初中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确保公平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确保我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地进行,确保本施教区内每一个小学毕业生都能按时升学。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翟伟

  副组长:张健 姚爱萍 范国文 裴荣兵

  金中办公室:唐宝泉具体分工:

  1、验核、登录组:唐宝泉、王辉、嵇康松、马恩泉、汪爱文、刘爱平、汤波、韩英及部分九年级体育老师;

  2、宣传组:裴荣兵及部分九年级班主任;

  3、后勤、安保组:范国文 汪大龙 姜林

  三、招生对象、施教区、注册时间

  (一)招生对象

  具有本施教区内常住户口、15周岁以下(200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我校施教区

  新通扬运河以南新区,东至陈庄、刘桥、佘桥、三友村,南至商贸城周边部分区域(老宁通高速公路以北、文昌东路以南),文昌东路以北西至广州路。

  (三)报到注册

  1、报到注册时间:7月1—7日;

  2、报到注册地点:实验初中“健行楼”四楼机房;

  3、验核材料:学位卡、升学录取码等。

  提醒:报到注册的家长尽量佩戴口罩,符合安全防疫要求。

  四、招生原则、招生办法

  (一)招生原则

  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按照确保公平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按划定施教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二)招生办法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长期固定居住在属于自己产权的房屋(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或租住在属公有产权并领取房屋租赁证的房屋(即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统称公租房)是确定该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拆迁户以拆迁安置协议为依据。学生户籍、房产证和长期吃住地应保持一致,凡不符合“三一致”要求的,由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均无房产,但户籍随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且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未交付的期房、租住房、单位公房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就读学校由教育局统筹安排。施教区内的住房,应于今年5月30日前办理好房屋产权及户籍手续,并实际居住,每套住房三年内只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外),除上述情况外,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全面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有条件的将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学校应依法对特殊儿童开展教育评估认定,对《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监测系统》的对象,科学安置应达100%。

  3、随迁子女及回城升学学生招生入学。

  (1) 切实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持有本地居住证的随迁子女要求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100%安排公办学位,与本地学生一样参加中考升学。根据相关规定,所有江都区户籍的居民都不得作为江都区的流动人员,其子女不得作为流动人员子女安排入学。

  (2) 随迁人员子女等就读城区初中。持有城区公办初中招生区域内居住证的随迁人员子女要求在城区公办初中就读,须持户口簿、父母或本人在城区居住证、父母在江都城区社保缴纳证明(须出具缴纳个人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育局中教科进行信息登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户籍在城区公办初中施教区范围内但在外地就读并要求回城区公办初中升学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育局中教科进行信息登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组织领导

  学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和省有关招生工作新政策、新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二)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公益性、普及性的特点,让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法定义务。学校既要无条件接受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也要保证在校生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做好疑似失学适龄儿童核查及劝返复学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入学率100%、巩固率100%。

  (三)实施热点高中指标生政策

  今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3年后中考时,全区各热点高中学校继续将不少于70%的招生指标作为定向指标生按学生数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江都中学高中指标生录取控制在该校招生分数线下50分之内,其他热点高中指标生录取时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线上不设分数底线。享受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在该校读满三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四)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1、坚决落实免试要求,不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不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2021年开始,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

  2、规范分班行为,严格均衡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建立生源均衡分班制度。在新生入学分班前一周将本校新生均衡分班方案报教育局,将均衡分班方案、分班名单等公示材料留档备查。

  3、坚持标准班额办学,起始年级要按照省定标准班额招生(初中50人/班),严禁出现55人以上的大班额。

  4、严格学生信息管理,严格按照序时和规范招生。

  (五)加大政策宣传和监管问责力度

  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大对今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宣传,让广大家长和全社会全面知晓政策,理解政策,确保新政策的平稳实施。压实工作责任,对招生计划、过程、结果等实施监督,营造规范有序的招生秩序,全力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社会和谐稳定。

【扬州市江都区实验初中秋季招生工作方案】相关文章:

江都区实验初中职称评审工作方案03-28

江都区实验初中中层干部助理竞聘工作方案范文04-13

江都区实验初中年度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方案03-29

区纠风工作方案精选05-09

招生工作方案12-07

招生工作方案05-07

区纠风工作方案范例05-09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06-08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