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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秸秆禁烧巡查工作的方案
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室(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按照上级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镇秸秆禁烧禁抛巡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注重标本兼治,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突出重点,严格措施,落实责任,确保不着火、不乱抛,确保不因焚烧秸秆影响市内高速公路的畅通及扬泰机场飞机的正常起降;不因焚烧秸秆导致出现严重的灰霾天气。
二、工作重点
1、巡查时段:10月15日至11月20日。
2、重点区域:辖区内所有道路视线范围,特别是国道、省道、兴泰公路、通泰路、西南大道、西北大道及工业园区。
三、职责分工
1、成立7个秸秆禁烧督查巡查组,负责对全镇范围内进行巡查,巡查人员分工到村(社区),认真做好火点巡查工作,并及时将发现的火点信息提供给镇禁烧办。
2、各巡查人员应负责指导各村因焚烧秸秆或秸秆抛下河道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3、镇组织禁烧禁抛巡回宣传车,各村也应利用广播、展板等形式加强宣传。
四、工作措施
1、事前督查。在秋收开始前,镇将对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组织保障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查领导小组成立情况,秸秆禁烧工作部署情况,禁烧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2、组织巡查。镇督查巡查人员从10月15日至11月20日期间不到政府签到,每天直接到所在村(社区)地域进行巡查。发现火点或焚烧痕迹的时间及位置进行记录,并通知所在村(社区)负责人,要求迅速处置,并报镇禁烧办。
3、事中督促。巡查员要及时通报秸秆禁烧情况,督促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的落实,对村(社区)无人值班、值班电话无人接听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处理,巡查人员应记录在案,及时反馈镇禁烧办,作为对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的考核依据。
4、安排值守。镇政府日常值班人员,负责做好当日秸秆禁烧情况的联络和记录。
5、严格奖惩。镇将对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禁烧工作开展较好的村(社区)给予奖励,对开展不力的村(社区)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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