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岸堆砂场治理的工作方案

时间:2024-10-02 07:11:52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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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岸堆砂场治理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堆砂场的经营管理,打击非法采砂、运砂、卖砂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市、长乐市打击非法采砂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将组织公安、边防、海洋与渔业、水利、有关村(居)等部门联合开展为期1-2个月的集中治理违法违规堆砂场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沿岸堆砂场治理的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

  以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贯彻上级关于打击整治非法采砂、非法经营河砂、违规开办堆砂场的行为的部署要求,以维护河道正常管理秩序、确保防洪安全和饮用水源地安全为目的,依法拆除未经审批设立的堆砂场,促进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目标任务

  堆砂场专项整治工作以街道为主体,组织强有力的专项整治队伍。行动前,充分了解掌握现有堆砂场各种情况,对在闽江地段明显违法违规、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大的违法违规堆砂场首先进行清理整治,抓住一两个典型,之后逐步扩大战果。依法拆除未经审批设立的违法违规堆砂场,审查审批所有从事堆砂场及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实现合理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的堆砂场运行新秩序。

  整治范围

  闽江下游营前段河道沿岸管理范围内所有非法堆砂场。

  成立机构

  成立营前街道河道堆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陈世响书记担任组长,林庆龙主任担任第一副组长,分管副主任李新担任常务副组长,各相关村(居)包村领导、派出所、边防所所长担任副组长。街道水利站、海洋与渔业站、国土资源所、工商所、供电所及相关村(居)主干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水利站,由水利站负责人姜良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联合执法队,队长由分管综治副书记陈世招担任,常务副队长由副主任李新担任,副队长由派出所和边防所所长担任,队员由相关村(居)工作队和工商所、供电所派出所、边防所干警若干名等精干力量组成。

  职责任务

  1、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全街道专项整治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进取情况汇报,并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部署。

  2、专项整治办公室: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收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具体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

  3、联合执法队:独立或牵头组织依法拆除未经审批设立的违法违规堆砂场;同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4、派出所、边防所:维护执法现场秩序,保证执法人员安全,调整现场执法警力,打击暴力抗法行为,保证联合执法顺利进行。

  5、国土资源所:按照国土资源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土地的违法违规堆砂场依法进行处理。

  6、工商所:根据工商部门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堆砂场业主的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全力配合街道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违法违规营业堆砂场。

  7、供电所:负责对依法整治的违法违规堆砂场实行断电。

  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4天,从8月24日至8月27日)

  (1)24日召开街道党政联席会议,专题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并相应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执法队。24日下午通知未审批的非法堆砂场经营负责人开会,将上级有关精神进行传达、告知,并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发放到经营者手里。

  (2)26日将市政府《关于开展闽江下游河道非法堆砂场清理整治工作的通告》张贴到各违法堆砂场及相关村(居)公众场所,形成声势,扩大社会影响。

  (3)27日上午召开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扩大)会议,专项布置整治工作。

  (4)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由领导小组组织协调部署。

  2、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8天,从8月28日至9月3日)

  (1)各砂场经营单位和个人开展自查自纠,经审批的砂场应向街道提供全面规范相关证件材料(如投标合同、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等材料);

  (2)未经审批的砂场主动清理现有的砂场库存量,停止收购河砂,在9月3日之前自行清场。具体标准内容:①清运场地砂②拆除固定物③拆除设备④切断电源⑤如非法占地要恢复原状。以上项目按属地原则,具体要求各包场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负责约谈违规堆砂场业主,做好深入细致的动员思想工作。

  (3)根据各包场负责人约谈情况,街道主要领导视情况将择机集中约谈违规堆砂场业主。

  3、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天,从9月4日至9月23日)

  (1)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开协调会,根据街道实际情况,明确重点打击的违法违规堆砂场,深化联合执法行动具体方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部门的职能,依照法律法规提出清理整治的办法手段,形成强有力的整治打击整体。

  (2)开展联合执法。对在规定要求时间内未能自行清除的违法违规砂场,街道联合执法队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请求市联合执法队配合进行强制清除取缔。

  (3)适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有关部门、联合执法队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4、第四阶段:总结巩固阶段

  (1)整治领导小组召开工作总结会议,听取各部门、联合执法队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

  (2)建立健全闽江下游河道营前段沿岸堆砂场长效管理机制,根据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部署要求,装配必要的硬件设施,加强监管巩固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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