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共

时间:2022-12-09 12:50:03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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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共3篇

  篇一: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1794字)

  云南省南北高速公路大通道麻柳湾至昭通、昭通至会泽段将正式开工建设,涉及XX县江底乡境内约**公里,切实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确保昭会高速公路XX段按时开工、顺利推进的前提和保证。为依法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实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XX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共3篇

  一、搞好征地拆迁工作的意义

  征地拆迁工作是项目工程的基础性工作,任务完成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项目建设的进程,为确保如期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涉建乡镇、村组和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精心组织,强力推进,认真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为项目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经研究,决定成立XX县昭会高速公路XX段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 组 长:***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高速办,由刘朝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的征地拆迁和协调服务工作。从房产局、林业局、国土局、江底乡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开展日常工作,办公室人员由高速办及

  高速办:XX、XX;

  国土局:*名(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

  房产局:*名(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

  林业局:*名(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

  江底乡:*名(*名领导,*名工作员)及涉建村组干部。

  三、征地拆迁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宣传培训阶段(*月*日-**日)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全力做好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前期准备,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本阶段要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组织踏勘,做好项目建设的实物量调查,召开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的征地拆迁动员大会。

  2、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购置征地拆迁工作室内外所需用品和用具。

  3、制作征地拆迁所需表册,搜集所需资料、图件。

  4、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发布、张贴征地拆迁通告,制作、悬挂、张贴各种标语,并通过宣传栏、电视和有线广播及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做到涉建村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征地拆迁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5、组织乡镇、村组及征地拆迁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征地拆迁工作的相关政策、补偿标准、测量方法、补偿协议的签订、补偿款的管理与发放等。

  (二)征地拆迁丈量阶段(*月**日- **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乡镇、村组及业主单位、设计单位采取边勘丈、边征地、边拆迁的方式,按照完成征地拆迁工作的勘测丈量工作。

  (三)资料汇总、公示及补偿资金的兑付阶段(*月**日-*月**日)

  在全面准确核实被征用土地及房屋面积后,及时将所测量数据汇总公示并上报昭会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划拨补偿资金,补偿金的兑付采用“一卡通”形式封闭运行,保证农户取款方便安全。

  四、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征地拆迁补偿款设立专户管理,专户核算。征地拆迁丈量工作结束后,将征地拆迁丈量结果及补偿金额公示一周后兑付。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江底乡要成立“一把手”挂帅的征地拆迁安置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人员专门抓。各涉建村要成立以村干部为主体的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对本村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舆论引导。要采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充分宣传,及时公开征地拆迁协议和征地拆迁程序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全面报道,使涉建乡村对征地拆迁情况有客观公正的认识,让被征地拆迁单位和个人了解政策,理解、支持征地拆迁工作,为征地拆迁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严格执行政策。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标准统一,决不能以权谋私。

  (四)坚持政务公开。坚持把各项政策、补偿标准、帐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各危害项目建设的违法行为,对煽动鼓舞群众闹事,干扰、影响和破坏项目建设的首要分子,公安机关要依法严肃处理,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1、征用土地补偿标准(附表一);

  2、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附表二);

  3、构筑物补偿标准(附表三);

  4、房屋装修补偿标准(附表四);

  5、坟墓搬迁补偿标准(附表五);

  6、零星林木补偿标准(附表六);

  7、搬迁、周转、临时过渡补助费指导标准(附表七);

  8、划地安置费(附表八);

  9、户外零星管道补偿标准(附表九);

  10、电力改迁补偿标准(附表十)。

  篇二: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实施方案(2395字)

  霍州至永和关高速公路是山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三纵十一横十一环”第八横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中南部西接陕西省通往延安市,到达陕、甘、宁等地的重要通道。工程涉及我市大张镇、辛置镇、白龙镇、陶唐峪乡、南环办的十多个村庄,全长约20公里。为了确保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工程建设的协调和保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霍州至永和关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霍州至永和关高速公路建设协调领导组”(霍政办函[20XX]42号),全面负责工程征地拆迁和协调保障领导工作,并负责处理与工程建设单位的相关事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三个工作组。

  1、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组日常工作,办理土地、林业等相关手续,综合协调处理工程建设施工中相关事宜。

  主 任:孙杏锁(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主任:杨 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安志勇(市林业局局长)

  张晓波(市交通战备办主任)

  成 员:曹明忠(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魏英泽(市林业局副局长)

  薛会平(市交通运输局财务结算中心主任)

  张康华(市交通运输局农管办技术员)

  2、征地拆迁协调评估组:主要负责征地拆迁的评估工作,并负责施工协调和善后处理事宜。

  组 长:孙杏锁(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张晓波(市交通战备办主任)

  张云峰(大张镇党委书记)

  刘国平(辛置镇党委书记)

  张伟兴(白龙镇党委书记)

  门保生(陶唐峪乡党委书记)

  侯晋川(南环办党委书记)

  曹明忠(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魏英泽(市林业局副局长)

  徐国宁(霍永高速指挥部主任)

  成 员:王晓东(市交通运输局工会主席)

  李 民(市交通战备办副主任)

  张秀文(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办主任)

  朱文梅(市交通运输局农管办副主任)

  王华伟(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办副主任)

  李小峰(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办副主任)

  王 瑞(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办干事)

  沿线涉及的乡(镇)、街道办行政正职、分管副职及相关村支书和主任均为成员。

  3、监察审计组:负责整个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审计和检查。

  组 长:朱壮军(市审计局局长)

  成 员:胡文杰(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长)

  时宏伟(市审计局投资审计股股长)

  4、安全保障组:主要负责征地拆迁工作交通管制和安全保卫工作等有关事宜.

  组 长:王文艺(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刘根生(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田晶杰(大张派出所指导员)

  李忠忠(陶唐峪派出所指导员)

  李志毅(辛置派出所负责人)

  张顺平(南环派出所负责人)

  刘建兵(白龙派出所负责人)

  二、征地拆迁

  1、本次征地拆迁范围为:东起大运高速观堆北,西在白龙镇耿家庄出境,长约20公里,涉及陶唐峪乡的辛庄、成庄、观堆、官底,大张镇的上乐坪,辛置镇的下曹、阴底,南环办的东湾、圣佛,白龙镇的柳树腰、陈村、陈家庄、寺庄等村庄,以及沿线部分厂矿企业。

  2、本次征地拆迁按照属地原则,经评估组评估核实后,由沿线乡(镇)、街道办组织实施。

  3、拆迁

  (1)本次拆迁安置实行货币补偿,根据(临政办发[20XX]68号)《关于做好高速公路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执行。

  (2)拆迁户新的宅基地由国土部门与乡(镇)、街道办及村按《土地法》重新予以核定审批。

  (3)拆迁临时安置搬迁费、过渡费参照《临汾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临政发[20XX]32号)规定条款,结合我市实际执行。如不按评估通知规定时间完成拆迁者,该二项费用将不予考虑。

  (4)被拆迁厂矿企业的补偿工作,结合当地实际,由项目单位同地方政府及有关单位共同组织调查,依法进行评估,参照晋政发[20XX]48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未尽事项,由有关部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单位与被拆迁单位商定补助补偿标准。

  (5)电力设施、通信设施、大型水利和公路设施,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方案结合省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予以补偿,限期进行改迁。如有争议,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评估、评审后执行。

  (6)对违法、违规、抢建、抢种、抢栽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机井、树木、农作物等不予补偿,并限期自行拆迁清理,不及时清理影响工程施工的,依法予以处理。

  4、征地

  (1)征占用土地补偿标准按照晋政发[20XX]38号文件执行,由国土资源部门提供地类依据;征占用林地由林业局提供林地依据,其他涉及公路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具体征地面积以实地丈量,复核面积为准。

  (3)本次征用土地实行逐级负责补偿安置的办法,由市领导组与被征地乡(镇)、街道办及村签订补偿协议,乡(镇)、街道办和村委负责对本辖区内被征用地的承包农户进行补偿安置。

  三、时间要求

  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按时间要求完成征拆任务的乡(镇)、街道办将予以奖励。

  四、具体要求

  1、霍州至永和关高速公路是一项全省性的重点建设工程,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强化协调,保障施工。

  2、国土资源、林业、水利、劳动等相关部门要为工程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减少工作环节,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减免有关费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相关乡(镇)、街道办及村要及时协调解决,决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或借口阻挠和干扰施工,否则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3、市协调领导组、相关乡(镇)、街道办设立征地拆迁费银行专户,专人负责,保证专款专用,确保征地拆迁费及时足额支付到位。不得借故拖欠和挪用,并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审计工作。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确因工作需要需进入工地的需与市协调领导组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

  5、公安机关要为工程建设保驾护航,严厉打击一切不法行为,对拒绝、阻碍征地拆迁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6、征地拆迁工作人员要依法行使职权,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虚报冒领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篇三: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2013字)

  京包高速公路是市政府迎奥运重点工程。京包高速公路途经城南街道辖区南郝庄、北郝庄、邓庄三个行政村。征地拆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了切实做好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结合城南街道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城南街道成立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城建科、财政科、经济管理科、监察科、宣教中心、信访办、社保所、司法所、派出所、各村村委会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北郝庄村村委会,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由各主管领导牵头,各科室工作人员组成十个征地拆迁工作组,主要负责征地拆迁中的具体工作任务。包村工作队队长是各村征地拆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征地拆迁工作的第一承办人。

  二、政策依据

  1.《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

  2.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昌平新城东区成本测算和京包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京昌政会[20XX]24号)文件;

  3.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昌平新城建设拆迁安置问题专题会议纪要》(京昌政会[20XX]50号)文件;

  4.《昌平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规定》(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令第4号);

  5.《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园林绿化局市国土局关于遏制本市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过程中抢栽抢种树木苗木行为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XX]20号)文件;

  6.《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

  三、工作安排

  征地拆迁工作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7月5日至8月31日)的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1.7月20日前,成立征地拆迁组织机构,完成相关政策的查找和咨询工作,完成树木、苗木的清登、界定工作。

  2.7月23日前,召开城南街道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动员会。

  3.7月24日前,进行宣传发动、业务培训工作;发布树木、苗木采伐、移植通告;进行三个村企事业单位房屋等非住宅入户工作,核实情况、征求意见。

  4.7月31日前,根据评估结果,完成林木的补偿工作;完成三个村企事业单位房屋等非住宅补偿工作;落实线内被拆迁人的住房安置工作,以确保8月31日前完成各项拆迁工作。

  5.8月10日前,完成抢栽抢种树木、苗木清理工作。

  6.8月15日前,完成三个村区域范围内树木、苗木的清除工作;完成线内住宅拆迁补偿工作。

  7.8月31日前,完成三个村企事业单位房屋等非住宅拆迁工作;完成线内住宅的拆迁工作。

  四、资金管理

  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专户储存,统一管理,专款专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发放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做到手续齐全、台帐清楚、资料完整,不得克扣、拖欠和挪作他用。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发放情况,要进行张榜公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监察、审计部门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综合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力度,落实征地拆迁工作周例会制度和进度日报告制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要认真做好与区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与首发公司的定期协调机制,努力实现与区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之间的无缝衔接。领导小组下设各工作小组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工作,要深入基层指导和服务,全力配合三个村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三个村的包村工作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订详细的工作预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征地拆迁工作按计划推进。

  二是要周密安排部署,确保辖区和谐稳定。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进行认真细致的'工作,抓好每一个环节,避免出现底数不清、情况不明而急于求成、简单从事的情况,要真正做到时间、进度、质量有机统一。要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过程中的信访接待工作,从严从快处理阻碍、损害征地拆迁工作的违法乱纪行为。对于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积极协调、及时解决,做到不回避问题,不激化矛盾、不出现集体上访事件,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针对影响辖区稳定和工作进度的苗头性问题,要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协调、早解决,确保辖区和谐稳定。

  三是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征地拆迁氛围。要坚持把宣传动员工作摆在征地拆迁工作的首要位置,制定京包高速公路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通告、悬挂横幅标语、设立咨询点、召开会议、入户工作等多种方式,有目的、有重点地开展正面宣传,广泛宣传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征地拆迁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教育和引导沿线群众以主人翁的态度理解、支持、关心工程建设,为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和施工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篇四: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3434字)

  为切实做好瑞赣高速公路瑞金段的征地、拆迁工作,确保高速公路建设顺利进行。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瑞金至赣州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动员会议纪要的通知》(赣府厅字[20XX]10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坚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坚持统一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紧紧围绕瑞赣高速公路瑞金段20XX年10月开工和20XX年底建成通车的目标,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本市境内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任务,并确保工程移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久生计有保障。

  二、工作方法、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一)工作方法

  1、工作机构。瑞赣高速公路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瑞金段经过我市云石山乡的坡下村、回龙村、云石山村、沿坝村。整个征地、拆迁补偿和安置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瑞赣高速公路瑞金市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由瑞赣高速公路瑞金市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征迁办),会同云石山乡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云石山乡政府成立相应的征地拆迁安置机构,由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配备2-3个工作人员,沿线村指定1名工作人员。

  2、征地工作。根据瑞赣高速公路瑞金段施工设计红线图,由用地单位、市征迁办、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和云石山乡政府一同确定征地的范围、地类和数量,并会同权属村、组和农户分户丈量,经征地户签字后汇总复核,张榜公示,补偿到户。

  3、拆迁工作。红线内房屋及地上附属建筑物的拆迁,由用地单位、市征迁办和云石山乡村两级及拆迁户共同进行实地丈量,认定房屋结构、数量,共同签字确认后,汇总复核,张榜公示,并与拆迁户签订拆迁协议,补偿到户。

  (二)时间安排

  1、20XX年8月份,云石山乡要成立征地拆迁安置组织机构,安排专职工作人员。

  2、20XX年8月开始,以乡、村为单位, 搞好宣传发动工作,宣传建高速公路的重要性,宣传本实施方案的精神,使广大的征地拆迁户积极支持高速公路建设。

  3、瑞金段分为A标段和B标段,B标段是云石山乡,涉及到坡下、回龙、云石山、沿坝四个村,全长4.22公里。因此,对B标段要求在20XX年8月20日—9月15日,集中开展征地拆迁的丈量登记、张榜公示工作,并签订好征地拆迁协议。

  4、20XX年9月15日—30日, 全面完成房屋拆迁,并抓好拆迁安置地的落实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各有关单位、云石山乡人民政府要从大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和动员沿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高速公路的建设,为瑞赣高速公路瑞金段的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2、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征地拆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有关部门和云石山乡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搞好协调,及时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协助拆迁户搞好过渡和安置工作。

  3、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和工作标准,做到实事求是、准确无误地丈量和清点征迁物,按照法定程序建立完善的档案以备查考。

  4、严格资金管理,切实保障群众的利益,做到补偿标准、补偿资金及时张榜公布,以利监督。严格执行资金的拨付程序,及时足额地将征地拆迁补偿款发放到征地拆迁户手中。

  5、对乡、村集体土地的补偿费,实行村用乡管,乡长审批,补偿资金权属单位使用要有计划,公开透明的用于因建高速公路受影响的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和集中安置点的道路、水电建设等集体公益事业项目。

  6、有关部门要对因高速公路建设受到影响和损坏的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设施及时提出修复意见,配合市征迁办与业主协商,尽快组织修复,确保沿线群众的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7、高速公路征地报批,由项目业主提出用地申请,市征迁办配合,市国土、林业等有关部门按审批权限负责呈报办理相关手续。

  8、市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赣府厅字[20XX]100号的有关优惠政策(见附件一),支持高速公路建设。

  三、征地拆迁范围及对象

  1、征地范围。征用土地面积以施工用地设计红线图和变更设计图面积为准。土地包括水田、旱地、水塘、果园、林地、未利用地(荒山地)、道路、河流、宅基地等,这类工程用地属永久性征地。弃土场、取土场、预制场、堆料场、施工便道、施工场地属临时用地,临时用地原则上不占用耕地。

  2、拆迁范围及对象。指施工设计红线图内地表上的各类房屋建筑物及附属建筑物。主要有房屋、简易房(猪牛栏、厕所)、围墙、水井、沼气池、水塔、晒场、宅基地基础、砖窑、水池粪池、坟墓、电力及通讯设施等。有关房屋建筑面积的丈量,以边墙对边墙的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四、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补偿支付

  (一)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是指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青苗补偿费。房屋拆迁补偿含建筑物补偿费、拆迁过渡费、搬迁费。

  征地补偿标准按各种地类、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按房屋结构类别确定(各种地类的补偿标准见附表一、附表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见附表三)。

  临时用地的'租用,由施工单位会同市征迁办与所在乡村签订协议,国土、林业等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并由市征迁办结算补偿。补偿标准每亩每年1200元,含复垦费。

  (二)补偿支付

  征地补偿费及拆迁补偿费由市征迁办根据各村、组张榜公示的结果,按核定的征地拆迁补偿数额,专帐拨付给征地拆迁农户或权属单位。

  征地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的发放分两次进行,即在丈量登记,并张榜公示核实无误,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后发放50%;在征地户交付土地后,拆迁户按协议要求拆迁到位并经验收合格后,将剩余50%的征地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奖励费发放到位。

  五、拆迁安置

  拆迁户的拆迁安置,要贯彻统一规划,合理安置的原则,对分散安置的农户,也要结合新农村规划建设,符合村规要求。云石山乡政府要在拆迁张榜后半个月内,落实新宅基地进行安置,按原有建筑占地面积1:1的比例安排。落实宅基地安置,一般不准占用耕地,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山坡地。占用耕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占用村内空闲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80平方米,使用山坡地的,每户不得超过240平方米。

  云石山乡村两级应协助拆迁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有关部门除收取工本费外,免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城镇建设配套费、水土保持费、水资源费、土地管理费、规划费等。

  六、补偿资金管理

  1、瑞赣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统一管理,专户储存,做到专款专用的原则。

  2、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拨付,市征迁办在收到建设单位拨付的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后,按照已核实并签字认可的征地拆迁面积、标准和金额,下拨到权属单位和个人。原则上不允许现金支付。

  3、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必须按《土地管理法》和拆迁安置规定及时支付发放,做到手续齐全,台帐清楚,资料完整,不得克扣、拖欠和挪作他用。

  4、对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发放情况,要进行张榜公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市监察、审计部门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督查,对克扣、拖欠、挪用、贪污补偿资金的,依法严肃处理。

  七、奖罚措施

  1、由于拆迁时间紧、任务重,为鼓励拆迁户加快拆迁进度,对能自觉配合搞好拆迁工作,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拆迁协议并在限期内完成拆迁的,按拆迁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土木结构房屋,分别每平方米奖励20元、15元、10元。对不按时签订协议,又未在规定时间内拆迁完房屋的,取消房屋拆迁奖励。

  2、乡、村工作经费补助与乡和各村工作业绩挂钩,根据工作量和进度考核情况,由市征迁办对乡考核、乡对村考核、半年一次报市政府审批。

  八、其它

  1、征地过程中土地权属有争议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为了不影响施工用地,在土地权属未明确之前,由市征迁办和用地单位记录清楚被征土地(被租用土地)的位置、面积、地类并请权属争议方共同签字认定,待后解决。

  2、高速公路施工建设期间如遇严重影响农业、水利、交通设施、重要文物和其它建筑物等问题时,云石山乡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报市征迁办,由市征迁办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3、高速公路用地属红线外的土地、公私财产,因高速公路建设施工造成受损的,由施工单位据实赔补。

  4、确保安全施工。对各施工单位取弃土场,市安监、水保等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施工督查,确保人、财、物安全,并督促恢复造林,防止山体滑坡和水土流失。

  5、对失地农民,要按照瑞府发[20XX]15号文件精神,落实帮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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