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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贯彻落实《市教委关于2016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委〔2016〕13号)以及《2016年河北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河北教发【2016】28号)的具体要求,制定《2016年汇森中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二、工作原则
1、坚持规范招生原则,在河北区中招办直接领导下,进行自主招生。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区招生。
3、坚持双向选择原则,学生自愿报名。
4、坚持择优录取原则,采取综合素质测量、面谈录取方式进行招生。
三、招生对象具有天津市河北区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人数360人
五、招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6月22日上午7:30—12:00
凡有意报考汇森中学的学生在小学学籍校领取《2016年河北区民办初中招生报名表》,按填表说明填写相关内容并粘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由学籍校审核并在相应位置加盖校章。
2、报名地点:天津市汇森中学(河北区幸福道27号)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已填好并盖章的报名表及2份复印件;
②五、六年级所有能够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顺序内容与报名表所填顺序内容一致);
③户口簿首页和学生本人页的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还需携带原籍户口簿、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房屋租赁证明、务工证明、在本市的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
特别说明:1.报名表要求字迹工整,填写内容确保真实准确。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2.复印材料恕不退还。
(二)审核
1、初审:学校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筛选,按照招生计划1:2的比例遴选品学兼优的学生参加面谈。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1:2的比例,则所有报名学生全部参加面谈。
2、公布面谈名单:6月23日下午16:00,向各小学反馈参加面谈的学生名单。同时,家长可关注“天津市汇森中学招生”微信公众平台查看结果。
3、核发《面谈证》:6月24日下午13:30—16:30,进入面谈的学生携带1张与报名表同底版的1寸照片、户口簿原件(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还需携带原籍户口簿、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房屋租赁证明、务工证明、在本市的社保缴费凭证原件)、报名表所填内容相关资料的原件到学校验证,核准无误后领取《面谈证》。
(三)面谈
6月25日下午,参加面谈的学生携带《面谈证》并按《面谈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学校参加面谈。
(四)公布录取结果
6月27日下午14:00,向各小学反馈经过区中招办审核确认的录取名单。同时,家长可关注“天津市汇森中学招生”微信公众平台查看结果。
(五)交费注册
6月28日上午9:00–11:00(收费标准:8000元/生/学年)
六、工作保障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在河北区教育局中招办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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