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供工作方案

时间:2023-01-31 16:23:44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保供工作方案1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保供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保供工作方案15篇

保供工作方案1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大米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大米流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粮食流通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大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办发〔20xx〕40号)和《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玉林市大米生产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大米镉超标等突出问题,在全县范围对所有大米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我县大米质量安全。

  二、整治范围

  大米生产企业和小作坊。

  三、整治措施

  (一)严格市场准入。各单位对大米生产企业申请核发或延续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要严格把关,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大米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标准等,对大米生产企业的生产场所、设施设备、储存设施、技术人员等进行现场核查,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坚决不予许可。对大米小作坊要严格按照《广西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广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进行登记审查及现场核查,规范大米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工作。凡延续申请的,应当进行现场核查。

  (二)实施自主公开承诺。各单位指导大米生产企业、小作坊实施食品安全自主承诺,每年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在生产经营场所明显区域上墙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督促企业落实自查和主体责任。各单位要督促大米生产企业和小作坊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组织生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风险等级频次要求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强日常监管。各单位将大米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调高一个等级,对大米生产企业每年全覆盖监督检查频次不少于2次;对小作坊每年全覆盖监督检查频次不少于1次。对抽检不合格大米生产企业,年度检查频次要达到3次以上;对抽检不合格小作坊年度检查频次要达到2次以上。重点检查大米生产企业、小作坊的原料采购管理情况,明确从粮库采购原料的,必须索取镉指标合格的出库检验报告,从农户处采购的或不能提供镉合格检验报告的,要进行自检或送检,确保镉含量低于0.2mg/kg。严禁企业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稻谷和原料米。严查成品米出厂批批检验落实情况,检查企业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生产的成品大米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销售。同时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和粮食收购许可证的企业,应分别设立食品原料库、原粮仓储设施,并保持物理隔离。

  (五)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各单位要结合年度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对自治区、市未覆盖抽检到的辖区内大米生产企业及小作坊监督抽检不得少于1次,年度内达到全覆盖抽检;对抽检不合格大米生产企业、小作坊要在3个月内再次开展监督抽检1次。抽检范围包括原料及成品,必检镉、黄曲霉毒素B1项目。对抽检不合格的,要及时处置并彻查原因。

  (六)严格落实核查处置和责任约谈。各单位要加强执法办案,依法查处监督抽检不合格和使用重金属超标稻谷或原料米生产大米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未及时采取消除食品安全风险措施的大米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彻底消除隐患。

  (七)督促企业完善追溯体系。各单位要督促大米生产企业以大米镉含量作为重点追溯内容,建立健全和落实企业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来源可溯、去向可查。一是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二是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三是建立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明确进度,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学习培训。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监管人员、企业人员进行大米质量安全有关政策、法规、常识、标准等学习和培训,提升大米质量监管能力,增强企业履行大米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各大米生产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大米质量安全管理内容学习培训,组织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员、检验人员等参加培训。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大米质量安全法规、消费常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鼓励和引导社会舆论监督、投诉举报,促进行业自律规范,督促生产企业诚信守法。

  (四)严格督导检查。县局将采取明查或暗访的形式不定期随机检查各基层所的大米生产企业及小作坊,通过抽查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违法行为处置等情况来验证各单位采取的工作措施及效果,并形成督查通报。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统筹安排专项整治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处理和报送专项整治行动信息,特别是重要事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报告。

保供工作方案2

  为保障我市农产品生产平稳,统筹抓好生产发展、农资供应、产销衔接、流通运输、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全力做好“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特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落实蔬菜播种面积,稳定水产品养殖面积,加强生产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保证蔬菜、水产品品种数量充足。在满足本市“菜篮子”供给保障的前提下,大力开展蔬菜、柑橘等优质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促进农产品销售,确保农民增收。及时组织全市农资储备配送调度,解决农资区域性、结构性缺口,保证不误农时。

  二、应急措施

  (一)蔬菜保供方面

  1.强化组织领导。在农产品保供领导小组指导下,组建蔬菜保供工作专班,落实专人,明确职责,专班实行定期碰头、定期研究,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发生的市场波动及时报告,发出预警信号,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并深入分析原因,科学预测动态走向,确保全市蔬菜保供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持续推进。

  2.抓好存量调查。切实抓好在田蔬菜产量调查统计,对蔬菜在田面积、产量、产地批发价格定期进行统计汇总,切实摸清家底,保障市场供应。

  3.抓好生产管理。依据市场供求形势,分解生产任务,加强技术指导,督促各县市区落实生产措施,积极组织本地蔬菜标准化生产,增加蔬菜产量,确保市场供应。

  4.抓好市场供应。强化统筹协调,加强与市、县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及时处理在蔬菜调运中出现的运输问题,同时加强与商务部门对接,及时了解各市场及超市蔬菜供求情况,组织抓好蔬菜调运供应。同时加快推动基地与社区团购平台对接,切实解决好蔬菜配送“最后一百米”问题,不断扩大蔬菜直供销售。

  5.强化产销对接。一是组织开展农超对接、农市对接。全面摸清县市区蔬菜基地产量及销售人员联系方式,组织大型商超、市场采购上市。二是支持企业拓展市场。进一步抓好产销信息服务,着力组织或支持蔬菜专业合作社、销售大户与省内外批发市场、商超企业对接,在保证本市蔬菜供应的同时,努力扩大蔬菜对外销售量。三是大力拓展线上销售。利用抖音、淘宝、京东、苏宁易购、供销e家、邮乐购等平台,组织开展网销活动。

  责任领导:陈琼;责任科室(单位):经作科、市场与信息科、农安科、市农业技术科学研究院、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柑橘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田丹xxx。

  (二)水产品生产方面

  6.加强生产调度。及时掌握企业、合作社、养殖大户等养殖单主体水产品存量及生产情况,加强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统筹安排,促进稳定生产。

  7.做好指导服务。统筹全市水产专业技术力量,开展专项服务保障行动,及时指导养殖户做好苗种投放及病害防控工作,落实标准化规程和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增加优质水产品供应。

  8.协调产销对接。密切关注规模养殖主体对产地运输的需求,协调相关方面保障产地运输畅通,及时组织指导规模养殖户与城乡重要农批和商超市场开展产销对接。积极配合交通、公安部门,畅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促进鲜活水产品快速有效流通。

  9.加强监测监管。严格做好水产品用药监督管理,指导科学用药,严禁使用禁用药,督促指导生产者严格遵守休药期规定,加大元旦春节期间水产品的质量抽检频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责任领导:杨大银;责任科室(单位):渔业渔政科、市场与信息科、农安科、市渔政监察支队、水产技术推广站;联系人:xxxxx。

  (三)畜禽生产方面

  10.持续抓好以生猪为主的畜禽产品生产。加强“周报告、月对帐、季调度”,及时提醒指导养殖场户应对恶劣天气影响,提前做好各类防护,备足兽药和饲料等相关物资,抓好生产工作。

  11.强化畜禽屠宰加工。宜昌双汇有限公司、三欣食品有限公司等要保证畜禽屠宰加工正常运转,鼓励建立“点对点”调运制度,强化产销衔接,严格落实屠宰检疫工作要求,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鼓励肉禽生产企业对出栏的肉禽进行屠宰加工,建设冷库进行储存,有效减少疫情带来的损失,适时投放市场保障市场供应,肉禽经营企业实施冷链运输、冰鲜上市。

  12.加强畜禽疫病防控。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一封住七管住”非洲猪瘟防控措施,提升防控意识。对全市畜禽养殖场户开展疫情监测排查工作,实行畜禽疫病监测排查报告制度。成立畜禽疫病防控工作应急组和专家组,严格生物安全管理防护,做好畜禽等相关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强化动物及产品的调运监管,加强畜禽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强化消毒灭源等工作,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责任领导:张明海;责任科室(单位):畜牧科; 联系人:胡亚峰。

  (四)农业机械作业方面

  13.加快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进度。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急需的农业机械应补尽补、敞开补贴。积极推广使用“湖北农机补贴APP”、人脸识别等信息化技术,加强“一站式”、进村入户等便民服务,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

  14.抓好机具储备调度。尽量利用微信、网络、电视等新媒体开展农机化技术培训、指导机手进行机具检修,确保机手以较高的技能水平、机具以良好的技术状态投入春耕农业生产。

  15.抓好农机安全生产。转变宣传教育方式,通过短信、微信、短视频等方式,普及深化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农机生产安全。

  责任领导:覃虎挺;责任科室(单位):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科教科、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联系人:xxxxxx。

  (五)农资供应保障方面

  16.建立农资供需监测制度。由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汇总全市农资供需动态及缺口数量等信息,为研判全市农资供需形势、精准做好农资保供提供依据。

  17.分级确立保供单位,实行日调度。市、县两级建立以农资批发企业、农资示范企业为主体的保供单位名录库,根据疫情发展状况及持续时间,适时组织保供单位积极从省内外组织货源,合理安排库存量,及时跟踪落实农资储备品种、数量,确保全市农资产品供应。

  18.做好农资生产企业的服务与协调。加强与市域农资生产企业的紧密联系,及时通报农资供需信息,帮助市域农资生产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做好与市场批发企业的有效对接,优先满足市域内农资供应。

  19.建立农资应急储运配送系统。借鉴去年疫情期间农资保供经验,根据农资储备、基层网点的布局,科学规划、利用和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农资应急储运体系,开展农资点对点配送;加强沟通协调,确定好运输路线、运输工具、临时存放点等,对应急保供重点企业和养殖户在原料接收、产品销售、运输流通等环节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及时反应,及时协调市防控指挥部、市公安、交通等部门为企业开具通行证明,将保供企业、农资企业纳入重点运输保障范围,帮助企业畅通“绿色通道”。

  20.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积极协调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有意囤积农资、哄抬物价、牟取暴利、非法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农资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农资流通秩序。

  责任领导:田雪峰;责任科室(单位):市场与信息科、法规科、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联系人:xxxxxx。

保供工作方案3

  一、工作思路

  为了满足贵州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电力需要,以提升供电可靠性为总抓手,强化“领先”意识,发扬“苦干实干、后发赶超”精神,全面对标广东电网,力争用三年时间挤干供电可靠性管理水分,系统全面提升配网运维水平、综合停电管理水平、客户管理水平、电网支撑能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成为国内一流供电企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xx年贵阳市中心、市区、城镇、农村客户平均停电时间分别达1、2、5、11小时以内;20xx年,其他城市市中心、市区、城镇、农村客户平均停电时间分别达到2、5、9、15小时以内。

  三、关键举措

  (一)大力提升配网运行维护质量及效率

  举措1:大力提升配网精益化排查与治理工作质量。

  1、建立以供电可靠性为导向的精益化排查闭环管控模式。工作前,以线路故障停电次数、故障停电时户数等供电可靠性指标为导向,差异化制定精益化排查及整治计划,确定重点及优先线路,特别是对高故障线路持续强化省地县三级领导挂靠整治的机制,确保责任到位。工作中,县区局全面排查问题,形成缺陷、隐患、网架、装备等问题清单;地市局按照轻重缓急形成高效治理方案以及长期提升措施,以“四清单”销号机制督促县区局实施落地;公司结合整治需求,保障工器具及材料配备。对于部分见效快、工作量小的消缺工作,鼓励班组自行开展,公司全面保障其所需材料,确保快速治理见成效。工作后,以线路停电时户数同比降低数据对整治效果进行量化评价,建立精益化排查专家库,开展精益化排查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重点督查各单位树障清理落实情况,确保整治效果。20xx年完成60%以上线路精益化排查,对于20xx年故障次数超过5次的线路100%完成排查,基本消灭故障次数超过10次的线路,严控故障超过5次的线路;20xx年全面完成精益化排查,基本消灭故障次数超过5次的线路。(生技部负责,规划部、市场部、基建部、供应链部配合,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2、大力提升配网运维人员隐性缺陷发现能力。大力应用先进工器具,20xx、20xx年两年时间将单相接地故障查找仪、红外成像检测仪、局放检测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等检测工器具以及无人机、高枝锯、高空作业车等运维工器具足额配置到班组,在贵阳、遵义优先配置。试点应用紫外成像仪、声学成像仪等先进仪器,并根据试用效果进行配置。20xx年在贵阳、遵义试点应用,20xx年逐步推广。大力提升发现设备深层次问题能力,分层分级组织开展班员专业技术能力培训。20xx年组织编制配网标准设计、标准施工、装备选型教材库,分级分层完成所有配网运维人员培训。(生技部负责,规划部、人资部配合,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3、加强配网运维人才队伍建设。20xx年底制定公司配网运维专业人才入库标准,完成入库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畅通以业务为支撑的配网运维人才发展通道,大力培育配网技术、技能专家队伍。20xx年各区县局要培养1-2名配网运维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运维班组培养1-2名配网运维优秀技能人才;后续逐年增加人才数量,多渠道培育配网专业公司级技术、技能专家。(生技部负责,人资部配合,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举措2:聚焦主要矛盾,打一场树障清理攻坚战。

  4、强化主要领导责任,做好树障清理攻坚战。按照“党建搭台、专业融入”的思路,编制“电亮先锋—树障清理”攻坚工作方案,按照线路通道外侧3-5米的水平距离精准梳理树障清理计划,统筹资源,动员全体党员和群众投入到树障清理工作中。各级单位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树障清理的协调和监督小组,对各单位树障清理中的难点集中攻坚以及检查核实。建立树障清理工作的奖惩机制,对党员和群众在清理工作中的优劣表现以公告公示、经济奖惩、评先选优等方式方法予以激励。(生技部负责,办公室、党建部、电科院配合,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5、搭建林电联动机制,合法合规开展通道清理工作。积极与各级政府及林业管理、园林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建立起良好的林电联动机制,主动争取政府支持,以签订备忘录、协议等形式建立长效联动机制,制定长期的通道清理计划,合力破解树线管理中的难题,合法合规开展通道清理工作。20xx年县区局全部签订备忘录或协议,后续常态化开展。(生技部负责,办公室、电科院配合,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6、积极创新,探索解决树线矛盾的新思路、新方法。在管理上,积极寻求外部资源,多渠道、多方式联合开展树障清理;在技术上,拓宽思路,积极试用新技术、新方法,采用租用激光清障工具对部分人难以到达区域进行精准清障、利用库存呆滞杆塔在砍伐完成的林区线路两侧安装防护网等。20xx年建立需特殊处置树障点台账,并完成半数特殊树障点处置,试点应用部分新方法;20xx年完成剩余特殊树障点处置,并将实效好的新方法全省推广。(生技部负责,电科院配合,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举措3:提升配网设备健康度。

  7、强化配网设备本体消缺管理。编制发布基于故障概率和危害性大小的风险评估业务指导书,细化缺陷划分标准,明确管控要求。大力抓好设备本体消缺工作,建立设备本体缺陷消缺保障机制,确保其资金、物资、停电计划满足半年内处置完成的要求。20xx年编制完成基于故障概率和危害性大小的缺陷风险评估业务指导书;20xx年本体设备缺陷占比提升到50%以上。(生技部负责,电科院配合,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举措4:大力提升故障抢修能力及效率。

  8、强化抢修APP应用,提升快速复电管理。强化故障抢修APP应用,中压故障单的接单、处置必须在故障抢修APP内运转,确保故障抢修关键信息准确、及时。开展故障平均复电时间分析,地市局按月组织对故障平均复电时间分析,重点监控故障平均复电时间最长的区县局;区县局按照快速复电步骤开展故障停电逐条分析,辨识出复电时间长的原因,制定提升措施;地市局按月督促、闭环整改。20xx年中压故障单的接单以及处置100%在抢修APP运转,各个时间点填写准确性达到95%以上;20xx年针对各单位确定的故障处置时间长的原因,形成一县一报告,按报告措施进行整改。(生技部负责,电科院配合,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9、加强抢修复电效率及频繁停电监控。建立配调配网故障停电时间分析机制,常态化开展对故障停电时间、复电时间及次数的跟踪、统计工作,定期通报并输出至生技部进行管控。20xx年底编制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统计口径、数据来源,之后常态化开展。强化四级客户服务预警(长时间停电服务预警),及时跟踪、管控停电超长的故障停电,20xx年开始加强对地市局三、四级预警管控,确保应发尽发,并定期通报。根据客户诉求,建立快速复电评价机制,20xx年开始按季度开展抢修复电平均时限等指标的统计、分析,适时对地市局开展约谈,并对问题突出单位开展帮扶;定期对客户抱怨的频繁停电线路进行梳理、分析、通报。20xx年开始按月将客户抱怨的高频故障线路传递至生技部门,由生技部门提出针对性措施并闭环管控。(系统部、市场部负责,生技部配合,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10、建立快速复电评价和提升长效机制。针对分析出的平均复电时间长的县区局由地市局约谈督促提升,并纳入绩效评价体系,督促县区局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20xx年完成公司故障抢修能力及效率分析提升业务指导书,建立县区局故障抢修能力及效率提升分析模型,一县局一报告;20xx年全面整改完成各项问题。(生技部负责,电科院配合,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11、建立健全故障抢修期间各层级管理人员到位标准。20xx年编制印发故障抢修期间地县所(班)各层级管理人员到位标准;20xx年管理人员到位率达到80%及以上;管理人员到位率达到100%。(生技部负责,电科院配合,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举措5:大力提升配电网自动化实用化水平。

  12、加强配电自动化管理。20xx年3月底前,出台配电自动化运维管理规定,明确各部门、各单位职责分工,规范配电自动化验收管理、投运管理、运行管理、应用管理、运行评价管理等工作要求。20xx年底印发配电网自动化实用化工作方案,按年度开展实用化运行评价,提升配电自动化实用化水平。(生技部、系统部负责,电科院配合)

  13、加强配电终端并网接入管理。全面梳理未接入配网OCS主站的存量配电终端设备,统筹制定整改计划,20xx年存量终端全部投入就地自动化功能,具备条件的存量终端全部接入主站。新建配电终端严格按照《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配电终端接入配电自动化主站管理指南》和《贵州电网配网OCS主站系统信息接入规范(试行)》接入配网OCS主站。(系统部负责,生技部、电科院配合,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14、建立配电终端缺陷运维管理机制。做好配电自动化设备的运维消缺,对终端异常离线、故障定位及保护动作反应错误、遥控失败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做好闭环管控,提高终端可用性。20xx年配电终端在线率达到90%以上。(生技部负责,系统部、电科院配合,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15、加强配电网自动化运维人员力量。地区级层面,20xx年在地调组建配网自动化主站运维班(组),主站运维班组人力资源配置达到测算定员的60%以上。县区级层面20xx年成立配电自动化班(组),优化配电网运维,围绕配电自动化终端全生命周期开展建设、运维、报废等工作。(系统部、人资部负责,生技部配合,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16、推进配电自动化遥控操作常态化应用。20xx年贵阳、遵义遥控成功率提升至95%以上。配网故障处置原则上采用遥控操作方式,改进处置效率,支撑配网快速复电。积极依托具备三遥功能的配电终端开展遥控停、送电工作,压减停送电操作时间。(系统部负责,生技部配合,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17、加强配网整定管理。20xx年出台《贵州电网配电终端核心定值整定及管理工作指引(试行)》,规范化管理配电终端定值整定,实现配电终端定值有效管控。按照总调推进适应于配网的整定计算系统建设要求,贵阳、遵义供电局试点开展配网整定计算系统建设。(系统部负责,生技部配合,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18、加强配网运行管理技术支撑。持续推进故障信息传递等功能的实用化,20xx年完成配网OMS系统二期功能和配网网络发令系统及实用化工作,提升工作效率。(系统部负责,生技部、数字化部配合,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19、加快推进配电网自愈技术推广功能建设。持续完善配网OCS功能,遵义局、贵阳局20xx年完成配电OCS主站自愈功能建设。(系统部负责,生技部、电科院配合,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举措6:持续提升配网防灾减灾能力。

  20、开展配网特殊区段线路可视化管理。通过精益化排查结合历史运行经验,建立防冰、防汛、防雷、防外破、交叉跨越等特殊区段台账,并对此类特殊区段优先应用倾斜摄影等技术建立三维模型,优先实现配网特殊区段线路可视化管理。20xx年完成贵阳、遵义特殊区段模型建立;20xx年逐步开展其他地市供电局特殊区段建模。(生技部负责,电科院、机巡中心配合,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21、开展特殊区段问题梳理及整治。梳理特殊区段存在的问题,分轻重缓急制定整治计划,建立一区段一策略,通过两年时间,基本解决配网线路特殊区段存在的薄弱环节。20xx年分轻重缓急制定整治计划,建立一区段一策略,完成50%以上的配网线路特殊区段薄弱环节整治;20xx年全面完成整改。(生技部负责,规划部、电科院配合,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22、开展配网三维建模工作,提高管理水平。通过历年雷害分析,针对雷电通道、落雷重点区域以及雷电定位系统配网模型建立,将雷电区域分布到具体区段上,并以此提升雷击故障分析准确性,精准开展防雷改造。20xx年完成雷电定位系统配网模型建立,并在贵阳、遵义试点完成一个强雷区线路区段的防雷整治;20xx年完成所有线路强雷区区域分布分析,每个区县局至少完成1个强雷区线路区段的防雷整治。(生技部负责,规划部、电科院配合,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23、建立主网故障时负荷转供方案。以终端变电站为单位,系统部负责梳理变电站全停情况下10kV转供电方案,确保在全站停电的情况下能够通过10kV线路按照负荷重要程度快速恢复负荷。生技部负责无法有效转供负荷的整改工作,组织制定10kV发电车快速接入台架方案,充分应用10kV应急发电车负荷转供能力,当线路前段或变电站停电情况下可以通过发电车快速恢复线路供电。20xx年,各供电局完成所有一站一方案编写工作,贵阳、遵义试点建立10kV发电车快速接入台架;20xx年完成50%无法有效转供负荷的整改工作。(系统部、生技部牵头,规划部配合,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举措7:全面开展智能配网建设工作。

  24、大力推进配网信息化建设。以基层班组业务需求为出发点,20xx年完成省级配网业务支撑系统建设,20xx年完成地市局配网业务支撑系统建设,充分提升基层班组系统应用效率,减轻班组负担。20xx年深化应用配网停电信息系统、配网巡视APP,大幅提升停电反应速度和巡视工作效率。(生技部负责,数字化部、信息中心、电科院配合,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25、开展配网架空线路可视化管理。从区域上优先在贵阳、遵义开展三维建模工作,实现架空线路树障问题100%可见,并与地理图结合,实现配网架空线路可视化管理。及时部署航线系统,结合三维模型实现无人机自主航行,大幅提升无人机应用效率。20xx年贵阳、遵义试点线路实现无人机自主巡航;20xx年贵阳、遵义完成建模工作,其他地市局完成其他线路30%建模工作。(生技部负责,数字化部、信息中心、电科院、机巡中心配合,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26、开展配网智能缺陷图像识别技术建设及应用工作。20xx年年底启动配网智能缺陷图像识别技术建设及应用工作,重点开展新类别配网缺陷图像“喂养”工作,以人工智能提升配网缺陷图像识别水平。20xx年实现20类设备缺陷识别实用化(缺陷识别率达到95%以上),20xx年完成80类缺陷(缺陷识别率达到95%以上)。(生技部负责,数字化部、信息中心、电科院、机巡中心配合,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二)强化综合停电,大力推进带电作业

  举措8:强化配网综合停电管理,严格过程监督管控

  27、强力推进“综合停电六步法”。提高配网综合停电管理,全面梳理电网建设、大修技改、预试定检等停电需求,编制月度停电检修计划,按月召开停电平衡会;严格执行“综合停电六步法”,并按照错峰停电管理要求优化实施次序,有效降低临时停电率及预安排重复停电率。20xx年-20xx年预安排平均停电时间分别控制在4.8小时、4.3小时。(系统部负责,生技部、市场部、基建部配合,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28、提高停电计划编制质量。加强地区局内部横向联动,地区局系统部牵头开展年、月停电计划编制及统筹优化工作,严控年度计划外的临时新增月度停电计划,提高月度计划对年度计划的依从性,严格按照计划管控预安排停电时间及停电次数;地区局生技部门可靠性专责须深度参与停电需求的制定及审核,负责核算全局及各县局预安排停电时间及停电次数,协调各设备维护单位调整停电需求;各分县局要确保年度计划全面覆盖基建、生产、市场专业需求,负责核算本局预安排停电时间及停电次数指标。持续推进配网综合停电关口前移力度,试点检修申请增加现场操作步骤,提升现场操作人员与调度的沟通质量及效率。20xx年试点贵阳、遵义配网综合停电关口前移,20xx年全网推广。(系统部、生技部牵头,市场部、基建部配合,各供电局负责)

  29、提升配网综合停电智能化水平。基于多系统信息集成,应用大数据技术,研发配网综合停电智能辅助决策系统,深入挖掘数据,提高配网运行解决方案的智能输出水平,通过系统应用实现停电计划自动综合平衡、用户重复停电自动识别,减轻重复性数据核对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20xx年完成调研、立项、确定技术方案,启动系统建设,20xx年完成系统建设并开展实用化,后续不断优化。(系统部牵头,生技部配合,各供电局负责)

  30、建立完善配网综合停电考核机制。各供电局围绕“不停电、少停电”工作目标,优化综合停电导向,建立对相应职能管理部门、运维单位的配网综合停电管理过程考核、结果考核评价机制,明确考核责任主体与职责界面、精准到岗到人,抓好指标压力传递、抓好责任落实,将重复停电率、临时停电率、停电方案合格率等纳入考核评价体系,提升综合停电管理各责任主体内在动力。20xx年完成机制建立并实现机制常态化运作,后续不断优化。(系统部负责,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31、强化配网运行方式专业人力资源配置。公司系统部增设配网停电管理岗位,负责全网配网停复电管理工作。各供电局要根据人力资源标准及修编情况,结合各地区配网规模,做好配网运行方式专业人力资源配置工作,确保人员数量及当量满足工作需求,杜绝人员超能力生产。20xx年配置完成配网运行方式专业人力资源。(人资部牵头、系统部配合,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举措9:加强转供电管理,推进合环转电试点

  32、计划停电“能转则转、能合必合”。深入挖掘信息系统数据,分析可转供电率、环网率指标与实际转供电的对应关系,有效评价转供电工作质量。系统部负责组织开展核查清理,做好核相等基础性工作,优化停电转电时间窗口。生技部负责做好图实一致,充分挖掘线路临时改接、移动发电设备供电等多样化转供电方式。明确合环转供电清单,确保能合环必合环,提高实际转供电率。对于不能合环转供电线路,提前做好操作人员调配,缩短停电转供电时间,减少客户停电时间。20xx年完成合环电流计算及核相结论统计,后续不断优化。(系统部、生技部牵头,规划部配合,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33、提升合环转供电水平。抓好运行问题输出规划问题库机制,推进安排来自不同上级电源、环网点设置不合理等制约提升合环转供电水平的项目,提升合环转供电水平。20xx-20xx年持续推进。(系统部负责,生技部、规划部配合,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举措10:刚性执行停电计划。

  34、强化计划停电协同及刚性执行。做实做细主配网计划停电协调工作,降低主网运行方式改变造成的配网转供电及故障范围扩大的风险,严格按照“能转必转、能带电必带电”的原则开展计划性工作。严格执行临时停电“一支笔”,各地市局分管生产局领导“一支笔”审批临时停电。加强重复停电分析管控,强化追踪溯源,对造成用户重复停电的预安排停电工作,需分析未能避免重复停电的原因、责任部门,后续的整改措施。20xx-20xx年常态化开展。(系统部负责,生技部、市场部、基建部配合,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35、加强设备停复电准时管控。建立延时复电分析机制,明确调度机构、设备运维单位(部门)管理职责,完善调度与运维机构事前、事中沟通机制,强化对延时复电率及工作完工预报及时率等指标管控;依托技术支持系统试点开展配网操作复盘机制,事后查找、分析设备操作延时因素,完成设备停复电全过程管控,实现配网操作与现场作业效率双提升,提升检修工作各项计划时间依从性。20xx年底编制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延时复电分析机制。20xx年,完成配网OMS、配调网络发令系统(DCCS)改造,实现延时复电率、工作完工预报及时率等指标的自动统计及分析。20xx年,在贵阳、遵义试点开展配网操作定期复盘,应用成熟后逐步向全网推广。(系统部牵头,生技部配合,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36、做好项目计划管控,提升停电计划准确性。以主项目整体完工、投产为进度管理目标,按照“主线路集中施工”的要求,合理编排配网项目年度投产计划,解决重复进场施工、重复停电问题。完善停电前施工准备,确保无需停电部分的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及时提交电子化移交资料;停电施工期间严格管控进度,确保停电计划按期完成,减少因施工原因超计划停电。(基建部牵头,生技部、系统部配合,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37、优化调度操作模式。试点研究配网调度授权许可模式,及时总结试运行经验,有序推广至全网。20xx年,总结贵阳、毕节局调度授权许可模式试点经验,20xx年,在10家地区局推广运用。(系统部牵头,生技部配合,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举措11:大力推进带电作业,提升带电作业贡献度。

  20xx-20xx年全省带电作业目标:带电作业次数逐年达到27000次、29000次;不停电作业率(次数)逐年达到70%、74%;不停电作业率(时户数)逐年达到51%、59%。

  20xx-20xx年贵阳局带电作业目标:带电作业次数逐年达到4100次、4400次;不停电作业率(次数)逐年达到72%、76%;不停电作业率(时户数)逐年达到65%、70%。

  20xx-20xx年遵义局带电作业目标:带电作业次数逐年达到4200次、4500次;不停电作业率(次数)逐年达到72%、76%;不停电作业率(时户数)逐年达到58%、64%。

  38、加强带电作业队伍建设,推进不停电作业新项目的应用推广。进一步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持续加大带电作业技术中心和各地市供电局带电作业专业管理部门的人员配置力度,扩充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加强带电作业的技术管理、安全管控。各地市局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带电作业班组,负责本区域带电作业技术指导和复杂类的带电作业项目培训。各局根据实际发展需要补充作业人员,20xx年-20xx年全省每年增长不少于50人。加大综合作业法培训力度,提升人员技能水平。20xx年贵阳和遵义地区至少有两支作业小组(其他地区至少有一支作业小组)能独立完成综合作业法中的小旁路作业。20xx年贵阳和遵义地区至少有两支作业小组能独立完成综合作业法中涉及的小旁路、大旁路及中压负荷接入、转供等项目;其他地区至少有两支作业小组能独立完成综合作业法中小旁路作业项目,且能开展中压负荷接入、转供项目。20xx年至20xx年有序开展35kV变电站10kV母线相关设备检修不停电作业工作,减少主网停电导致10kV配网线路停电次数。(生技部负责,人资部、产业部配合,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39、大力配备带电作业和转供电工器具,重点满足中心城区旁路转供电需求。针对不同的作业环境,配置不同大小、不同作业高度的绝缘斗臂车;配置足够的工器具车和专用库房,规范绝缘工器具运输和存放管理。全省逐年增加绝缘斗臂车、专用工器具车、专用库房配置。针对中心城区带电作业的需求特点,加大旁路设备、转供系统配置力度:两年内增加中压发电车(1000kVA)100台、小旁路设备22套。适当调增生产技改费用以保障上述配置到位。(生技部、规划部负责,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40、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配网不停电作业提供资金保障。对生产修理类、基建类和业扩类带电作业项目提供足够的配套资金。建议生产类项目带电作业20xx-20xx年分别投入1.6亿元、1.8亿元,以减小线路的停电计划。基建工程做好带电作业配套资金安排,在基建可研阶段统一考虑带电作业费,所有基建项目的搭火采取带电作业。营销部门统筹考虑客户工程、业扩搭火的带电作业费用。(生技部、基建部、市场部、计财部负责,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41、建立带电作业审批制度,强化不停电作业计划管控。在停电计划审批流程中增加带电作业中心审核环节,各地市局所有停电计划必须经带电作业专业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特别是对停电时户数超过100时户数和影响重要用户的,必须由带电作业专业管理部门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并严格审核,带电作业专业管理部门确认不能开展带电作业的计划,才采取停电处理,确保线路“能带不停”,大幅度减少停电次数,提高供电可靠性。(生技部负责,系统部配合,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三)优化配网规划建设机制,提升网架支撑能力

  举措12:开展中压目标网架完善工程,提升中压主干线路自动化开关有效配置水平。

  42、以“馈线组”为单位,结合区域目标网架开展配网自动化建设及实用化应用。20xx年底,依据“十四五”智能配电网规划成果,以县为单位清理中压项目库,未开展前期的项目启动前期工作,已完成前期工作的中压配网项目按配网自动化要求完善。至20xx年底,各地区中心城区、城市区域涉及中压网架完善项目基本建成;20xx年底前,各地区乡镇、农村地区中压网架完善项目基本建成。(规划部负责,基建部、生技部、系统部配合,网研中心、电科院负责具体实施)

  43、优化现状自动化开关位置,提升配网自动化对可靠性支撑。20xx年底前,梳理现状1.4万台自动化开关情况,出台相关技术原则,拟定调整方案。20xx年底前,完成自动化开关位置调整专项工程,提升现有自动化开关有效应用。适当调整生产技改费用,新增“配电自动化存量改造”专项技改项目。(规划部负责,生技部、系统部配合,各供电局、电科院负责具体实施)

  举措13:大力推进解决供电可靠性薄弱问题专项工作

  44、加强可靠性分析传递机制,提高基建项目精准度。生产部门定期对重大停电、频繁停电事件进行分析,明确供电可靠性薄弱线路、站点清单,并定期向规划部门传递,由规划部门限期完成电网建设项目对应情况分析,及时开展项目规划、前期及计划下达工作,确保供电可靠性薄弱变电站、线路的有效解决。20xx年3月前完成机制建立,后续持续强化。(生技部、规划部负责,网研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45、安排电网紧急备用金,提速可靠性项目落地。20xx年开始增加各供电局电网紧急备用金额度,精准用于线路精益化排查综合整治、每年对可靠性影响最大的站点和线路适当改造、过载线路和配变应急改造、低电压应急问题的解决。完善和优化决策审批流程,实现快速立项快速整治。(规划部负责,生技部、基建部配合)

  46、优化分支线路配置,缩小故障单元。梳理分支线路配变台数大于10台或长度大于3公里的分支线路,纳入电网建设“提升供电可靠性专项”工程新增开关(原则上新增带零序保护断路器或利旧);对搭接在主干线配变,原则上需就近改接至支线(改接长度不超过300米),提升主干线供电可靠性,新增配变原则上不接入主干线。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梳理,根据轻重缓急分别纳入生产技改及电网建设项目逐年完成改造。每公里开关台数20xx年达到0.18台/公里,20xx年达到0.21台/公里。(规划部、生技部负责,市场部、基建部配合,网研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47、开展薄弱线路改造。对现状网架需解决的总长超70公里、半径超40公里的213回中压线路逐年改造,20xx年基本消除总长超70公里、半径超40公里的中压线路。根据生产部门传递的薄弱线路、站点,动态开展梳理项目清单,及时开展前期工作,确保按时纳入各年度电网投资计划。(规划部负责,基建部、生技部配合,网研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48、加装简易式低压开关。对低压侧没有开关的6万台配变,在配变低压侧加装6万台简易式低压开关,减少停电范围,防止低压故障影响配变正常运行。在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中单列专项改造项目,按年度投资1亿元逐年实施。(规划部负责,基建部、生技部配合)

  内外兼治,大幅降低客户故障出门次数

  举措14:加强与铁塔公司的沟通与协同。

  49、强化省地县三级沟通。与省地县三级铁塔基站建立畅通的沟通、协同、共管机制,双方共同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故障出门现象。20xx年底前与铁塔公司建立三级联络机制,20xx年开始实现联络机制常态化运作。(市场部负责,生技部、系统部配合)

  50、开展“高危”基站梳理及整改。配合铁塔公司完成对运行年限较长、故障易发、山区等基站的安全检查,督促铁塔公司采取有效举措遏制基站故障出门频繁现象。通过用电检查周期、专项计划,20xx年6月底前与铁塔公司共同梳理、排查出“高危”基站客户清单,并与铁塔公司协商、沟通,督促其考虑整治资金计划,20xx年下半年开始督促铁塔公司对“高危”基站采取技术预控措施并定期跟踪,及时配合铁塔公司开展整治。(市场部负责,生技部、系统部配合)

  51、新投运基站,确保100%加装“看门狗”。20xx年内与铁塔公司协商新投运基站安装“看门狗”的要求,20xx年开始实现常态化运作。20xx年内实现全省中心城区的所有新增基站100%加装“看门狗”,20xx年开始,逐年向其余地区延展。(市场部负责,生技部、系统部配合)

  举措15:加强与各级生技部门的横向协同,确保客户安装的“看门狗”可用、在用。

  52、出台“看门狗”的技术规范书。明确选型原则、技术规范、整定原则及方法。20xx年内出台技术规范书,20xx年内完成对所有区县局的培训,确保各区县局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客户选购、安装和调试“看门狗”。(生技部负责,市场部、系统部配合,电科院负责具体实施)

  53、规范客户“看门狗”的选型安装和调试。在公司生技部出台的“看门狗”(柱上真空断路器自动化成套设备)技术规范书指导下,规范客户“看门狗”的选型安装和调试,督促各供电局及时掌握、传递分界开关安装、调试中存在的问题,协同生技部门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撑,确保分界开关可用、在用。20xx年年内建立客户安装“看门狗”的台账,20xx年开始对客户不满足技术规范书标准的、安装但未起作用的存量“看门狗”进行整治,配合客户进行调试或更换,20xx年6月底前全省中心城区全部整治到位,20xx年内全省客户存量“看门狗”全部满足技术标准。20xx年确保客户新安装的“看门狗”100%按照技术规范书选型、安装、调试。(市场部负责,生技部、系统部配合,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举措16:夯实故障出门内部传递机制。

  54、开展故障出门高风险客户排查、预控。梳理故障出门高风险客户类型,将检查发现的故障出门高风险客户及时传递至生技部门进行预控。20xx年6月底前完成全省中心城区故障出门高风险客户的排查,传递至生技部门,提前预防客户故障出门,20xx年内完成全省范围内高风险客户的排查并传递。(市场部负责,生技部、系统部配合,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55、强化客户故障出门追责。对发生故障出门的客户,按照可靠性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追责工作,对追责不到位的单位加大考核力度。20xx年开始将故障出门次数等相关指标纳入工作质量管控。贵阳、遵义中心城区20xx年内力争实现“0”故障出门。(市场部负责,生技部、系统部配合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56、提高客户故障出门信息准确性。打通资产管理系统和营销系统接口,对生产班组认定的客户故障出门及时通过系统传递,提升传递的`时效性、准确性。20xx年内实现系统的及时、准确传递,20xx年开始实现信息化传递、追责机制常态化运作。(生技部负责,市场部、数字化部配合)

  (五)进一步提升供电可靠性管理体系运转质量

  举措17:强化供电可靠性“总抓手”作用,构建以问题为导向的压力传递机制

  57、建立供电可靠性问题预警机制。建立以中压线路为归集的供电可靠性指标评价体系,定期对供电可靠性数据进行多维度分析,精准发现问题线路。采用绩效评价的方法对问题线路进行深入的责任原因分析,精准发现电网结构、配网运维、工程建设、综合停电、物流管理、客户管理等专业领域存在的问题,形成预警、传递、整改、验证的闭环管控机制。20xx年底前完成机制建立,20xx年实现机制常态化运作,后续不断优化。(生技部负责,规划部、市场部、基建部、供应链部配合,电科院负责具体实施)

  58、建立可靠性问题的定期会议通报及约谈问责机制。在省地县三级的月度工作例会上(“一把手”主持召开),对供电可靠性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必要时要求问题单位(部门)进行整改情况汇报。建立分级约谈和问责机制,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分别对各单位分管生产副总、总经理、书记进行约谈和问责,及时传递压力,确保整治效果,20xx年3月前完成机制建立。(生技部负责,办公室配合,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59、建立指标“横纵贯通”的绩效评价和考核体系。聚焦供电可靠性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按年度明确供电可靠性关键指标和任务,横向分解至规划、市场、系统等职能部门,纵向分解至一线班组,并将完成情况与个人绩效直接挂钩,明确责任,实现压力有效传递,促使各部门、各级单位对停电指标精打细算,形成“电是不能随便停的”工作氛围。公司按年度编制客户平均停电时间绩效考核方案,按月进行评价和通报。(生技部负责,规划部、市场部、系统部配合)

  60、建设供电可靠性监控指挥平台。构建供电可靠性多维度分析预警模型,开展供电可靠性监控指挥平台的建设和应用。通过对供电可靠性相关数据的大数据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指标并自动预警,精准定位指标异常的主要原因及其所属专业领域,督促各专业快速响应、及时整改。20xx年3月完成供电可靠性监控指挥平台功能设计,20xx年完成平台I期建设,20xx-20xx年持续运转和优化。(生技部负责,规划部、市场部、基建部、数字化部、供应链部配合,电科院负责具体实施)

  举措18:健全和强化供电可靠性组织体系。

  61、建立健全四级供电可靠性管理网络。省级生产监控指挥中心全面承接可靠性管理技术支持工作,充分发挥可靠性监管指挥作用。地县两级加强可靠性专业技术人员的配置,确保专人管理。班站所增设停电管理员,建立停电管理员制度,明确停电管理员职责及工作内容,每年地区局系统部组织培训、考评及资质认证工作,提升班组停电管理水平。20xx年实现四级可靠性管理网络完善工作,后续持续加强。(生技部负责,人资部、系统部配合,电科院、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62、完善岗位胜任力模型,持续深化持证上岗机制。公司组织供电可靠性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进行修编,编制统一的岗位说明书。修编供电可靠性专业技术岗位胜任力模型和岗位学习地图,对供电可靠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岗位胜任能力评价,持有岗位胜任能力资格证书才能上岗,20xx年持证上岗率达100%。根据《公司持证上岗管理实施细则》,对供电可靠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履职能力采取周期复审机制,复审不通过者重新参加岗位胜任能力评价,仍不合格者降岗直至调整岗位。(生技部负责,人资部配合)

  63、加强供电可靠性知识培训。20xx年3月前编制标准化的供电可靠性知识课件,将供电可靠性知识纳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课程安排,采取“线上+线下”等方式开展普及性的培训。20xx-20xx年,针对问题短板、业务瓶颈以及对标提升等方面,继续开展供电可靠性提升性培训,实现公司供电可靠性管理的持续提升。(生技部负责,人资部配合)

  举措19:规范供电可靠性制度体系。

  64、出台《贵州电网公司供电可靠性管理实施细则》。结合贵州实际,进一步细化各领域职责和工作内容,规范和强化供电可靠性管理,提升管理绩效,20xx年6月底前完成。(生技部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

  65、出台《配网综合停电管理实施细则》。规范配网设备综合停电管理工作,明确各单位职责及配网设备停电计划的收集、编制、上报、审核、发布、执行、变更、统计、回顾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20xx年6月底前完成。(系统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66、完善可靠性管理业务指导书。梳理供电可靠性核心业务,编制客户平均停电时间绩效评价、规范计划停电管理、大型停电审查等业务指导书,完善优化绩效指标考核体系,以典型案例示范可靠性管理方式方法,明晰各级可靠性管理职责和思路。20xx年6月底前完成(生技部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

  举措20:持续强化供电可靠性数据“唯真唯实”。

  67、持续提升运行数据质量。建设客户平均停电时间智能分析管理应用系统确保数据质量。开发计量自动化系统与生产系统停电数据校对工作自动校验功能,自动实现数据质量问题分类统计和综合评价,实现供电可靠性数据质量智能化管理,20xx年完成系统建设并投入使用。建立数据质量监察机制。县区局按周、地市局按月、公司按季度核查可靠性数据,公司定期组织数据质量专项督查、互查,实行分层级、分周期全过程管控,形成“一把手”对本单位数据质量负责机制。(生技部、系统部负责,数字化部配合)

  68、持续提升基础数据质量。结合规划供电区域划分原则,固化用户属性,原则上三年内不能更改。按照“改存量,控增量”的原则推进系统间基础数据质量提升。存量基础数据定期核查、整改,确保可靠性系统与资产、营销、计量等系统间关键信息、参数一致率逐年提高;增量基础数据严把入口关,刚性执行公司配网电子化移交操作指引相关规定,对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进行管控,逐年提高配网电子化移交增量数据闭环及时率。(生技部负责,数字化部配合)

  69、强化配网技术支持系统功能建设及实用化水平。加快推进配调网络发令系统、配网OMS系统功能完善及实用化,打通配网OMS系统与可靠性系统接口,准确、及时地将配网故障停电时间、复电时间等信息传递至可靠性系统。20xx年完成配网网络发令系统核心功能建设,20xx年上半年打通配调网络发令系统与配网OMS系统接口,打通配网OMS系统与可靠性系统接口,实现故障设备停复电时间的自动传递。(系统部负责,生技部配合,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70、试点开展低压用户停电时间直采直送。分析研究计量自动化系统主站功能、集中器采集策略,完善计量自动化数据采集标准,适应性改造主站系统,充分利用电能表停电事件自动捕捉功能,通过计量自动化主站直采,实现低压用户停电时间的分析统计。20xx年完成低压用户停电数据直采技术可行性研究,20xx年选取贵阳、遵义停电高发的台区试点开展应用。20xx年总结试点应用成果,逐步推广应用。(市场部负责,生技部配合,计量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举措21:营造全员供电可靠性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71、以赛促改,提升供电可靠性管理水平。各级单位积极举办围绕可靠性提升为主题的知识竞赛、评比、辩论等,对标先进单位,促进整改提升,营造浓厚氛围。(生技部负责,工会配合,各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

  72、推进党建工作与供电可靠性工作深度融合。各供电局党委把提升供电可靠性工作作为党组织的重要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将供电可靠性情况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积极营造齐抓共管供电可靠性工作的浓厚氛围。各相关党支部做实做细“六个一”,把提升供电可靠性工作作为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的必议议题,主题党日的必选动作,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必查内容,不断推进党支部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深化“电亮先锋”党建品牌建设,推广运用《“电亮先锋”党建品牌建设管理手册》,将提升供电可靠性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作为基层党支部工作重点,列入书记项目,并通过开展“电亮先锋·供电可靠性提升行动”,用好“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突击队”“党员先锋班站(先锋工作室)”等载体,切实加以解决。(党建部负责,生技部、规划部、市场部、系统部配合)

  73、加强宣传,营造提升供电可靠性的浓重氛围。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加强内外部新闻宣传,集中优势资源,积极对接各级主流媒体,通过电视新闻、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介,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深入报道公司提升运行维护能力、综合停电管理水平、客户服务能力、电网支撑能力、技术装备水平各项工作的举措和成效,深度挖掘鲜活新闻素材和典型事例,加强媒体沟通,把握时度效,提高传播力和影响力,对内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对外营造良好氛围、赢得外部支持。(党建部负责,生技部、规划部、市场部、系统部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认识到位,全员参与

  各级单位要结合新闻宣传、竞赛、演讲、辩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营造全员重视、全员参与供电可靠性工作的良好氛围,使“以客户为中心,以供电可靠性为总抓手”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一把手”到位,系统推进

  提高供电可靠性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作为“一把手”工程,各级单位一把手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职责,将供电可靠性指标纳入绩效考核,形成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设备运维、用户管理等各领域协同作战的工作联动机制。

  (三)措施到位,狠抓落实

  各级单位要按照公司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分年度制定本单位提升供电可靠性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将工作任务细化到项目、设备及班组(岗位),落实责任,加强过程管控,完善可靠性管理体系和责任传递机制,确保提升供电可靠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突出重点,持续改进

  提高供电可靠性的各项专业领域是一个有机整体,不可偏废,要成体系地推进。各供电局要在摸清现状的基础上,分析影响供电可靠性的主要因素,查找管理和网架方面的短板,因地制宜,结合措施特点,分层次、分区域,实施差异化管理,实现措施效益最大化。按照PDCA循环改进原则,分年度对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措施成效进行总结分析,差异化拟定措施策略,修编工作计划,实现供电可靠性工作的持续改进。

保供工作方案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xx〕78号)和省恢复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宿迁市生猪稳产保供工作方案》(宿办发电〔20xx〕8号)要求,做好当前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肉品供应等相关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落实好“菜篮子”县长负责制,以责任落实为保障,以项目落实为抓手,加大要素资源投入,加快释放潜在产能,提高生猪生产,稳定市场流通,保障调控能力,全面完成生猪稳产保供任务。到2021年,全县存栏生猪达到54.4万头、年出栏生猪达到94.65万头;猪肉替代品供应充足,肉禽出栏量达到1400万羽。(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

  二、推进措施

  (一)稳定生猪产能

  1.推动现有猪场恢复生产。建立县包乡、乡到场的生猪规模猪场挂钩联系制度,开展疫病防控和生产技术服务指导,及时调度生产信息。保障现有规模养殖场加快补栏,力争恢复应有的生产能力。各乡镇场(街道)对现有年出栏能力500头及以上规模猪场要逐场对接,逐场制定养殖计划表,按月明确扩产复产计划,将任务落实到场。20xx年4月26日前,各乡镇场(街道)养殖计划要制定到位。争取到20xx年6月底,年出栏能力500头及以上规模猪场80%实现生产,存栏达到30万头以上,20xx年底要基本实现生产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以下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青伊湖农场落实,不再列出〕

  2.推动新建项目建成投产。对建成的项目要加快补栏,在建的项目要加快进度,签约的项目要尽早开工,确保生猪产能尽快恢复到历史最高水平。对立华牧业生态养殖小区、牧原规模猪场、新希望规模猪场等,建立月度进度计划表,实行按月调度,20xx年6月底存栏量要分别达到3万头、0.3万头、0.15万头;20xx年出栏量分别达到4.8万头、5万头、5万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推动规模猪场改造升级。重点引导存栏500头及以上规模猪场对生产、防疫等设施设备进行改造,为稳产扩产提供安全防控保障。规模猪场要科学分设生产、生活、粪污处理等功能区;升级饲喂、饮水、温控等生产设施和消毒喷淋系统、洗消中心、无害化处理、净污道等防疫设施设备,提高防疫能力,降低养殖风险。各乡镇场(街道)要因场施策制定年度改造计划,推动改造工作落实到位。到2021年,存栏500头及以上规模猪场改造率达到80%。(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4.严格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推动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网格化防控,加大巡查次数、督促抓好监测排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行为、严格执行县外生猪及产品落地监管、清洗消毒、封闭饲养、餐厨废弃物禁用等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重点对规模猪场和种猪场(简称“两场”)开展养殖区域安全净化,保障“两场”生物安全。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和企业建设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加强县级兽医实验室建设,积极发展专业化、社会化动物防疫服务组织,鼓励第三方检测监测和养殖企业自检;支持规模养殖企业、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中心自建车辆清洗消毒中心。落实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新规定,积极推进由集中免疫向程序免疫转变,实施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净化工程。(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5.保障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充实现有基层兽医防疫队伍,配备与养殖规模和工作任务相适应的防疫检疫等专业技术人员;同时推行政府购买防疫、检测等社会化兽医服务,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结合建立执法事项清单,落实动物防疫检疫执法责任,突出强化动物防疫执法力量。落实屠宰场官方兽医派驻制度,按照要求足额配备官方兽医。(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6.保障生猪养殖用地。落实《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xx〕4号)等文件政策,养殖设施鼓励建设多层建筑,原则上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合理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生猪生产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保障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要。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针对规模养殖场用地难问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开展梳理排查,根据种养循环、种养配套的要求,配置养殖土地资源。20xx年4月底前,全面梳理出符合规模养殖要求(50亩以上)的土地资源清单和分布图。(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做好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xx〕872号)要求,对年出栏能力5000头及以上的生猪养殖项目,探索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建设单位在开工建设前,将签署的告知承诺书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要件报送环评审批部门,环评审批部门在收到告知承诺书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要件后,可不经评估、审查直接做出审批决定,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试点时间至2021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8.规范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发展。优化生猪屠宰产能布局,支持大型养殖企业结合养殖布局通过新建、合作等形式发展标准化屠宰加工,推动肉品供应由调猪向调肉转变。大力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建设,引导有条件的屠宰企业争创省级以上标准化示范企业。要加强对区域内屠宰企业的指导、监管,严格对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处罚;不定期开展监督抽查,确保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真正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9.落实信贷支持政策。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要在做好风险评估防控的基础上,简化流程、降低门槛,为规模猪场提供信贷担保支持;要创新金融信贷产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将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养殖订单等纳入抵质押物范围。落实暂时将能繁母猪保额从1200元增加至1500元等生猪保险政策,实施期限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降低能繁母猪保险投保门槛,扩大养殖保险覆盖面,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各乡镇场(街道)要在20xx年4月底前,对生猪养殖场户进行排查登记,梳理出有信贷支持愿望的养殖场清单并做好对接服务。(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10.落实财政金融政策。县财政要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积极支持保障生猪生产、疫病防控、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措施落实,重点扶持种猪场、规模猪场恢复和扩大生产以及清洗消毒、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设施建设。要落实生猪养殖贷款贴息政策,重点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及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的规模猪场进行贷款核实,及时将贴息落实到场。贷款贴息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贴息期为2018年8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要落实生猪养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生猪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实行应补尽补。要从快、从简做好申报、审核工作,做到即报即审。要落实生猪良种补贴政策,对从县外引进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种猪进行奖补:一是种猪(含纯种猪、二元母猪和种公猪)从省内外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种畜禽场购进,且应提供种猪系谱资料;二是有产地检疫证和非洲猪瘟检测合格证明;三是调入后隔离观察30天后健康的种猪;四是种猪产地检疫证明出证时间为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奖补政策实施期限截止到20xx年9月30日。(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二)保障市场肉品供给

  11.强化猪肉市场供应。各乡镇场(街道)要围绕“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质量安全”要求,严格落实地方冻猪肉储备任务。商务部门4月26日前要摸清全县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和冻肉批发企业肉品流通、销售等基本信息清单,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冻肉批发企业多渠道组织生猪产品货源;发改部门要加强猪肉储备,稳定消费预期,满足群众消费需求;农业农村局部门要引导本地屠宰企业与规模猪场加强合作,强化产销对接,提高生猪就地屠宰量。(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12.加强猪肉替代品供应。统筹抓好禽肉等其他畜禽产品生产和市场供应,加大肉鸡“平改笼”进度,切实提高单位面积肉禽产能;依托益客食品等肉禽屠宰加工企业,充分保障本县禽肉产品充足供应,全面提升市场应急保障能力。到2021年,全县肉禽出栏达到1400万羽。(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3.保障困难群体生活。由发改部门牵头,会同财政、民政、教育、人社、退役军人事务、总工会等部门,密切跟踪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上涨情况,在CPI月同比涨幅超过3%(含)时,根据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核定发放当月困难群体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对象包括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孤儿、困难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要统筹扶贫救助资金,做好困难家庭、学生的救助帮扶,保障困难群体肉食供应。(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总工会)

  14.加强猪肉质量安全监管。督促市场开办者、猪肉经营使用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禁止采购、经营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以及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定期对冻库、农贸市场、超市等肉品贮存、销售场所,使用猪肉原料的肉制品生产加工单位、学校食堂、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采购、销售、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以及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品等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置,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责任单位:县市监局)

  三、保障措施

  15.强化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菜篮子”县长负责制要求,承担辖区生猪稳产保供主体责任,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县级成立生猪稳产保供工作指挥部,县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市监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管局、卫健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信访局、邮政管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县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各乡镇场(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全面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市场保供及生猪稳产工作。

  16.强化部门责任。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建立恢复生猪生产协调机制,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做好生猪生产服务指导、监测预警、恢复生猪生产情况调度等工作;发改部门要加强猪肉市场调控和价格监测,做好保供稳价工作,要指导做好肉品供应保障工作,有效扩大猪肉应急储备,适时投放市场;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生猪产业的资金扶持力度,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保证符合规划、生态循环型猪场发展的用地需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猪肉产品流通、加工、餐饮等环节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证质量安全;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稳定社会预期。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生猪生产、财税、土地、环保、金融等支持政策,形成稳定生猪生产和保障市场供应合力,确保各项措施尽快落实到位。

  17.加强信息调度。加强生产恢复进展与工作实施进展调度力度,建立任务清单,做到任务项目化,进度图标化,推动目标任务早落实、早见效。对各乡镇场(街道)生猪增养、复养情况,实行月统计、月通报;对项目用地落实、项目建设进度、扶持政策落实等实行月统计,双月通报。

  18.加强督查考核。生猪稳产保供已列入省政府百项重点工作任务考核内容,并纳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乡村振兴工作考核。各乡镇场(街道)、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生猪稳产保供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深化过程跟踪和调度,建立县级抓统筹督导、乡镇抓落实的责任制度。各乡镇场(街道)要压实责任,确保完成生猪稳产保供目标任务。县农业农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场(街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稳产保供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上报县委县政府,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保供工作方案5

  为及时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事件,确保商品供应稳定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特制定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相结合,建立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制度,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市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稳定市场,稳定物价,促进社会的安定和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由县商务粮食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市场体系建设股、流通业发展股、市场运行及消费促进股、办公室等有关股室及商务综合执法队相关负责人组成县商务粮食局生活必需品供应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场运行科,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三、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告制度

  (一)认真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工作。对生活必需品的购进、销售、库存、价格等情况实行定期监测报告制度,制定科学的市场运行综合评价标准和预警标准。根据监测信息和评价标准进行分析预测,对整个市场运行做出准确判断和评价,达到预警标准时及时发出预警信号,作为各级领导进行决策、采取措施的科学依据。

  (二)对生活必需品实施监控,及时了解重点企业的商品购进、销售、库存等信息。研究制定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有效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应急状态

  (一)一级状态(特急状态):指紧急状态持续10天以上,生活必需品价格持续上涨100%以上,全县生活必需品供应极度紧张,市民恐慌,抢购现象严重,大部分地区出现生活必需品脱销。

  (二)二级状态(紧急状态):指紧张状态持续10天,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50%,全县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市民抢购生活必需品并出现恐慌,部分区域出现生活必需品供应脱销。

  (三)三级状态(紧张状态):指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较为紧张,市场价格在一个月内持续上涨30%,市民争购生活必需品,个别地区出现生活必需品抢购现象。

  五、建立完善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联系和储备制度

  为应对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波动,建立县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建立联系和储备制度。

  (一)确定华联悦鲜恵、新百华誉集团、亚坤实业、联华超市等数家县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应急保供骨干企业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变化,认真做好储备商品的.收购管理、调拨运输和市场供应,确保生活必需品储得进、调得动、用得上,发挥保供主渠道作用。

  (二)各骨干保供企业要积极拓宽供货渠道,增加储备居民生活必需品库存,建立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出现紧急突发情况,能有效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避免出现商品短缺造成抢购等现象。

  六、应急准备

  (一)建立市场监测信息系统。在重点流通企业、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重点农贸市场设立生活必需品供应监测点,进行日常监控。供应平稳时期,实行月报制度。在应急状态时,启动专报制度。

  (二)定期进行生活必需品的供求动态分析,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三)结合应急要求,落实应急条件下生活必需品运输销售,并编制供应网点分布图,设立应急生活必需品投放点,确保市场供应。

  七、应急响应

  (一)在应急状态下,按照规定的信息报送时间,及时收集、汇总、报告有关情况,并与县级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深入市场调查,及时分析、综合情况,并向县政府报告。

  (二)根据市场应急状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和提出应急措施。

  八、应急措施

  (一)当出现三级状态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启动应急专报制度。加强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状态的监测,预测市场趋势,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2、增加供应量。启动定点应急加工和运输供应网络,及时组织调配商品货源,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二)当出现二级状态时,除采取三级状态所述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调动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重点联系企业。按照二级动用的原则,动用县级生活必需品储备。同时做好向市商务局申请动用市级和国家储备商品的准备。

  2、建议实施价格干预。会同县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提出价格干预措施,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当出现一级状态时,除采取二、三级状态所述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动用国家储备商品。向县政府紧急报告,提请市商务局批准动用国家储备商品。

  2、实行市场干预。报请县政府批准,实行市场临时管制。报经县政府批准停止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交易,并征购社会商品货源,统一分配供应。

  九、相关保证工作

  (一)确保生活必需品的运输畅通。生活必需品供应领导小组负责协调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门,对运输生活必需品的车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通行及停靠方便开辟绿色通道,确保通行及停靠方便。

  (二)依法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和质量卫生安全。县商务粮食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县发改委等部门,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不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正常的市场秩序。

  (三)做好舆论宣传工作,稳定人心。对造谣、蛊惑人心者,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依法打击。

保供工作方案6

  一、总体要求

  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工作要求,启动今冬明春农资保供工作机制,从20xx年12月起至2022年6月6日(芒种)止,推动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企业有序生产,加强农资供需调度和市场监测,做好区域调剂调运,千方百计确保农资产得出、运得快、用得上,千方百计确保今冬明春“菜篮子”生产,千方百计确保明年春耕春管顺利开展,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农资供需调度。调度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需求和到镇街、到村(社区)情况。种子方面,重点调度早稻、春玉米和蔬菜等春播农作物品种;化肥方面,重点调度尿素、磷酸二铵、氯化钾、复合肥等重点品种;农药方面,重点调度水稻“二病二虫”和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防控用药需求情况。

  (二)市场行情监测。监测生产企业、供销社、门市店及有关固定监测点的批发、零售价格变化,分析同比和环比变化动态,关注农资质量和供应变化情况,开展农资打假,维护市场秩序。

  (三)堵点卡点排查。加强农资生产、使用、流通等领域遇到的`堵点卡点排查,报送调剂调运需求。出现农资供应紧张情况的,要及时与同级发改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供销社等单位协调会商,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协调做好保供工作。

  (四)按时调度上报。坚持固定调度和应急调度相结合,建立农闲季节月调度、关键农时周调度、特殊时期日调度制度。从20xx年12月开始每月一调度,每月23日上报数据;明年2月初开始每周一调度,每周四上报数据,疫情或灾情发生时每日一调度。

  (五)加强部门联动。各镇街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与同级发改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供销社等单位协调会商,形成联动机制,协调解决重要农资储备、生产运营及供需调节等环节出现的问题,遇重大问题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报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农资保供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推动措施落实。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今冬明春农资保供专项工作组(详见附件1),各镇街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并报送保供相关信息和统计数据,确保有任务时能落实到人。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牵头负责肥料、种子、农药等数据和材料的收集、报送;市场与信息化科负责调度农资流通领域相关信息;执法二科负责开展农资打假,维护市场秩序;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负责开展农资科学安全使用及技术推广等技术支持。各镇街农业农村局也要明确责任分工,做好本辖区农资保供工作。

  (三)做好定点监测调度。全市在坦洲镇七村社区、裕洲村和群联村等设立3个定点监测点,作为农资到位率和农资价格变化定点监测点,结合同级发改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供销社等部门数据,以点带面分析镇村两级农资到位率和农资价格变化。各镇街可适当增加监测点,提高本辖区监测密度。

  (四)加强信息报送反馈。定点监测镇要指定专人按频次按时在微信小程序(小程序码详见附件2)上报监测村农资到位率和价格变化情况。各镇街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反馈包括生产、价格、流通、运输等方面的信息以及在农资保供上的好经验好做法等典型案例。

保供工作方案7

  乳源供电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协调,统一部署,以确保设备运维、客户优质服务、网络信息安全、工程施工安全、电力设施安全保卫、新闻舆情及应急装备物资保障等工作,确保“十九大”期间乳源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重要用户及停电敏感客户可靠供电,安全生产局面平稳,为会议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十九大”保供电工作根据会议时间划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总结阶段3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xx年8月至会议开幕前)

  1、成立保供电组织机构,编制保供电工作方案,明确保供电工作目标,部署保供电任务。

  2、编制保供电期间系统运行方案,针对保供电期间迎峰度夏及强台风、强降雨频发等季节性自然灾害特点,明确运行风险及应对措施,合理规划电网运行方式安排,完善事故处置预案,开展反事故演习。

  3、梳理编制保供电相关的重要生产场所及设备清单,组织开展重要发输变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和隐患排查治理,合理安排检修计划,督促按期完成重要设备的预试、定检,及时消除设备隐患。

  4、组织开展常规重要客户和临时重要客户梳理及分级管理,明确重要客户管理责任界面,落实客户责任人和联系人。指导协助重要客户开展用电设备和自备应急电源的运行维护与隐患排查治理,协助客户完善一户一册,制定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并适时开展演练。综合评估重要客户应急电源支援需求,必要时提前预置应急电源装备,提供应急供电保障。

  5、组织开展信息系统安全巡检、办公终端病毒查杀、网络安全应急准备等工作,明确保供电期间外网信息系统运行方式,开展互联网网站页面被篡改应急演练,加强与网警等监管部门的联系。加强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监视和运行管理,及时升级各类安全设备规则库及防病毒系统病毒库,严禁出现通过有线、无线等各种形式形成的跨区互联违规情况。

  6、按照重要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和电力行业反恐怖防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明确重要防护目标的防护区域、范围和责任,组织查找分析重要生产场所和生产设备安全保卫隐患。健全安全保卫与反恐怖防范协调机制,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做好消防及行车安全工作。

  7、加强信访预警工作机制,密切关注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特别是积案和潜在群体性的事件,做好“一事一策”预案。

  8、开展保供电新闻宣传工作,提升公司品牌形象。

  9、推进防范人身事故26项措施的落实,巩固外包项目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成果,重点防控“触电、倒杆、高空坠落”等施工作业现场人身风险。

  10、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年”活动,深入开展基建施工领域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1、做好涉外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和安全事故事件的防范及存在问题的整改。

  12、组织开展保供电专项安全检查,结合“十九大”保供电工作的具体要求,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设备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及时发现缺陷和隐患,制定并落实整改治理措施。

  13、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安排,编制“十九大”期间值班安排表,强化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响应信息,熟悉应急处置流程,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二)第二阶段:实施阶段(会议开幕前一天至会议闭幕)

  1、加强负荷预测,落实电力电量平衡措施,优化资源配置,保障电力有序供应。“快速、灵活、科学”调度,落实系统运行方案要求,合理确定电网运行方式,留足留好系统备用,确保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供电期间原则上保持全接线运行,暂停安排非紧急缺陷处理的设备设施计划停电。

  2、按照重要设备差异化运维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保供电重要生产场所和设备值守,做好变电站的一、二次设备运行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缺陷与隐患。

  3、组织对相关重要客户的用电设备和自备应急电源运维管理等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技术指导,优先保障民生用电,重点保障党政军警等重要机关、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重要客户的'安全用电。加强客服人员值守,建立绿色通道,优先解决、答复重要客户的相关诉求。

  4、暂停网络与信息系统重大维护,原则上禁止移动介质(U盘等)接入生产控制大区设备、外部设备接入生产控制大区网络、远程拨号维护、厂商人员接入调试系统。实时监测管理信息系统与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情况,重点监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互联网出口以及互联网网站面临的网络安全威胁。一旦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或者出现网络攻击等异常情况,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和信息通报。

  5、组织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电力调度中心、重要输电线路、重要厂站(包括变电站、配电室)等重要生产场所安全防护与保卫,加大巡护力度,积极依靠政府以及公安、武警等单位落实安全保卫尤其是防恐怖袭击工作的责任及措施,防范外力破坏事件发生。

  6、有针对性地做好重点人员的教育稳控工作,确保职工队伍和谐稳定。加强新闻舆情监测和实时研判,做好重点舆情监控和正面舆论引导。

  7、开展保供电新闻宣传工作,提升公司品牌形象。

  8、做好基建施工领域风险管控安全管理及安全事故事件的防范工作。

  9、全面管控日常生产作业、施工作业和抢修抢险作业的人身安全风险和涉电公共安全风险。

  10、做好保供电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保供电实施阶段,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保供电信息“零报告”制度。安排值班值守工作,明确每日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各专业小组联络员每日16时前将电网设备运行、重要客户供电、网络安全信息等情况报安全监管部及相关专业部门。

  11、按照事先制定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严格控制突发事件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确保公司形象不受影响。严格执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影响电网运行安全或影响公司形象的异常和重大事件,立即按公司既定程序上报。

  (三)第三阶段:总结阶段(会议闭幕后一周)

  1、各专业小组全面总结保供电准备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

  2、各专业小组总结保供电工作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

  3、各专业小组组织对保供电工作进行总结,提炼经验,查找不足,不断完善应急与保供电工作。

保供工作方案8

  近几年来,我市粮食连续丰收,粮食库存充足,粮食市场供应充裕,市场价格稳定,但由于粮食品种结构不平衡,容易引起市场波动,而且随着市场粮油涨价预期加大,如果措施不力,管理、引导不当,有可能出现市场供应紧张、价格波动的情况,对宏观经济运行产生严重影响。因此,稳定粮油价格对于当前管理好通胀预期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要充分认识粮油保供稳价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粮食省、市、县(区)长负责制的要求,切实承担起本县区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的责任。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进一步做好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高度重视,建立保供稳价工作机制

  各县区也要按照粮食省长、市长、县(区)长负责制的要求,成立相应的粮油市场保供稳价领导组,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本县区保供稳价方案,具体负责本县区的保供稳价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要定期会商全市粮油供应和价格变动情况,一般情况每周一次,特殊情况下每日一次;强化对中间环节经营者的管理,把我市具有一定规模的加工、批发、零售企业纳入管理范围,并与政府签订保证市场供应的责任书,防止囤积、哄抬粮油价格,合理调度市、县区储备粮油,并及时、准确、有效地投放市场,通过增加供应引导市场价格稳定。

  二、加强监测,及时掌握粮油市场动向

  三、保障供应,适时投放市、县区储备粮

  要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在价格超过规定涨幅或销量明显增加的'情况下,适时投放市、县区储备粮油或提前安排市、县区储备粮油轮出,平抑市场波动。

  按照国家、省的要求,我市在地方储备粮中已建立1600万斤应急储备面粉动用计划(预期一个月),各县区要在充实达到省、市要求的县区储备粮的基础上建立保证市场供应10天的成品粮储备和小包装食用油储备,重点保证城镇人口口粮以及重点工矿区、人口稠密地方(如学校、厂矿、医院等)的市场供应。为加强政府市场调控能力,各县区对成品粮油加工要采取措施,组织协调,保证应急供应。各级粮食部门要帮助加工企业组织好货源,保证充足的大米、面粉、食用油等成品粮油库存。对本县区粮油加工设施能力建设,各县区应制订规划,加大投入,不断提升基础设施和应急能力建设。

  为保证市场调控,掌握足够粮源,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地方粮油储备规模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晋政函〔20xx〕128号)的要求,要抓住夏粮上市之机,采取措施,千方百计保证新增的市储备小麦20xx万斤、油脂120万斤足额入库到位,达到省定规模。各县区也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按照《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朔政办发〔20xx〕19号)精神,做到新增储备粮油足额入库。全市县区政府调控粮规模应达到1.35亿斤,其中:朔城区2800万斤,平鲁区1800万斤,山阴县3000万斤,怀仁县2500万斤,应县2100万斤,右玉县1300万斤。各县区不仅要保证达到要求规模,还要结合本县区粮油供应的实际,合理调整品种结构,原则上小麦比例要达到80%,以便于提高储备粮油集约化程度,做到调控得当,保障有力。

  四、加强监管,维护粮油流通秩序

  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对本县区具有一定规模、影响力的粮油加工、批发、零售企业进行排查、登记,必须随时掌握其库存、加工、销售数量,并按照保证供应、稳定价格的要求与其签订责任书,承诺保证加工、销售数量不得低于前期,凡低于前期者要查明原因,做到心中有数。要尽快制订粮食收购市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严格粮食收购资格准入制度,坚决取缔无证收购粮食行为,净化粮食收购市场,维持良好的市场收购秩序,掌握充足的粮源。要继续加强对国家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出库的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竞价销售出库工作顺利进行,为粮食市场提供必要的粮源。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监管方式,加强粮食依法行政,提高全社会粮食流通管理水平。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体系已基本建立,但行政执法能力和行政执法手段与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和安全要求还有不小距离。至今未建立粮食市场稽查队的县区,要在8月底完成组建任务。在此基础上继续加强市、县区两级粮食监督检查体系和质量检验体系的建设。各级财政部门要为粮食稽查队伍配备检查车辆及必要的检查设备,落实专项经费,以提高监督执法能力。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对粮食加工过程中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对粮食经营活动中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粮食销售活动中的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交易行为进行监管;卫生部门要对粮食加工、销售中的卫生以及成品粮储存中的卫生进行监管;价格主管部门要对粮食流通活动中的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垄断或操纵价格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一经发现要按有关规定严厉打击并公开曝光,以维护市场正常价格水平。必要时市政府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支持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副食品生产基地和市场体系建设,向城乡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根据粮油市场变化情况,市粮油市场保供稳价领导组将及时启动执行《朔州市粮食流通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实施意见》(朔粮联字〔20xx〕38号)中所规定的联合执法制度,统一协调,增强执法合力,确保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全市粮油市场流通规范有序。

  五、掌握粮源,利用夏粮收购的大好形势做好产销衔接

  我市产粗吃细,小麦稻谷需从市外、省外购入,玉米等秋粮有余需调往省外。加强粮食产销衔接是确保我市粮油市场供应的重要手段。各县区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粮油库存和供需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分析,有针对性地组织和引导当地粮食企业到产区采购,提前落实购销合同。各级粮食部门和重点粮食企业要建立和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产区粮食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反映粮油运输需求。交通运输部门要继续对粮油运输实行倾斜,为保证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提供运力支持。

  六、加强引导,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新闻宣传部门要引导主要媒体加强正面信息的宣传,审慎报道粮油涨价、供应紧张、居民抢购等负面消息,防止引起市场恐慌,人为加剧市场波动。特别要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的管理,防止夸大事实,传播虚假信息,依法打击恶意炒作、造谣惑众等不法行为。今年全省小麦产量预计比上年增加。要抓住夏粮收购的有利时机,积极充实市、县区储备粮油,做好新增市级储备小麦、油脂的入库工作,同时各县区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充实自己的县区级政府调控粮库存,达到省、市要求的规模,切实发挥储备粮油的调节供求、稳定市场的作用,增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调控市场和应急保障的能力。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粮食、质监、工商、卫生、物价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要密切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共同维护好粮食流通秩序,确保粮食市场稳定、价格稳定、人心稳定。各县区粮食、质监、工商、价格等部门要在粮油保供稳价领导组的统一组织下,加大监测力度,对重点粮油加工企业和经营规模大、库存粮源多、具有较大市场影响力的批发市场和零售企业务必实行全覆盖。领导组办公室要建立对来自各渠道监测数据进行对比、转换、分析的工作制度,保证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性。从20xx年6月5日起实行监测数据周报制度。有关监测数据和分析结论要分别及时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领导组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面粉、大米、食油批发、零售数量和价格监测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和报送工作,并于每周前(特殊情况下随时报)将上周本县区监测数据统一报市粮食局。各县区分管负责人要对上报监测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为了更好地调控市场,保障供应,成立朔州市粮油市场保供稳价领导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全市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

保供工作方案9

  为有效应对20xx年夏冬季用电高峰时期可能出现的用电负荷缺口,将电力供需缺口对经济社会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切实保障民生、重要用户、重点企业生活生产用电,做到提前准备、科学调度、精准匹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有序用电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运行〔20xx〕832号)、《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浙江省电力电量平衡方案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xx〕90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xx年有序用电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20xx年供用电总体形势

  20xx年,预计全省全社会最高负荷达到9800万千瓦左右,同比增长5.7%,供用电平衡较为紧张,可能出现用电缺口。如遭遇极端天气、特高压线路故障、外来受电减少、天然气供应受限等情况,用电缺口还将进一步增大。

  杭州市20xx年全社会最高负荷预计将达到1850万千瓦左右,同比增长7.68%。全市供电形势总体取决于全省,同时由于高达近80%的外来电比例及局部电网不平衡因素,可能会出现电源性、电网性缺电等情况。

  二、工作原则

  (一)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紧扣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按照“先生活、后生产、有保有限”原则科学合理配置电力资源,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涉及公众利益、国家安全等优先购电用户和重点生产企业电力供应。

  (二)预防为主,响应快速。进一步加强电力供需平衡预测,及时发布电力供需预警信息,按照“需求响应优先,有序用电辅助,可中断保底”的原则不断完善有序用电管理机制、技术标准和平台建设,有效提升有序用电应急响应能力。

  (三)注重统筹,确保安全。按照“先错避峰、再限电”的顺序合理均衡安排有序用电措施,统筹电网运行安全、电力设备安全、供用电秩序稳定,将有序用电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控制在最小限度。

  三、有序用电方案安排

  (一)预控方案

  用电高峰来临且用电趋紧时,为最大程度地减少缺电对工业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采取以下预控措施:

  1.组织一批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在7-9月安排集中检修,具体方案由各区、县(市)发改部门会同供电部门制定。

  2.组织编制全市380万千瓦企业错避峰安排计划方案、38万千瓦应急机动负荷方案,具体工作由市发改委、国网杭州供电公司负责落实。

  3.组织制订局部区域线路、主变压器、变电站超重载应急响应措施,针对局部区域单一线路(或主变压器)超重载情况,有关用户应做好实时响应。相关方案由各区、县(市)供电公司负责落实。

  4.组织地方热电企业、企业自备电厂在用电负荷趋紧时顶峰发电;组织水电厂加大夏季蓄水力度,随时做好顶峰发电准备工作。

  5.用电晚高峰来临且用电趋紧时,按计划停用城市景观亮化和商场、商店室外广告等用电,对城市景观亮化进行合理调度。具体工作由市城管局负责落实。

  6.机关、学校、商场、宾馆、银行、证券公司、商业综合体等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综合写字楼积极开展节约用电工作,夏季空调控制温度不低于26℃,冬季空调温度不高于20℃。具体工作由杭州市能源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督查。

  7.建筑施工单位在用电负荷趋紧时避开用电高峰用电,市建委和国网杭州供电公司会同各地政府督促建筑施工单位落实有序用电措施。

  (二)方案分级

  1.电源性缺电的预警及响应

  (1)短时、突发性缺电。当出现短时、突发性缺电情况,按照排定的应急机动负荷方案组织企业机动让电。

  (2)连续的电源性缺电。当出现连续的电源性缺电情况,采用A-F级错避峰方案。20xx年全市有序用电方案共安排负荷380万千瓦,分6级执行。

  A级方案:60万千瓦

  B级方案:115万千瓦

  C级方案:190万千瓦

  D级方案:250万千瓦

  E级方案:305万千瓦

  F级方案:380万千瓦

  全市有序用电按A-F级分级启动实施,各区、县(市)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机制,科学编制有序用电错避峰方案,具体落实措施应按周一至周日分别排定。当启动B级及以上方案时,除地铁、亚运、快速路、管廊等重点项目的地下工程(包括地下盾构、顶管、冷冻法开挖、大开挖施工)、重要基坑的降排水工程和连续浇筑混凝土项目持续供电外,其他临时施工用电按公布的线路轮休表实行周错避峰方案,期间保留10%的保安负荷;景观亮化一律暂停亮灯用电(店招店牌用电除外),如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需要亮灯,由杭州市市容景观发展中心报市有序用电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批准。

  2.电网性缺电应急措施

  (1)加强电网补强和负荷转移工作。精心安排电网的运行方式,针对电网薄弱环节,加快实施迎峰度夏输变电建设项目;优化配电网络,通过线路割接、负荷转移等方法,尽力减缓电网瓶颈制约。

  (2)暂停相应区块内新上业务扩充工程的通电工作。

  (3)各地发改、供电部门要对“卡脖子”区块内电力供需情况进行分析,确定最大电力缺口和最大可错避峰负荷,并按照“定企业、定设备、定负荷、定时间”的原则排出区块内超载线路和超载主变对应线路用户的错避峰方案。

  (4)当电力缺口超过最大可错避峰负荷时,启动拉分(支)线方式,直至对有关主(干)线采取事故拉电措施。

  (三)指标分解

  综合考虑各区、县(市)20xx 年全社会最高用电负荷平均值占全市比例、局部供需缺口等因素,对各地20xx年有序用电指标进行分配,具体如下:市区40万千瓦(包括上城、拱墅、西湖、滨江四区,指标由市发改委和国网杭州供电公司统筹协调,下同),萧山区85万千瓦,余杭区27万千瓦,临平区29万千瓦,富阳区36万千瓦,钱塘区59万千瓦,临安区33万千瓦,建德市33万千瓦,桐庐县26万千瓦,淳安县12万千瓦。各区、县(市)应根据自身情况适当增加有序用电错避峰负荷,但不得低于下达的指标值。

  此外,为提升电力应急响应水平,全市安排了250万千瓦超电网供电能力拉限电名单(具体名单另行制定),仅在供电能力临时不足时执行。

  (四)应急机动负荷安排

  全市共安排应急机动负荷38万千瓦,为在用电临时短缺时,能够快速、有效地实施有序用电,并以尽可能少的用户参与,在最短时间内达到有效错避峰,根据各区、县(市)大用户情况,安排市区4万千瓦,萧山区8.5万千瓦,余杭区2.8万千瓦,临平区2.8万千瓦,富阳区3.6万千瓦,钱塘区5.9万千瓦,临安区3.3万千瓦,建德市3.3万千瓦,桐庐县2.6万千瓦,淳安县1.2万千瓦。

  (五)方案编制

  1.落实有序用电限额指标。各区、县(市)发改部门根据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情况,按照“分档有序用电”,优先满足社会综合效益好的企业用电,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用电,科学编制有序用电方案,合理落实好错避峰负荷,按照用户电力负荷特性,帮助、指导用户设计个性化错避峰方案。有序用电方案经当地主要媒体公示,并报本级政府批准后,于6月20日前报市发改委和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备案。各区、县(市)的计划表如与全市的《20xx年杭州市有序用电方案汇总表》和《20xx年杭州市企业错避峰安排计划表》(详见附件1和附件2)有出入,有序用电方案具体执行则以各区、县(市)的发文为准。局部电网性缺电情况,请各区、县(市)发改部门会同供电公司做好局部有序用电方案。

  2.落实应急机动负荷。应急机动负荷应以专线用户和大用户为主,单个用户错避峰负荷一般要求5000千瓦以上。应急机动负荷应在20分钟之内压减或切除,并不得安排高危、重要用户,防止快速切除负荷,导致人身、设备事故,影响社会公共安全。

  四、电力需求响应负荷安排

  需求响应分日前需求响应(日前削峰或填谷)、小时级需求响应、分钟级(虚拟电厂)需求响应和秒级(分路负控)需求响应四种。小时级、分钟级和秒级(分路负控)三种用户不得相互复用。

  (一)削峰和填谷需求响应指标应按时段进行分解。其中,削峰应按照9:00-11:00、15:00-17:00、18:00-20:00三个时段,填谷应按照3:00-5:00、11:00-13:00两个时段。全市各时段应完成200万千瓦日前削峰、20万千瓦日前填谷、20万千瓦小时级削峰的需求响应,并于6月15日前完成《电力需求响应合作协议》的签订工作,具体工作由国网杭州供电公司负责。相关电力用户应积极配合签订需求响应协议,并在供需不平衡时积极参与需求响应。

  (二)参与分钟级(虚拟电厂)需求响应用户需具备完善的负荷管理终端及用户侧开关,相关数据接入供电公司的需求侧管理系统。20xx年全市需完成15万千瓦可控负荷建设和接入,工业用户以水泥、钢铁、铸造、造纸等有可中断负荷的行业为主;商业楼宇以具有智能控制系统的用户和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为主。各有关单位需配合安装负荷终端,在出现负荷短缺时,需按要求参与电力需求响应,稳定供用电秩序。

  (三)秒级(分路负控)需求响应。充分利用现有的用户负控终端,供电公司要积极开展试跳检验工作,用户对试跳工作要予以配合,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原则上,参与用户包括但不限于有序用电清单用户。秒级分路负控全市需接入40万千瓦,其中市区3.5万千瓦,萧山区10万千瓦,余杭区3.75万千瓦,临平区3.75万千瓦,富阳区4万千瓦,钱塘区5.5万千瓦,临安区3万千瓦,建德市2.5万千瓦,桐庐县2万千瓦,淳安县2万千瓦。

  五、组织实施

  杭州市有序用电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是全市有序用电工作的指挥协调机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日常工作。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协助做好有序用电的日常管理,指导各地制定并执行有序用电方案。市级有关部门做好督促本系统电力用户落实有序用电措施。各地发改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有序用电工作的统筹协调,会同当地供电部门健全有序用电工作机制,及时发布电力负荷需求情况和缺口预警,指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

  (一)预警发布

  国网杭州供电公司要密切关注电力需求走势,认真做好负荷预测工作,提前准确预测全市电力供需缺口,在通过实施需求响应不能满足供需平衡情况下,及时提出启动有序用电预案的意见建议,市发改委经研判后,下达有序用电预警。

  各区、县(市)发改部门接到下达的有序用电预警后,会同当地供电企业立即通知相关电力用户做好执行有序用电方案的准备,有关重要电力用户要及时检查备用和保安电源,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

  若出现不可控因素紧急电力缺口,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应在保障主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先期处置,按程序停运应急机动负荷。当供电缺口较大超出应急机动负荷错避峰能力时,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应严格执行超电网供电能力拉限电序位表、事故拉限电序位表等应急措施,确保电网运行安全,有关事故和处置信息应及时报市改委。

  (二)方案发布

  预警发布后,国网杭州供电公司要积极主动挖掘各方潜力,尽可能弥补或缩小电力供需缺口,市发改委根据实际电力供需情况启动有序用电A-F级有序用电方案。

  (三)方案执行

  有序用电执行期间,各级发改部门和供电公司应合署办公,利用负荷控制系统监测、统计执行情况,确保压限指标执行到位。对于执行不到位的用户,当地政府应会同供电企业,第一时间开展用户现场督查,确保负荷控制到位。对于拒不执行的用户,经责令改正无效后,供电企业在确保不会引起人身、设备等安全事故前提下可采取停止供电措施。市发改委下达取消有序用电方案指令后,各级供电企业应及时告知相关用户,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六、工作要求

  (一)完善有序用电工作机制。各区、县(市)发改部门要会同当地供电企业,进一步深化“合署办公,联合执法”机制,积极做好宣传沟通,引导企业有序开展错峰、避峰,严格有序用电执行程序,履行提前告知用户义务,对需要停、限、整改及终止供电的企业,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及时向电力用户发布信息;严格做好居民生产生活和重要用户电力保供,非事故情况下不得出现直接拉闸限电;加强用电形势和节能宣传,引导用户安全用电、科学用电、节约用电。鼓励发挥增量配电公司、售电公司、直购电大用户等市场新主体在有序用电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二)提高有序用电应急响应能力。各区、县(市)要充分考虑特高压以及重要省际受电通道故障停运以及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对本地供用电可能带来的影响,迭代完善有序用电应急响应机制,启动修编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联合演练,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和紧急情况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充分发挥负荷管理系统作用。各地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发挥负荷管理系统作为有序用电工作载体作用,确保负荷实际监测能力达到本地区最大用电负荷的90%以上,负荷实际控制能力达到本地区最大用电负荷的30%以上,100kVA及以上用户全部纳入负荷管理范围。各区、县(市)有序用电的方案编制、执行、调整等全过程纳入负荷管理系统。对于故意破坏负荷管理终端、拒不执行错避峰措施等情况,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有序用电方案顺利执行。

  (四)深入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各地要进一步探索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统筹考虑并优先采用需求侧管理措施,按照“安全可靠,有序实施,公正平等,自愿参与,创新技术,优化服务”实施原则,加速培育一批响应能力强、响应效率高、响应效果好的需求响应优质用户,助力全市需求响应资源池建设,缓解电网调峰压力。国网各供电公司要与相关企业做好沟通对接工作,尽量避免出现邀约而不响应或响应不及时的情况。

  (五)加强精细化管理。坚持“安全稳定、有保有限、注重预防”的原则,严肃调度纪律,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强化“单位用能产出评价与能源配置挂钩”机制,按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情况,实行“分档有序用电”,优先满足社会综合效益好的企业用电,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用电。

  (六)加强节电管理。各地发改部门要注重统筹协调,鼓励节电设备、产品和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电能利用效率、保证电力安全经济运行。要继续加强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节电管理,有效控制宾馆、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空调温度以及城市景观过度照明,全面推进城市道路节能改造工程。要进一步加强技术节电,大力推广蓄能、热泵、高效电机、绿色照明、绿色建筑等节能环保技术,着力优化用电结构。

  (七)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各地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对接,提高社会公众对用电需求响应、有序用电、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等知识的认知,倡导低碳生活、低碳经济,强化全社会节电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有序用电工作的良好氛围。

保供工作方案10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市场保供工作,坚决贯彻省市各项工作部署,认真落实“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总要求,早谋划、早行动,县商务粮食局、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力协作,各保供企业积极响应,共享信息、互通资源,全力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确保了市场平稳有序。

  一是强化组织抓落实。

  1月23日晚,商务粮食局召开了局党组会,及时传达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成立了新冠防控期间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组,下设商超(保供)组、农贸市场组、市场网点监测组和综合保障组,分片包保联系全县商务粮食领域疫情防控和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与相关部门建立了保障农超供应稳定和运输渠道畅通联动工作机制,落实了生活必需品“绿色通行”通道。自1月25日起,商务粮食局实行疫情防控工作例会制度,班子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坚持每晚县指挥部会后安排部署商贸企业疫情防控、生活必需品供应、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业,以及统筹社会经济发展等工作。

  二是建立机制稳市场。

  1月24日,由商务粮食局牵头,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明确5家商贸企业为城区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企业,每个乡镇确定1-3家商超作为应急保供企业。每日监测掌握企业销售、库存、进货、运输、货源供应等情况,5家保供企业日均销售量:米面5.1吨,油20.3吨,肉类4.2吨,蛋6.4吨,蔬菜17.8吨等。2月1日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对中央豪景小区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后,商务粮食局立即协调华联悦鲜惠超市制定保供应急方案、成立保供小组,为1000多户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总金额16万余元。总体来看,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始终保持货源供应充足,价格平稳,秩序稳定,企业购货渠道畅通。

  三是创新模式保供应。

  在全市率先推出“互联网+配送”消费模式,引导居民网上下单,免费配送上门,实现了线上线下结合,“无接触购物”服务。我们利用农村电商建设成果和技术力量,组织精干人员,仅用3天时间就为新百购物开发了线上小程序。据不完全统计,疫情期间全县有100多家商超参与订单配送,每日订单量一万多单,其中县乡应急保供骨干企业日均配送5000单以上,实现了城区33个备案小区、208个三无小区、近30万人口疫情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该模式有效降低了疫情传播风险,全县商贸流通领域未发生一例确诊或疑似案例。采取分类分级动态管理模式,对疫情较为严重的区域,如新村镇、王店孜乡等,指导乡镇保供企业将生活必需品供应由线下转为线上,直接配送到村、到户;在市场出现价格上涨风险时,及时在新百、华联2家保供企业推出生活必需品平价店,对猪肉、萝卜、大白菜、土豆4种产品平价或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销售。

  四是产销对接助销售。

  为拓宽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农产品销售渠道,保障市场供应和农产品正常销售,畅通农产品“出村进城”渠道,商务粮食局共收集上报成规模农产品信息500条左右,涉及家庭农场、贫困户、种养殖大户等经营主体近400家,其中贫困户260多户。引导各大商超积极与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进行产销对接。在新百、华联等7家商贸企业的各商场、超市设立农产品销售专柜、直销点,帮助销售本地农产品,7家企业已销售本地农产品近400万元,帮助400多名贫困户增收。商务粮食局联合县直工委发发出《消费扶贫倡议书》,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直接采购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初步统计,目前已参加人员有2022人,其中党员1073人,采购农产品金额计19.7万元,带动616户贫困户增收,通过搭建的16个供需平台,实现销售350.3万元,惠及贫困户600多户。3月4日,在焦阳路农贸市场开展消费扶贫助销农产品活动,销售价值4万多元的`荸荠、干香菇、鲜鸡蛋、精品牛肉等,均为贫困村、贫困户和具有带贫作用经营主体的农产品。

保供工作方案11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效益深圳”的战略决策,加强对全市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的管理及责任单位的监督检查,提高全市供电服务水平,有效保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用电,特制订保供电督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针对我市电力工业发展相对滞后及全国全省煤、电、油、运持续紧张形势,通过有效督查,促使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责,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三个转变”:即从过去行业部门单兵种作战保供电转变为有关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多兵种共同作战保供电;从过去“迎峰度夏”阶段性保供电转变为全年持久性的保供电;从过去发供电环节保供电转变为燃料、运输、发电、输变电、供电、用电和节电全过程保供电,做好全市保供电工作。

  二、督查内容

  (一)各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三定”方案中确定的涉及电力工作方面的`职责;

  (二)法律法规、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各区政府,市有关部门涉及电力工作方面的职责;

  (三)市政府有关保供电会议纪要,市领导有关保供电批示、指示及交办的保供电事项。

  三、督查重点

  针对目前煤、电、油、运持续全面紧张的形势和我市保供电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以下10方面为督查重点:

  (一)保省网供电指标情况;

  (二)保电厂出力情况;

  (三)保电厂燃料供应情况;

  (四)提高供电服务水平情况;

  (五)错峰用电和科学用电情况;

  (六)电网建设情况;

  (七)发挥峰谷电价作用情况;

  (八)打击窃电和保护电力设施情况;

  (九)节能节电情况;

  (十)开展保供电宣传情况。

  四、督查机构

  市政府成立深圳市保供电督查办公室(以下简称督查办),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贸工局、深圳供电分公司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办设在市贸工局,负责督查日常工作。督查办要建立保供电督查制度,定期督查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保供电责任情况,及时反映各责任单位工作动态,及时提请协调解决保供电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

  五、督查方式与程序

  (一)监督检查

  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监督检查,了解各单位落实保供电责任的情况:

  1、现场检查;

  2、要求责任单位书面报告情况;

  3、要求责任单位随时报告情况。

  (二)通报情况

  利用全市保供电督查周报,对保供电有关情况进行及时通报:

  1、重要保供电事项情况或进度;

  2、有关单位整改情况;

  3、保供电工作典型案例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督办通知

  对责任单位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或履行职责的,督查办下发督办通知督办。

  (四)通报批评

  对已发督办通知,仍不能及时完成本职工作的单位,在市保供电督查周报上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披露。

  (五)呈报市政府

  对已在市保供电督查周报通报,仍不能按时完成本职工作的责任单位,督查办应上报市政府,提请研究解决。

  六、奖励与处罚

  建立全市保供电年度奖励制度,对在保供电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级政府和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顶峰发电电厂、服务优异的供电企业、自觉进行错峰用电和节约用电的企业及其他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在供电紧张局面缓解时,受表彰的企业可优先减少错峰或降容,以至取消错峰或降容。

  对不能按时完成保供电责任的单位,取消其参与保供电先进单位的评选资格。

保供工作方案12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银保监会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牧发〔20xx〕24号),更好发挥政策调控的保障作用,稳固基础生产能力,有效防止生猪产能大幅波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近几轮“猪周期”波动表明,做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必须以稳固的基础产能作为支撑。能繁母猪是生猪生产的基础和市场供应的“总开关”,只要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动保持在合理区间,仔猪生产就有保障,生猪市场供应和猪肉价格就能保持相对稳定。20xx年以来,我国生猪生产和猪肉市场供应共发生4次较大波动(平均3年一次),价格大幅上涨的起因均为前期能繁母猪存栏量下降到正常水平的95%以下。因此,从生产环节着手,建立以稳定能繁母猪存栏量为目标的生猪产能调控机制,划定产能保障底线,完善和强化调控政策措施,对于有效应对生猪市场波动日益复杂的新挑战、防止生产大起大落,十分必要。

  二、总体要求

  以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为核心调控指标,坚持预警为主、调控兜底、及时介入、精准施策的原则,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逐级压实责任,细化“三抓两保”(抓产销大省、养殖大县、养殖大场,保能繁母猪存栏量底线、保规模猪场数量底线)任务,分级建立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构建上下联动、响应及时的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

  三、调控能繁母猪存栏量

  (一)确定能繁母猪保有量

  “十四五”期间,以正常年份全国猪肉产量在5500万吨时的生产数据为参照,设定能繁母猪存栏量调控目标,即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稳定在4100万头左右,最低保有量不低于3700万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各省份”)能繁母猪保有量的确定方式:以《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xx—20xx年生猪稳产保供任务目标的通知》(农牧发〔20xx〕11号)中各省份20xx年生猪存栏目标的10%为基础,结合各地生产实际,确定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以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的90%为标准,确定最低保有量(见附件1)。各省份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以国家统计局季度数据为基数,根据农业农村部监测数据测算得出。

  (二)保持能繁母猪合理存栏水平

  按照生猪产能调控要求,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动划分为绿色、黄色和红色3个区域,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

  1.绿色区域:产能正常波动。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处于正常保有量的95%—105%区间(含95%和105%两个临界值)。以市场调节为主,不需要启动调控措施。保持监测预警工作常态化,定期发布监测动态信息。

  2.黄色区域:产能大幅波动。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处于正常保有量的90%—95%和105%—110%区间(含90%和110%两个临界值)。启动相应调控措施,与市场调节共同作用,促使能繁母猪存栏量回归到正常区间。

  情形一:能繁母猪存栏量大幅减少。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处于正常保有量的90%—95%区间(含90%的临界值)时:一是加强监测预警。强化能繁母猪存栏量监测调度,及时发布监测动态信息,引导市场预期,增加能繁母猪饲养。二是启动增加产能调节机制。由省、市、县人民政府引导和督促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减缓淘汰能繁母猪,增加补栏,稳定和增加产能。三是向产能降幅较大的地方人民政府发预警函。农业农村部视情况向能繁母猪存栏量降幅较大的省级人民政府发预警函,要求及时采取必要应对措施,使能繁母猪存栏量增加至合理水平。省级和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可建立相应的预警机制。

  情形二:能繁母猪存栏量大幅增加。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处于正常保有量的105%—110%区间(含110%的临界值)时:一是加强监测预警。强化能繁母猪存栏量监测调度,及时发布监测动态信息,引导市场预期,适度减少能繁母猪存栏量。二是启动减少产能调节机制。由省、市、县人民政府引导和督促生猪产能调控基地采取延迟能繁母猪补栏、加快淘汰低产母猪等措施,压减生猪产能,使其下降至合理水平。

  3.红色区域:产能过度波动。能繁母猪存栏量低于正常存栏量的90%或高于正常存栏量的110%。强化相关调控措施,促使能繁母猪存栏量回归到正常存栏水平。

  情形一:能繁母猪存栏量过度减少。能繁母猪存栏量低于正常存栏量的90%(最低保有量)时:加强增加产能引导,农业农村部向能繁母猪存栏量低于最低保有量且未采取调控措施或调控不力的省级人民政府发预警函,督促进一步采取补贴、信贷、贴息等政策措施,遏制产能下滑势头,恢复和增加能繁母猪饲养。

  情形二:能繁母猪存栏量过度增加。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高于正常保有量的110%时:加强压减产能引导,加快淘汰低产能繁母猪。

  (三)其他异常情况调控

  能繁母猪存栏量在正常保有量的合理区间波动,但种猪生产供应、新生仔猪数量或生猪存栏量出现异常减少等情况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并采取相关措施,必要时可制定临时性政策措施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十四五”期间,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种猪核心群保有量保持在15万头以上,最低保有量不低于12万头。当核心群保有量处于12万—13.5万头(含临界值)时,特别是低于12万头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加强政策支持,使核心群存栏量尽快回归到合理水平。

  四、调控生猪规模养殖产能

  (一)确定规模猪场(户)保有量

  农业农村部对全国现有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户)进行全数备案,根据20xx年6月全国生猪规模养殖场监测系统备案规模猪场(户)数量,结合生猪规模养殖发展趋势,确定全国及各省份规模猪场(户)保有量(见附件1)。各地要保持规模猪场(户)数量总体稳定,不得违法拆除,确需拆除的,要安排养殖用地支持其异地重建,并给予合理经济补偿。规模猪场(户)自愿退出的.,各地要根据减少的能繁母猪产能情况,新建或改扩建相应产能的规模猪场,确保生猪产能总体稳定。

  (二)分级建立产能调控基地

  依托全国生猪规模养殖场监测系统,对各地规模猪场(户)数量进行动态监测,重点监测其生产经营变化情况。对年设计出栏1万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和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按照猪场自愿加入并配合开展产能调控的原则,建立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于20xx年2月底前组织完成挂牌工作,此后每年2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新增基地挂牌和退出基地摘牌(基地标牌式样及授牌条件见附件2)。各地可结合实际建立相应层级的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并挂牌。产能调控基地依法优先享受相关生猪生产支持政策。鼓励由行业协会组织大型生猪养殖企业组建生猪产能调控联盟,农业农村部适时引导联盟成员合理调节产能,缓解生产周期波动。各地可参照建立相应调控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监测预警。农业农村部及时发布生猪生产监测信息,向各省份反馈能繁母猪存栏量和规模猪场(户)保有量等月度数据变化情况。各省份参照农业农村部的监测和反馈制度,开展生产监测并向辖区内各地市反馈相关数据。各地要在人员、经费和平台等方面,支持完善生猪生产和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强化监测数据采集、分析、形势会商和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掌握生产和供应情况,视情况启动相应政策措施。针对行业热点和突发性事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并加强宣传报道,合理引导市场预期。

  (二)强化督导考核。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不同层级的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并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和规模猪场(户)保有量等指标任务分解落实。各省份制定的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于20xx年11月底前报农业农村部备案。农业农村部将定期组织考核各省份生猪产能调控工作落实情况,强化考核结果应用(考核实施细则见附件3)。

  (三)加大政策支持。市场波动、自然灾害或突发疫病等因素导致本省份能繁母猪存栏量大幅减少(低于正常保有量95%)或生猪养殖连续严重亏损(由各省份自行确定标准并监测,原则上每头生猪出栏亏损应大于100元)3个月(含)以上时,可按规定统筹相关资金对规模猪场(户)和种猪场(含地方保种场)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同时,要协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和增加对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户)的信贷投放,可按规定统筹相关资金给予贴息补助。各省份可结合实际出台其他调控产能的政策措施。鼓励各省份参照国家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配套出台相应政策措施。

保供工作方案13

  针对近期可能出现雪凝天气,为确保低温雪凝和春节期间期间市场供应总量充足、品种丰富、价格平稳、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抓好畜、禽、蛋、奶、菜的生产、调度和贮备,确保雪凝期间市场供给总量充足、品种丰富、质量安全、价格平稳。

  二、应急措施

  (一)抓好畜产品生产:一是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确保一季度生猪出栏40万头以上、家禽出栏500万羽以上、禽蛋产量0.9万吨以上和奶类生产总量1.3万吨。二是加强畜牧业生产指导,以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重点,做好圈舍保暖、饲料储备、自备电源检修和油料储备等工作,确保正常生产。三是引导养殖场(户)加强饲草饲料的储备,防止出现饲料短缺,避免因雪水侵蚀变质,同时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严格检疫监管。通过上述措施,确保雪凝和春节期间可调控养殖基地存栏待宰生猪3.2万头、家禽440万羽,禽蛋0.6万吨,牛奶0.8万吨能随时调运,保证市场十天左右供应。

  (二)抓好蔬菜生产:一是加强20多万亩在土菜田间管理,确保两节期间30万吨蔬菜上市和20xx年1-5月份蔬菜供应充足。二是加强蔬菜的田间管理,对因受凝冻灾害无法恢复生产的及时做好以速生菜为主的补植补种工作,确保春节期间供应。三是发动农户做好积雪清除工作,减少机械损伤。

  (三)加强储备。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超前准备,做好生猪、蔬菜的调运和储备工作:

  1、发挥嘉旺、光明等屠宰场和地利农产品物流园“蓄水池”作用,加强与生猪主产区和冬季蔬菜主产区的产销衔接,积极组织货源调入我市,加大生猪、蔬菜的储备,确保每天生猪待宰存栏2000头以上,蔬菜储备2500吨以上。

  2、启动应急奖励政策。加强对嘉旺屠宰场和地利农产品物流园进量和销量的监测:一是对嘉旺屠宰场待宰生猪存栏量进行监测,当待宰生猪存栏量低于2000头时,启动我委可调控养殖基地存栏待宰生猪3.2万头的调运,并及时配合市商务局、物价局启动外调补贴机制。二是对地利农产品物流园进行监测,当蔬菜连续3天蔬菜日进量低于800吨(含800吨)时,启动运菜进场奖励政策。

  3、对我市畜、禽、蛋、奶、蔬菜主要生产基地进行监控,对运输存在问题的地方给予及时解决,确保调运畅通,满足市场供应。

  (四)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从2013年元月1日起,启动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和信息上报工作。

  值班电话:

  带班领导:潘剑手机:

  赵姝英手机:

  工作人员:张福友手机:

  李卿手机:

  (五)加强价格监测。从20xx年1月4日起,启动从产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农产品价格监测日报制,根据市场价格走势和产销供求动态,做好价格预测分析。

  (六)按照“保供应、稳物价、惠民生”的要求,在全力做好20xx年2月1日—5日“20xx贵州·贵阳“迎新春”农产品直销会”的同时,若出现雪凝气候持续的情况,将在我市主要农贸市场及社区启动农产品直销点,平仰菜价。

  (七)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从20xx年1月4日起,对我市蔬菜生产基地,养殖基地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对地利农产品物流园,嘉旺屠宰场等批发市场和屠宰场监管力度,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八)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加强与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及各区(市县)农业局(蔬菜办)等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反馈,实行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准确掌握产销供求动态。

  (九)加大督查力度,市农委纪委、监察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到实处,对不作为、乱作为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贵阳市农委应对雪凝天气农产品保供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总指挥:陈贵蜀(市农委主任)

  副总指挥:刘光荣(市农委副主任)

  彭玉荣(市农委副主任)

  李江生(市农委副主任)

  潘剑(市农委副主任)

  余波强(市农委副主任)

  罗华文(市农委纪委书记)

  王祖泽(市农委总农艺师)

  陈先睦(市农委总经济师)

  王为民(市农委机关党委书记)

  赵姝英(市农委党委委员)

  成员:各区(市县)农业局(蔬菜办)负责人、大型畜牧养殖企业负责人、地利农产品物流园负责人、市农委相关处室负责人。

  各区(市、县)农业局(蔬菜办)要相应成立保障雪凝和春节期间农产品供给指挥领导小组,做好所辖区域内畜禽、蔬菜的生产指导、调度和保供给应急预案。明确专人负责做好辖区内农产品生产、销售信息上报,确保信息畅通,实行应对雪凝天气处置得力的.上下联动机制。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统一指挥,向各小组下达指令。协调、督查各责任单位各项措施的落实;负责解决生产、调运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九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场信息处,办公室主任由潘剑副主任兼任。各组职责

  1、办公室职责:(负责人:潘剑、赵姝英;责任人:翁庆、徐进、甘昭辉)

  负责传达领导小组各项工作指令;统筹应急保供工作调度和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负责与市直相部门和各区(市县)农业局的信息沟通与反馈;负责灾情统计、核实上报。

  2、蔬菜生产指导组职责(负责人:彭玉荣;责任人:朱小清)

  负责组织蔬推站技术人员分赴各蔬菜基地,配合相关区(县市)农业局(蔬菜办)科技人员指导农户抓好蔬菜生产,做好在土菜的管理和上市蔬菜调度;发动蔬菜营销协会迅速组织,帮助农户解决运菜受阻的问题。负责农产品直销会的蔬菜产品组织。

  3、畜产品生产指导组职责(负责人:刘光荣;责任人:张瑞文、张向鹏、金志强、方英)

  负责与各区(市县)农业局组织指导畜产品基地和龙头企业的生产管理,加强规模以上商品猪、蛋鸡、肉鸡、奶牛养殖场及小区生产调度安排;负责指导畜禽养殖企业(养殖小区)的水、电、路和畜禽圈舍抗寒应急措施的落实和畜禽饲料、保暖等生产资料等工作;负责32000头待宰生猪储备及调运工作;负责做好嘉旺屠宰场日屠宰量的监测;负责做好有重大疫情和问题农产品的及时上报工作。

  4、蔬菜保供和价格监控组职责(负责人:潘剑;责任人:尹丽芬、罗俊伟、张福友)

  负责协调地利农产品物流园做好春节期间蔬菜、水果的保供工作和货源贮备,制定极端气候情况下,外埠蔬菜调运;负责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价格全程监测日报;负责地利农产品物流园“大路菜”日进量、畜产品基地和龙头企业产量监控,做好供求信息上报和反馈。

  5、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人:潘剑;责任人:邓艳、朱福全)

  负责应急预案资金保障和应急资金使用管理;负责保供车辆、燃油、抢险物资的调度和准备。

  6、质量安全检查组(负责人:潘剑;责任人:刘丽、周康)

  负责做好肉、禽、蛋、奶、菜的质量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发现有质量问题农产品要及时上报工作;

  7、市场秩序执法组(负责人:罗华文;责任人:孙进)

  负责加大春节期间的执法力度,集中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生产、经营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假冒伪劣的农业生产资料,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8、宣传组职责(负责人:王为民;责任人:宋家玲)

  负责联络媒体,实时发布农产品生产、供应情况,营造和谐氛围;负责做好负面舆情收集并及时上报。

  9、督办督查组职责(负责人:罗华文;责任人:牛力飞)

  负责对各工作组的工作进行督办督察,对工作不作为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保供工作方案14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春节”两会期间粮食、能源保供稳价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生活物资充足,成立丰都县发改委粮食、能源保供稳价工作领导机构。

  (一)粮食(能源)保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主任:xx

  副主任:xx

  成员:xx

  职能:全面统筹部署粮食、能源保供稳价工作。下设保供指导组、市场调查组和综合办公室,各组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提高粮食、能源保供稳价能力。

  (二)综合办公室

  组长:xx

  成员:xx

  联络人:xx

  职能:负责上传下达、沟通协调,每天收集汇总各专项工作组日报告情况,报告粮食(能源)保供应急工作领导机构,并及时传达领导机构各项工作部署。

  (三)保供指导组

  组长:xx

  成员:xx

  联络人:xx

  职能:密切关注粮油(能源)市场变化,加强市场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和形势分析,认真研判粮油(能源)市场供需形势,抓好全县粮油(能源)组织调度,实现粮油保供稳市目标。

  (四)市场调查组

  组长:xx

  成员:xx

  联络人:xx

  职能:认真做好粮油(能源)市场的供应、需求、价格等调查,做到数据及时准确,无漏报、错报等现象,为粮油(能源)的保供应急提供可靠的.基础性数据。

  二、保供应急工作要求

  一是认真落实粮食(能源)供求调查预警。市场情况调查组同志,每天下午16:00前将调查了解的粮油和能源市场情况、价格情况发到“丰都县应急粮油保供群”微信群。市场情况调查组联络人每天17:00前汇总调查情况,上报市场情况调查组组长,市场情况调查组组长逐级上报粮食、能源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主任。

  二是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工作。“春节”两会期间,县发改委和县储备粮有限公司要落实应急值班人员,各小组成员要保障手机24小时畅通,随时查看综合办公室通知。同时各专项工作组人员24小时待命,确保及时到岗履职。

保供工作方案15

  1总则

  1.1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及时预防和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抚州市行政区域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应急预案》和《抚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修订本预案。

  1.2等级划分

  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各类突发事件及其他原因,引起市内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粮食脱销断档、市场粮食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态,或国家、江西省宣布进入国家级(Ⅰ级)、省级(Ⅱ级)粮食应急状态。

  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要求,根据事件的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本预案将粮食应急状态分为二个等级:市级(Ⅲ级)、县级(Ⅳ级)。其中:市级(Ⅲ级)是指在市内2个(含2个)以上县(区)或市中心城区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超过县(区)人民政府处置能力和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按照市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县级(Ⅳ级)是指在1个县(区)行政区域较大范围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县(区)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县(区)粮食应急状态进行处置的情况。

  1.2.1视事态发展程度,市级(Ⅲ级)应急状态依次分为紧张、紧急、特急三种状态。

  (1)紧张状态:市场粮价一周内持续上涨幅度超过30%,周边市、县或全市出现区域性粮食抢购、涨价现象,且持续时间超过3天;或在主城区或2个(含2个)以上县(区)出现粮食抢购、异常涨价现象,持续时间超过3天,群众出现一定恐慌情绪。

  (2)紧急状态:紧张状态持续10天以上;或市场粮价一周内持续上涨幅度超过50%,全市出现较大范围粮食抢购现象,并已相继出现粮食供应紧张,个别地区出现粮食脱销,群众出现较大恐慌情绪。

  (3)特急状态:紧急状态持续15天以上;或市场粮价一周内持续上涨幅度超过100%,全市出现全面抢购现象,粮食供应十分紧张,我市主城区出现粮食脱销并持续3天以上,群众出现极度恐慌情绪。

  市级粮食供应应急状态由市发改委根据市场监测情况提出,由市政府确认并责成采取相关措施。

  1.2.2各县(区)应当在市级应急状态标准下,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订县(区)级(Ⅳ级)应急状态具体标准、分级和应急处理办法。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及成品粮(含食用油,下同)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对不同等级的粮食保供应急工作,由市、县(区)两级政府按照粮食管理事权,实行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行动,局部服从整体,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

  (2)科学监测、预防为主。要提高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3)反映及时、处置果断。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要立即向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4)适时干预、重点保供。实施临时限制粮食价格的强制性干预措施和临时限定粮食价格的建议,经市政府同意,报省政府批准后,实行限量、定点、记录等临时性供应办法,依法进行临时性粮食市场特别管制,强制性控制社会粮源和涉粮设施。全市粮食应急供应重点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含大中专院校等大型集体单位)、驻抚部队和灾区缺粮群众的口粮供应,重点保障地区为抚州市中心城区。

  2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保证粮食应急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市政府成立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协调全市粮食应急工作。

  2.1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改委主任;

  成员: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府新闻办、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农业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中储粮抚州直属库、抚州供电公司、农发行抚州分行、南昌铁路局抚州北站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粮食应急指挥部下设抚州市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2.1.1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职责

  (1)指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开展粮食应急工作,并对县(区)政府粮食应急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

  (2)掌握粮食市场形势,提出启动或终止实施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

  (3)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并根据需要向驻市部队和武警部队通报有关情况;

  (4)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维护粮食市场秩序,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粮价、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和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5)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1.2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市发改委:负责粮食应急日常工作;做好粮食市场调控和供应,负责应急粮食的采购、储备、加工、调运和销售;完善市级储备粮的管理和动用机制,及时提出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负责应急期间的相关部门协调工作,加强粮食市场价格的监测、汇总、上报;建立和完善粮食应急储备、加工、运输、供应网络。

  (2)市应急管理局:指导、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应急期间企业安全生产,协助做好粮食应急综合协调工作和灾害事故综合救援工作准备,按职责调拨应急救援物资。

  (3)市政府新闻办:对市发改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进行审批和管理,对参加媒体进行指导和管理,会同市发改委制订全市粮食应急新闻发布预案,负责及时、准确地组织发布相关新闻,加强互联网、新闻网站和新媒体的监管,正确引导舆论。

  (4)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审核实施粮食应急预案所需经费,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并负责对应急资金使用的监督。

  (5)市统计局:负责统计监测与应急工作相关的粮食生产和消费。

  (6)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根据粮食生产及市场供求情况,确定市级粮食生产用种储备,采取有力措施增加粮食生产,努力促进产需基本平衡,防止粮食生产大起大落。

  (7)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粮食市场监管,依法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对粮食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进行监管,严肃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

  (8)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对货运企业行业管理,根据粮食应急工作的需要,加强对应急运力的调度,及时安排落实应急粮食的车辆和运输。负责应急期间粮食应急车辆临时通行证件的发放。

  (9)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粮食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保证道路交通运输的畅通,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确保应急期间持有“临时通行证件”粮食应急车辆畅通无阻。

  (10)市商务局:负责市主城区各超市应急粮油供应工作。

  (11)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应急、救济粮的发放工作。

  (12)中储粮抚州直属库:负责中央储备粮与地方储备粮应急动用工作的衔接,确保应急保供各环节顺畅联结。

  (13)抚州供电公司:负责粮食应急工作的电力调度,保障应急粮食加工用电。

  (14)农发行抚州市分行:负责给由地方政府指定、承担应急救灾任务的依法设立、实行独立核算,并符合相关贷款政策的粮食企业落实采购、储备、加工、调拨、运输、供应应急粮食所需的贷款。

  (15)南昌铁路局抚州北站:根据粮食应急工作的需要,及时安排落实应急粮食的铁路运输。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工作方案。

  2.2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2.1主要职责:

  (1)执行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的决定,负责全市粮食保供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2)按照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部署,联系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县(区)政府开展应急工作。

  (3)综合有关情况,起草有关文件和简报。

  (4)协助有关部门核定实施应急预案的各项经费开支,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

  (5)完成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2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1)市场供应组:由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中储粮抚州直属库派员参加,设在市发改委农经与粮食调控科。负责编制市场需求计划,提出有效、有序的供应办法,承担应急粮票和油票监制、分发、回收、结算工作,或落实凭《户口簿》定点、限量、记录供应的办法组织设置供应站点;监测粮食市场价格、销量等动态。

  (2)储备调运组:由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电公司、南昌铁路局抚州北站派员参加,设在市发改委粮食规划与仓储科。负责按照储备粮出库计划,编制和落实应急粮食调拨、加工及安全生产方案,协调调拨车辆运输、定点加工、成品回购、副产品处置及加工企业能源供应;落实粮食仓库、加工工厂、销售点的存粮安全、生产安全、运输安全、消防安全等保障工作。

  (3)政策及财务核算组: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发行派员参加,设在市发改委粮食执法与财审科。负责各项粮食政策的执行和监督,防范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负责应急保供资金、费用测算事项;监管相关单位搞好财务核算。

  (4)质量检测组:由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派员参加,设在市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负责原粮、成品粮质量检测和监管,防止不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2.3各县(区)粮食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各县(区)政府成立相应的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本辖区内粮食应急工作。在本辖区内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应当先启动本地粮食应急预案,如果没有达到预期的调控效果或状态升级,由县(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提请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进行调控。市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要按照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完成各项应急任务。

  3预警监测

  3.1市场监测

  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市粮食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全市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以及对全省粮食市场供求趋势分析,随时掌握粮食市场动态变化情况。

  抚州市主城区(含临川区)确定若干个市本级应急供应网点作为市场信息监控点,各县(区)政府所在城镇应确定若干个县(区)应急供应网点作为市场信息监控点,实行信息报告制度,由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特别要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的跟踪监测,出现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综合分析各部门提供的数据、信息,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省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告,并向市直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同时根据市场出现的情况,提出是否启动本级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

  在启动粮食应急预案期间,各信息监控点要积极配合各级应急工作指挥部门的工作,对拒不配合应急工作的信息监测点,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3.2应急报告

  市发改委建立全市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报告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县(区)发改委(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市发改委报告。

  3.2.1发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3.2.2发生重大传染性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3.2.3各市场信息监控点在发现市场粮食价格超过平常销售价格30%以上幅度的非正常波动,或出现群众排队抢购粮食等非正常情况。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程序

  4.1.1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应急响应工作程序

  (1)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在接到粮食应急情况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迅速掌握、分析有关情况,确认是否出现粮食应急状态,并按照市粮食应急预案的规定提出采取应急措施的意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2)启动本预案后,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政令和信息畅通。

  (3)加强舆论监管,及时作好新闻发布和正面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缓解社会公众紧张情绪。

  (4)出现国家级(Ⅰ级)、省级(Ⅱ级)粮食应急状态时,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启动本预案,并服从国家和省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的指挥。

  4.1.2应急响应

  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接到指挥部指令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本部门的职责迅速落实应急工作方案。

  4.1.3应急响应工作程序

  (1)出现粮食应急状态,市、县(区)应急指挥部应全天24小时监测粮食市场动态,并及时上报上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必要时提出紧急支援的请求。

  (2)及时采取措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做好粮源组织和供应工作,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3)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4)迅速执行上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

  4.2应急处理

  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粮食市场出现的应急状态,报市政府批准后启动粮食应急预案,并向省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预案启动后,市直有关部门要服从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并根据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不同程度的应急状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4.2.1市级应急处理

  当启动本预案时,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在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的指挥下采取以下措施:

  (1)积极筹措粮源,增加市场粮食供应量。

  市本级应急供应网点:依现有库存大米(食用油)品种、数量,按照应急预案启动前三天的价格供应市场,销完为止;网点上级配送机构当期应配送的大米(食用油)品种、数量继续足量配送,网点应继续按原价供应市场;必要时,印制应急粮、油供应票据实行计划供应。

  市本级应急加工网点:依现有库存原粮(稻谷)品种、数量、价格进行加工,以应急预案启动前三天的价格供应市场,销完为止;应急加工网点已经签约的稻谷调入合同应抓紧履约,确保加工粮源不断。

  市本级运输企业:本企业拥有的运输车辆和签约车辆听从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调度,运输价格按应急启动前一周的运价执行。

  市级储备粮承储单位:接到应急预案启动指令后应迅速组织人员、设备就位,同时对即将出仓的稻谷进行品质、食品安全检测、单据填报等各项准备工作;待出库指令下达后1小时装车发运。

  市、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要及时启动粮食应急加工、运输、供应系统,增加市场供给,平抑市场粮价,确保当地驻军和居民粮食供应。如当地粮食企业的商品库存粮不足时,要组织当地粮食企业或通过粮食批发市场筹措粮源,同时择机动用现有应急储备粮油库存。如仍不能满足市场应急供应时,由市、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向上级政府申请,动用上级应急储备粮油。

  (2)加强粮食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粮价、非法加工和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3)加强对粮食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分析原因,科学预测动态走向,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

  (4)及时组织新闻单位进行正面宣传报道,尽快消除社会不实传闻和消费者的恐慌情绪,同时严肃查处造谣惑众者。

  (5)动用种子储备,组织扩大粮食生产,增加粮食总量。

  4.2.2.动用市级储备粮油

  (1)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按照全市统筹安排的原则,提出市级储备粮油应急动用计划,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2)动用市级储备粮油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动用市级储备粮油的数量、品种、库存成本、价格;

  ②动用市级储备粮油的资金安排、补贴来源;

  ③动用市级储备粮油的使用安排和运输保障,如实物调拨、加工供应、市价销售、低价供给或无偿发放,以及电力保障、运输保障的具体措施等。

  (3)如动用市级储备粮油仍不能满足市内应急供应时,由市人民政府上报省人民政府动用省级储备粮油的申请。

  (4)其他配套措施。

  ①粮食调拨。市发改委负责市级储备粮油动用计划的执行,具体落实粮食出入库库点,及时提报重点运输计划,合理安排运力,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粮食调拨到位,并将有关落实情况分别报送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市级储备粮油原则上实行送货制,也可实行取货制,调运费用由调入方负担。用于应急调控的粮食,无论使用商品粮或者储备粮,均实行调拨令。调拨令由市发改委以正式文件或传真电报形式下达,特殊情况下以电话通知形式下达(以电话通知形式下达的,随后应补发正式文件)。各县(区)发改委(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及国有粮食企业和有一定规模的民营粮食企业必须无条件服从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下达的调拨令,按时完成调拨任务。

  ②粮食加工。本预案启动后,市、县(区)发改委(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和政府指令,对定点加工企业下达应急粮食指令性加工任务,加工企业必须服从加工指令,开足马力生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为加工企业提供原粮,并同加工企业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加工企业加工成品粮后,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照有关部门核定的价格,批发销售至各零售网点。

  ③粮食供应。本预案启动后,应急供应点所库存的成品粮油暂时封存,无条件听从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的统一调度,禁止哄抬粮价、囤积居奇。

  ④供应价格。执行应急预案启动前三天的价格。

  4.2.3市场供应

  经市政府批准,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有权统一紧急征用社会上的粮油、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并给予合理补偿。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必要时还可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价格干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由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价格干预措施,经市政府同意,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2)实行居民定量供应。根据事态的发展和粮源状况,由市粮食应急指挥部确定居民凭票定量供应的时间、标准和范围。市发改委负责组织实施居民定量供应。

  4.3应急终止

  粮食应急状态消除后,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要向市政府提出终止实施本预案的建议,经市政府批准后,及时终止实施应急措施,恢复正常秩序。

  5应急保障

  5.1粮油储备

  5.1.1为应对粮食应急状态,依据市政府有关地方储备粮油文件要求,建立市本级和县(区)储备粮油库存,并根据市场供求情况以及粮食应急供应的需要,优化储备布局和品种结构,确保在应急的情况下政府掌握必要的调控粮源、食用油。

  5.1.2所有粮油应急(供应、加工、储备)企业都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要求和省、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保持必要的粮油库存量。市、县(区)地方储备粮应实行年度梯级轮换,遵守《抚州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有关架空期的规定,禁止地方储备粮一次性轮空、或一次轮入。

  5.1.3按照省有关部门的规定,市、县(区)应保持必要成品粮库存量。市、县(区)按常住人口数量和人均每天消费大米0.5公斤、食用油25克建立成品粮、食用油储备,市本级成品粮不少于10天供应量,县(区)成品粮不少7天供应量。

  5.1.4市、县(区)地方储备粮储存库点原则上一个县(区)确定1个,最多不应超过2个。并应选择仓储设施条件较好、距县城近或距大米加工企业近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

  5.1.5县(区)确定的地方储备粮储存库点和存储数量应及时上报市发改委备案。如遇地方储备粮库点调整应在10日内报市发改委。

  5.2粮食加工

  5.2.1市、县(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粮食应急加工的需要,选择和扶持一批交通便利、设施较好且常年具备加工能力,符合卫生质量要求的国有或非国有粮食加工企业作为粮食应急加工指定企业,承担粮食应急加工任务。

  5.2.2如当地或一定区域内的粮食加工能力不能满足应急需要的,应指定区域外规模较大的国有或非国有企业承担粮食加工任务。

  5.2.3特殊情况下,非定点粮食加工企业也应当接受市、县(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指令,加工应急粮食。

  5.2.4应急加工企业应逐步添置备用应急发电设备和大米副产品堆放场所,以确保应急加工企业在应急情况下能够正常运转。

  5.2.5县(区)确定的应急加工企业和日加工能力应及时上报市发改委备案。如遇应急加工企业调整应在10日内报市发改委。

  5.3粮油供应

  5.3.1按照每个乡镇、街道应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网点,网点应选择具有大米供应的乡镇超市,不得设在只有稻谷库存的乡镇粮管所(购销公司、储备库);人口集中的社区,每3万人应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网点。

  5.3.2市、县(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粮食应急供应的需要,选择和扶持一批交通便利、设施较好且常年具备供应能力,符合卫生质量要求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零售企业、连锁超市、商场及其他粮食零售企业作为粮食应急供应指定企业,承担粮食应急供应任务。

  5.3.3市、县(区)粮食应急保障配送中心、军粮供应站(代供点)应主动承担应急供应任务。

  5.3.4市、县(区)发改委(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选择1-2家信誉好、具有固定食用油储存仓库、具备某品牌食用油区域代理资格批发企业作为食用油应急供应点,委托其承担食用油应急供应任务。

  5.3.5县(区)确定的应急供应企业和日供应能力应及时上报市发改委备案。如遇应急供应企业调整应在10日内报市发改委。

  5.4粮油储运

  5.4.1根据粮油储备、加工、供应点的布局,科学规划,提前确定好运输路线、储存地点、运输工具等,确保应急粮油的运输。

  5.4.2市、县(区)发改委(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必须选择辖区内1-2家诚信好、有固定自有车辆和部分签约车辆的`物流企业作为本辖区应急运输企业。

  5.4.3本预案启动后,对应急粮油要优先安排计划、优先运输,及时办理车辆运输的相关手续,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确保应急粮油运输畅通。

  5.4.4县(区)确定的应急运输企业和物流能力应及时上报市发改委备案。如遇应急运输企业调整应在10日内报市发改委。

  5.5应急设施建设和维护

  5.5.1各级政府要增加投入,加强对储备、加工、供应、运输应急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确保粮油应急工作的需要。

  5.5.2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增加应急电源,增加原粮、成品粮及粮食加工大米副产品(如糠等)存放点,添置适当应急运输车辆。

  5.5.3建立粮食应急网络平台,实现原粮存储、粮食加工、成品粮运输、成品粮供应大数据共享。

  5.6通信保障

  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县(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向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提供准确有效的通信联络方式,通信联络方式改变时要及时报告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保证通信畅通。

  5.7培训演练

  5.7.1市、县(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要加强对本预案及本辖区粮食应急预案的学习培训;

  5.7.2市、县(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应两年一次进行桌面演练,条件允许的情况三至五年进行粮食应急实战模拟演练;

  5.7.3建设一支熟悉日常业务管理,能够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训练有素的专业化队伍,保障各项应急措施的贯彻落实。

  6后期处置

  6.1评估和改进

  本预案终止后,市、县(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要及时对应急处理工作进行评估、总结,对实施应急预案中发现的问题,要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预案。

  6.2应急经费和清算

  6.2.1市、县(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对实施粮食应急预案的各项支出认真审核,经审核后,及时进行清算,拨补到相关单位。

  6.2.2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库存的商品粮,按照顺价销售的原则作价出库,不得亏本销售,也不准借机牟取暴利。储备粮按照实际储存成本加出库费用(含运输、包装、装卸费用等)作价。

  6.2.3粮食加工企业按照合理的原则核算加工费;零售企业按照进价加微利的原则供应成品粮。对其它自行组织货源的粮油品种,必要时实行进销差率控制,以不超过10%为限。

  6.3应急能力恢复

  市、县(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在本预案启动后动用的市级应急储备粮油,按实际动用数量及时补充市级应急储备粮油库存,恢复应对粮食应急状态的能力。

  6.4奖励和处罚

  6.4.1市、县(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对参与应急工作的人员,应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给予适当的通信、加班等补助。为弘扬先进、彰显优秀,促进应急工作顺利进行,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单位或个人,由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任务的;

  (2)对应急工作提出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3)及时提供应急粮食或节约经费开支,成绩显著的;

  (4)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6.4.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

  (1)不按照本预案规定和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要求采取应急措施的;

  (2)在粮食销售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

  (3)拒不执行粮食应急指令,指定加工企业和销售网点不接受粮食加工和供应任务的,不按指定供应方式供应或擅自提价的;

  (4)有特定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5)贪污、挪用、盗窃应急工作经费或物资的;

  (6)粮食储备或粮食经营企业的库存量未达到规定的水平,影响应急使用的;

  (7)对粮食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

  7附则

  7.1本预案由市发改委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修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县(区)政府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县(区)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本县(区)粮食应急预案,并报市发改委备案。

  7.2本预案由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7.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7.42017年制订的《抚州市粮食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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