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7所公办高校有了大学章程
海南日报海口5月11日讯(记者陈蔚林通讯员云慧明)日前,经过初审、省高校章程核准委员会审议、省教育厅党组会审定、报请省政府同意等程序,省教育厅正式发布了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和海南政法职业学院等4所公办高职院校章程核准书,标志着我省公办高校章程制定核准工作基本完成。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制定核准公办高校章程的'要求,我省自2014年开始启动公办高校章程核准工作,报请省政府同意组建了海南省高校章程核准委员会,成立了高校章程核准专家咨询委员会,分三批次依法核准发布了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海南政法职业学院等7所公办高校章程。
目前,除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转型、琼台师范学院升格本科等特殊情况外,我省已基本完成公办高校章程核准工作。这也是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我省第一次依法核准发布公办高校章程,是我省学校章程建设工作零的突破,为实现公办高校依法自主管理、加快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完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提供了总纲领,也为我省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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