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一新生建“综合素质档案”为高招参考
思品、学业、健康、素养、实践都要“入册”是将来高招录取重要参考
本报讯(记者屈建成通讯员梁炜)昨天,省教育厅透露,从今年秋季起,湖北省高一新生将建“综合素质档案”,这将打破往年以成绩定终身的高校录取办法。
省教育厅称,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个性特长、扭转唯分数论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一方面,有助于推进素质教育走向深入,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激发潜能,主动发展,实现自我的完善与进步;另一方面,有助于高校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及水平,扭转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使人才选拔标准更加全面,方式更加科学,从只看“冷冰冰的分”到关注“活生生的人”,实现知行合一。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将以“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呈现,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成长结果记录、个人事实材料、其他材料、学生自我陈述、教师评语及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意见等七项内容。
省教育厅称,该办法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明确了每个方面的考察重点。重在考察学生五个方面的行为表现,以此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尤其是学生在有关活动中表现出来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每学期末,教师要指导学生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佐证材料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对拟用于招生使用的材料,学生要签字确认。并且,学校要对学生遴选出来、拟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证明材料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如何保证“综合素质档案”公平公正?
本报讯(记者屈建成通讯员梁炜)由于关乎招生录取,那么,如何保证“综合素质档案”是公平公正的?昨天,省教育厅进行了答疑。
如何保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真实性?省教育厅称,我省从评价方式、评价内容、评价程序、组织管理等四个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设计。
第一,在评价方式上,基本用客观的写实记录取代了传统的主观性评价。
第二,在评价内容上,将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作为考察重点,全方位展现学生的综合素质,使评价内容可考察、可比较、可分析。
第三,在评价程序上,强调记录内容有据可查、审核公示,实现谁录入谁负责,谁签名谁负责。学生写实记录要提供佐证材料;学生记录、班主任及有关教师审核材料,都要签字。每学期,所有写实记录材料都必须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被举报的记录材料,要求学校及时查核并公布结果。
第四,在组织管理方面,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四项监督制度,即材料公示制度,抽查制度,申诉与复议制度,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确保综合素质材料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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