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转学学籍怎么办

时间:2022-12-09 12:14:42 高考备考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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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转学学籍怎么办

  学籍是学生作为该校学生证明,所以转学的时候还要转学籍。小编整理了中学生转学程序,供参考。

  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和改革学校管理,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制定《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

  二、新生入学

  第二条初中毕业生经升学考试合格,并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后,即取得学籍。

  第三条新生应按时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开学后两周内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且下一年不得报名参加升学考试;如因病或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者,必须在开学后两周内持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

  第四条学校不准擅自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新生入学后,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其学籍:伪造有关证件冒名顶替者;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其他学校在籍学生;同级学校已经毕业的学生。第五条新生入学后,按市建立统一学号,直到毕业。学生在休学、复学后以及在本市范围转者,学号保持不变。

  学号共九位数,一、二位为入学年度,三、四位为县、市、区代号,五、六位为学校代号,七、八、九位为学生代号。学生跨省、市转学的,转出学校即注销其学号。在省内跨市转学的,由转入学校为其建立新学号,并注明该生为转学学生。注销和新建学号,都必须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学生按每班四十五人编班为宜,并按规定建立学籍卡和学生档案。新生入学后,学生花名册连同学号一式三份,一份留学校,两份报教育主管部门。

  三、转学

  第六条学生不准任意转学。全家户口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县迁移的学生可准予转学。

  第七条学生转学由本人或家长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查后,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开出全省统一的转学证明。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学生持转学证明、家长调动工作证明、户籍迁移证明以及会考成绩单和平时成绩报告单,到转入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入学手续。

  入学手续一般在开学后两周内办好。会考成绩单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加盖公章后有效。学生档案由转出学校在一月内交转入学校。学生休学期间以及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

  第八条重点高中一般不接收转学生,在学额许可的情况下,可以接收同级重点高中的转学生,便须经必要的摸底测验,合格者方可转入。

  第九条学校不得拒收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安排的正常转学生,也不得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学生转学必须转入与原校就读时相同的年级,转入低于原校的年级者,取消其学籍。 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的学生不互相转学。

  学籍转学程序一、目前全国学籍系统正在建设中,跨省转学尚不能进行。请家长与当地教育部门联系上学事宜。我们将为你保留学籍,等到全国学籍系统能互联互通后再给你办理相关手续。

  二、转学程序:接收学校发出转学申请----接收学校主管部门审批同意------转出学校审批同意-----转出学校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三、省内跨市转学:1、需携带外地市户口原件和复印件。2、接收学校、转出学校及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的转学证明信。3、在国家学籍网上转学申请程序到了市教育局。4、办理时间:每月的第二周的周二办理。

  四、县内转学:1、需携带学生及家长户口原件和复印件。2、接收学校、转出学校同意并盖章的转学证明信。3、在国家学籍网上转学申请程序到了县教育局。4、各学校一律不准接受没有转学手续的学生,县直学校不得超出班容量,否则一切后果将由学校承担。5、办理时间: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或学期末最后一个月。

  五、转学必须在同一年级内转学,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留级。一年级新生不允许转学。六、各县市区教育局,凡涉及市直属学校转往各县市区学校的学生,我们学校同意转出,我这随着就批了,不要让家长来市教育局找我审批.若有没及时批的请各县教育局的直属学校学籍管理员给我联系.不准让家长来市局崔办审批业务.

  全县所有学校请关注:以后规范转学程序,市局拟在时间上予以规范,转学应在开学的第一个月完成”中间没有特殊情况不办理。跨县转出的,每个月第一周的周二和第二周的周二是办理时间,其他时间不办理。以避免出现各种家长不理解造成的矛盾。

  各单位学籍管理员有义务向家长和打算转学的家长做好宣传及解释工作,符合转学条件的说明转学流程及提供的'材料,拿全材料才能同意盖章,否则,随便盖章负责人,不能随便接受学生,符合条件学生接收,先办好学籍转学再让学生来校就读,一定保证“学籍在人在、人在学籍在”,坚决不能接受无学籍学生,否则学校负责。这是市基教科领导定的时间,以后所有学校办理转学严格按照执行,如果某学校出现不规范操作引起的问题,学籍管理员负责,一定向各学校和校长传达到。

  办理义务教育阶段转学需要哪些程序?我市义务教育阶段转学由各区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各区情况略有不同,详见各区教育局具体规定。基本条件需按照《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学生家长到学生现就读学校提出转学要求,学校根据家长要求开具《转学联系函》。

  (二)家长凭《转学联系函》向转入地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

  (三)转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学生转学函》和《转学注册通知书》。

  (四)学生家长凭《学生转学函》到学生原就读学校办理转出手续,凭《转学注册通知书》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注册手续。

  (五)转学学生入学注册时间原则上与新学期其他学生入学时间相同。转出手续一般应在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

  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申请普通高中转学有哪些注意事项,需办理哪些手序?

  《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

  (一)学生因家庭迁移,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时,可凭户口迁移证和有关证明向原校申请转学。

  (二)凡转学的学生,由本人持原校发给的转学证明,直接与拟转入学校联系,取得转入学校同意并经考试合格,即可办理转学手续。

  (三)转学学生的档案和学籍表,由原校转给转入学校。转学一般应在寒暑假期间办理。学生转学以学校性质相同、年级相衔接为原则。

  (四)原则上高一上学期和高三下学期,以及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转学,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和没有学籍的学生。

  学生跨省转学需要如何配合学校做好全国学籍系统的相关衔接?

  跨省转学需按教育部《关于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跨省转学等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家长需按规定完成学生纸质转学材料盖章审批后,向转入学校提供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和国家系统学籍号三个关键字段。具体操作和业务流程可以向我市就读学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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